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高温 作者:肩胛骨
分卷阅读21
持续高温 作者:肩胛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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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气地呜咽了一声。
此时此刻,脑海里逼迫他催促他的声音全远了,封淇鼻尖满是男孩子干净热烈的气息,这一瞬间他觉得异常的安宁。
过了半晌,林初焰瓮声瓮气地说:“我们有星星。我能折许多许多星星。”
“恩,我都看到了。整个头顶上空,满是你折的星星。”封淇轻声说。
“哄小孩儿呢?”林初焰说。
封淇指着天空:“你看。”
天色已经暗了,远处的路灯亮起来黄色的光,在它上面几颗迫不及待的星星跳了出来,在天边一闪一闪。
“真快啊,这么快就天黑了。”林初焰感叹着。
带着凉意的晚风吹得他头脑清醒了些,林初焰想起那个寒冷的夜晚他背着一个书包,提着一个装着几件衣服的袋子悄悄走出去。
他一直没去想,但是,原来已经快四个月了。在这个不合适的时刻,目睹了封淇的绝望的时刻,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最勇敢的那一天。
那天的所有细节此刻分外清晰。他唯一的一双运动鞋,被洗得干干净净,摆在鞋柜外面,简直就像等着他一样。
他当时没细想,只急急地穿上鞋,坚定不移地一脚踏了出去,决定再也不回头。
此时,天上的星星眨动着眼眸,他忽然想起他的妈妈那双毫无神采的眼睛。
谁敢轻易就去否定别人的选择。林初焰打了个寒颤,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异感觉涌上心头。
封淇把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林初焰条件反射地一蹦,赶紧拒绝。
“穿着,”封淇按住他的肩,“没说送你,下次还我。”
林初焰只好说了声:“谢谢哥。”想了想又问:“下次是什么时候?我不能再拆快递了。”
“随便什么时候。我就住这儿,随时来找我。”封淇用手指点点他的头,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塞到他手里。
冰凉的触感让林初焰有些疑惑,一低头才看到手心躺着一只打火机。他不解地看向封淇。
封淇的目光很长很深,不知道看着什么地方:“你有很多的勇气去对抗过去,我很羡慕。初焰,用这把打火机去把你不想要的东西全部烧掉吧,让它跟你一起燃尽一切。”
林初焰吸了吸鼻子,小声问:“是因为我上次闻到烟味的反应,所以你不抽烟了吗?连打火机也不要了。”
封淇有些迟疑地点点头,又解释着:“本来烟瘾也不大,戒了吧。还有,我不是不要这个打火机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林初焰小心地把打火机放进兜里:“我会很好的保管它。”
两人又散了会步,林初焰最后还是拒绝了封淇开车送他,自己抱着破课桌等公交。
等公交到站,林初焰刚要抬脚进去,猛地又缩回来,警惕地看着封淇:“那个打火机不会也好几万吧?”
封淇一愣,突然笑出声。那是只都彭的限量版朗声打火机,他一直都很喜欢,但是就觉得很合适送给林初焰。
他笑着把林初焰推上车,语气轻松:“一只打火机而已,我不能送一件礼物给在意的朋友吗?”
林初焰被迫送上车,只好艰难地扭过头,冲他点点头:“哥,晚安。”
封淇带着轻轻的笑,看着公交开出去:“晚安。”
回去以后,林初焰也没提起白天看到了孙秉志的事情。但是孙秉志真的给他带了壶莲藕汤来,林初焰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完汤,感觉眼里都暖呼呼,很湿润,林初焰冲着孙秉志笑得很满足。
孙秉志看着他的小孩儿模样,从大衣内袋里掏出来一个信封给他。
“这是什么?”林初焰愣住,又轻轻地捏了捏,疑惑地看向孙秉志。
“你不是让我帮你保管你的书包吗,”孙秉志说,“今天太阳挺大,我下午洗衣服的时候想着顺便帮你洗一下,挺脏了。从书包里边翻出来的,差点给泡水了。这藏得也真够紧的,拿针线在书包里面的小口袋里又给缝了个口袋。”
孙秉志看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你粗心大意的,估计都一直没发现。”
林初焰张着嘴,发了会呆。
孙秉志自己却又坐到大桌子旁边去了,背对着他,给他留了个自己的空间。
林初焰盯着手里的信封,心脏跳个不停。是的,他妈是故意让他听到李虎的话,故意让他逃出来的。
林初焰颤抖着打开了信封,数了数,一万块。他感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冷不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过了好半天,孙秉志才回头看他。只见林初焰垂着头,双臂搭在膝头,做出了一个很僵硬的姿势。那个信封被扔在脚边的地上。
“初焰,睡吧。”孙秉志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
林初焰“恩”了声,却没什么动作。
孙秉志凑得近了些,蹲下去看他,笑着问:“哭啦?”
