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莫问 作者:非言非默
分卷阅读38
前尘莫问 作者:非言非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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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这里卡洛斯却遇到了莫大的阻力,由不得他不担心。
巴尔岛既不是卡洛斯的势力范围,也不是梵景文的势力范围,他们都是客场作战,比拼的是财力,是人脉,是其他各种东西。卡洛斯不怕和梵景文死磕,但是他现在的每一秒钟都很宝贵,实在耽误不起。
“放心吧,只要梵景文愿意帮你,祭台的建设只是小意思。”“林默”大人依然没觉得这是多大的事。
“梵景文为什么要帮我?他恨不得能把我碎尸万段,怎么会来帮我?”只要梵景文不拖后腿他就谢天谢地了,卡洛斯实在不明白这位大人基于什么理由,觉得梵景文会出手帮他。
“只要他还爱着林默,他就会帮你的。如你所愿,我现在就去见他。放心吧,我会说服他合作的。相信经过这段时间的等待,他的耐心已经消磨到底线了。”
这个逻辑强大到让卡洛斯无言以对。
“就算他爱林默,愿意为林默做任何事情,可是你并不是林默,他凭什么听你的?”这句话就卡在他的喉咙口,但是在这么强大的逻辑,这么自信的姿态面前,卡洛斯不得不败下阵来,一时无话可说,只能愣愣地注视着那位大人离去的背影。
过了很久很久,卡洛斯才想起擦擦额头上的汗水。
和这位大人在一起,他迟早不是被玩死就是被噎死,关于这一点,卡洛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去搞破坏了,南太平洋上应该没有一个叫巴尔的岛国吧,如果有,那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o(∩_∩)o
第二十五章
林默四肢伸展摊平,把自己的身体铺成大饼状,趴在赛拉菲的树屋里,两只耳朵一起耷拉着,正在苦恼地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是离开还是留下,这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就算聪明如林默,在这个问题面前也犯难了。
想要回家的话应该马上离开这里,如果留下来,和赛拉菲一起生活在这个森林里,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很厉害的猎兽林默,但是想要回家恐怕就是痴心妄想了。想到会永远在这个迷你的身体里面慢慢老去,林默就觉得脑门上滑下了一滴大大的汗滴。
可是如果离开赛拉菲的话,就要被这个追被那个追,就要自己努力去寻找食物,就没有热水澡可以享受,没有免费的搓背工可以使唤,睡觉的时候没有天然的暖炉可以取暖,没有香喷喷的肉干啃,没有干净的清水喝,也没有被风吹得咯吱咯吱响的树屋可以住。
想到这里,林默挪动了一下已经胖了一大圈的腰肢,有点舍不得那上面的肉肉很快就要掉光光。
呜呜呜,好难啊,我想回家,我要梵景文,梵景文是我的,我要回去看着他,谁也不许抢。
翻来覆去考虑了好半天,还是回家的念头占了上风。回家了以后什么都有,这里千好万好也不是他的家,也没有他的梵景文,他一定要回家。想到这里,林默握了握小爪子,努力给自己打气,鼓励自己不要因为贪图舒适的生活,而害怕一个人生活的艰辛。
“小白,吃饭了,今天有你最爱的树菇炖咕咕鸡。”
林默刚刚下定了决心,就听到赛拉菲在树下喊他下去吃饭。一听有树菇炖咕咕鸡,林默的口水就哗啦啦地流下来了。就算是要离开,也一定要吃了这顿晚饭再走,要不等晚上赛拉菲睡着了再偷偷溜走吧,林默马上把他刚下的决心,稍微修改了一下执行细节。
虽说晚上行路很危险,但是赛拉菲的眼泪也很危险,林默很怕他说要走,赛拉菲会哭鼻子,计划着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偷偷摸摸地溜走。
“小白,你在长身体,要多吃点,这个大腿给你吃。”
赛拉菲很有做保姆的潜质,在他的精心伺候下,咱们的林默现在吃饭只需要张开嘴巴动动牙齿就行了,怪不得刚才那个问题他需要想那么久,才能下定决心。
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咕咕鸡大腿,就这么摆在了林默的鼻子前面,就算他还在介意赛拉菲叫他那个讨厌的名字,现在显然也不是赌气的时候,所以他没有犹豫,“啊呜”一口张开嘴巴,咬住了咕咕鸡的大腿。
