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里的熊王子 作者:燕清嘉
分卷阅读3
春天里的熊王子 作者:燕清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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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盒里装了馄饨,为了去油腥还加了醋,朱墨食不知味的咬了两口,又喝了口汤就放下了。
“谢谢。”他哑着嗓子说话,像是有点不好意思。
他现在笔挺的坐在餐桌旁,洗了澡后刘海十分服帖的贴在额前,病而初愈脸色苍白活力不足,整个人看上去乖巧而听话,稍微有一些不安的小动作,像寄宿在邻居家的小动物。
兰琨自嘲,觉得自己最近大概是太寂寞了,才会莫名把一个才刚认识的,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大男孩当宠物看。
或许过段时间可以在家里再养只狗,他对自己说。
☆、第 3 章
“我回去了。”
“今天又这么早走?”圆滚滚的主任坐在办公桌后面翻了翻兰琨上交的报告,倒也没找出什么错处,于是把那叠纸放到桌子上,端着个搪瓷杯笑眯眯的,“有女朋友了啊?”
“不是。主任你别给我造谣,走了啊。”
身后两个不久之前还在打他主意的小姑娘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兰哥最近心情都像是好了不少,养狗了吧?”
兰琨这人,平时让他养点植物还行,会动的东西里养活自己够戗没大多余的精力,最近在家里收留了一个人,最开始以为是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年,后来才知道是田螺姑娘。
他在公家车站下了车,隔着层铁栅栏喊,“今天晚上吃藕夹好不好?”
朱墨赤着上身穿着牛仔裤,站在对面一手插兜一手拿着水管,拇指按在出水口,让水流在阳光底下喷出一道彩虹来。他耳朵里塞着耳机,见兰琨过来遥遥招手,笑得像盏一千瓦的大灯泡。
兰琨的家是二手房,当初房地产商独出心裁的划出了一半公寓楼本该是公寓楼的地方盖成了别墅,坐北朝南附带小花园。但也因为年代略远地理位置不是很好,当初买房的富商几乎都搬了出去,留下的小别墅用各种方式租出去,小花园里也按着屋主各自的喜好成了公共菜园。
经过协商,大男孩还是留在了他的家里,证件还在,兰琨经朋友检验后证实不是假的。朱墨这几天偶尔会帮着隔壁邻居浇菜搬东西,可能因为长得周正人也礼貌,老大爷老太太们都很喜欢他,经常在他路过的时候往他手里塞两个西红柿。
兰琨又喊了一遍,看朱墨点了点头,才在回家换了身衣服后前往小区旁边的菜市场。
他回家的时候朱墨已经调好了面糊,给他开了门后接过他手里的猪肉又重新回了厨房,所有的动作都驾轻就熟轻车熟路,直让兰琨这个户主有点不好意思。
朱墨在跟兰琨吃了快一个星期泡面后自发的把没怎么用过的厨房打扫了出来。本该上大学的年纪却办了休学,他现阶段为了养活自己打了好几份工,其中有一份好像是在星级餐厅帮厨,做出来的饭菜每每让兰琨吞着口水想给他退房租。
朱墨端来粥,拿筷子敲了兰琨的手,“吃菜,小心骨质疏松。”
兰琨抽了下鼻子,悻悻的端着碗,“知道苏东坡说过‘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吗?意思就是说吃饭的时候要是没肉,就不能算是好好的吃了一顿饭。”
朱墨懒得回话,坐在他对面啃馒头。他不挑食,什么都吃,对食物也没什么偏好,跟兰琨这种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其实挑的厉害的不一样。
“对了。”他看着手里的碗,“你这里的碗筷太少,我去重新买了一套。”
“……嗯。”
兰琨肉眼可见的蔫了下去。他之前一个人的日子过惯了,忘了自己家里的东西都是单份的,朱墨也没跟他抱怨一句,他就没上心。这么想起来很多地方其实他都不够心细,倒像是找了个人来照顾自己,给人添了麻烦……一点都没个大人样。
吃完了饭,兰琨拿了毛巾去捧那杯放在手边的热可可,眯着眼睛轻叹口气,整个人相当满足。
朱墨拿着饵料喂乌龟,很随意的说,“你之前能养活它可真不容易。”
