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队回归的同时,京城这边,王朗经过不断的研究,和反复的实验,终于制作出了,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电器,电灯。
有前人的经验,让王朗少走了不少的弯路,爱迪生的经历对于上过小学的人来说,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电灯原理并不复杂,难就难在灯丝的部位,王朗知道制作灯丝最好是用钨丝,但是钨这种金属,在他来到这个世界前都没有见过,更别说在这个世界了。
在他的记忆中,爱迪生当初就是用碳化的竹丝来制作的电灯,有了这个思路,之前比前人少走了不少的弯路。
虽然有了理论基础,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实现的。
王朗不知道自己失败了多少次,才成功的让灯泡亮了一瞬间。
不过这一瞬间的光明,让王朗兴奋的手舞足蹈。
这是划时代的发明,他知道只要继续研究下去,夏国一定能用上电灯。
几十年的时间,让人类从茹毛饮血,到用上电灯,这其中他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的心血。
夏国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是一个避风港,一个居住地。
但是对于王朗来说,这就是他的孩子,从无到有,一点点看着它成长,变强。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接下来的实验就简单了越多,最关键的地方已经解决,剩下的就是技术问题。
而技术方面,这几十年来,夏国出现了大量的手工人才,想要制作出能实用的灯丝并不是难事。
当王朗把制作灯丝的任务交给工部后,身为工部侍郎的木风,虽然不知道烧制竹丝有什么用,但是身为王朗的心腹大臣,他并没有多问什么,既然皇帝陛下要求的,自己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事情做好,这样才能不辜负陛下的信任。
在工部的参与下,各种型号的竹丝被送到了王朗的面前。
经过一个个的实验,王朗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一种。
在王朗的秘密实验室里,王朗双手有些颤抖的拿着一根电线。
“神明保佑,这次一定能成功。”
心中暗暗祈祷了一番后,王朗将电源接通,轻轻的摇动起小型的发电机。
随着齿轮的加速,只见一旁的灯泡开始忽明忽暗的闪烁起来。
此时的王朗心情十分忐忑,无数次的实验中,灯丝只能亮几十秒就会断裂,最好的一次只能维持五六分钟左右。
王朗全神贯注的摇动手柄,目不转睛的看着一闪一闪的灯泡。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灯泡依然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王朗见此,精神大震,虽然长时间的摇动,手臂有些酸麻,但是他仿佛丝毫不觉得疲倦。
时间又过去了十几分钟,光明依然存在。
半个小时后,王朗的胳膊累的几乎快抬不起来时,才停止了这项实验。
“半个小时,亮了半个小时,我成功了,终于成功了。”
王朗坐在地上,仿佛一个孩子一般又哭又笑,激动的浑身颤抖。
在这种不稳定的电压下,灯泡能持续点亮半个小时,这意味着什么王朗心中十分的清楚。
如果换成稳定的电压,虽说和另一个世界的电灯没发比,但是照亮夜晚将不在是幻想。
第一盏电灯出现的半个月后,龙骑兵匆忙来报。
王朗得知探险队平安归来的消息后,心情大好。
探险队的归来,说明他们已经找到了澳洲大陆,不管那片大陆有没有恐龙人,王朗都必须要将那里拿下。
神州大陆孤悬在海外,人类只有这一个地方他实在很不放心。
如果他没猜错,这块大陆,另一个世界的地球也应该存在过,为什么另一个世界没有神州大陆。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整个大陆都沉到海底去了。
为了人类的未来,他必须为人类的子孙后代们,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
人类虽然族群稀少,但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带动下,他自信能够和另外两族分庭抗礼,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在自己的影响之下,这种科技领先的地位,至少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后人不是白痴,人类就不会被另外的种族灭亡。
电灯的成功,探险队的回来,让王朗龙颜大悦,命礼部准备以最隆重的礼节迎接探险队的归来。
官府在为探险队的归来做准备,普通的百姓们稍加打听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年轻的夏国,此时正是开拓进取的阶段,全国上下都呈现一种拼搏进取的精神。
普通人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兴忘匹夫有责,但是他们知道,只要有新的发现,那么自己就多了许多出人头地机会。
仓禀足而知礼节,夏国凭借丰富的物产,基本上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
仓中有粮心中不慌的百姓们,想要追求更好更舒适的生活,强大的军事实力,让夏国在神州大路上处于绝对的霸主地位,抓捕野人开拓未知地域,已经不足以建功立业。
而海外的新大陆,到那里去冒险,将是青史留名的绝佳机会。
年轻人,从小就听过老一辈人在蛮荒时代探险的故事,那些故事中的人物,如今都成了人人称颂的英雄。
那些人注定是要被后人所铭记的,现在这个机会就出现自己的面前,热血的青年们仿佛打了鸡血一般,四下打听探险队和那片新大陆的消息。
更有不少的年轻人联合起来,向着造船厂支付了一大笔的费用,租用了一艘海船,准备杨帆出海大干一番。
两个月后,京城张灯结彩,街道上打扰的纤尘不染,各级官员出城十里迎接探险队的归来。
王朗和身后密密麻麻的官员和百姓,望着远方的官道翘首以盼。
