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青丘当狐狸 作者:潇水玄舸

    分卷阅读114

    回到青丘当狐狸 作者:潇水玄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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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只是等了许久,再未有其他动静。

    管家此时也气喘吁吁地跑上来,上气不接下气道:“小姐,您,您怎么这么着急?”

    我想了想,去厨房拿起一把刀想要割手指放血,管家一下扑上来抓住我的手腕。恼道:“小姐你疯了?!我知道老爷去了您心里难过,也不至于寻死啊!”

    我吼道:“我不是要寻死!你放开我!”

    管家强硬道:“我不放!”

    两人争抢间,我手里的玉佩滑落出去,摔在地上碎成了两半。

    我应声跪在地上,手抠在地上青筋暴起,浑身颤抖,绝望地看着玉佩的残骸。

    难道,这就是命么?

    过了半晌,我捡起地上的两块暖黄玉佩,死死地攥在手里,不争气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一颗一颗掉在玉佩上,原本黯淡下去的玉佩重新绽放出比刚才更加妖冶的光。

    碎裂的玉佩悬至空中,变成一扇门。

    我伸出手触了触门里放出来的光,霎时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吸进去。

    再次睁眼时,我看到了熟悉的狐狸洞。泪水如潮水一般袭来,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头一次晓得自己有这么多眼泪。

    我坐起身,身上还是走之前那身大红喜服。

    环顾四周,九潇并不在洞内。

    我稍微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子,急不可耐地站起来朝洞外走去。

    醉逍遥外像变了一副光景,多了许多树,开满红色的花。

    一个同样穿着大红喜服的女子蹲在地上,认真地埋着种子。

    我不愿扰了这幅美景,轻轻走到她身后,轻声唤道:“夫人,我回来了。”

    面前的人,没有反应,继续着方才的动作。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难不成自己现下已然变成鬼了?

    我蹲下来,轻轻触了触面前的人,明明可以摸到的。

    身着大红喜服的人道:“你走后,我每年都种一棵相思树,到如今已然种了49棵。”

    我以为只过去短短两月,不曾想青丘竟已过去近五十年了。

    我从后面环住她,同她一起将种子埋好,道:“我回来晚了,夫人想如何罚我?”

    九潇站起身,背对着我,许久都未发一语。

    我收紧放在她腰上的手,道:“不如罚我,晚上好好伺候夫人,如何?”

    九潇转过身,脸上布满泪痕,却是笑意盈盈道:“你想得美!躺了那么久都不理我,我罚你不许再上我的床!”说完,便将我推开,自个儿跑回了“醉逍遥”。

    我立时追上去,喊道:“夫人我们还未洞房!你不觉春闺寂寞么?”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啦!撒花花!感谢小天使们这么久以来对作者菌的支持,每一章的评论,都给了作者菌很大的信心,因为有你们的鼓励,才有写下去的动力,后面还会陆续出几章番外,感谢大家对桑儿和九潇的喜欢,鞠躬~

    如果愿意继续陪作者菌走下去,还请多多支持新坑《禁止曝光[娱乐圈]》,狗仔作家x钢板女演员的甜腻生活~

    ☆、番外(一)黄泉2

    番外(一)黄泉2

    我在孙二蛋的破洞里养了一个月, 每日看她早出晚归, 经常带着伤回来。

    起初她总是拿几个破布条草草包扎一下了事, 后来我实在看不过, 上手替她包,虽手法也没多好, 却也比她包的强些。

    只是又过了一个月,我的神力回来一些, 便碰不得她了, 她是凡人, 我于她是过于强大的存在。这让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还好,我还能同她聊天, 再在凡间待个把月, 约摸不成问题。

    她从未问过我的身世,我却是问了她许多。

    寒暄间,我晓得孙二蛋是个十分上进的女子, 她起初成为天师,是因着城外妖怪众多, 城里却没有几个天师。官府贴出告示, 只要有灵力的少年愿意拜入天师门下, 学习斩妖除魔之法,便可领一套锦缎衣服,还能每日领一个黄面馍馍。

    虽当初是被新衣裳和黄面馍馍诱惑着去的,待到她真正成为天师后,却是志向远大。想建立一个天师堂, 不止于保一隅安宁。

    于是剩下的一月,我同她一起早出晚归,有我在,她能少受些伤,斩杀的妖魔也越来越多,名声愈发大起来,许多人慕名而来想拜她为师。不过因着她住的地方太小,施展不开,便婉拒了那些人的请求。

    在凡间的日子过得很快,不知不觉间,我在此待的时日已足足有三月。

    那日,我同她说我须得回去了,她只是愣了一下,便道:“就此别过。”无甚多余的表情,似乎我只是一个过路人,在她这里歇过脚,便可相忘于江湖。

    不知为何,我心里有些酸酸胀胀的。

    回到黄泉之时,我又受了一遍阴炎真火,那钻心蚀骨的滋味,真真叫人不想再来一回。

    我将之前捏的那两个人偶放出来,虽言行举止与常人无异,却还是无趣得很,左右都是我自己的灵识,哪里比得过……哪里比得过孙二蛋。

    分别不过三日,我便十分想念她。

    可我亦有自己要做的事,之前积攒下的那些公文都要抓紧批了,若是叫创世神晓得我偷入凡间躲懒,免不得要叫我吃些苦头的。

    接下来的好一段时间,为了将孙二蛋从脑袋里甩出去,我变得十分勤勉,每日除了睡觉,就是在批公文。

    然对她的思念像是在我心里生了根,不论我如何忙碌,都忍不住想起那抹白色的倩影,她低眉浅笑的模样、捧腹大笑的模样,还有安静入眠的模样。

    于是,半年后,我再次站在阴炎真火之下,回想起上一次不堪忍受的痛楚,吞了几下口水,还是又闯了一回。

    这回,我又落在上次那个荒山上。

    只是当我按照记忆寻着破洞过去时,孙二蛋不在里头,往日里用过的东西也不在里头,洞口已经积了许多灰,昭示着这洞已有一阵子未住人了。

    我颓然地坐在洞口,环抱着膝盖,将头埋在臂弯中,生平第一次晓得何为眼泪。暂且不说如今我没有半分神力,即便有,我也无法用神力寻得一个凡人,我同她之间,本就横着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思及此,内心愈发肿胀刺痛。

    “你为何又是一副烧焦的模样,又想骗我一身衣裳么?”

    熟悉的声音入耳,我抬起布满泪痕的脸,心脏抽了一下,破涕为笑道:“我还以为你搬走了。”

    她耸耸肩道:“我的确是搬走了,不过你走的时候还未告诉我何时再回来,我便经常回来看看,想着万一你回来了不至于寻不到我。如今看来,还好我回来了,不然你恐要没有衣服穿了。”

    她站在那里,逆着光,周身像是镀了一层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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