“没。”林初焰抬起头,给他证明着。
孙秉志又笑了声,慢慢说着:“小宝十五岁的时候,我心里是很复杂的。曾经那么小一个孩子,抱在怀里轻轻一个,眼见着一天天长大了,抱不住了。他又叛逆起来,悄悄在外面打架,妞妞给他贴创口贴,两姐弟都瞒着我,我也就装作不知道。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学校操场上踢球,笑得跟个傻子一样,我听见他跟同学吹牛皮,说着无伤大雅的脏话。说实话,我那一刻觉得真奇妙,真幸福,摇摇头就笑着走了。”
“什么意思?”林初焰完全没明白。
孙秉志抬头看着灯光:“我以前老以为他会一辈子是我的小儿子,后来他长大了,我开始一点点明白,小宝以后就再也不是小宝了。小宝长成了孙靖,长成了会说脏话的小滑头,会打架的小流氓。他再也不是我的小宝啦,他是我带来世界上的人,我最爱的孩子。”
他的语气稀松平常,每个字都念得平淡无比,林初焰听到耳朵里却觉得很沉、很扎实。
“小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他长大了,我们也就退场了。父母是不应该把任何东西放在小孩儿身上的,他有自己的路呐。但是只要我认为他选择了正确的路,我就一定在身后看着他,真舍不得啊,但是,”孙秉志重重地把手掌按到林初焰肩上,“走自己的路啊孩子。你身上也许承担着父母的眼光,但他们都希望你往前走,别回头。”
林初焰想起在他小学时,他妈妈还没有现在这么冷漠,完全不管他。在夏天里,他的生日到来时,她会把他抱在怀里,难得地回忆几句他毫无印象的爸爸。
那似乎是个大学生,有着很厉害的学历。
但她对他似乎也没有过多可回忆的,干瘪瘪回忆几句那个人写的诗,就灰溜溜地闭嘴了。偶尔她也拍拍他的头,像是鼓励似地说:“要好好学习哦,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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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气地呜咽了一声。
此时此刻,脑海里逼迫他催促他的声音全远了,封淇鼻尖满是男孩子干净热烈的气息,这一瞬间他觉得异常的安宁。
过了半晌,林初焰瓮声瓮气地说:“我们有星星。我能折许多许多星星。”
“恩,我都看到了。整个头顶上空,满是你折的星星。”封淇轻声说。
“哄小孩儿呢?”林初焰说。
封淇指着天空:“你看。”
天色已经暗了,远处的路灯亮起来黄色的光,在它上面几颗迫不及待的星星跳了出来,在天边一闪一闪。
“真快啊,这么快就天黑了。”林初焰感叹着。
带着凉意的晚风吹得他头脑清醒了些,林初焰想起那个寒冷的夜晚他背着一个书包,提着一个装着几件衣服的袋子悄悄走出去。
他一直没去想,但是,原来已经快四个月了。在这个不合适的时刻,目睹了封淇的绝望的时刻,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最勇敢的那一天。
那天的所有细节此刻分外清晰。他唯一的一双运动鞋,被洗得干干净净,摆在鞋柜外面,简直就像等着他一样。
他当时没细想,只急急地穿上鞋,坚定不移地一脚踏了出去,决定再也不回头。
此时,天上的星星眨动着眼眸,他忽然想起他的妈妈那双毫无神采的眼睛。
谁敢轻易就去否定别人的选择。林初焰打了个寒颤,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异感觉涌上心头。
封淇把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林初焰条件反射地一蹦,赶紧拒绝。
“穿着,”封淇按住他的肩,“没说送你,下次还我。”
林初焰只好说了声:“谢谢哥。”想了想又问:“下次是什么时候?我不能再拆快递了。”
“随便什么时候。我就住这儿,随时来找我。”封淇用手指点点他的头,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塞到他手里。
冰凉的触感让林初焰有些疑惑,一低头才看到手心躺着一只打火机。他不解地看向封淇。
封淇的目光很长很深,不知道看着什么地方:“你有很多的勇气去对抗过去,我很羡慕。初焰,用这把打火机去把你不想要的东西全部烧掉吧,让它跟你一起燃尽一切。”
林初焰吸了吸鼻子,小声问:“是因为我上次闻到烟味的反应,所以你不抽烟了吗?连打火机也不要了。”
封淇有些迟疑地点点头,又解释着:“本来烟瘾也不大,戒了吧。还有,我不是不要这个打火机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林初焰小心地把打火机放进兜里:“我会很好的保管它。”
两人又散了会步,林初焰最后还是拒绝了封淇开车送他,自己抱着破课桌等公交。
等公交到站,林初焰刚要抬脚进去,猛地又缩回来,警惕地看着封淇:“那个打火机不会也好几万吧?”
