来财客栈里最好的一间就是“财”字号房,这天晚上林庸和那男子就住在这间房里。说最好是因为在这个小镇上是最好的

    男子的气派还真是大得很,背着林庸过来就要了这间客房,有谁会想到这位大爷身上连一个铜钱都没有。

    这一类的事情估计连男子自己都常常会忘记,别人怎么会想得?

    待小二把好酒好菜都送进房里来,摆满了一桌子,男子一个人喝酒虽然无趣,他还是喝了不少。看着熟睡的林庸喃喃道:这小子还真是头猪,真能睡,说完又喝起酒来。

    夜晚三更时分,林庸从熟睡中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看到屋内的圆木桌边做着一个男子,随即大叫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我的房间内?

    男子看着林庸嬉笑着道: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昨晚还在一起喝酒呢,你醉得就跟一头猪似的,还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你从酒铺背回来的!是不是应该感谢我一下?顺便说一下我叫金飞虹,可不是什么人都救的!

    林庸摸了一下想着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便说道:谢了!不过你也不能三更半夜的吓人,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嘛!

    金飞虹继续笑道:你连白天酒铺那头母老虎都不怕,还会怕人,估计鬼都得饶着你走吧!有没有兴趣过来陪我再喝会酒。金飞虹说完端起酒,仰头下肚,一碗喝个精光。

    林庸随即来到桌边坐下,看了一眼金飞虹,也给自己倒了一碗,说道:有酒不喝王八蛋,谁怕谁啊!说完也是一碗酒下肚。

    金飞虹看林庸也是一碗下肚,又将林庸和自己碗里倒满,端起碗笑道:小兄弟豪气,我先干了!

    林庸看金飞虹又喝完一碗,也不甘示弱,便也将碗里就一饮而尽。

    正当二人喝得来劲时,忽然嗅到了一股药香,只可惜药香根本就不香。

    这个很奇怪的味道,像是种很特别的味道。二人当即想到难道是迷药?

    药味的地方好像就在隔壁的房间。不幸的是,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听隔壁房间传来“波”的一声。

    二人刚想冲到隔壁讨个说法,此刻他们也不必再冲过去了。因为隔壁的那间房已经先冲了过来,不是房里的人冲了过来,而是两间房中间的墙已经被击破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洞,此时两间房忽然就变成了一间。林庸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把飞来的匕首,这把匕首却不是朝他来的,而是旁边的男子。男子向后一仰便躲过的匕首。

    他用眼睛的时候通常都要比用脑筋的时候多一点。

    他只看见眼前三个男子,一个拿扇子的书生气质的白衣男子。另一个腰间别着三把匕首的光头男子,也就是刚才那匕首想要他命的,还有一个则是拿着鞭子的美妇身穿淡绿色的套装。

    所以他忍耐不住了,顺手就把一个酒坛子摔了出去。

    “你们三个人三更半夜的,不让人好好喝酒就算了,还用匕首暗害于我,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都使得出来。。”男子大吼,“你们要不要脸?”

    一个酒坛子摔出去,三件武器就已经有两件往他身上攻了过来,攻的都是他的要害。

    “你问我们要不要脸?你要不要命?”

    匕首虽然称不得厉害兵器,但在光头男子手中却也是十分犀利。手中匕首来回互攻,招招欲刺要害

    鞭如毒蛇,招招相扣,也是威力无穷。

    这些人的武功竟远比金飞虹预料中强得多,金飞虹也不一定会败在他们手里,可是他已经在叫了。

    “臭小子,你竟然翘着二郎腿在旁边喝酒,也不帮帮忙,亏我昨晚还把你这头猪给背回来,差点没累死老子!”

    “叫个臭小子就能帮到你?”使鞭美妇冷笑,“你是不是想用这臭小子来吓人?”

    “我吓什么人?”金飞虹也在冷笑,“你们根本连一个像人的都没有,我吓你们个鬼。”

    还没有说完这句话,他自己几乎就已经变成了鬼,长鞭差一点就缠住了他的脖子。匕首差点刺中他的喉咙。只差了那么一点点。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连一点点都不能差的,就算只差一点点都可能要了你的命。但此时金飞虹还活着,不但活着,而且活得非常愉快。因为他已经看见有人出手了,出手之人正是林庸。

    只见瞬间无名剑出鞘,一招(刺寒一气)瞬间逼退二人,两人足足退后一丈有余。

    此时文质彬彬的书生男子抱拳道:在下乃云中飞。不知阁下是谁,可否报个名号,也好让我们三大屠夫敬仰一下。此时云中飞,虽表面客气,眼神之中却透着杀意。

    林庸面无表情的看了三人一眼说道:那你们就给我听清了,本公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林庸是也。此时林庸竟十足装逼起来,就连一旁的金飞虹也是楞了起来,他也没想到林庸在这种生死关头,竟也能如此淡定的装逼,心中也是一阵无语。

