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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当男主[快穿] 作者:初心不负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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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当男主[快穿] 作者:初心不负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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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脱了上衣,清凉的井水从头淋到脚,怎一个爽字了得。
然而也就一时的痛快,要是晚上有凉风还好,不然很快又一身粘腻,这会不用说空调,连电风扇都是紧俏的奢侈品,他们能用的就只有大蒲扇。
冲完凉他回屋换了衣服,出来后顺手把脏衣服洗了,等他把衣服晾到竹竿上,庄父庄母带着庄恒从篱笆做的院墙外走了进来。
“这是怎么了?”
庄熠一眼看出了情况,庄恒的半边身子像是在泥里泡过一样,这会蔫头耷脑的,看起来没一点精神气,而庄父身上也沾了很多塘泥,他黝黑的脸上布满了怒火,恨恨地踢了庄恒一脚。
“给我滚去洗干净!”
“你干嘛打他呀!”旁边的庄母一看急了,就要上前看看儿子有没有受伤,却被庄父一声喝住。
“你要再敢护他试试,我连你一块收拾!”庄父说着朝院里的石凳上一坐,掏出旱烟猛抽了几口,待心口的怒气渐渐平息,他才对着庄熠说,“你这个弟弟太不像话,做工到一半,居然跟着几个小子跑去池塘里捞鱼,亏得有人看到拉了一把,不然这小命都得玩完!”
说到这,他用力敲了敲烟杆,指着庄恒吼道,“你要跌下去死了倒也一了百了,可这池塘里的东西都是公家的,你要拿了一丝一毫,就是犯了大错,上回有人摸了河里的鱼去镇上偷偷卖,结果呢?你们几个都给我记清楚,宁可饿死,也不能拿公家的一分一毫,我老庄家丢不起这个人!”
旁边的庄母大气不敢出,只拼命地朝二儿子使眼色,让他赶紧应声认错。
庄恒却梗着脖子不说话,一副听不进去的模样。
眼看着庄父又要动怒,庄熠赶紧推了他一把,说:“你快去洗洗干净,这一身脏死了!”
庄父冷哼了一声,到底没有阻止。
一顿晚饭吃得有些沉闷,饭后庄父突然开口说:“阿熠明年就十六了吧,我听村长说,满了十五周岁就可以去当兵,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按照庄父以往的脾性,这种事情他只会一个人拍板决定,但现在对上这个大儿子,他总觉得有些气势不足,加上庄熠做事一向有分寸,他就想听听儿子自己的看法。
在庄父看来,当兵是村里小伙子最好的出路,不但吃住全包,每个月还有津贴,而且还发各种票。与其留在村里赚个糊口的工分,倒不如去当兵闯一闯,要是能升个士官,将来也好有个前程。
事实也是这样,这会乃至之后的十多年,农村里的人很多都只能混个温饱,当兵就算复原了也给安排工作,比当个农民好多了。
庄熠想了想,说:“好是好,可我马上能拿大人的工分了,倒不如让二弟去,他再过三个月就满十五,正好能赶上,你们觉得呢?”
庄父倒是没有想过这一茬,他只是觉得大儿子更容易有出息,至于二儿子他其实没抱太多期望,但这会庄熠一提醒,让他有了另一层想法。
庄恒干活偷懒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不闹出事还好,再要有今天这种事,他有十个胆子也不够吓,而部队里据说十分严格,如果让庄恒在那里面待几年,说不定能改改脾性,再不济也能有个稳定的饭碗。
想到这,他拍着桌子说:“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我去找村长好好问一问。”
“我不——”庄恒似乎想要反对,但被庄母用力拽了拽,只好咽下了后面的话。
等庄父从村长那回来后,事情就基本定了下来。庄恒各方面的条件都能满足,家世清白,身体不错,至于不服管教,部队里会教他做人的。
这期间庄恒还试图反抗,庄熠就问了他一句话:留下来,以后看别人脸色,去部队,以后别人看你脸色,你选哪个?
庄恒还不至于这点脑子都没有,他很快想通了,等时间一到,就收拾包裹跟着其他入伍的人一起去了部队。
庄熠只是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庄恒到了部队就知道什么叫做收敛,而他也可以继续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这时候他根本没有料到,若干年后会有人跑来质问他,为什么当年没有去当兵?