封淇一愣,突然笑出声。那是只都彭的限量版朗声打火机,他一直都很喜欢,但是就觉得很合适送给林初焰。
他笑着把林初焰推上车,语气轻松:“一只打火机而已,我不能送一件礼物给在意的朋友吗?”
林初焰被迫送上车,只好艰难地扭过头,冲他点点头:“哥,晚安。”
封淇带着轻轻的笑,看着公交开出去:“晚安。”
回去以后,林初焰也没提起白天看到了孙秉志的事情。但是孙秉志真的给他带了壶莲藕汤来,林初焰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完汤,感觉眼里都暖呼呼,很湿润,林初焰冲着孙秉志笑得很满足。
孙秉志看着他的小孩儿模样,从大衣内袋里掏出来一个信封给他。
“这是什么?”林初焰愣住,又轻轻地捏了捏,疑惑地看向孙秉志。
“你不是让我帮你保管你的书包吗,”孙秉志说,“今天太阳挺大,我下午洗衣服的时候想着顺便帮你洗一下,挺脏了。从书包里边翻出来的,差点给泡水了。这藏得也真够紧的,拿针线在书包里面的小口袋里又给缝了个口袋。”
孙秉志看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你粗心大意的,估计都一直没发现。”
林初焰张着嘴,发了会呆。
孙秉志自己却又坐到大桌子旁边去了,背对着他,给他留了个自己的空间。
林初焰盯着手里的信封,心脏跳个不停。是的,他妈是故意让他听到李虎的话,故意让他逃出来的。
林初焰颤抖着打开了信封,数了数,一万块。他感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冷不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过了好半天,孙秉志才回头看他。只见林初焰垂着头,双臂搭在膝头,做出了一个很僵硬的姿势。那个信封被扔在脚边的地上。
“初焰,睡吧。”孙秉志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
林初焰“恩”了声,却没什么动作。
孙秉志凑得近了些,蹲下去看他,笑着问:“哭啦?”
“没。”林初焰抬起头,给他证明着。
孙秉志又笑了声,慢慢说着:“小宝十五岁的时候,我心里是很复杂的。曾经那么小一个孩子,抱在怀里轻轻一个,眼见着一天天长大了,抱不住了。他又叛逆起来,悄悄在外面打架,妞妞给他贴创口贴,两姐弟都瞒着我,我也就装作不知道。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学校操场上踢球,笑得跟个傻子一样,我听见他跟同学吹牛皮,说着无伤大雅的脏话。说实话,我那一刻觉得真奇妙,真幸福,摇摇头就笑着走了。”
“什么意思?”林初焰完全没明白。
孙秉志抬头看着灯光:“我以前老以为他会一辈子是我的小儿子,后来他长大了,我开始一点点明白,小宝以后就再也不是小宝了。小宝长成了孙靖,长成了会说脏话的小滑头,会打架的小流氓。他再也不是我的小宝啦,他是我带来世界上的人,我最爱的孩子。”
他的语气稀松平常,每个字都念得平淡无比,林初焰听到耳朵里却觉得很沉、很扎实。
“小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他长大了,我们也就退场了。父母是不应该把任何东西放在小孩儿身上的,他有自己的路呐。但是只要我认为他选择了正确的路,我就一定在身后看着他,真舍不得啊,但是,”孙秉志重重地把手掌按到林初焰肩上,“走自己的路啊孩子。你身上也许承担着父母的眼光,但他们都希望你往前走,别回头。”
林初焰想起在他小学时,他妈妈还没有现在这么冷漠,完全不管他。在夏天里,他的生日到来时,她会把他抱在怀里,难得地回忆几句他毫无印象的爸爸。
那似乎是个大学生,有着很厉害的学历。
但她对他似乎也没有过多可回忆的,干瘪瘪回忆几句那个人写的诗,就灰溜溜地闭嘴了。偶尔她也拍拍他的头,像是鼓励似地说:“要好好学习哦,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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