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男的春天 作者:张鼎鼎
分卷阅读25
,最後他才无奈的用三百元租了一个单间,房子自然非常粗糙,但好在有一张床,还有一床上任房客留下来的铺盖。
铺盖臭烘烘的,脏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但总算是能保暖,而且比这更脏的地方他也睡过,所以也不怎麽计较。只是有些可惜自己原本的铺盖,那是他去年才在早市上买的,虽然面料和里面充斥的棉花都不是什麽好东西,但总是干净,起码是表面上干净。他用的也一直很爱惜,可惜他的东西基本上都在那个人的命令下扔了,铺盖也没能幸免。
这就是惩罚吧,谁让他要跟那个人走的?
而比起房子,工作更难找。
这个城市到处都有打工的机会,但那些机会大多都是给更有准备的人的。刘平没有学历,外表看起来也不够强壮,这两项也就令大多数机会都和他无缘。4118de寞很圆就叶:)授权转载 惘然【ann77.xilubbs.】
而且这个城市充斥了太多像刘平这样的人了,他们同样不要求什麽待遇,同样不要求什麽工资,有的甚至开出只要管饭就愿意干的条件。
从饭店、工地,最终刘平来到了一条小街上。
这个街道的名字就叫一条小街,在这个城市是非常出名的,街道其实很宽,白天的时候比较冷清,但一到晚上,就几乎变成城市中最繁华的地带。这是一条娱乐街,两边开满了酒吧和各种娱乐场所。
刘平很少来这个地方,几年来只在这个地方打过一次工,而且很快就结束了。一条小街上的工资普遍比其他的地方要高点,工作也不是很辛苦。不过在他刚一到这个城市,就被一个工友警告过,要尽量躲开这个地方,除非他找到了什麽有力的靠山,或者赚了大钱。
那个工友对他相当不错,在那段共同工作的时间内交给他很多东西,对他的指点更令他避过了很多危险,所以他一直遵守这个警告。
那一次是实在找不到什麽工作了,他才会到这里碰碰运气,不过只干了三天就被赶了出去,因为他不肯拿出一半的工资交给那个地方的老大。那时候年轻,虽然知道地头蛇的威力,但也觉得那些人实在太霸道了,收的钱也太多了,现在他已经知道,那不过是个下马威,他是新人,刚进去的时候当然要贡献出足够的诚意。後来他也听说,只要诚意够了,以後要交的钱就会逐步减少,甚至还有可能得到额外的奖金。
不过那个时候他早就离开小街了,也没有想过要再回去,就算工资再多,那麽麻烦的地方也不是他该呆的。
不过现在他还是要再去一次,没有工资就只能消耗老本,他消耗不起。
刘平在一家名叫"该隐"的酒吧找到了一个服务生的工作,老板几乎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录取了他,用老板的原话来说就是他够白,非常适合这家店的环境。刘平後来发现这家店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很白,而且无一例外都是苍白。
刘平在找工作的时候并没有特别的挑选,他只是顺著这条街的店铺不断的询问:是否需要服务生或勤杂工。前面也有两个酒吧有空缺,不过一家要求他先交八百块的押金,一家表示他可能要提供一些特别服务。
所以当他听到老板说他很符合这家店的环境时他还担心自己是不是又到了什麽奇怪的地方,不过当他看到其他的工作人员和这家店的照片後也就明白了。
在传说中,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第一个孩子,也是第一个吸血鬼。
老板自称亲王,两个调酒师被叫做公爵和伯爵,其他的工作人员根据职位和进来的时间被叫做子爵和男爵,刘平是新来的,在吸血鬼的世界里算是初拥者,因此被叫做child。
酒吧也发制服,统一的黑色长袍,白色高领衬衣,黑色蝴蝶结。背後还会加上两个薄薄的、短小的翅膀。
老实说这种制服与其说是表现出了血族高雅、冷漠的风格,不如说更多了点冷笑话的感觉,但店中从老板到刘平都一副营养不良常年不见日月的惨白,所以也有那麽点不死生物的感觉。
而且现代人追求的不过是一种噱头,经过几十年又红又专教育的国民们还没太学会恋慕那种血腥、死气、恶心的场面,要是哪个酒吧非要别出心裁的搞棺材弄腐烂的食物,估计也离关门不远了。
因此,该隐酒吧的生意还算是不错的,不过没过几天刘平就发现这家酒吧有点不对头,其实这点不对头是非常浅淡的,要放以前刘平也感觉不出来,不过现在他毕竟对男人和男人也能发生关系这个有点违背常理的事情有了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当然认识归认识,刘平还是觉得可能是自己多心了,毕竟这社会还是正常的,男人和女人才是天经地义的,遇到一个特例也就算了,哪能有那麽多特例?──其实他一直不认为韩耀是真的同性恋,和他那一场八成是一个游戏。
