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红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午后四点多钟了。 她站在村口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偏西,天色将晚,整个村子都沉浸在一片寂静里。

    顺着窄窄的村路,孙晓红慢慢地往前走着,路边的野花零星地洒在草丛里,夹着小路幽然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向南北方向随性地漫延。远处的田野,近处的树林,都波澜不惊,像一片绿色的海,远比想象的安静。

    她的眼前,是一座古老而简朴的村落,村里前前后后几百户人家低矮的房屋,在胡同里面等同排列,如同手足兄弟。她慢慢地向前走着,像走进了一个传奇的故事。

    村东头一排百岁以上的老榆树,围着几户陈旧的老宅,盘旋着褐色的虬枝,正了然生趣地向天空张望。这可能就是永和村的风水得名,就连田间地头里丛蔓的寸草,都透着一股鲜活的灵秀!也许这里的先人们,曾经对这块厚重的土地给予了无限的期望吧,连给它取的名字里,都蕴涵着一种云淡风轻和济世安宁的味道。

    孙晓红心不在焉地顺着胡同往里走,一只鸟从远处疾飞来,不停地抖动着斑驳的翅膀,胆怯地落在一家门前的柳树上。它不停地晃着脑袋,左右张望,见有人向它靠近,又瞬间飞走。

    坐了一天的车,她觉得很累,感觉两条腿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上,她想尽快回到家里,好好睡上一觉,立刻加快了脚步,她低头走着,无心去看周围的一切。

    可是,当她走到胡同口的时候,心里又不安起来。她心神不宁地扎煞着两手,灰头土脸地拐进胡同。她默默地走着,高智贤的话一直在耳边回响,尽管她也是一番好意,可她都摇头否定。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自己的境况自己明白,感觉自己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现在也只能得过且过了。

    胡同里面很静,在刺眼的阳光下,孙晓红的身影幽幽地往前移动。她闷闷不乐地走着,脑子里面一片空白,突然眼前一阵眩晕,她感觉整个身体悬在空气里一般,几乎步步踏空。

    她只顾着想着心事,不料想一辆疾驰的自行车,故意迎面朝她飞奔过来。她猛然一个裂趣,若不是脑子反应快,躲闪及时,她险些被这个不管不顾的愣头愣脑的孩子一下撞倒在地,她气愤地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指了指着个孩子,喊道:“你这孩子!把车子骑这么快干嘛?这是把我撞了,万一撞倒小孩儿怎么办呢?看你爸不打死你!”

    男孩哈哈大笑,故意推车朝她冲过来。“你不要命了,再往我身上撞,我可真就不客气了!”她裂趣着猛地退后一步,侧仰着身子,两手捂着砰砰乱跳的胸口,惊恐万状地咧着嘴,瞪大眼睛看着那个莽撞的影子,大声惨叫起来。

    “不客气又能咋样,有能耐你也过来撞我呀?志满他妈都说了,像你这样的大学漏子,在村里就是三等残废,啥都不是。”男孩儿更加嚣张,也不知道志满他妈是怎么想的,她背后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真是不可理喻,看我一会儿不找她说理去。

    “谁是三等残废?你信不信,如果你再说一句,我就扇你嘴巴!”这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孙晓红实在是太了解了,她刚想怒嗔怼对,可那辆肆无忌惮的自行车就像一阵风似的,毫不顾忌她的任何感受,幸灾乐祸地在胡同口处迅速消失。

    “又是志满他妈,这个人两面三刀的,她居然背地里这么说我,我什么时候得罪她了,气死我了!”孙晓红气得浑身颤抖,本来她的心情就不好,加上刚才差点儿被撞。她愤怒地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差点儿就掉了下来。无奈,那个毛头小子已经跑远了,就算她能把他扯着耳朵揪回来并毫不留情地理论一番,估计和这样顽劣的孩子也纠缠不出什么名堂来。

    骑飞车的孩子名叫王五儿,大约十六七岁,是村里修配厂王师傅的老儿子,他们家和孙晓红住在一个胡同里。他们家五六个兄弟姐妹,就数他最不让人省心。因为他从小就缺乏爹娘的管教,总是有事儿没事儿给老王捅出点娄子出来,尤其是这个孩子经常下狠手打人,而且从来不计后果。

    他这般顽劣,弄得胡同里的家长们,都恨之入骨,背地里也都仔细叮嘱自己家的孩子看见他一定离他远点,免得无辜受害。他呢,也不在乎,我行我素,该咋样还是咋样,即使惹了大祸,也不知道悔改,让老王整日头疼。

    说起来,这个孩子也挺可怜的,他五岁时,妈妈就得病去世,因为老王工作太忙,根本没有时间照顾他,他就在村里成了野孩子,每天纠结一些半大小子,在村里不是上树就是爬墙的,很不让人省心。有一次,他半夜里,拿着手电筒,偷偷爬到邻家的屋檐上掏老家贼窝里的蛋,可他刚爬到上面,扒掉房檐上的砖瓦后,伸出手来还没等去掏,他就从房檐上摔下来,若不是摔在柴草垛上,一定会把他摔得稀巴烂。他是没事儿了,可房檐上的砖瓦却都被他刮了下来,他差点儿把人家的房子给拆了。

    这下可好,等人家找上门来评理时,差点儿把老王的眼珠子给气冒了。这孩子让他养的,真是不省心,没等长大,就成了一个恶霸。

    后来老王给又他找了后妈,家里根本就没有人顾及到他的成长,于是他借着一些因由,更加变本加厉地在村里胡闹起来。

    王五儿在学校里也没念几天书,因为和同学打群架被开除,他只好流落到社会上,整天纠集一些不良的社会小混混,在村子里面偷鸡摸狗,因此,他背地里也带坏了很多半路辍学的男孩子。这个不可救药的孩子,不光光是孙晓红讨厌他,就连一条胡同里的人看见他都头疼得要命。

    看着他那副乐极生悲的影子,孙晓红心有余悸地站在那里,忍气吞声地恼恨了半天,才渐渐缓过神来。她望着空空荡荡的胡同口,使劲地跺了跺脚,瞬间绷起一张不可名状的脸,冷冷地转过身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自己家的院门口,伸手推开嘎吱作响的栅栏门,双脚慌乱踏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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