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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 作者:西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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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 作者:西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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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瑟。”
“离鸿声怨碧云净,楚瑟调高清晓天?”
——对方居然还知道她的名字来历。
这句古诗选自《秋时送郑侍御》,是唐代诗人张祜的作品,很不为人所知。康知恒能立即背出来,看样子他的国学功底也很深厚。
楚瑟笑了笑:“我是秋天出生的,所以妈妈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康知恒戴着一副眼镜,镜片底下的两双眸子,溢满了笑意:“那楚同学,以后请多多指教了。”
“请多指教。”
楚瑟握上了他的手,感觉到手心里温暖而强劲的力量。
哈佛的教授们是晚些时候到的。他们坐着一辆蓝色的大巴车,车上有黑色的英文字母:harvard train。
和学生们一样,教授们几乎清一色是白种人,间杂着几个皮肤泛黑的印第安裔,就是没有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
看到之前认识的史蒂文教授也在,楚瑟上去跟他打招呼,史蒂文笑问道:“上次你跟杰森去非洲,听说你帮了他不少的忙?”
杰森就是石伯伯的英文名,在哈佛,杰森医生可是赫赫有名的临床专家。
“石伯伯太客气了,应该说他教了我不少东西才对。”楚瑟很谦虚道。
史蒂文笑了笑:“杰森这次的文章写的很好,sci已经把他的文章评为年度医学论文了,他年底会来参加颁奖仪式,到时候,你就能在美国见到他了。”
“嗯,那太好了。”
她还没告诉史蒂文,石伯伯已经邀请自己参加颁奖仪式了。
说完,史蒂文又把她介绍给了同僚:“嗨,詹妮弗,汤姆,她是杰森的侄女凯特.楚,她打算四年以后进入哈佛医学院。”
“杰森的侄女?”解刨学教授詹妮弗对她很是亲切:“希望你以后选择我的课程。亲爱的小姐。”
“不过进入哈佛医学院不是那么容易的。”旁边的生物学教授汤姆倒是不以为然:“我们医学院只要在sci发表过文章的研究生。”
楚瑟:“……”
她上辈子没开挂都发表过sci论文,更别说开了挂的这辈子了……
***
结束了和哈佛教授的会面,楚瑟就回到了宿舍,和珍妮她们商量选修课程。
开学的第一周,哈佛不会正式上课的,在这一周里面,学生可以随便拜访每个课程,一个礼拜以后再确定自己的bsp;schedule。哈佛管这种轻松自由的选课程序为:cristration。学生们也可以借此充分了解每个教授,以便选择适合自己胃口的导师。
当然,楚瑟打算学医,所以她的课程都是在公共卫生学院,医学院两个之间选择。除此之外,她还想去隔壁的mit(麻省理工)选修frank snowden教授的流行病学。
——从哈佛出门,搭两站地铁就到了位于kendall的麻省理工了。不少哈佛的学生都会同时选修两所大学的课。
课程的组成倒是和国内差不多的,25%的通识课程,25%的选修课程和50%专业课程。
珍妮她们做的功课比较足,也就拿出心得和楚瑟分享:“malan教授的sbsp;of living systems(生命系统科学)是我们必须选的。这门功课包括了很多生物、化学还有环境科学的知识,教室是在哈佛的科学中心。”
“还有这个,fuals of neurosce,脑神经学,在美国,赚钱最多的医生就是脑神经医生了。”
卢安达也知道的不少。她来自亚利桑那州的一个贫困家庭,之所以选择哈佛,纯粹是为了以后找份高薪的体面工作的。
“fuals of neurosce在哪上的课?”
楚瑟也对脑神经学感兴趣,但是和这两位小伙伴比起来,她做的功课实在太少了。
卢安达开心道:“在kresge building,也就是哈佛医学院里面。”
“那我一定要选这门课。”
楚瑟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卢安达又翻了翻手中的选课资料:“除了选修课之外,我们今年还需要选择一门辅修的语言,你们打算选修哪一门?”
珍妮道:“我会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接下来我想选修德语,那你呢凯特?”
