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财如命 作者:春溪笛晓

    分卷阅读167

    爱财如命 作者:春溪笛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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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龙丽雅都放下了,沈绍元也不会不知好歹,一味地拒人于千里之外。

    他已经从沈老爷子那听说了,沈锦程竟去把自己给结扎了,这招“釜底抽薪”着实震住了沈绍元!

    三个人各自弄了套院子,一合计,觉得分开住还是不方便,索性把杨铁头、何老和彤彤都接到首都来,都住方晨雨院子里,平时还是一起吃饭。

    曦曦哭得不行,眼睛都肿了,赖着要一起跟来,最后就是曦曦、彤彤一块转学到首都的学校。

    这边师资好,各种活动也多,对小孩有好处。

    到了八月底,两家人又齐齐整整地在首都聚首了,只留下关父关母和龙丽雅在南边。

    关老爷子的老朋友们早叫他到首都来休养,这会儿见他终于肯来了,便开始走动起来。

    方晨雨忙了小半个月,才和关峻、沈绍元一起去首都大学报道。

    开学之后得军训,这难不倒方晨雨。她体能好,哪怕以前底子差,现在也锻炼出来了。

    高中开始抽条之后,她的身材逐渐有了少女的曼妙,站在队列之中极其引人注目。

    更让人妒忌的是,她天生晒不黑,别人几天军姿站下来脸都黑了几个色号,偏她还是那白皙水嫩的模样,太阳似乎根本晒不到她身上!

    方晨雨选的是环境保护方向,仙女湖的项目做下来之后,长生莲的花瓣果然亮了小半片。

    这证明她的选择是对的——只要坚持下去她说不定能帮肉包子让那颗长生莲莲子发芽。

    唯一的问题是她的专业和关峻的专业不在一个学院,军训空闲一对课表,发现只有公共课是一致的,只能在选修课上下功夫,两个人合计着凑一起上。

    方晨雨赶着提早一年入学,不就是想和关峻当四年同窗嘛!要是一节课都没一起上,那就太遗憾了!

    方晨雨和关峻挑挑拣拣,把选修课给决定了。

    沈绍元找过来时,见方晨雨和关峻脑袋都快挨一起了,又有种揍关峻一顿的冲动。他压下对关峻早早拐跑自己妹妹的不满,也和方晨雨对起了课表。

    军训结束,正式上课。

    上课第一天,方晨雨就见到个有过几面之缘的熟人:段斯年。

    段斯年是作为助教和新生们见面的,方晨雨心里有些惊讶,不过还是认认真真地听着段斯年在讲台上侃侃而谈。

    下课后,方晨雨被段斯年喊住了。

    方晨雨在同班同学惊异又羡慕的目光中走向段斯年,等教室里的人陆陆续续走光了,她才好奇地问:“段师兄,你也是我们系的吗?”

    “第二专业。”段斯年抬手解开两颗扣子,一派慵懒地笑了笑,“我也是第一次上讲台,没想到你会选这个专业。我以为你会去物理专业那边,我记得上次见面你是在参加物理竞赛。”

    “我当时没想好以后选什么方向。”方晨雨说,“高二第一学期过半我才定好的。”

    “小小年纪的,想法这么成熟。”段斯年笑道,“趁着年轻应该多尝试一下,试过才知道适不适合。不过你选了个好方向,你和关师弟展开的仙女湖治理项目很不错,我看了,不管是舆论导向还是治理手段都把握得很好,我想接下来我们可以在不少项目上好好合作。”

    段斯年主动抛出橄榄枝,方晨雨自然不会拒绝。

    她和段斯年聊了一会,余光扫见关峻等在教室外的大槐树下,赶紧和段斯年说:“我朋友在外面等我,师兄我先去吃饭了!”

    段斯年往窗外看去,挑了挑眉,点头说:“去吧。”

    段斯年没有与关峻见面的打算。他和关峻相差不过三四岁,在上一辈看来算是同辈人,不过以前他们没什么交情,想要往来也不急于一时。

    方晨雨脚步轻快地跑了出去,笑盈盈地跑到了关峻身边。

    关峻抬眼往教室里看了一眼,目光便回到了方晨雨身上,两个人视线交汇胶着,再也没分开,人也相携走往饭堂方向。

    “哥?”段长佑过来找段斯年。

    段斯年理了理衣领,走到段长佑身边说:“看到了?”

    段长佑一怔,点头说:“看到了。他们挺好的,般配。我、我听人说起过了,他、他们早就是一对儿。”

    段斯年见段长佑神色安然,没有伤心难过的迹象,拍拍他的肩膀说:“是挺好的,我们也去吃饭吧。”

    ……

    方晨雨和关峻忙碌又充实的大学生开始了小半个月,沈家那边出事了。

    沈锦程和沈绍元都被召了回去,因为除了沈锦程手底下的产业,沈家其他人的产业全部崩盘,沈老爷子气得发病,把人都召回去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锦程很光棍:“我怎么知道是怎么回事?总不能是我做的吧?您看我像有那能耐的人吗?”

    沈老爷子被他气得差点没昏过去。

    没过多久,事情水落石出,原来是二十多年前的烂账。

    那会儿沈家老大在南边养了点人,准备瓜分点好处,没想到养出事儿来了,他急着撇清,想也不想就把帮他做事的人给卖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家现在报仇来了。

    所以别小看任何一个人,别总觉得对方渺小如蝼蚁,踩死了就踩死了。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沈绍元听着这话,莫名觉得有些熟悉,回到家里一琢磨,这不是郑鸿钧家的事吗?

    他当初听了郑家的事,只觉得郑鸿钧可惜了,现在再听来,免不了以和那些渣滓同出一家为耻。

    沈绍元没和方晨雨提及沈家的变故,只自己去见了郑鸿钧一面。

    郑鸿钧变了许多。

    金爷一死,他心中某些阴影仿佛也随之散去,他整个人变得平和无比,不带丝毫戾气。

    得知沈绍元是带着歉意来的,郑鸿钧说:“上一辈的事,与你们无关。”

    沈绍元看着坐在余晖中的郑鸿钧,蓦然发现他两鬓竟有了些白发。

    他微微一顿,朝郑鸿钧道了谢,起身离开。

    郑鸿钧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下方川流不息的车流。

    当初的事过去了那么久,不好查,不过不代表查不到。

    首都大大小小的家族虽多,有段斯年帮忙排除,找出沈家是迟早的事。他想弄垮沈家,段斯年想吃好处,双方一拍即合。

    考虑到沈家有可能拼死反击,他和段斯年一致决定留一线余地——不管是他还是段斯年,都觉得不动沈锦程比较适合。

    沈老爷子骂得最多的是这个儿子,最疼的却也是这个儿子。

    郑鸿钧看向天边被夕阳染红的云霞。

    一切都很顺利。

    第一零七章

    首都的气候干燥, 偶尔还夹杂沙尘,对南方人很不友好。

    好在方晨雨和关峻挑的院子林木葱郁, 夏末秋初住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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