第22章 七零年代重生
庄恒离开后, 家里少了些鸡飞狗跳, 同时也沉闷了一阵子。
庄父嘴上不说, 闲时总要去村口转一圈, 再顺路问问村长部队里的情况。
这种情形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后来隔壁村有部队回来探亲的,庄父亲自跑去打听了一番, 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事实上,庄恒去部队是个明智的选择。
一家五口人,就属庄恒最能吃,他个头比庄熠矮一截, 块头却比他大了一圈, 庄父吃一碗, 他起码吃一碗半,相当于把兄妹三人的份由他一个人吃了。往日还没觉得,等人一走,月底时一向空空的米面缸里居然还剩下好多, 一称, 有十斤之多。
大家每天吃的分量还是和以前一样, 一斤米面配着玉米地瓜, 能做三天的饭,十斤够他们四个人吃一个月了。
庄母留了一部分在缸里, 其余的收起来准备过年的时候吃。
到年底算了工分, 每家都分了两斤白面和一斤红糖, 池塘里的鱼也捞了起来, 按人头每个人两斤,一条三四斤到七八斤不等,差不多每家能有一两条鱼。等过几天村里的猪杀了还能再分到一斤猪肉,另外布票和粮票根据工分不同,每家分到的也不一样。
庄母老早就念叨着要给庄父和庄熠各做一身新衣服,而家里分到9尺布票,满打满算只能做两件上衣。
庄熠个子高,做了他的就做不了庄父的,为了这事,庄母三天两头去镇上寻摸合适的布料,正好家里还有去年剩下的一截,如果能淘换到一个颜色的布,到时候拼拼凑凑也能做出两件来。
而庄父也没闲着,他是杀猪的一把好手,往年村里杀猪都要叫他去帮忙,有时候邻村的也会来喊他,而报酬往往是一顿肉饭外加若干猪下水。如果是外村的,庄父就把那顿肉饭换成等同的猪肉带回家,到时每人还能分到一小块。
就这样已经让很多人羡慕了,可这手艺不是人人有,要嫉妒也嫉妒不起来。
庄熠没有要做的事,就和村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河里去捞鱼。池塘里的东西不能动,但河里的鱼可以捉了自己吃,只是不能拿去卖钱。
几天下来,庄熠弄了大大小小有一桶鱼,大的两条杀了腌起来等来年吃,小的准备直接烧掉。
恰好庄父回来看到,就拿了大半要给庄大伯家送去。
庄家奶奶跟着大儿子生活,庄父每年负责一半的口粮,而他本身十分孝顺,一有好东西就会拿去孝敬老母亲,像是这次的猪下水就拿去了大半。但事实上,不管是米面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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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脱了上衣,清凉的井水从头淋到脚,怎一个爽字了得。
然而也就一时的痛快,要是晚上有凉风还好,不然很快又一身粘腻,这会不用说空调,连电风扇都是紧俏的奢侈品,他们能用的就只有大蒲扇。
冲完凉他回屋换了衣服,出来后顺手把脏衣服洗了,等他把衣服晾到竹竿上,庄父庄母带着庄恒从篱笆做的院墙外走了进来。
“这是怎么了?”
庄熠一眼看出了情况,庄恒的半边身子像是在泥里泡过一样,这会蔫头耷脑的,看起来没一点精神气,而庄父身上也沾了很多塘泥,他黝黑的脸上布满了怒火,恨恨地踢了庄恒一脚。
“给我滚去洗干净!”
“你干嘛打他呀!”旁边的庄母一看急了,就要上前看看儿子有没有受伤,却被庄父一声喝住。
“你要再敢护他试试,我连你一块收拾!”庄父说着朝院里的石凳上一坐,掏出旱烟猛抽了几口,待心口的怒气渐渐平息,他才对着庄熠说,“你这个弟弟太不像话,做工到一半,居然跟着几个小子跑去池塘里捞鱼,亏得有人看到拉了一把,不然这小命都得玩完!”
说到这,他用力敲了敲烟杆,指着庄恒吼道,“你要跌下去死了倒也一了百了,可这池塘里的东西都是公家的,你要拿了一丝一毫,就是犯了大错,上回有人摸了河里的鱼去镇上偷偷卖,结果呢?你们几个都给我记清楚,宁可饿死,也不能拿公家的一分一毫,我老庄家丢不起这个人!”
旁边的庄母大气不敢出,只拼命地朝二儿子使眼色,让他赶紧应声认错。
庄恒却梗着脖子不说话,一副听不进去的模样。
眼看着庄父又要动怒,庄熠赶紧推了他一把,说:“你快去洗洗干净,这一身脏死了!”