“法语吧。”
楚瑟在语言方面是弱项,这也没办法,一般来说越往上学习,科目就分的越细。她在复旦本科阶段虽然选修过法语和日语,但是都没有去过这两个国家进修。等到研究生学普外科,博士细分到胸外以后,就几乎没有外语的用武之地了。
现在重生上大学,就可以将语言这一块短板补充起来了。将来如果游学法国日本,将会有很大裨益的。
就这样,经过了一周的考虑,楚瑟通识课选择了生命系统科学,选修课包括:疾病的话语、细菌的历史、公共健康与不平等、脑神经学等七个课程。辅修的语言是法语。除此之外,她还加入了两个社区服务的社团。
卢安达加入了一个非洲公益捐款社团,她想以后有机会前往祖先的故国做出一点贡献。
珍妮为了好玩,则加入了一个养蜜蜂的小组。这个小组也是生物学院名下的。但是很快,珍妮就发现她根本顾忌不上那群采蜜的小伙伴了,于是一个月后,珍妮只好退了出来。
除了这些公益社团,还有些社团,不是普通的学生可以进去的。他们管那种社团叫做“有钱人的派对”。顾名思义,只有有权有势的学生才能拿到门票。
怎么说呢,哈佛的大环境是个精英的集中地。和国内一样,越是名牌的大学里面就越是充斥着各种富二代和官二代。只要你细心一点,就能发现你的同学当中有好几个财团的继承人,还有来自国会议员的后代。
——就是这些出生就带着光环的人,也是相当努力地学习的。想和他们竞争,你只有不停地超越自己。
这里的人智商都很高,没有所谓的能力上限,甚至连勤奋都没有上限,就看你能做到什么地步了。
不得不说,一流大学就是够锻炼人的,连她这个博士都感觉到了学习的压力。
不过比起珍妮和卢安达天天奔去图书馆来,楚瑟还算是幸运的,她上辈子来过哈佛,基本摸得清哈佛的竞争节奏,而且知识储备的水平也比较高。所以等上了课以后,她就比较得心应手。只要是生物学相关的知识,都难不倒她。
当然,也有那种故意为难中国人的老师,会在课上提出一些比较古怪的问题。
例如生命系统科学的malan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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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瑟。”
“离鸿声怨碧云净,楚瑟调高清晓天?”
——对方居然还知道她的名字来历。
这句古诗选自《秋时送郑侍御》,是唐代诗人张祜的作品,很不为人所知。康知恒能立即背出来,看样子他的国学功底也很深厚。
楚瑟笑了笑:“我是秋天出生的,所以妈妈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康知恒戴着一副眼镜,镜片底下的两双眸子,溢满了笑意:“那楚同学,以后请多多指教了。”
“请多指教。”
楚瑟握上了他的手,感觉到手心里温暖而强劲的力量。
哈佛的教授们是晚些时候到的。他们坐着一辆蓝色的大巴车,车上有黑色的英文字母:harvard train。
和学生们一样,教授们几乎清一色是白种人,间杂着几个皮肤泛黑的印第安裔,就是没有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
看到之前认识的史蒂文教授也在,楚瑟上去跟他打招呼,史蒂文笑问道:“上次你跟杰森去非洲,听说你帮了他不少的忙?”