    金飞虹其实早就看出林庸会出手,金飞虹此刻甚是得意,只要他一出手,这三个之中最少也要有两个会倒下去,何况旁边还有一个自己。

    所以金飞虹笑得更愉快!“其实你就算不出手,我也一样可以把这三个龟孙全都摆平,可是你既然出手,我最少也得留一两个给你。”金飞虹很大方的对着林庸说,“随便你挑一两个吧,剩下来的全归我。”

    林庸看着金飞虹也是满脸嫌弃的说道:“你真客气,真要谢谢你。”

    云中飞此时说道:那就让在下领教一下,林公子的剑法。说着他手里的折扇已风车般旋转飞出,刀轮般向林庸辗了过来。

    林庸刚闪开这个折扇,已经有一只手指直逼到了他身上一处要害的方寸间。

    确实就是一根手指——云中飞的手指。就在折扇离手的这一瞬间,云中飞就已经到了林庸面前,用左手的一根食指对准了林庸脑门点来,林庸也是轻轻一点,身体向后一仰,躲过一击。随即临空一招(冰寒一斩)

    剑劲凝冰,周围温度骤降,仿佛结了一层冰,带着剑寒气斩向云中飞。

    云中飞皱了皱眉,看着斩来这一剑也是不敢大意,随即将这扇抛向空中,手中招式不断变化,将真气打向折扇,挡下林庸一击,此时云中飞亦也些吃力,脸上隐约有汗珠滚落。突然二人都被震退出去,只是林庸退了一米,而云中飞则后退足四米。

    此时其他二人跑过来扶住云中,美妇附耳说道:我好像想起来了,他是那个中原无双城的林庸。你可还记得上次那位说的话?

    云中飞此刻也是有点震惊,随后抱拳说道:“原来真的是林公子”,我想这当中应该有点误会。云中飞微笑鞠躬,“今天我们就此告辞了。

    他说话的时候,身子已经在往后退,他伸手一招,这柄刚刚掉落在地的折扇就到了他手里。然后三人脚尖轻一点,轻飘飘的飞起来,破窗而出,转瞬间就已没入夜色中。

    金飞虹得势不饶人,破口大骂道:龟孙子们跑得倒挺快,不要下次遇到你们,不然要你们好看,我也不是吃素的。话虽这么说,可金飞虹可不敢追去。

    转头对着林庸说道:你干嘛放过这帮龟孙子!他们刚才可是要杀了咱俩。

    林庸看着金飞虹那贱样,也是一阵无语,道:人家要杀的可是你,再说了你打得过他们吗?我看这三人武功都不在你之下,如果他三人合力出手,恐怕连我都没有十足把握打败他们。真不知道你怎会惹上此三人,看着不像一般的江湖中人。林庸说完静静的盯着金飞虹。

    此时金飞虹也是有点不好意思,随后严肃的说道:我怎么会知道,我一直以侠义之风行走江湖,说不准哪天在一起喝酒,三人不是我对手,所以怀恨在心,因为这个我可没少得罪江湖中人,这个我哪能记得,想不到三人如此记仇。金飞虹还故意哎叹一声,显得自己多委屈似的,可这话听到林庸耳里,却一万个不相信,可以金飞虹一脸无辜的样子,林庸一脸嫌弃的上床睡觉去了。

    你就这样睡了,你个臭猪,你不喝我自己喝。林庸也是对金飞虹这个酒鬼,现在也是见怪不怪了。

    次日清晨,小镇上依然冷清。林庸睁开双眼,刚想起床,转头一看,竟发现旁边多了一个男人,不免吓得连忙爬了起来。此时金飞虹,也是听到动静,睁开双眼,看到林庸正要惊讶的眼神看着自己,也是贱笑道:不好意思,昨晚喝多了,忘了另外再开间房了,我就做主让你跟我睡一个房间,你放心吧,你依然是完好之身,我对男人可不敢兴趣。林庸听后也是真想一掌拍死这个不要脸的金飞虹,不过看着金飞虹那一脸的贱样,也是一阵无力,随即起床穿好衣服,往楼下走去。

    金飞虹看着林庸竟然无视他直接下楼,连忙追着林庸往楼下跑去,大叫道:好兄弟等等我,我身上没带银子!

    雨密如离愁,总带着一种伤感。远在异乡的离人也许还在细雨中怀念着这千条万缕永远剪不断的思念,城里的人都也许都已经开始忙碌,只有一条泥泞满,几张歪斜的桌椅和两个愁苦的人。这么样一个寂静凄凉的雨中,这么样一条幽僻的小巷,还有谁会来照顾他们的生意?

