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娃忍着身上的抓痛,把一个类似于包子的东西塞进嘴里,用力地快速嚼咀着,随着食物进入肚子,他开始舒服起来,哪怕是全身伤痕也露出满意的笑容。

    要知道,这可是从一条大狗的嘴里抢来的,终于今天晚上能睡个好觉了。

    衣衫褴褛的他,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

    原本,他的爷爷父亲母亲都生活在大山里,过着耕种田织的日子,可就在他们被几名异族发现后,村子被烧掉人被杀光了,就他跑了出来,逃过被当成奴隶的命运。可不当奴隶也会被饿死呀,于是,他就整天跟野狗抢食,捡别的异族扔出来的垃圾,以此过日子。

    有人就说了,不会找份工作吗?这么懒,活该!

    如果二娃听到这话,肯定会用口水吐这人一脸,根本没工作能给人族好不?

    哪怕是他身在一个中域城,法律不准许随便乱杀人,可还是没工作能给人族的,有时二娃甚至都在想了,为什么自己不是女的,那就能进那种楼里卖了,因为肚子饿到极点发慌的感觉实在比死还要恐怖。

    是的!

    身为人族女的,比男的好还能卖身,可男的除了奴隶别无它路。

    二娃不想当奴隶啊,随时都有被主人生气一杀了之的命运,于是,他就一直不如狗般地活着,活下去。

    “嘿,你听说了吗?我们人族火啦,要站起来啦?”

    忽然,他听到边上有个乞丐样的男人说话。

    他转过头去,只见常年这里都有他这种悲惨存在,有时可以互相照应的脏乱角落,两个人族正在开口说话,比手划脚的,神色异常兴奋。

    “我也听说了,可是自然灵族那边未免也太远了吧,怕是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过去了!”

    “是啊!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很兴奋,因为我们人族终于站起来了,你可不知道哦,今天我去捡人家扔在门口的食物,那异族都不敢再随意追打我了,那种感觉呀,啧啧啧……”那男人说到这,开心地双眼都眯了起来。

    这就是神域人族的现况,捡吃的,与野狗抢食,甚至不被人打得半死就是幸运的。

    “大叔,自然灵族在哪?”

    二娃走了过去,好奇地问。

    “在西边,一路往西就能找得到,那里有一大片的古荒森林,遍布无数个山脉,只要你找到一些奇特的会发光的植物就证明在附近了。怎么,小子,你要去吗?”这个中年人看着瘦得皮包骨的二娃,好笑地道。

    “我听您说得这么好,想去看看。”二娃点头,认真地道:“大家都是人族在那里总能找到个干活的吧?”

    “哈哈,谁说不是呢,可是也要你能走到那呀!荒兽到处都是,你可能还没到那,就被荒兽或是那些杀人的异族给吞了呢!”中年人说完奉劝一句:“小娃娃呀,这都是命呀,我们还是安安稳稳地在这吧,也许过个上百年,那时情景就不一样了。”

    “大叔,什么不一样啊?”

    “那个时候,我们人族可能全部都生活在荒夏城了,那里,安居乐业,天天都有饭吃……”这中年人憧憬地望着天空,慢慢地道。

    “那我们呢?”

    “饿死了吧,不过临死之时,能听到这消息,我还是很开心的,真希望我还能看到那天啊!”

    “我要去!”

    二娃忽然认真地道。

    不顾两名中年人再对他的劝说,二娃站起身来,就真的出了城,按照中年人所说的一路不断地往西边走。

    他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他想安稳,他想要强大,他想替自己的亲人报仇,听说那里有人类强者无数,他誓要为自己的亲人讨偿这个血债!哪怕是讨不了血债,他也想到那个梦想中,可以吃饱饭的地方。

    闪金族……

    强子趁着夜晚没人注意,杀了自己的主人,逃了出来,他狠戾未消的双眼看向西方,出现了一丝希望。

    浑天神族……

    一群奴隶暴起,虽然被镇压下来,但还是有几名奴隶逃了出来,并不断地在联系别的人族,他们要一起走出这里,前往那希望中的荒夏城。

    这种事情,存在于神域大大小小各处角落。

    身为自由身的,如躲在山里的人族,在感觉活不下去后,都纷纷拖家带口往西边而去。

    身为奴隶的,又重新握紧了被打烂掉的拳头,将血仇怒恨全发泄在主人身上,逃往西边。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最后汇聚成三四万,三四十万,三四百万……

    对!

    如果此时,有一名神明站在神域的最高处看向大地时,会发现整个大地有无数的蚂蚁正在从各个方向汇聚,化成一道道溪流,再是又组合成江河,往西方而去。

    有的人在路上,就被异族杀死了,也有的落入荒兽的血盆大口中,但此时,所有人的心中都是火热,双眼都是坚毅如铁,因为,他们的心中有了一个“乌托邦”般的美好存在,那就是荒夏城。

    在那城市中,人族是最强大的,是最民主的,是最多的……

    那才是人类能生存下去,真正是为人的地方。

    …………

    荒夏城,一天天地不断成型,首先是城市的城墙,在有了他们这群强者以后,根本不是问题,修炼了土系法术的,直接就筑起了四角形的城墙,高达千丈。

    当然,只是如此城墙还是不行的,因为荒兽太厉害,一堆还是能倒的。

    于是,李青让手下也就是“龙血队”中的荀彧为主管,让他去处理这件事。

    荀彧管理方面,毫不输于诸葛亮,甚至更胜之,因为,他专业啊!

    一方面,荀彧掌管全神域彩票店的老板们,去收购全神域最坚硬的矿石,一方面,已经建筑起了一个可以熔炼各种矿石的巨炉。

    不用李青吩咐的!

    连民生呀,衣食住行呀,将要如何发展商业呀,如何让人族强大起来,荀彧早就列了一份报告,摆在李青的手上。

    他说,人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唯有发展才是强大的基础,功在千秋,利在万代。

    李青虽然想说拳头才是最关键的,但想了想,后面也觉得人族想要延绵万万年,还真得发展,更重要的是总得给那些前来投奔的人类一个生活下去的希望吧!

    从昨天开始,就有人族来投奔了!

    虽然,据手下说,唯有三个人类,但这就是一个开头。

    果然,第二天,就涨到了十几个人。

    第三天,直接就是上百人!

    第四天,三百多人……

    一天天地,这人数在不断往上涨。

    听他们说,这还是因为荒兽太多了,他们有的躲,有的逃不过其兽爪,才会来的这些,要是没了荒兽,还能更多。

    还能说什么呢?

    李青大手一挥,直接分派出神尸傀儡,组成剿兽大军,杀向那些荒兽!

    他必须为自己将来的子民做好打算,为他们保驾护航,互帮互助,团结一心,这就是人族,伟大的人族!

    ****

    “伟大的义父们,你们的推荐票呢?”李青泣不成声地问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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