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凌秋的视觉能力,仅仅用了几个眨眼的功夫,便精准无误的捕捉到了……

    对面大楼上的目标!

    在这小区的正对面,有一个二十多层独栋公寓,在二十三层,有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手里端着一把狙击枪。

    凌秋眯起了眼睛。

    若非自己进入到了鬼灵境界,体内的黄泉血海产生了大量灵气,可以清楚感知周身一定范围内的气息流动的话……

    这颗突如其来的子弹,定然会射中自己。

    当然,有气息护体,子弹并不会伤自己太深。

    但,那也是伤到了。

    这个可能性,让凌秋很是不爽。

    “有人要杀你?”

    初墨依然冷静的过分,在子弹射入房屋内的一刹那,她的眼神之中,只是短暂的闪烁出一抹异色,紧接着便是冷静的发问。

    凌秋没有理会初墨,直接飞奔出门。

    ……

    约莫一分多钟的时间。

    凌秋以极快的速度,杀到了对面大楼的目标地点。

    然而……

    电梯门刚打开,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忽然就抽出一把刀刃,朝着凌秋的脖颈大动脉处狠狠刺来!

    这一刀,很专业,很凌厉!

    这是一个职业杀手!

    凌秋心中一顿,一个闪身掠到此人身后,一把将其握到的手臂拗断!

    喀喀!

    一声恐怖的骨头脆响。

    此人咧嘴哼哼了一声,竟然……没有惨叫出来!

    是个硬骨头。

    凌秋一个反手将其摁在地上,从他包裹里翻出了一把老旧的狙击枪,确认此人就是方才动手的人,他便冷冷道:“你是谁。”

    说着,凌秋一只脚微微用力。

    此人臂膀上的骨骼又是一阵喀喀作响,吃痛之下,汗流浃背,恶狠狠的咬着牙道:“百杀阁四丈红,【沙雕】!”

    凌秋:???

    代号这么充满自我批判精神的吗??

    “我沙雕之所以有这么响亮的代号,是因为我有一双沙漠之雕的眼睛!任何人,只要出现在我的射程范围,便不可能是我的对手。但是……近战,我认输!杀了我吧!”

    这人倒是敞亮。

    看来,百杀阁的杀手,普遍还是有点儿思想觉悟的。

    选择这条路,至少都知道生死有命,之前那个疤面鼠,也是面对自己第一时间摆出战斗的姿态。

    至少从这一点来说,这百杀阁的杀手,还是值得凌秋多看几眼,多说两句的。

    “为何杀我。”

    凌秋问道。

    这个沙雕道:“你杀了疤面鼠,自然会被我们百杀阁红名通缉。——现在百杀阁已经发出了红名追杀令。你现在的赏金,是五百万。不过……”

    顿了顿,这个沙雕却是咧嘴一笑:“如果我也死在你手里。那么……你的赏金,将会提升到七百万。嘿嘿……到时候,会有更多更强的人来追杀你!”

    原来如此。

    凌秋微微一笑。

    这个消息,对于其他人来说,必然是灾难级别。

    但对凌秋来说,反倒是令他颇为期待。

    “杀了我。”

    沙雕仰起头,浑然不惧。

    凌秋淡淡道:“是条汉子。”

    说着,一只手直接放在沙雕脑门之上,一股气息,贯穿而入!

    噗通。

    此人倒趴在地,干脆利落,当场翘辫子。

    ……

    重新回到出租屋。

    那初墨依然平静淡漠,手里捧着一碗沙拉,仔细一看,沙拉里面,竟然伴着鬼灵草。

    凌秋抱着膀子道:“鬼灵草,原来是凉拌着吃的?”

    初墨没有回头,用叉子将一串鬼灵草放入口中,轻轻咀嚼了两下:“也可以换成其他做法,但是我比较喜欢这种吃法。”

    凌秋笑了笑:“有人刚才开枪射击,差点将我杀掉。——对此,你似乎并不惊讶。”

    初墨淡淡道:“见惯了,就没什么值得惊讶的了。”

    “哦?听你意思,你经历挺多?”

    “不算多,但,每一个经历,都是很多人穷尽一生都想象不到的。”

    “说来听听。”

    凌秋缓缓坐下,点燃一支香烟。

    初墨看了凌秋一眼:“不说。”

    “因为是秘密?”

    “也不全是,我只是不想说。”

    “那好,我只问一个问题。”

    凌秋翘起二郎腿:“因为这个问题,牵扯到我会不会对你出手。所以,你最好回答。”

    “你问。”

    “你能不能走阴。”

    走阴,是指人还活着的时候,灵魂下阴间走一趟。

    “能。”

    初墨很干脆利落地道:“每年,都能走一次阴。”

    “……”

    听到这句话,凌秋认认真真的看了初墨的眼神很久,虽然她表情无变化,但凌秋可以清晰的捕捉她眼底任何一丝一毫的异动。

    他很确定,初墨,便没有说谎。

    因为……

    后天夺舍,和天生夺舍,是有区别的。

    后天夺舍,是指,某些恶灵,在达到一定的实力基础下,因为机缘巧合,找到了夺舍的目标,并完成夺舍,这样的话,这种存在,就必须铲除。

    而天生夺舍,是指一个躯体,自打出生的那一刻起,便被某个灵魂附体。这种情况,往往是地府轮回司的工作失误。

    后天夺舍,是不可能走阴的,但天生夺舍的灵魂,却可以!

    古今中外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会随着记忆逐渐清晰,慢慢回忆起来,自己原本并不是这个身体的主人,而是另外一个已经死过的人的灵魂。这种传说,在民间屡见不鲜,甚至有很多人,会按照自己的记忆,找到自己前世的家人。

    民间调侃说,这种情况,是轮回转世的时候,忘了和孟婆汤了。

    现在看来,这初墨应该是天生夺舍,所以……

    凌秋不需要对她动手。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夺舍,并不是她的本意。

    “你问完我了,那么……你……该如何解释你的身份。”

    初墨将最后一串鬼灵草吃完,似乎有些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抬眼问道。

    凌秋淡淡一笑:“哦,我只是个阎罗王而已。曾经。”

    “嗯??”

    初墨明显一愣,随即微微摇头:“你不想说,我不逼你。”

    “……”

    凌秋耸了耸肩。

    得,实话告诉你了,你不信,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无论如何,你应该懂得方术,不然你不可能知道这么多鬼神之事。——这样的话,把东西还给我。”

    初墨站起身来,朝凌秋伸出一只纤纤细掌。

    凌秋道:“什么东西?”

    “护身符。”

    初墨道:“你显然有不惧鬼神的能力,那我便不浪费了。这护身符,价值上百万,可以还给我了。”

    “嗯?”

    一听这话,凌秋忽然一顿。

    “你说……护身符,价值上百万?就这种简单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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