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枪支管控,为什么张威会有配枪?

    李君心中虽有疑问,却是淡然一笑,道:

    “那倒未必。”

    “怎么?”张威冷声道,“你觉得你的身手快得过子弹?还是扛得住子弹?”

    李君推了推眼镜,说道:

    “你可以试试。”

    张威听得心头火起,眼前这少年不过是个高中辍学的农民工而已,口气却这么狂妄,要是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还真以为会点武道的三脚猫功夫就能来干保镖了。

    虽然张威当即就想拔枪,但毕竟当保镖也有些年头了,职业习惯提醒他要沉稳,于是用眼神去征询孙常明的意见。

    孙常明轻微地点了下头。

    虽然他并不怀疑李君的能力,但还是觉得很有必要煞煞这农村孩子的威风。

    得到上司的默许,张威不再犹豫,口中说道:“这可是你自找的!”右手则开始拔枪。

    他当然不会真的拔枪就射,只是想通过以枪指头,来给李君一个教训。

    从他过去的经验来看,一旦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没有几个人还能保持冷静,有惊慌失措的,有失声痛哭的,甚至还有当场给吓尿裤子的。

    这个农村少年一看就没见过什么世面,还不知道会不会直接吓瘫了。

    张威心中冷笑,拔枪的速度却并不稍减。

    据说世界上最快的拔枪速度是0.85秒,他虽然还破不了这个记录,但在长期的严格训练之下,拔枪速度也已经可以控制在0.9秒以内。

    然而,他刚从枪套里抽出手枪,李君却在桌上拿起先前填写简历的那支水笔,随手一甩。

    只见一道飞影掠过,水笔正中张威持枪的手背。

    “啊!”

    直透骨髓的剧痛令张威忍不住叫出声来,手掌无法自控地松了开来,“哐当”声响,手枪已掉落在地上。

    比痛楚更强烈的,是张威心中的震撼!

    明明自己拔枪在先,对方掷笔在后,但为什么他却能后发而先至?!

    而且他随手一掷之下,造成的伤害竟比巨锤猛砸还要大,让自己根本握不住枪!

    “果然是好身手!”孙常明鼓掌赞道,“能够这么从容地投掷水笔,真可谓是投笔从容了。”

    他虽然并不精于武道,但是还是会些擒拿格斗的功夫,看得出来李君这一下,无论是速度、力量、准头,都拿捏得妙到毫巅,分明就是高手级别的水平。

    更为难得的是李君的气度,那么从容,那么淡定,俨然一副上位者的姿态,与他实际年龄和身份完全不相符。

    李君纠正道:“‘投笔从戎’是戎马的‘戎’,不是容易的‘容’。”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孙常明尴尬地笑了笑,然后对张威道,“还不快谢谢李君。要不是他手下留情,你这只手可就废了,这辈子都别再想握枪了。”

    知道孙常明说的是事实,张威虽然并不甘心,却还是涩声说了句“谢谢”。

    李君微笑着摆了摆手。

    他很清楚,以自己目前的修为,是肯定扛不住枪击快不过子弹的,所以只能让对手没有办法开枪。

    等到自己易筋成功,达到大师级别,应该就能硬扛手枪子弹了,可惜老仙现在却让自己转修通窍了。

    “时候不早了,我们去见周总吧。”孙常明先是安排张威去找医生处理手伤后,然后又打了一个电话,才转而对李君说道。

    李君点了点头,跟着孙常明到了别墅三楼的一个房间门口,

    孙常明敲了三下门,然后对着房间里面轻声道:“周总。”

    “进来。”一个温和的中年男声传了出来。

    孙常明谨慎地推开了门,李君走了进去,只见房间里有几个大书柜,墙上还挂着几幅字画,看来应该是个书房。

    书桌后坐着一个斯文儒雅的中年男人,看到李君进房,就迎了上来,一边微笑着跟李君握手,一边说道:“小李是吧?鹏哥说你年轻有为,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显然此人就是周晨辉了,李君回了句:“周总你好。”

    称呼不像刚在别墅大门前时叫“周老板”了,他发现现在的城里人都不喜欢叫“什么什么老板”,而改叫“这总”“那总”了。

    周晨辉招呼李君在茶几边坐下,然后开始泡茶。

    孙常明适时将简历递了上去,周晨辉只是随意扫了一眼,对李君说道:“小李啊,你既然是鹏哥的朋友,也就是我周晨辉的朋友,我们就开门见山了。”

    他顿了顿,才继续说道:“我在昭阳打拼了几十年,也算是有点成就吧,近来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上个月收了封恐吓信,说是要对付我。我倒是没什么,出入都有孙经理他们保护,关键是我的女儿。她现在正读高三,要是不让她上学吧,那就显得我怕事,更遂了那帮小人的意,以后只会变本加厉;要是让她继续上学,我这做父亲的,又实在是放心不下。”

    旁边的孙常明补充道:“其实无论是在上下学途中,还是在家或者外出,我们都有一个组保护小姐的,关键是怕她在学校里出什么岔子。”

