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人的号角一响起。

    郑福明显感到压力陡然增大,骑兵不比步卒,冲刺的速度极快,又有一匹马儿为倚仗,火枪甚至不能保证一枪能将奔马击毙,一旦他们不畏死般地开始冲锋,就需要更大的投放量才能加以制止,不用等他下命令,位于城头上的迫击炮率先开火,一发接一发的杀伤榴弹落入后方正准备蓄势待发的马队当中。

    不鲁合罕的脸都绿了,那些从远处飞来的圆柱状弹体,分明来自城中,宋人竟然还有不逊于手抛雷的远程火炮!

    “退也是个死,不如冲上去,与他们的步卒绞在一处,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忙兀的勇士们,长生天在上,就让我们光荣地战死在这里,成为草原上人人传诵的故事吧!”

    他将手中的弯刀高高举起,咆哮着快马加鞭,冒着不断落下的炮火向前冲去,忙兀部黑色的战旗下,近三千骑兵黑压压地席卷而上,在这样的情势下,什么战法都不好使了,人人眼中只有那面飘扬在空心方阵当中的红色指挥旗。

    “砰砰砰”

    已经被团团围住的空心方阵四面齐射,军士们按照操典的要求,不停地做出那几个分解动作,四面八方隆隆的蹄声盖过了一切,就连尖利的哨子也听得不甚分明,只能机械地装弹、发射,再装弹、再发射,眼前的敌人如潮水般退了又来,仿佛没有尽头,心理承受能力稍稍差上一些的,手脚就会慌乱,一乱就会打断节奏,陷入恶性循环。

    位于方阵最内圈的往往都是新近加入的补充兵,有些甚至是进入河北路后才加入的,没有经历过之前的几场大战,骤一遇上强敌,顺风时还好,突然发现敌人的数量这么多,心中不免有些打鼓,恰恰此时炮声又停了,敌人的攻势更猛,一排排地倒在阵前,又一排排地往上冲,不时还有冷箭袭来,方阵中已经出现了伤亡,便愈加紧张,手脚似乎不听使唤,平时练得纯熟无比的动作,怎么也做不好,好不容易将钢丸捅入枪管,举起枪扣下扳机,“啪”得一声,火药室却没有冒出火光和白烟,更没有那种火药燃烧后的推力和撞击肩膀的反作用力,心下便知道糟了,忘了装火药。

    此时,这个方向上的鞑子骑军已经突进到了二十步以内,举着明晃晃的弯刀准备下劈,眼见刀光就要落在第一排的老卒头上,一枝火枪从他的肩头伸出去,“啪”得打响,震得他耳膜发馈,嗡嗡作响,然后只听一个声音响起。

    “继续装弹。”

    郑福说完,看都没看战果便收枪下蹲,与手下的军士一样一丝不苟地装弹,他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堵住了这头堵不了那一头,随着伤亡的增加,阵型不得不被迫收缩,所有的掷弹手全部补充进了火枪队,才能勉强保持火力的持续性。

    短短的一会子功夫,郑福的脚边就堆了七八枝火枪,全是牺牲的军士留下的,眼下他们的遗体只能放弃,能将这些火枪抢出来,已经是极限了,他手脚不停地为每一枝火枪装好弹,递给前面的军士,再将他们递来的空枪装好弹,如此反复。

    时间在一点一点地过去,城头上的张德全已经看不清下面的军阵,三个空心方阵被大队骑兵团团围住,尽管枪声响成一片,他依然能想像得出战斗的白热化程度,怎么办?敌人在炮火的打击下没有溃散,而是拼死上攻,便是算定了他在这种情况下不敢开炮,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伤亡殆尽?

    他从来没觉得,两刻钟竟是如此地漫长。

    “北口方向可有动静?”

    身后的通讯兵摇摇头,消息没有断过,可再催也不可能飞过来,说是两刻就是两刻,明明问过好几次,再问又能如何?能赶得这么快,已经是脚踏车的功劳了,他能想到主力肯定在不顾一切地赶路,可就是忍不住。

    就在这时,通讯器里突然传出郑福那个标志性的北地话。

    “老张,炮火准备。”

    “什么?”他差点以为听错了,焦急地说道“使不得,两军交错在一起,我无法保证你们不中弹。”

    “顾不得了,这些鞑子不要命般地冲锋,光凭火枪挡不住,老子连最后一发手_榴弹都用尽了,奶奶的,今日这百十来斤怕是要交待,见不到老子娘了。”

    “一刻,不,只需半刻,云老大就能带人返来,老郑,撑住啊。”

    通讯器里没了声响,张德全急得冷汗直冒,又不敢催问,在城头上踱了几步,突然一拳擂在城砖上。

    “火炮预备。”

    炮兵队的队正是个南方人,听了不禁一愣神“往往哪里准备?”