    卖面的夫妇两个人脸上的皱纹更深了。想不到就在这时候,窄巷里居然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正是林庸和金飞虹。

    金飞虹告诉老板:“我要吃面,两碗面,两大碗,这位公子有银子。”金飞虹的脸上依然是那贱贱的笑容。

    林庸也是无视金飞虹,找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嫌弃的问道:一个人嗜酒如命的人居然有这样好的胃口。

    金飞虹笑着说道:喝酒是为了解忧,吃饭是为了填饱肚子,这一点也不矛盾。

    老板娘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们:“客官要吃什么面?”虽然已经有三十多岁,身材却还很苗条的老板娘问他:“要白菜面?鸡蛋面?”这也难怪,实在是金飞虹的眼光有点异常,自打一过来,就瞄了老板娘不下六下。我要白菜鸡蛋,各来一碗。林庸也说道:给我一碗鸡蛋面。

    凄凉的雨中走来一身青衣男子,却面如雪白。做到面摊前微微坐下,声音沙哑的说道:给我来碗清面。然后便再无说话。

    他刚坐下第二个人就来了,身材虽瘦如竹竿肩膀却宽得出奇,手握一把断刀。摘下斗翌,忽然扔出,飞入远方的黑暗中,只见那张布满皱纹的左脸上有个条形刀疤。

    青衣人长而有力的手掌紧握剑柄,慢慢的转身,就这样死死的看着雨中刀疤男子。

    忽然间,寒光一闪,已有一柄三尺剑锋自青衣人手边刺出,毒蛇般向这个神情冷漠的刀疤男子心口上刺了过去,出手比毒蛇更快,更毒。

    刀疤男子也还是一动不动,然是冷漠的看着青衣男子,犹如在看一具死尸。

    青衣人的手腕一抖,寒光更厉,剑尖已刺在刀疤男子心口上,却发出了“叮”的一声响,剑被断刀挡在了下来。

    此时刀疤男子动了,只见断刀在空中随着身影不断飞转。

    剑光再一闪,剑锋已入鞘,青衣人居然不再动手,恐惧的看着刀疤男子,说道:好霸道,好快的刀。便倒中了雨中。

    老板娘看着眼前的一幕,竟没有一点恐惧,竟然冲着刀疤男子笑道:要来碗鸡蛋面吗?保你美味。本来就迷人的身材,一笑起来居然就更是很动人的媚态。

    此时雨中又走来一个年轻人,却像个文质彬彬的书生,二话没说就冲着刀疤男子刺来,他的剑法却不想他的人那样书生气,绝对迅速准确有效,而且剑式连绵,一剑发出,就一定有连环三着,多已不能再多,少也绝不会少,剑光一闪,“叮、叮、叮”三声响,这个书生气的男子的剑法竟远比任何人想象中都快上不止一倍。只见刀疤男子拿着断刀的手,鲜血不断的流下,脚下的雨水都被微微染红。书生气的男子收起长剑,对着刀疤男子说道:那个人归我了!刀疤男子并未再出手,而是走到旁边捡起斗笠带上,提着他那柄断刀,慢慢消失在雨中。

    书生气男子转头看了一样林庸二人,再着老板娘礼貌的说道:给我来碗白菜鸡蛋面。

    她喜欢年轻的男人用这种眼光看她,这让她的内心感到满足。因为她喜欢年轻厉害的男子。

    他走到书生气男子面前,用一双柔软的手臂,蛇一般缠住了他的手臂,将两片柔软的嘴唇贴在他的耳朵上,轻轻的说:早已给你备好。

    她说话的声音和态度都像是情人一般,奇怪的是那个面摊老板竟然当作什么都没看见一样。

    也许这就是这才是让林庸唯一奇怪的地方。

    阳光也照上这个人的脸了,并不是那种能让少女们一看见就会被迷死的脸,但是也绝不会让人难忘。

    雨依然在下着,林庸看着细雨,不禁感慨,世人好像对好像对厉害的东西都很感兴趣。

    昨天对面酒铺的那个又黑,又干,却又异常美丽的女子缓缓走来,来到金飞虹的身边,害羞的看着金飞虹,然后冲着耳边说道:估计你又要走了,能否再来陪我喝上一壶。

    林庸此时也是异常震惊,敢情两人认识,而且还有种暧昧。

    此时金飞虹竟然一本正经的说道:我注定是属于江湖,你即使留的住我的人,却永远也留不住我的心,我依然是要找寻属于我的那片天空。

    林庸听到金飞虹那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差点没把到嘴的面汤吐了出来。

    金飞虹有继续说道:你先回吧!等我找到属于我的那片天空,再回来找你喝上一壶。随后大步走向雨中,不时还回头向林庸眨眼,林庸也是一阵无语,放下一锭银子,也是向金飞虹走去,待得两人消失在中雨中,美丽女子在后面骂道:都是一些忘恩负义之人,金飞虹你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随后礕了一眼老板娘,不削的“哼”了一声,便扭头回了酒铺。

    待二人走了好远,方才停下,林庸看着金飞虹说道:刚才那个女子和你什么关系?你又欠了多少情债?

    金飞虹委屈说道:我在她的酒铺喝过几回酒,没想到她竟会爱我如此之深。哎!真是人长的帅,到哪里都有麻烦。

    林庸看着他再次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便懒得理他,大步向前走去。只留金飞虹在后面大喊道:好兄弟,要不我和你再讲讲我当年英雄事迹吧!林庸头也不回的留着金飞虹追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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