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非的宝藏 作者:洛无奇

    分卷阅读27

    裴非的宝藏 作者:洛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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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刺激,出落得这样呢?”

    猛然间,一阵沉默,温度降到冰点。

    就在这时,走廊上响起了高跟鞋敲击地面的清脆声响:咔哒、咔哒。空气中霎时蒸腾起一股柔美香气,玫瑰茉莉在白檀香的衬托下扑面袭来。

    我吸吸鼻子,靠近裴非耳边小声玩笑:“南波范五,香奈儿啊。这是玛丽莲梦露来啦。”

    裴非轻瞄我一眼,没说话,只专注的望向门口。

    先声夺人的“梦露”小姐终于出现,她满头浓密卷发,一件大红羊毛披肩。“梦露”展开双臂,犹如开放的大牡丹,嗓门高八度地兴奋叫着:“裴——裴——”

    裴非立时“啪”地绽放出一脸笑意,展开双臂喊了声:“金姐!”遥遥飞了过去。两朵花很快汇合,紧紧拥抱在一起。彼此轻拍后背,还放肆地蹭了蹭脸颊。

    我压抑着不断翻涌的酸气,自我安慰说,这是礼节,是礼节,只是礼节!却忍不住嘴角抽搐。妈的,那飞奔那拥抱那亲切热烈,都是我的!我狠狠地嫉妒了!

    作者有话要说:重逢的两章写得非常混乱,想说的话说不清。

    暂时先这样吧,以后慢慢改。

    ☆、第23章 心声

    不出我所料,这位金姐也是裴非的学生之一,且是个传奇人物。她是一家连锁酒店的老板娘,学名:女强人!

    金姐是上海人,身材好气质佳,曾经的娇俏小空姐儿一名。因为太过于爱岗敬业,对乘客服务到家,终于嫁了中年港商为妻。谁知好景不长,没几年,她“下岗”了。

    金姐付出了青春年华,换来了一段失败的婚姻,一笔可观的赡养费,一颗立志自强的决心,和一身商海逐浪的本领。想必如今以她的身家已不输前夫了。

    从金姐的身世经历推算,年纪少说四十上下了。却驻颜有术、保养得当,面容上没留下什么岁月痕迹。人也热情奔放,颇有精神,使我不得不防。

    我草木皆兵地追问:“裴,你是怎么就和梦露交好了的?”

    “为什么要告诉你?”裴非毫不理睬“您老是我什么人呐”

    我立刻献媚:“小人是王子殿下您的追求者啊!”

    裴非不屑:“切!”但还是大发慈悲地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我帮过她一个小忙。她人好,把我当弟弟看。”

    “是弟弟还是御弟啊?怎么有种女儿国王和唐三胖子的赶脚呢!”

    裴非瞪了我一眼,批评道:“别瞎说。金姐有男朋友!她男朋友脾气挺不好的……反正这话别再说了。”

    我“啪”地立正:“遵命!”

    我喊着口号要重新把裴非追到手。可惜落到实处却没有经验,不知从何下手。只能如大苍蝇一样,整日缩着头颈搓着前爪,死皮赖脸地围绕在白色便便裴非周围。

    玩儿浪漫不是我的强项,送礼又摸不准脉门。只能打游击战、持久战。战略战术概括为:敌动我动,敌停我看,敌出我跟,敌跑我追。

    裴非的课从下午开始,两点到十点,每天三堂。教油画、版画、国画、简笔画,反正教给外行,甭管精不精通,连半吊子雕塑也敢往上招呼。

    他一般中午出门,先到那家无名咖啡馆吃午餐,然后上班。一天下来,连哄带骗地上完课,就跟着各路狐朋狗友、牛鬼蛇神满世界乱转,抽烟喝酒打架调情。不知以前我不在时,酒醉后神志不清的裴非是如何找到家的,反正我出现之后,他一旦喝挂了,就会有个把还能完整说话的小鬼儿打给我,让我这个所谓的“哥哥”赶过去,把裴非扛回家。

    裴非清醒的时候,是绝不会主动找我的。对着我也总没什么话可说,大多是我问他答。喝懵了之后话就多了,会絮絮叨叨地抱怨我,从八百年前开始,一点一滴、一分一毫地掰扯。

    他会没完没了地哀叹懊恼:“我真后悔,真后悔。你说我干嘛一时冲动退学了呢,说不定我可以保研的。我干嘛还要去告你哥,啊?你说我干嘛啊!和你俩安安分分过日子不就挺好嘛。我还参加什么比赛,啊?破比赛,算个jb啊。我给你说吧,我啊,把自己想得多了不起,其实我就是个屁。还什么什么大师,什么什么新秀。哎,我招谁不好,我去招许雁踪,我吃饱了撑的。我他妈就是吃饱了撑的!我干嘛要认识你!”

    刚开始我都低眉顺眼地听着。听多了,也有不耐烦的时候,少不得反驳两句:“裴,咱能换点新鲜的不?能往前看不?”

    裴非醉眼迷离地拿手指点我:“你看看,你看看,变脸比翻书还快。是谁说这个那个的,就是你啦认定啦改变啦,都谁啊!一转眼又说什么、什么错。没劲!许雁行你没劲!”

    也有时候他醉过了头,脑子不好使,想不出数落我的话,就自己靠在车窗上生闷气。路上一颠簸,赶紧用手急拍仪表盘,我立马路边停车。车没靠稳他就赶紧冲出去,扶着电线杆大吐起来。我每每站在旁边耐心等着,并一下下帮他拍背。吐够了,脑子转得过来了,他再接着上车数落我。

    有次我去旁边便利店帮他买水,回来的时候,他躺在路边光溜溜的人行道上睡着了,身体卷成一团,紧紧缩在衣服里,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样。

    无奈之下,半拖半抱将他弄上车。喝醉的人,死沉。心里翻腾着,又气又笑又酸涩。想来这不是他第一次醉倒在凌晨的街头了。他可能酒气熏天,可能沾染呕吐的痕迹,可能招来路过行人的鄙夷侧目。丑陋吗?丢人吗?可是有谁知道,又有谁在乎呢?或许连他自己,都放弃了吧。

    如果没人通知我去扛人,那基本有两种情况。要么裴非醉得不够干脆,要么就全军覆没了。通常这样的情形,我就在午夜过后自觉地出去搜寻。好在裴非们的行踪极有规律,惯常出没的只有那几处。

    也有几次,他难得清醒,便不肯轻易受我摆布了。那天我逮着他时,他正站在包厢外的走廊上抽烟。看见我也不多加理睬。这时包厢的门打开,一个小光头冒了出来,晕晕乎乎地尖叫着:“来呀,裴裴,来呀。”

    从门缝望进去,里面的男男女女都脚步踉跄、手舞足蹈着,满脸梦游样的迷幻神情。小光头的脸上也挂着游离的笑容,半张着嘴巴等裴非回复。裴非对着光头扬扬手里的烟,表示抽完再进去。小光头不依,伸出手要来拉裴非,却眼神恍惚,几次都抓空了。

    即便我这等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也知道他们异常亢奋的嬉笑绝不止酒精的功效而已。我厌恶地将小光头推开,他一路跌进了包厢,还嘎嘎嘎鸭子样傻笑着。

    看看裴非,脸色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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