哪知道第二天他就撞到前面比他早来不到半个月的男爵和一个客人在桌子底下手缠手,刘平是在拣起瓶器的时候看到的,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确认自己没有眼花後当时脸色就变了,躲到洗手间里平了半天的气,出来之後正好碰上那个男爵,那小男孩对他一笑,丢下一句:"现在有钱人就爱这个调调。"
这话又正好被旁边的亲王听到了,半是警告男爵半是对刘平说明情况似的道:"要做什麽是你们自己的事,但我只是经营酒吧的,所以第一,有麻烦自己解决;第二,不允许在店中做的太直露。"
考虑了一夜,最後刘平还是决定先留下来再说,不过同时也就更积极找新工作。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之後,那天刘平刚领了工资,没出店门多远就被三个穿的完全不顾温度的青年堵上了,见到这几个仿佛不穿衣服也能横著绕南极走的人,刘平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於是很识时务的把自己一半工资奉了上去,那几个人见他这麽识相,也笑了,收了钱就准备走人,但刚走两步,其中一人转过身:"我好象见过你。"
刘平一愣,那人又道:"我想起来了,你以前也来过这个地方打过工,那次还死不交钱!"
前面那两人也转过了身,其中一人道:"第二次了啊,上次的记录还不好,再拿出三成吧。"
刘平张口结舌,後来他知道这话其实是这条街的诈唬语,基本上对每个第一次交钱的都要来这麽一句,一是增加经济收入,二来也是给个下马威,刘平要是有经验,或者是足够奸猾,大可以做痴呆状、迷糊状、清白无辜状,再多加两句卑躬屈膝的好话这事也就过了。
反过来说,就算他想不到为什麽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的青年会记得五年前只见过一面的路人甲,而老老实实的再送上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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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盖臭烘烘的,脏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但总算是能保暖,而且比这更脏的地方他也睡过,所以也不怎麽计较。只是有些可惜自己原本的铺盖,那是他去年才在早市上买的,虽然面料和里面充斥的棉花都不是什麽好东西,但总是干净,起码是表面上干净。他用的也一直很爱惜,可惜他的东西基本上都在那个人的命令下扔了,铺盖也没能幸免。
这就是惩罚吧,谁让他要跟那个人走的?
而比起房子,工作更难找。
这个城市到处都有打工的机会,但那些机会大多都是给更有准备的人的。刘平没有学历,外表看起来也不够强壮,这两项也就令大多数机会都和他无缘。4118de寞很圆就叶:)授权转载 惘然【ann77.xilubbs.】
而且这个城市充斥了太多像刘平这样的人了,他们同样不要求什麽待遇,同样不要求什麽工资,有的甚至开出只要管饭就愿意干的条件。
从饭店、工地,最终刘平来到了一条小街上。
这个街道的名字就叫一条小街,在这个城市是非常出名的,街道其实很宽,白天的时候比较冷清,但一到晚上,就几乎变成城市中最繁华的地带。这是一条娱乐街,两边开满了酒吧和各种娱乐场所。
刘平很少来这个地方,几年来只在这个地方打过一次工,而且很快就结束了。一条小街上的工资普遍比其他的地方要高点,工作也不是很辛苦。不过在他刚一到这个城市,就被一个工友警告过,要尽量躲开这个地方,除非他找到了什麽有力的靠山,或者赚了大钱。
那个工友对他相当不错,在那段共同工作的时间内交给他很多东西,对他的指点更令他避过了很多危险,所以他一直遵守这个警告。
那一次是实在找不到什麽工作了,他才会到这里碰碰运气,不过只干了三天就被赶了出去,因为他不肯拿出一半的工资交给那个地方的老大。那时候年轻,虽然知道地头蛇的威力,但也觉得那些人实在太霸道了,收的钱也太多了,现在他已经知道,那不过是个下马威,他是新人,刚进去的时候当然要贡献出足够的诚意。後来他也听说,只要诚意够了,以後要交的钱就会逐步减少,甚至还有可能得到额外的奖金。
不过那个时候他早就离开小街了,也没有想过要再回去,就算工资再多,那麽麻烦的地方也不是他该呆的。