    “所以我需要一个专人来负责她在学校里的安全。”周晨辉泡好了茶,给李君倒了一杯,然后说道,“她不喜欢保镖大张旗鼓地围在身边,说这样会影响她和同学们的学习,所以,这个人要能伪装成她的同学。”

    孙常明讪讪道:“我们安保部的人吧,基本都是退伍军人和武校出来的,业务能力那是没得说,可这年龄和形象吧,那就跟高三学生差得太远了。”

    周晨辉喝了杯茶,说道:“我让人力资源部招聘了大半个月,也没找到个合适的,所以就四处托朋友帮忙物色,想着鹏哥又开拳馆,社会资源又广,找他应该靠谱,果不其然就由他推荐了你。现在看来,综合年龄、形象、能力各个方面的因素,你实在是这个职位的不二人选。”

    李君托了托眼镜,说道:“所以,我的任务就是以插班生的身份,成为你女儿的同班同学,从而在学校里保护她的安全?”

    “对的。”周晨辉点头道,“至于放学之后,你想干嘛干嘛。”

    李君眉头微皱:“但是,我有一个问题。”

    “待遇是吧?”周晨辉比出一根手指,道,“每月八千,怎么样?”

    “我是想说,我之前辍学了,学籍档案那些不知道要怎么操作。”

    周晨辉失笑道:“这些都不是问题,我会安排人给你办妥的。其他的你看还有什么问题?”

    李君摇了摇头。

    周晨辉拍板道:“那就从今天开始入职好了。你先跟孙经理熟悉一下环境,等琳琳放学了,再跟她见个面。”

    “工地那边,我还没辞工的。”

    周晨辉果断地说道:“那就去辞掉吧,如果需要出违约金,都由我来承担。”他顿了顿,又道,“你的编制是在安保部,有什么问题可以跟孙经理对接,但今后你的工作是直接对我负责。”

    李君点了点头,又闲话了几句,就跟孙常明出了书房。

    没成想半天不到的时间,自己的职业生涯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一个工地上的小工,变成了潜伏在学校里的保镖。

    这样既可以重返校园,完成自己未了的心愿,又有一笔不菲的工资,可以交回家里,而且,放学之后还可以自由活动,不至于影响修炼。

    更为重要的是,这跟自己与老仙的约法三章也不会产生冲突,要不是孙常明就在身边,李君真想放声大笑一番。

    接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工地去辞工。

    李君将这个想法跟孙常明一说,后者自然没有异议,并且当即给他安排了一辆专车,表示这是周晨辉交待下来的。

    当载着李君的黑色迈巴赫出现在工地上的时候,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最震惊的当然是何伟,他知道这款车的价格在两百八十万以上,昭阳市里的有钱人固然不少,但是开这车的人物却不超过十个。

    更知道既然能坐这辆车来工地,也就意味着李君跟车的主人有着某种联系。

    所以当李君向他请辞的时候,何伟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还笑呵呵地说了句:“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老叔啊。”

    将工棚里自己的物品收拾了一下,又跟包括大牛在内的几个相熟工友道了个别,李君就坐着专车回到了周家。

    他在孙常明的指引下办了入职手续,又跟周晨辉一起吃了个午饭。

    席间,周晨辉稍微问了一下他家里的情况,像是辍学的原因。

    得知李君是因为父亲身患绝症才辍学之后,周晨辉也不免叹息,只能说句:“家里有什么困难尽管提出来,我一定会想办法替你解决的。”

    饭后,孙常明领着李君到了宿舍。

    说是宿舍,实际就是在滨江御园附近一个叫做“时代雅郡”的住宅小区里,两室一厅,中等装修,家具家电倒是一应俱全,由李君单独居住。

    将李君安顿下来后,孙常明就告辞了。

    李君稍微整理了一下房间,就往床上一躺,开始呼呼大睡。

    毕竟他有三十多个钟头没睡觉了,虽然有真元维持精神,但肉体终究还是会感觉疲累。

    这一觉睡到下午六点多,李君才被孙常明的电话吵醒,叫他过去周家吃晚饭。

    李君知道,名为吃饭,实际上应该是去见他要保护的对象,也就是周晨辉的女儿。

    时代雅郡距离滨江御园很近,不过十分钟,李君就到了周家。

    来到二楼餐厅,只见周晨辉和一个少女正坐在餐桌边聊天。

    说是聊天,但实际上只有周晨辉在说话,少女只是低着头在摆弄手机,时不时“嗯”上一声。

    看到李君过来,周晨辉登时站起身来,向少女介绍道:“琳琳,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李君。”又向李君介绍道,“小李,这就是我的宝贝女儿,周琳。”

    李君说了声:“你好。”

    周琳却只是微微抬了下头,回了一声:“嗯。”

    她这一抬头,就露出了姣好的面容,虽然眉目间带着几分清冷,却衬得她的美貌更多了种幽雅的气质。

    这一瞬间,李君就将她的模样记在了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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