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小爷我出门在外头,瞅了瞅这大庆的人文风光。

    我以为这地方我会过得不甚习惯,未曾想到除了分外思念周笑川以外,我也很喜欢这里。

    这地方不似江南水乡的大夏国都,若真的要寻找出一个地方的话,它更像是一个草原之地。

    曾经有过一次机会,他同着同学去了草原游玩,见过那一望无际,视线无阻的感觉后,整个人都是一种久违的旷达之情。毕竟,平时生活在钢筋水泥混凝土垒成的建筑里,缺乏那种天然的旷达之情。

    所有有时候城市里的人迷失了自我,更愿意寻找一块世外桃源方外之所,将自己整个人投入到自然之中。

    小爷我如今便有此感。

    信峰跟在贤王身后,陪着王爷在这都城里闲逛。王爷若是能够喜欢这方水土,对于殿下而言,是件难得的喜事。

    毕竟王爷曾经在大夏呆了许多年,一时之间必然是多有不适应之处,可信峰见得此时的王爷,那脸上笑意并无任何的勉强之意。

    “信峰,若是那日我闲下来了,必然要在这大庆国内好好的游览一番,好好看看这地方的风景。”

    “是,王爷。”

    “我要是出行啊,谁都不带,带些干粮银钱什么的,一个人走走停停,必然是件十分美好之事。”

    “是。”

    信峰看着一脸神游天外的自家王爷,想着他家王爷果真是个金枝玉叶的贵人,如此穷游这大庆风情竟也能够让他如此满足神色,不过这也只能够王爷他自己想想罢了,无论如何,这一国王爷怕是何时都不可能是那独自一人出门在外的主。

    “不行不行,我不能够一个人出去,怎么能够没有放心将笑川一个人抛下呢!”

    信峰看着一脸自责神色的他家王爷,觉得哭笑不得,他如此一个像风一样的人,竟也是被树留住了。

    “信峰,你说哥他大婚以后,我能不能去看看笑川?”

    小爷我知道如今必须一切听从法王的安排,毕竟如今我若是走错一步,到时候给法王添了麻烦是小,若是让别人抓了我的把柄,用来威胁法王的话,那可就是件了不得的事了。

    小爷我虽然不懂这许多弯弯绕绕,可我终知晓一事:不可给别人添麻烦。未曾想到,老爹教的这一规则与我而言竟是金科玉律。

    “王爷,你想去吗?”

    不答反问。信峰觉得他家王爷如今比之一开始多有收敛,虽然殿下说要瞒着王爷,可信峰觉得他家王爷怕是知晓了什么。

    “想啊,可我不能害了他。”

    小爷我恨不得一下子飞奔至周笑川的身边,向他诉说这些日子的思念之情。可我不可如此为之。

    周笑川如今被大夏王上放逐之人,周家满门忠烈,不能够因我一人再有损毁,如今这块忠烈招牌,我也好,周笑川也罢都没有任何的资格去将污水泼到其上。

    那是周家列祖列宗,用献血换来的。

    投敌叛国的罪名不该是周家的结局,小爷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周笑川身上,绝不!

    我在大庆好好待着,可以稳固法王那颗心,让他好好的为着自己谋划一番。

    我在大庆护好自己,便能够阻止周笑川成了那脱缰之马。

    小爷我不傻,自然知晓这等危机时刻,我要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不拖他们后退,不让他们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王爷,会好的。”

    信峰觉得收敛的王爷,有种让人动容的力量。他家的王爷虽然说是不谙人心险恶,过于美好人性,可信峰觉得,即便是王爷不是局中之人,亦是个聪慧之主。

    他身上有看透人心的大智慧(并不)。

    (系统:哎呦我去,我终于发现这篇文里主角的金手指了!

    无陌:不是本大师这个男主好友帮忙开的金手指吗?

    何彦欢:金手指?那是什么玩意?可以吃的吗?

    系统:……

    系统:无赖你觉不觉得自己是个行走的致盲机器,你所到之处,寸草不生,他们竟都被你那单薄的小身板给骗了。

    何彦欢:这不是主角的基本要素吗?

    系统:你走开。)

    小爷我瞅着前方有一铺子,像是我要的那样,便踏了进去。

    小爷我想过,是,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没有爱情,也活的好好的。这不是什么爱情至上的时代,能够活着,对他们来说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为了能够这样,活的不那么苟延残喘,不成人样,法王才会想要跟着国师的长女成亲。

    没有爱情,他们的婚姻里还有责任,利益。对家族的责任,对天下的责任,对彼此双方的利益负责,他们以后就是互相扶持的彼此了。是,由着荷尔蒙分泌出来的爱意会让两个人在一起,但利益同样可以做到这一点,或许会更加牢靠也说不定。

    但是,这依然需要磨合。

    这磨合的过程中,若是没有以爱之名的润滑剂,该有多难熬。

    小爷我不想看着对我如此上心的兄长在这场政治联姻中,疲惫不堪,伤痕累累。

    所以,若是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抱着一丝丝的好感,哪怕只是一点点,也足够他们不那么艰难的撑过那段难熬的时光里。