庄父冷哼了一声,到底没有阻止。
一顿晚饭吃得有些沉闷,饭后庄父突然开口说:“阿熠明年就十六了吧,我听村长说,满了十五周岁就可以去当兵,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按照庄父以往的脾性,这种事情他只会一个人拍板决定,但现在对上这个大儿子,他总觉得有些气势不足,加上庄熠做事一向有分寸,他就想听听儿子自己的看法。
在庄父看来,当兵是村里小伙子最好的出路,不但吃住全包,每个月还有津贴,而且还发各种票。与其留在村里赚个糊口的工分,倒不如去当兵闯一闯,要是能升个士官,将来也好有个前程。
事实也是这样,这会乃至之后的十多年,农村里的人很多都只能混个温饱,当兵就算复原了也给安排工作,比当个农民好多了。
庄熠想了想,说:“好是好,可我马上能拿大人的工分了,倒不如让二弟去,他再过三个月就满十五,正好能赶上,你们觉得呢?”
庄父倒是没有想过这一茬,他只是觉得大儿子更容易有出息,至于二儿子他其实没抱太多期望,但这会庄熠一提醒,让他有了另一层想法。
庄恒干活偷懒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不闹出事还好,再要有今天这种事,他有十个胆子也不够吓,而部队里据说十分严格,如果让庄恒在那里面待几年,说不定能改改脾性,再不济也能有个稳定的饭碗。
想到这,他拍着桌子说:“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我去找村长好好问一问。”
“我不——”庄恒似乎想要反对,但被庄母用力拽了拽,只好咽下了后面的话。
等庄父从村长那回来后,事情就基本定了下来。庄恒各方面的条件都能满足,家世清白,身体不错,至于不服管教,部队里会教他做人的。
这期间庄恒还试图反抗,庄熠就问了他一句话:留下来,以后看别人脸色,去部队,以后别人看你脸色,你选哪个?
庄恒还不至于这点脑子都没有,他很快想通了,等时间一到,就收拾包裹跟着其他入伍的人一起去了部队。
庄熠只是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庄恒到了部队就知道什么叫做收敛,而他也可以继续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这时候他根本没有料到,若干年后会有人跑来质问他,为什么当年没有去当兵?
第22章 七零年代重生
庄恒离开后, 家里少了些鸡飞狗跳, 同时也沉闷了一阵子。
庄父嘴上不说, 闲时总要去村口转一圈, 再顺路问问村长部队里的情况。
这种情形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后来隔壁村有部队回来探亲的,庄父亲自跑去打听了一番, 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事实上,庄恒去部队是个明智的选择。
一家五口人,就属庄恒最能吃,他个头比庄熠矮一截, 块头却比他大了一圈, 庄父吃一碗, 他起码吃一碗半,相当于把兄妹三人的份由他一个人吃了。往日还没觉得,等人一走,月底时一向空空的米面缸里居然还剩下好多, 一称, 有十斤之多。
大家每天吃的分量还是和以前一样, 一斤米面配着玉米地瓜, 能做三天的饭,十斤够他们四个人吃一个月了。
庄母留了一部分在缸里, 其余的收起来准备过年的时候吃。
到年底算了工分, 每家都分了两斤白面和一斤红糖, 池塘里的鱼也捞了起来, 按人头每个人两斤,一条三四斤到七八斤不等,差不多每家能有一两条鱼。等过几天村里的猪杀了还能再分到一斤猪肉,另外布票和粮票根据工分不同,每家分到的也不一样。
庄母老早就念叨着要给庄父和庄熠各做一身新衣服,而家里分到9尺布票,满打满算只能做两件上衣。
庄熠个子高,做了他的就做不了庄父的,为了这事,庄母三天两头去镇上寻摸合适的布料,正好家里还有去年剩下的一截,如果能淘换到一个颜色的布,到时候拼拼凑凑也能做出两件来。
而庄父也没闲着,他是杀猪的一把好手,往年村里杀猪都要叫他去帮忙,有时候邻村的也会来喊他,而报酬往往是一顿肉饭外加若干猪下水。如果是外村的,庄父就把那顿肉饭换成等同的猪肉带回家,到时每人还能分到一小块。
就这样已经让很多人羡慕了,可这手艺不是人人有,要嫉妒也嫉妒不起来。
庄熠没有要做的事,就和村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河里去捞鱼。池塘里的东西不能动,但河里的鱼可以捉了自己吃,只是不能拿去卖钱。
几天下来,庄熠弄了大大小小有一桶鱼,大的两条杀了腌起来等来年吃,小的准备直接烧掉。
恰好庄父回来看到,就拿了大半要给庄大伯家送去。
庄家奶奶跟着大儿子生活,庄父每年负责一半的口粮,而他本身十分孝顺,一有好东西就会拿去孝敬老母亲,像是这次的猪下水就拿去了大半。但事实上,不管是米面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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