“之前有人照顾。”
“哦。”
兰琨看着他的背影,忽然很想吓唬他一下,又补了一句,“是前男友。”
朱墨回头,瞪大了眼睛看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你笑什么?我之前也是交过女朋友的啊。”
“嗯,是吗。”兰琨耸耸肩,把头扭了过去,心里想:果然,他不是。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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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星期天放假,同事说要跟女朋友去游乐园,问附近的人还有没有情路入场打折券。兰琨觉得自己现在光棍一个也用不到这个,于是应了一声翻公文包给他找,找到一半发现钥匙底下压着一张皱巴巴折在一起的铜版纸。
他把打折券给同事递过去,在对方跟旁边的人兴高采烈绘声绘色的计划描述里打开那张纸,发现是一张甜品店的传单。
其实传单设计的很好:精简的欧式风格,和谐的调色,高大上的花体字,漂亮的店面调淡了颜色藏在背景里。看起来像是那种能让正在上学的小情侣或者追逐时尚的学生去试一试味道的店面。
等兰琨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了甜品店门口。
他在门口看了一眼,想,果然在啊。
甜品店跟他家离公司的方向正好相反,兰琨能想象到朱墨每天清晨早早起船,跑过两条街来这里工作,或许之前还要送送报纸牛奶之类的东西,灰色运动服套在身上,汗珠挂在脸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问候时礼节性的笑容也一定是闪闪发光。
他推开门走进店里,坐在靠窗户的位置,就着玻璃上的倒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然后稍微抬起一点手来,声音也适当调高了一点说,“服务生。”
朱墨穿着侍者服,白衬衣塞进西裤里,黑马甲掐出一截细窄劲瘦的腰线,领结紧实的扎在脖颈上,不是很大块的胸肌撑起衣服显出人体线条来,但因为自己的脖子本身比较长,所以很好的避免了可能却没有出现的没有脖子的粗壮即视感。很好看。其实他穿所有的套装都能很赏心悦目,衣架子一样的好身材足以让大部分人羡慕嫉妒还有恨着。
他带着白手套拿着菜单走过来,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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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盒里装了馄饨,为了去油腥还加了醋,朱墨食不知味的咬了两口,又喝了口汤就放下了。
“谢谢。”他哑着嗓子说话,像是有点不好意思。
他现在笔挺的坐在餐桌旁,洗了澡后刘海十分服帖的贴在额前,病而初愈脸色苍白活力不足,整个人看上去乖巧而听话,稍微有一些不安的小动作,像寄宿在邻居家的小动物。
兰琨自嘲,觉得自己最近大概是太寂寞了,才会莫名把一个才刚认识的,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大男孩当宠物看。
或许过段时间可以在家里再养只狗,他对自己说。
☆、第 3 章
“我回去了。”
“今天又这么早走?”圆滚滚的主任坐在办公桌后面翻了翻兰琨上交的报告,倒也没找出什么错处,于是把那叠纸放到桌子上,端着个搪瓷杯笑眯眯的,“有女朋友了啊?”
“不是。主任你别给我造谣,走了啊。”
身后两个不久之前还在打他主意的小姑娘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兰哥最近心情都像是好了不少,养狗了吧?”
兰琨这人,平时让他养点植物还行,会动的东西里养活自己够戗没大多余的精力,最近在家里收留了一个人,最开始以为是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年,后来才知道是田螺姑娘。
他在公家车站下了车,隔着层铁栅栏喊,“今天晚上吃藕夹好不好?”