    小爷我如今就是那个卑鄙的人,我在算计那位未曾蒙面的嫂嫂的好感。

    有人说过,女人都是视觉动物,同是她们也是感性的。他们对着生活中的一点点事情,即便不起眼,依然可以感动到他们。

    那个打开她们内心那扇大门的开关很微妙。

    男人是个有着强烈征服欲的动物,我那兄长尤甚。若是那位国师府的大小姐,是一位贤良淑德之人,余生他们之间也只能够堪堪相敬如宾罢了。

    可我不希望这位找了叶卿半辈子的人,余生还这般的痛苦。

    小爷我护短,便没了那份仁心。

    原谅我再没有见到那位的嫂嫂面前,赌一赌她那颗未曾见过世间情爱的心。

    “老板,你这店里可有……”信峰见着他家王爷跨进店门的那只脚带着几分少见的沉重之色。

    大婚当日。

    小爷我老老实实的待在兄长身边,看着他一脸疲惫之色,倒也站的笔直,气宇轩昂。

    “欢儿,瞅着我作甚?”司马金见着自家兄弟,一顺不顺的瞅着自己在这里更衣,这些事日,他倒是收敛了很多,再没有出现什么任意妄为之事,司马金也知晓并非是欢儿换了性格,只是他这位兄弟顾及他罢了。

    “怎么?嫂嫂这还没进门,哥你就不让我这兄弟瞅瞅了?”

    小爷我是看他心疼,在这日子里却也只能够同他这样不正经的打马虎眼罢了。

    “好,你瞅!哥哥何时都不可能阻止欢儿的!”

    司马金见到兄弟那一脸的小表情,看着内心深处十分熨烫,这日子竟也觉得顺畅起来了。

    “切!哥你都没我长得好看,我不稀罕的瞅,若是真要瞅一瞅的话,也是瞅我将来的小侄子。”

    小爷我非常希望眼前之人,可以幸福。比之世界任何人都要幸福美满,可这话说出来太多矫情,便嚼到嘴边,小爷我又给它咽了下去。

    即便如此,法王也知晓兄弟何意。

    “好,等来日瞅你那侄儿。”

    他司马金,以后不会只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他找到了自己兄弟,以后他还会有自己的妻儿,他们都是他司马金的家人。

    “愣着作甚,还不去迎接我那嫂嫂去。”

    想通就好,想通了方不会苦着自己。

    “雷山,给殿下牵马迎亲!”

    “是,王爷。”

    大庆结婚习俗,新婚夫妻之间需得一方前去,驾马行至新娘家门前,高头大马意中人,此乃迎娶之礼。

    凤冠霞帔美娇娥,盈盈双眸别家人,方为嫁做他人。

    此后,他家便是尔归之处,她在方是家在。

    小爷我第一次迎亲,同法王一同行在这迎娶队伍里。

    大庆有一习俗,兄长迎亲,长姐远嫁,这迎送队伍里都少不了自己的亲兄弟,兄弟相迎,告知新人,这未来家主之人俱是欢迎,而小爷我今日,坐上高头大马,与法王身侧而立,缓缓而行。

    这就是信峰说的昭告之事。

    在这大庆国内,无任何人,有权在法王迎亲这日,立于他身侧,与他一同迎接这法王府的未来女主人。

    若有,那人也非小爷我莫属。连殿上那位君主都没有此种资格。

    这是一场无声却也震耳发聩的宣告。

    小爷我便是这大庆国的第二位王爷——贤王。

    “臣下恭迎法王,贤王殿下,殿下请。小爷我同着法王一同到了这国师府前,这门前相迎之人,乃是国师之子,我未来嫂嫂的兄弟。

    新人不可踏旧地。

    而小爷我的任务便是将我那嫂嫂背上,送入迎亲车队之内。

    当然,小爷我不用背,我是君,他们为臣,加之小爷我这身体娇弱倒是比之小爷我这贤王之名传的更为深远。

    所以,我那嫂嫂是乘着轿撵来的,一袭红衣,盖头拂面,与之兄长,相得益彰。

    小爷我翻身下马,走至轿撵前,手扶轿撵,此乃简化版的扶轿。

    不知是否顾及到小爷我的缘故,一路行至门前,这轿撵走的十分缓慢,那轿撵与我相对之处,扶轿之人乃是我那嫂嫂的兄弟。

    他们一路无话,小爷我便也静静地扶着,直至门槛处,见到我那兄长那高大挺拔之姿时,不知为何,我竟开了口。

    “嫂嫂,你同兄长定要好好的。”

    开口之后,觉得自己这是魔怔了,女儿家刚刚出阁,连我那兄长面目未曾见过,小爷我便如此,让着轿撵之上的人,如何处之?

    刚想着如何处理方好,便听见这轿撵之人开了声,那声音虽轻,却也无误的传入耳中。

    “多谢小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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