    “城下。”

    “可那里有咱们的人啊。”

    “叫你预备就预备,只管鸹躁做甚!”

    队正从没见过教员如此发火吼叫过,一时有些不适应,赶紧跑过去,命令手下的炮手测距调整角度,将炮弹准备好,却迟迟没有听到发射的命令。

    郑福感觉自己撑不到半刻钟了,鞑子骑兵不要命般的攻击,每一骑都越来越接近他的军阵,有时候,火枪甚至是顶着人或是马的身体射出,饶是如此,面对潮水般涌来的敌人,还是免不了伤亡渐增,百人左右的空心方阵已经减员到不足四十人,队正以上的军官伤亡殆尽,连第三都的都头都身中数箭,当场就咽了气,他也不得不执起枪站到了后排,成为火枪兵中的一员,阵中唯一的自由人员,只剩下背着通讯器的通讯兵,和那杆极为醒目的指挥旗。

    宋人的火枪渐渐在削弱,骑兵队中的不鲁合罕敏锐地感觉到了,之前冒死冲锋,一排排地人马倒下,看得他心中直淌血,短短的一会子攻击,在炮火、手抛雷、火枪的打击下损失了多少,已经无数胜计了,好不容易围紧了敌人,城中的炮火首先停下来,紧接着手抛雷也没了声息,只余了火枪还在不断地吐着火光。

    “头人。”

    一个千户奋力挤过来,将一枝细长的圆棍子递与他,不鲁合罕面上一喜。

    “这是宋人的火枪么,如何得来的?”

    “死了上百个族人拼来的。”

    不鲁合罕转手将火枪交与亲信“带上一队人,把这火枪送到大汗驾前,告诉他,忙兀部今日的牺牲换来了什么。”

    说罢,转过头,那个千户开口说道“头人,再打下去,咱们的族人要死光了。”

    不鲁合罕盯着那面刺眼的红旗,恶狠狠地说道“宋人也要死光了,再加把劲,屠了他们,大汗会赔与咱们十倍的草原和人口牛羊!”

    手上的弯刀一指“带上你的人,我要那面旗子。”

    千户一咬牙,鞭打着胯下的马儿转身离去,进攻的号角再次吹响,余下的鞑子骑兵喊着谁也听不懂的口号往上冲,渐渐压过了新军越来越被削弱的火力。

    “啪”

    郑福一只手抓住箭尾,将插在肩头上的羽箭拗断,顾不得包扎一下,又一次举起手中的火枪,阵中还能射击的不过二十余人,已经从空心方阵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实心方阵,紧紧守护着插在当中的指挥旗,他的通讯兵就站在边上,同样成为了火枪兵。

    “砰”

    扣动扳机,将一个露出头来的鞑子骑兵掀下马来,他没有再次去装弹,反而从腰间拔出军刺套在枪头,扭头对着通讯器大吼了一声。

    “开炮!”

    “什么?”

    张德全凑过去,只听又一声大吼传来。

    “张德全,老子命令你他娘的向我开炮,快!”

    张德全的心里一紧,连忙向城外望去,只见那面小小的指挥旗在黑色的骑兵中时隐时现,已经快要消失了,他明白郑福的打算,无论如何军旗是不能被敌人拔去的,那会是奇耻大辱,整个第一军都抬不起头来。

    “炮兵预备,目标指挥旗,三发急促射!”

    “是,目标指挥旗,距离三百五十二,方向九十一,三发榴弹。”

    张德全有点不敢看,这是玉石俱焚的做法,接到命令的炮手也是面面相觑,下面还有自己的兄弟,甚至包括了指挥使,难道要连他们一块儿炸死?可军令就是军令,没有违逆的余地,所有人发动起来,按照事先就计算好的射击诸元,调整好角度和距离,然后双手抱起一枚炮弹,倒着放到炮口处,只要一松手,便能击发出去,就在这时,他身后的通讯员突然大叫着喊道。

    “军指,军指回师了!”

    张德全猛然转头,只见城池的两侧出现一队队快速移动的身影,头上的红缨被风吹得摇曳不止,双脚踏在复合材料的踏板上,铝合金一体的车轮飞速地转着,豆大的汗粒从头脸冒出来,当先的一面大旗被风吹得烈烈作响,侧面的白边上从上到下写着“前厢第一军”几个字,硕大的旗面上绣着金黄色的图案,正是代表射声新军的。

    两把交叉的火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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