咕咕鸡是这个森林里一种类似于野雉的动物,林默也不知道它的学名叫什么,反正赛拉菲是这么叫的,不过林默很肯定赛拉菲一定不知道它的学名,只是因为那种鸡会发出“咕咕咕”的声音,才会叫它咕咕鸡。
这种鸡比较容易捕捉,肉质又很是鲜美,林默的腰肢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变得圆滚滚,最大的功臣就是它们了,完全可以说是一腰长成万鸡哭了,林默身上的肉肉下面可是垫着无数的鸡骨头。
林默现在的身体就两个巴掌大小,按理来说一个咕咕鸡大腿就足够填饱他的肚子了,不过他贪吃,啃完了鸡大腿以后,又盯着炖鸡的陶罐流口水了。
“小白,再来一个鸡翅膀好不好,要不待会儿吃撑了,你又会爬不动树,睡不着觉了。”赛拉菲很像那些宠溺孩子的父母,明知道小朋友不可以多吃冰激凌,还是会在他们撒娇时败下阵来。他也明知道林默吃撑了,会哼哼唧唧折腾半夜,每次看到他流口水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要去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就这样,林默又啃了一个鸡翅膀,才心满意足地捧着肚子在赛拉菲身上打了一个滚,伸了伸懒腰,用舌头舔了舔他的手掌心,这是林默对晚餐很满意的表示。
“小白是个大懒虫。”赛拉菲看到他这样,像往常一样笑出了声,双手捧着林默的脸蛋,吧唧吧唧用口水涂满了他的脑门。
赛拉菲是个大讨厌鬼。不许再叫我小白,也不许再吃我豆腐。
林默对他这种故意大吃他豆腐的行为,心里很不爽,可惜他的抗议无效,赛拉菲根本甩都不甩他,该吃他豆腐的时候,始终照吃不误。
吃过晚饭,收拾好东西,赛拉菲抱着林默爬到了树屋里开始休息。
进了屋,林默开始在树屋里滚过来滚过去,做些帮助消化的运动。而赛拉菲只是看着他微笑,等着他最后滚到他的怀里一起睡觉。
这样的日子幸福到让人希望会是永远。
林默有时候忍不住会想,如果这个人是梵景文的话,他也许会愿意留下来,就算顶着这个身体也无所谓,就这么两个人居住在与世隔绝没有人烟的地方,每天滚过来滚过去,直到永远。
可惜这个人不是梵景文,所以他还是决定要离开这里,踏上回家的征途,哪怕前途渺茫,困难重重,他也要继续往前走。
林默的计划很妥当,夜晚如期降临,赛拉菲也如他所愿般终于发出了轻微绵长的呼吸声,但是他没有想到,事到临头他竟然会犹豫起来。
如果明天发现他不见了,少年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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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这里卡洛斯却遇到了莫大的阻力,由不得他不担心。
巴尔岛既不是卡洛斯的势力范围,也不是梵景文的势力范围,他们都是客场作战,比拼的是财力,是人脉,是其他各种东西。卡洛斯不怕和梵景文死磕,但是他现在的每一秒钟都很宝贵,实在耽误不起。
“放心吧,只要梵景文愿意帮你,祭台的建设只是小意思。”“林默”大人依然没觉得这是多大的事。
“梵景文为什么要帮我?他恨不得能把我碎尸万段,怎么会来帮我?”只要梵景文不拖后腿他就谢天谢地了,卡洛斯实在不明白这位大人基于什么理由,觉得梵景文会出手帮他。
“只要他还爱着林默,他就会帮你的。如你所愿,我现在就去见他。放心吧,我会说服他合作的。相信经过这段时间的等待,他的耐心已经消磨到底线了。”
这个逻辑强大到让卡洛斯无言以对。
“就算他爱林默,愿意为林默做任何事情,可是你并不是林默,他凭什么听你的?”这句话就卡在他的喉咙口,但是在这么强大的逻辑,这么自信的姿态面前,卡洛斯不得不败下阵来,一时无话可说,只能愣愣地注视着那位大人离去的背影。
过了很久很久,卡洛斯才想起擦擦额头上的汗水。
和这位大人在一起,他迟早不是被玩死就是被噎死,关于这一点,卡洛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去搞破坏了,南太平洋上应该没有一个叫巴尔的岛国吧,如果有,那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o(∩_∩)o
第二十五章
林默四肢伸展摊平,把自己的身体铺成大饼状,趴在赛拉菲的树屋里,两只耳朵一起耷拉着,正在苦恼地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是离开还是留下,这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就算聪明如林默,在这个问题面前也犯难了。