杰森就是石伯伯的英文名,在哈佛,杰森医生可是赫赫有名的临床专家。
“石伯伯太客气了,应该说他教了我不少东西才对。”楚瑟很谦虚道。
史蒂文笑了笑:“杰森这次的文章写的很好,sci已经把他的文章评为年度医学论文了,他年底会来参加颁奖仪式,到时候,你就能在美国见到他了。”
“嗯,那太好了。”
她还没告诉史蒂文,石伯伯已经邀请自己参加颁奖仪式了。
说完,史蒂文又把她介绍给了同僚:“嗨,詹妮弗,汤姆,她是杰森的侄女凯特.楚,她打算四年以后进入哈佛医学院。”
“杰森的侄女?”解刨学教授詹妮弗对她很是亲切:“希望你以后选择我的课程。亲爱的小姐。”
“不过进入哈佛医学院不是那么容易的。”旁边的生物学教授汤姆倒是不以为然:“我们医学院只要在sci发表过文章的研究生。”
楚瑟:“……”
她上辈子没开挂都发表过sci论文,更别说开了挂的这辈子了……
***
结束了和哈佛教授的会面,楚瑟就回到了宿舍,和珍妮她们商量选修课程。
开学的第一周,哈佛不会正式上课的,在这一周里面,学生可以随便拜访每个课程,一个礼拜以后再确定自己的bsp;schedule。哈佛管这种轻松自由的选课程序为:cristration。学生们也可以借此充分了解每个教授,以便选择适合自己胃口的导师。
当然,楚瑟打算学医,所以她的课程都是在公共卫生学院,医学院两个之间选择。除此之外,她还想去隔壁的mit(麻省理工)选修frank snowden教授的流行病学。
——从哈佛出门,搭两站地铁就到了位于kendall的麻省理工了。不少哈佛的学生都会同时选修两所大学的课。
课程的组成倒是和国内差不多的,25%的通识课程,25%的选修课程和50%专业课程。
珍妮她们做的功课比较足,也就拿出心得和楚瑟分享:“malan教授的sbsp;of living systems(生命系统科学)是我们必须选的。这门功课包括了很多生物、化学还有环境科学的知识,教室是在哈佛的科学中心。”
“还有这个,fuals of neurosce,脑神经学,在美国,赚钱最多的医生就是脑神经医生了。”
卢安达也知道的不少。她来自亚利桑那州的一个贫困家庭,之所以选择哈佛,纯粹是为了以后找份高薪的体面工作的。
“fuals of neurosce在哪上的课?”
楚瑟也对脑神经学感兴趣,但是和这两位小伙伴比起来,她做的功课实在太少了。
卢安达开心道:“在kresge building,也就是哈佛医学院里面。”
“那我一定要选这门课。”
楚瑟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卢安达又翻了翻手中的选课资料:“除了选修课之外,我们今年还需要选择一门辅修的语言,你们打算选修哪一门?”
珍妮道:“我会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接下来我想选修德语,那你呢凯特?”
“法语吧。”
楚瑟在语言方面是弱项,这也没办法,一般来说越往上学习,科目就分的越细。她在复旦本科阶段虽然选修过法语和日语,但是都没有去过这两个国家进修。等到研究生学普外科,博士细分到胸外以后,就几乎没有外语的用武之地了。
现在重生上大学,就可以将语言这一块短板补充起来了。将来如果游学法国日本,将会有很大裨益的。
就这样,经过了一周的考虑,楚瑟通识课选择了生命系统科学,选修课包括:疾病的话语、细菌的历史、公共健康与不平等、脑神经学等七个课程。辅修的语言是法语。除此之外,她还加入了两个社区服务的社团。
卢安达加入了一个非洲公益捐款社团,她想以后有机会前往祖先的故国做出一点贡献。
珍妮为了好玩,则加入了一个养蜜蜂的小组。这个小组也是生物学院名下的。但是很快,珍妮就发现她根本顾忌不上那群采蜜的小伙伴了,于是一个月后,珍妮只好退了出来。
除了这些公益社团,还有些社团,不是普通的学生可以进去的。他们管那种社团叫做“有钱人的派对”。顾名思义,只有有权有势的学生才能拿到门票。
怎么说呢,哈佛的大环境是个精英的集中地。和国内一样,越是名牌的大学里面就越是充斥着各种富二代和官二代。只要你细心一点,就能发现你的同学当中有好几个财团的继承人,还有来自国会议员的后代。
——就是这些出生就带着光环的人,也是相当努力地学习的。想和他们竞争,你只有不停地超越自己。
这里的人智商都很高,没有所谓的能力上限,甚至连勤奋都没有上限,就看你能做到什么地步了。
不得不说,一流大学就是够锻炼人的,连她这个博士都感觉到了学习的压力。
不过比起珍妮和卢安达天天奔去图书馆来,楚瑟还算是幸运的,她上辈子来过哈佛,基本摸得清哈佛的竞争节奏,而且知识储备的水平也比较高。所以等上了课以后,她就比较得心应手。只要是生物学相关的知识,都难不倒她。
当然,也有那种故意为难中国人的老师,会在课上提出一些比较古怪的问题。
例如生命系统科学的malan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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