华丽的车上,繁星剥了一个果子递给王朗,轻笑道:“陛下,你都来来回回起身许多次了,天气炎热,吃和果子消消暑气。”
“勇士们不畏艰险,寻找远方的土地,和他们相比,我晒这一会儿,算不得什么。”王朗沉声道。
有前人的经验,让王朗少走了不少的弯路,爱迪生的经历对于上过小学的人来说,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电灯原理并不复杂,难就难在灯丝的部位,王朗知道制作灯丝最好是用钨丝,但是钨这种金属,在他来到这个世界前都没有见过,更别说在这个世界了。
在他的记忆中,爱迪生当初就是用碳化的竹丝来制作的电灯,有了这个思路,之前比前人少走了不少的弯路。
虽然有了理论基础,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实现的。
王朗不知道自己失败了多少次,才成功的让灯泡亮了一瞬间。
不过这一瞬间的光明,让王朗兴奋的手舞足蹈。
这是划时代的发明,他知道只要继续研究下去,夏国一定能用上电灯。
几十年的时间,让人类从茹毛饮血,到用上电灯,这其中他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的心血。
夏国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是一个避风港,一个居住地。
但是对于王朗来说,这就是他的孩子,从无到有,一点点看着它成长,变强。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接下来的实验就简单了越多,最关键的地方已经解决,剩下的就是技术问题。
而技术方面,这几十年来,夏国出现了大量的手工人才,想要制作出能实用的灯丝并不是难事。
当王朗把制作灯丝的任务交给工部后,身为工部侍郎的木风,虽然不知道烧制竹丝有什么用,但是身为王朗的心腹大臣,他并没有多问什么,既然皇帝陛下要求的,自己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事情做好,这样才能不辜负陛下的信任。
在工部的参与下,各种型号的竹丝被送到了王朗的面前。
经过一个个的实验,王朗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一种。
在王朗的秘密实验室里,王朗双手有些颤抖的拿着一根电线。
“神明保佑,这次一定能成功。”
心中暗暗祈祷了一番后,王朗将电源接通,轻轻的摇动起小型的发电机。
随着齿轮的加速,只见一旁的灯泡开始忽明忽暗的闪烁起来。
此时的王朗心情十分忐忑,无数次的实验中,灯丝只能亮几十秒就会断裂,最好的一次只能维持五六分钟左右。
王朗全神贯注的摇动手柄,目不转睛的看着一闪一闪的灯泡。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灯泡依然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王朗见此,精神大震,虽然长时间的摇动,手臂有些酸麻,但是他仿佛丝毫不觉得疲倦。
时间又过去了十几分钟,光明依然存在。
半个小时后,王朗的胳膊累的几乎快抬不起来时,才停止了这项实验。
“半个小时,亮了半个小时,我成功了,终于成功了。”
王朗坐在地上,仿佛一个孩子一般又哭又笑,激动的浑身颤抖。
在这种不稳定的电压下,灯泡能持续点亮半个小时,这意味着什么王朗心中十分的清楚。
如果换成稳定的电压,虽说和另一个世界的电灯没发比,但是照亮夜晚将不在是幻想。
第一盏电灯出现的半个月后,龙骑兵匆忙来报。
王朗得知探险队平安归来的消息后,心情大好。
探险队的归来,说明他们已经找到了澳洲大陆,不管那片大陆有没有恐龙人,王朗都必须要将那里拿下。
神州大陆孤悬在海外,人类只有这一个地方他实在很不放心。
如果他没猜错,这块大陆,另一个世界的地球也应该存在过,为什么另一个世界没有神州大陆。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整个大陆都沉到海底去了。
为了人类的未来,他必须为人类的子孙后代们,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
人类虽然族群稀少,但是在先进的生产力带动下,他自信能够和另外两族分庭抗礼,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在自己的影响之下,这种科技领先的地位,至少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后人不是白痴,人类就不会被另外的种族灭亡。
电灯的成功,探险队的回来,让王朗龙颜大悦,命礼部准备以最隆重的礼节迎接探险队的归来。
官府在为探险队的归来做准备,普通的百姓们稍加打听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年轻的夏国,此时正是开拓进取的阶段,全国上下都呈现一种拼搏进取的精神。
普通人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兴忘匹夫有责,但是他们知道,只要有新的发现,那么自己就多了许多出人头地机会。
仓禀足而知礼节,夏国凭借丰富的物产,基本上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
仓中有粮心中不慌的百姓们,想要追求更好更舒适的生活,强大的军事实力,让夏国在神州大路上处于绝对的霸主地位,抓捕野人开拓未知地域,已经不足以建功立业。
而海外的新大陆,到那里去冒险,将是青史留名的绝佳机会。
年轻人,从小就听过老一辈人在蛮荒时代探险的故事,那些故事中的人物,如今都成了人人称颂的英雄。
那些人注定是要被后人所铭记的,现在这个机会就出现自己的面前,热血的青年们仿佛打了鸡血一般,四下打听探险队和那片新大陆的消息。
更有不少的年轻人联合起来,向着造船厂支付了一大笔的费用,租用了一艘海船,准备杨帆出海大干一番。
两个月后,京城张灯结彩,街道上打扰的纤尘不染,各级官员出城十里迎接探险队的归来。
王朗和身后密密麻麻的官员和百姓,望着远方的官道翘首以盼。
华丽的车上,繁星剥了一个果子递给王朗,轻笑道:“陛下,你都来来回回起身许多次了,天气炎热,吃和果子消消暑气。”
“勇士们不畏艰险,寻找远方的土地,和他们相比,我晒这一会儿,算不得什么。”王朗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