想要回家的话应该马上离开这里,如果留下来,和赛拉菲一起生活在这个森林里,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很厉害的猎兽林默,但是想要回家恐怕就是痴心妄想了。想到会永远在这个迷你的身体里面慢慢老去,林默就觉得脑门上滑下了一滴大大的汗滴。
可是如果离开赛拉菲的话,就要被这个追被那个追,就要自己努力去寻找食物,就没有热水澡可以享受,没有免费的搓背工可以使唤,睡觉的时候没有天然的暖炉可以取暖,没有香喷喷的肉干啃,没有干净的清水喝,也没有被风吹得咯吱咯吱响的树屋可以住。
想到这里,林默挪动了一下已经胖了一大圈的腰肢,有点舍不得那上面的肉肉很快就要掉光光。
呜呜呜,好难啊,我想回家,我要梵景文,梵景文是我的,我要回去看着他,谁也不许抢。
翻来覆去考虑了好半天,还是回家的念头占了上风。回家了以后什么都有,这里千好万好也不是他的家,也没有他的梵景文,他一定要回家。想到这里,林默握了握小爪子,努力给自己打气,鼓励自己不要因为贪图舒适的生活,而害怕一个人生活的艰辛。
“小白,吃饭了,今天有你最爱的树菇炖咕咕鸡。”
林默刚刚下定了决心,就听到赛拉菲在树下喊他下去吃饭。一听有树菇炖咕咕鸡,林默的口水就哗啦啦地流下来了。就算是要离开,也一定要吃了这顿晚饭再走,要不等晚上赛拉菲睡着了再偷偷溜走吧,林默马上把他刚下的决心,稍微修改了一下执行细节。
虽说晚上行路很危险,但是赛拉菲的眼泪也很危险,林默很怕他说要走,赛拉菲会哭鼻子,计划着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偷偷摸摸地溜走。
“小白,你在长身体,要多吃点,这个大腿给你吃。”
赛拉菲很有做保姆的潜质,在他的精心伺候下,咱们的林默现在吃饭只需要张开嘴巴动动牙齿就行了,怪不得刚才那个问题他需要想那么久,才能下定决心。
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咕咕鸡大腿,就这么摆在了林默的鼻子前面,就算他还在介意赛拉菲叫他那个讨厌的名字,现在显然也不是赌气的时候,所以他没有犹豫,“啊呜”一口张开嘴巴,咬住了咕咕鸡的大腿。
咕咕鸡是这个森林里一种类似于野雉的动物,林默也不知道它的学名叫什么,反正赛拉菲是这么叫的,不过林默很肯定赛拉菲一定不知道它的学名,只是因为那种鸡会发出“咕咕咕”的声音,才会叫它咕咕鸡。
这种鸡比较容易捕捉,肉质又很是鲜美,林默的腰肢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变得圆滚滚,最大的功臣就是它们了,完全可以说是一腰长成万鸡哭了,林默身上的肉肉下面可是垫着无数的鸡骨头。
林默现在的身体就两个巴掌大小,按理来说一个咕咕鸡大腿就足够填饱他的肚子了,不过他贪吃,啃完了鸡大腿以后,又盯着炖鸡的陶罐流口水了。
“小白,再来一个鸡翅膀好不好,要不待会儿吃撑了,你又会爬不动树,睡不着觉了。”赛拉菲很像那些宠溺孩子的父母,明知道小朋友不可以多吃冰激凌,还是会在他们撒娇时败下阵来。他也明知道林默吃撑了,会哼哼唧唧折腾半夜,每次看到他流口水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要去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就这样,林默又啃了一个鸡翅膀,才心满意足地捧着肚子在赛拉菲身上打了一个滚,伸了伸懒腰,用舌头舔了舔他的手掌心,这是林默对晚餐很满意的表示。
“小白是个大懒虫。”赛拉菲看到他这样,像往常一样笑出了声,双手捧着林默的脸蛋,吧唧吧唧用口水涂满了他的脑门。
赛拉菲是个大讨厌鬼。不许再叫我小白,也不许再吃我豆腐。
林默对他这种故意大吃他豆腐的行为,心里很不爽,可惜他的抗议无效,赛拉菲根本甩都不甩他,该吃他豆腐的时候,始终照吃不误。
吃过晚饭,收拾好东西,赛拉菲抱着林默爬到了树屋里开始休息。
进了屋,林默开始在树屋里滚过来滚过去,做些帮助消化的运动。而赛拉菲只是看着他微笑,等着他最后滚到他的怀里一起睡觉。
这样的日子幸福到让人希望会是永远。
林默有时候忍不住会想,如果这个人是梵景文的话,他也许会愿意留下来,就算顶着这个身体也无所谓,就这么两个人居住在与世隔绝没有人烟的地方,每天滚过来滚过去,直到永远。
可惜这个人不是梵景文,所以他还是决定要离开这里,踏上回家的征途,哪怕前途渺茫,困难重重,他也要继续往前走。
林默的计划很妥当,夜晚如期降临,赛拉菲也如他所愿般终于发出了轻微绵长的呼吸声,但是他没有想到,事到临头他竟然会犹豫起来。
如果明天发现他不见了,少年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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