朱墨赤着上身穿着牛仔裤,站在对面一手插兜一手拿着水管,拇指按在出水口,让水流在阳光底下喷出一道彩虹来。他耳朵里塞着耳机,见兰琨过来遥遥招手,笑得像盏一千瓦的大灯泡。
兰琨的家是二手房,当初房地产商独出心裁的划出了一半公寓楼本该是公寓楼的地方盖成了别墅,坐北朝南附带小花园。但也因为年代略远地理位置不是很好,当初买房的富商几乎都搬了出去,留下的小别墅用各种方式租出去,小花园里也按着屋主各自的喜好成了公共菜园。
经过协商,大男孩还是留在了他的家里,证件还在,兰琨经朋友检验后证实不是假的。朱墨这几天偶尔会帮着隔壁邻居浇菜搬东西,可能因为长得周正人也礼貌,老大爷老太太们都很喜欢他,经常在他路过的时候往他手里塞两个西红柿。
兰琨又喊了一遍,看朱墨点了点头,才在回家换了身衣服后前往小区旁边的菜市场。
他回家的时候朱墨已经调好了面糊,给他开了门后接过他手里的猪肉又重新回了厨房,所有的动作都驾轻就熟轻车熟路,直让兰琨这个户主有点不好意思。
朱墨在跟兰琨吃了快一个星期泡面后自发的把没怎么用过的厨房打扫了出来。本该上大学的年纪却办了休学,他现阶段为了养活自己打了好几份工,其中有一份好像是在星级餐厅帮厨,做出来的饭菜每每让兰琨吞着口水想给他退房租。
朱墨端来粥,拿筷子敲了兰琨的手,“吃菜,小心骨质疏松。”
兰琨抽了下鼻子,悻悻的端着碗,“知道苏东坡说过‘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吗?意思就是说吃饭的时候要是没肉,就不能算是好好的吃了一顿饭。”
朱墨懒得回话,坐在他对面啃馒头。他不挑食,什么都吃,对食物也没什么偏好,跟兰琨这种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其实挑的厉害的不一样。
“对了。”他看着手里的碗,“你这里的碗筷太少,我去重新买了一套。”
“……嗯。”
兰琨肉眼可见的蔫了下去。他之前一个人的日子过惯了,忘了自己家里的东西都是单份的,朱墨也没跟他抱怨一句,他就没上心。这么想起来很多地方其实他都不够心细,倒像是找了个人来照顾自己,给人添了麻烦……一点都没个大人样。
吃完了饭,兰琨拿了毛巾去捧那杯放在手边的热可可,眯着眼睛轻叹口气,整个人相当满足。
朱墨拿着饵料喂乌龟,很随意的说,“你之前能养活它可真不容易。”
“之前有人照顾。”
“哦。”
兰琨看着他的背影,忽然很想吓唬他一下,又补了一句,“是前男友。”
朱墨回头,瞪大了眼睛看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你笑什么?我之前也是交过女朋友的啊。”
“嗯,是吗。”兰琨耸耸肩,把头扭了过去,心里想:果然,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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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放假,同事说要跟女朋友去游乐园,问附近的人还有没有情路入场打折券。兰琨觉得自己现在光棍一个也用不到这个,于是应了一声翻公文包给他找,找到一半发现钥匙底下压着一张皱巴巴折在一起的铜版纸。
他把打折券给同事递过去,在对方跟旁边的人兴高采烈绘声绘色的计划描述里打开那张纸,发现是一张甜品店的传单。
其实传单设计的很好:精简的欧式风格,和谐的调色,高大上的花体字,漂亮的店面调淡了颜色藏在背景里。看起来像是那种能让正在上学的小情侣或者追逐时尚的学生去试一试味道的店面。
等兰琨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了甜品店门口。
他在门口看了一眼,想,果然在啊。
甜品店跟他家离公司的方向正好相反,兰琨能想象到朱墨每天清晨早早起船,跑过两条街来这里工作,或许之前还要送送报纸牛奶之类的东西,灰色运动服套在身上,汗珠挂在脸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问候时礼节性的笑容也一定是闪闪发光。
他推开门走进店里,坐在靠窗户的位置,就着玻璃上的倒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然后稍微抬起一点手来,声音也适当调高了一点说,“服务生。”
朱墨穿着侍者服,白衬衣塞进西裤里,黑马甲掐出一截细窄劲瘦的腰线,领结紧实的扎在脖颈上,不是很大块的胸肌撑起衣服显出人体线条来,但因为自己的脖子本身比较长,所以很好的避免了可能却没有出现的没有脖子的粗壮即视感。很好看。其实他穿所有的套装都能很赏心悦目,衣架子一样的好身材足以让大部分人羡慕嫉妒还有恨着。
他带着白手套拿着菜单走过来,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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