不过现在他还是要再去一次,没有工资就只能消耗老本,他消耗不起。
刘平在一家名叫"该隐"的酒吧找到了一个服务生的工作,老板几乎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录取了他,用老板的原话来说就是他够白,非常适合这家店的环境。刘平後来发现这家店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很白,而且无一例外都是苍白。
刘平在找工作的时候并没有特别的挑选,他只是顺著这条街的店铺不断的询问:是否需要服务生或勤杂工。前面也有两个酒吧有空缺,不过一家要求他先交八百块的押金,一家表示他可能要提供一些特别服务。
所以当他听到老板说他很符合这家店的环境时他还担心自己是不是又到了什麽奇怪的地方,不过当他看到其他的工作人员和这家店的照片後也就明白了。
在传说中,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第一个孩子,也是第一个吸血鬼。
老板自称亲王,两个调酒师被叫做公爵和伯爵,其他的工作人员根据职位和进来的时间被叫做子爵和男爵,刘平是新来的,在吸血鬼的世界里算是初拥者,因此被叫做child。
酒吧也发制服,统一的黑色长袍,白色高领衬衣,黑色蝴蝶结。背後还会加上两个薄薄的、短小的翅膀。
老实说这种制服与其说是表现出了血族高雅、冷漠的风格,不如说更多了点冷笑话的感觉,但店中从老板到刘平都一副营养不良常年不见日月的惨白,所以也有那麽点不死生物的感觉。
而且现代人追求的不过是一种噱头,经过几十年又红又专教育的国民们还没太学会恋慕那种血腥、死气、恶心的场面,要是哪个酒吧非要别出心裁的搞棺材弄腐烂的食物,估计也离关门不远了。
因此,该隐酒吧的生意还算是不错的,不过没过几天刘平就发现这家酒吧有点不对头,其实这点不对头是非常浅淡的,要放以前刘平也感觉不出来,不过现在他毕竟对男人和男人也能发生关系这个有点违背常理的事情有了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当然认识归认识,刘平还是觉得可能是自己多心了,毕竟这社会还是正常的,男人和女人才是天经地义的,遇到一个特例也就算了,哪能有那麽多特例?──其实他一直不认为韩耀是真的同性恋,和他那一场八成是一个游戏。
哪知道第二天他就撞到前面比他早来不到半个月的男爵和一个客人在桌子底下手缠手,刘平是在拣起瓶器的时候看到的,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确认自己没有眼花後当时脸色就变了,躲到洗手间里平了半天的气,出来之後正好碰上那个男爵,那小男孩对他一笑,丢下一句:"现在有钱人就爱这个调调。"
这话又正好被旁边的亲王听到了,半是警告男爵半是对刘平说明情况似的道:"要做什麽是你们自己的事,但我只是经营酒吧的,所以第一,有麻烦自己解决;第二,不允许在店中做的太直露。"
考虑了一夜,最後刘平还是决定先留下来再说,不过同时也就更积极找新工作。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之後,那天刘平刚领了工资,没出店门多远就被三个穿的完全不顾温度的青年堵上了,见到这几个仿佛不穿衣服也能横著绕南极走的人,刘平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於是很识时务的把自己一半工资奉了上去,那几个人见他这麽识相,也笑了,收了钱就准备走人,但刚走两步,其中一人转过身:"我好象见过你。"
刘平一愣,那人又道:"我想起来了,你以前也来过这个地方打过工,那次还死不交钱!"
前面那两人也转过了身,其中一人道:"第二次了啊,上次的记录还不好,再拿出三成吧。"
刘平张口结舌,後来他知道这话其实是这条街的诈唬语,基本上对每个第一次交钱的都要来这麽一句,一是增加经济收入,二来也是给个下马威,刘平要是有经验,或者是足够奸猾,大可以做痴呆状、迷糊状、清白无辜状,再多加两句卑躬屈膝的好话这事也就过了。
反过来说,就算他想不到为什麽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的青年会记得五年前只见过一面的路人甲,而老老实实的再送上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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