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案组 作者:风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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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往车里放行李箱啊!试了试重量也不算重,而且行李箱还上着密码锁,打不开,他感到非常奇怪,从工具箱里拿了刀子出来,把箱子割了个口子出来。这一看,吓得他几乎犯了心脏病。当时以为是谁想要嫁祸给他呢,第一反应就是把这箱子远远的扔了出去,不要惹麻烦。他上车准备开到个更加偏僻的地方,谁知刚一转弯,他就看到不远处的坟地,觉得挖个坑埋在那边也不错,这一犹豫,心里又慌又乱,加上路滑,车一下子没刹住,直接撞树上了,他也给撞晕了。

    后来交通部门的人来了,他悠悠转醒,想起早晨看报纸看到了特案组的那条旧新闻,就给他们打过去了。

    高俊把他们推断出的凶手转移尸体的情况和张亚南说了说。张亚南一听拍着大腿说,“还真有可能,我一般为了方便乘客放行李,也不锁后备箱。那天晚上开到那个工地的时候,也的确下去上了个厕所,因为下着雨,自己打着伞,找了个避风的地儿,周围都是塑料布,啪啦啪啦的响,根本没看到人也没听到人声。”最后张亚南说,“你们特案组真神啊,早知道如此,我也不用害怕了!”

    ☆、第七章 身份

    第七章身份

    叶一凡从行李箱的标签上提取到半枚指纹,因为缺少了关键性的特征,在公安部门的指纹数据库中对比之后,找到七个相似的人,张南大体上排查了一下,有五个是刑满释放人员,而且都不是本地人,只能要求当地的公安部门协助排查,确认他们的近况。

    于此同时,阿慕让浩阳和郝帅去把建筑工地的资料拿了回来。这处建筑工地是天诚集团的项目,以前的广场是他们负责建设的,这次的地铁还是他们负责。这拆拆建建,可是提供了不少商机。阿慕让他们找出现在埋尸地点在施工图上标出来,找到他们的施工进度,以此来确定埋尸时间。

    这次发现尸体的地方实在广场的地标性雕塑附近,如今那个雕塑已经推到在地。根据施工进程,这个雕塑是在2010年8月份完成的。阿慕暂时将埋尸也就是杀人时间定为2009年8月。

    五年多时间过去了,这具尸体躺在象征着城市安定与繁荣的雕塑之下,慢慢腐烂变成了一堆白骨,这件事本身就够讽刺的。每个人都在心中定下了一个目标,一定要把这个案子解决了。

    当天阿慕申请了两把枪,从现在开始他们要带枪办案了。这又让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一丝紧张。这说明他们所要面对的不是一般的凶徒,他们很可能要冒着生命危险来破这个案子。

    浩阳喜欢用枪,阿慕便把枪交给了郝帅和高俊,这一次郝帅真是好好过了一把瘾。

    沈澜一天一夜,终于把死者的头像复原了。填充了软组织的人头看着有几分诡异,沈澜让张南帮忙,将头像扫描进电脑,经过一些来软件的处理,加上皮肤和头发之后,死者的容貌就变得栩栩如生了。几个人都围坐在张南的电脑前,看他点击几个键,电脑就完成了这个神奇的复原过程。

    “真是可惜了。长得一表人才。”郝帅打了声口哨。

    “你应该感到庆幸才对,要是都长成这样,你还找得到女朋友吗?”叶一凡说。

    “呵呵呵,你这是嫉妒少爷我年少多金啊!”

    “本人表示不受任何影响。”浩阳拍了拍自己帅气的脸蛋。

    叶一凡和郝帅都白了他一眼,“你早已经退出了竞争舞台,你只要好好守着你们家阿慕就行啦。”

    “滚!”

    张南把死者的死亡时间,还有根据骨骼推断出的特征输入电脑,在失踪人口数据库中比对,“男性,身高一米七三,年龄25岁到35岁,2009年8月失踪”,却没有找到任何匹配。阿慕想了想说,“把时间范围放大一点。”

    这次张南找到了一个匹配,丁晓扬,本市人,失踪时27岁,未婚,职业是教师。他的照片容貌特征和头骨相吻合,而且教师这个职业也和沈澜说的他的右手中指指骨有突起相吻合,死者是丁晓扬的可信性非常高。

    丁晓扬失踪的报案人是丁晓心,他的姐姐。阿慕让浩阳和郝帅联系家属前来认尸。

    郝帅和浩阳这一趟跑得也并不顺利,这么多年过去了,联系方式已经变换,原本登记的地址也换了新主人。两个人几经辗转,到了晚上才联系到丁晓扬的姐姐,通知她第二天来警局,详细情况也没有细谈。

    他们回到警局的时候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昨天那个叫路寻的小伙子又来了,今天不但带了盒饭,还带了一袋子衣服。沈澜已经两天一夜没回家了,听说今天晚上还要加班,想尽快把烟头上的dna提取出来。

    浩阳他们回去的时候,叶一凡正在和路寻胡侃,一般夸夸其谈的吹嘘着特案组重重传奇往事,一边旁敲侧击不断的打探路寻是怎么认识沈澜的,两个人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之类的问题。喜欢探听隐私是人类的天性,浩阳和郝帅也围了过来。

    路寻有问必答,而且回答得精确而简短,让你觉得这个人肯定是个搞科研的料。据他讲,两年前他在医院里找工作时,听说沈澜在找护理照顾自己的男友汪心驰。虽然出价挺高,但是因为两个人是同性恋,沈澜又一副臭脾气,所以一时之间也没找到人。路寻自己虽然不会护理,但是看在那诱人的工资,而且管吃管住,就跑去应征了。沈澜找专门的护士培训了他半个月,他便上岗了。

    虽然这在常人看来是一个不算轻松的活,因为沈澜要求很高,而且要求日夜陪护。只有周末沈澜亲自上阵,看护才有休息的时间,平时一直都呆在医院里,日夜陪着个植物人也是无聊至极,但是却非常适合路寻恬淡的性格,他每天坐在病床前看看书也不觉得闷。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给他放假他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所以平时呆在医院陪汪心驰,周末就住在沈澜家里,这也算是同居吧。

    沈澜每天晚上下了班会过来坐个两三个小时,到了睡觉时间就回家了,有时候早晨上班之前还来和汪心驰打声招呼,算得上个痴情的人。所以他和沈澜也算是“朝夕相处”。

    听完他对“朝夕相处”和“同居”的定义,大家都大跌眼镜。路寻似乎早已经窥见众人喜好八卦的心思,淡淡笑了笑,“非常抱歉,让大家失望了。”

    最后大家都觉得要八卦的话,还是沈澜和他男友汪心驰比较有话题。两个人是大学认识的,汪心驰和沈澜同级,是一名外科医生。毕业之后,沈澜选择了出国深造,汪心驰则在医院找到了份不错的工作,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已经迫不及待的准备救死扶伤了。两个人于是开始了异地恋,顶住了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巨大压力,两个人的感情也愈加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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