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鱼婚纱 作者:仟琳
分卷阅读116
李佳如所说,丁骏是因为她父亲李正庭的原因,才得到助学金成就现在的事业,还有李佳如真的对他有所谓的救命之恩,那这笔帐也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算了。毕竟,如果不好好解决这些成年老帐,就会永远落人话柄,那你以后的日子也别想好过了。”
柯潇一边吃着一块凤梨酥,一边喝着红茶,还不忘给我灌输处事哲学。
“小鹿姐,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小玉乖巧地靠在柯潇身边,关切地看着我。
“秦歌,你觉得怎么办比较好?”
柯潇和小玉毕竟都是女孩子,我倒也挺想听听异性的建议。
从来不愿意这些八卦之事上发表意见的秦歌冷笑了一下。
“怎么办?凉拌。所以,你们女孩子千万要长个记性,不要猴子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也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别老是贪慕虚荣,追求物质,追求权势,别老想着找‘富二代’、“官二代”……”
秦歌居然气势汹汹地炸毛了,一副来者不善的口吻听得我和小玉一愣一愣的,这到底是哪跟哪?
“秦歌,听你这意思,但凡只要女孩子找个有钱的男朋友,就是拜金?找个权重的,就是势利?这么说来,高富帅都不要谈恋爱了?即使谈了也没有真感情?”柯潇开始反击。
秦歌一愣,刚想开口说什么,却一下子又被柯潇抢了话头。
“而你……男人们,又为什么一定会喜欢漂亮的女孩子?我们是不是应该说你们都是‘贪图美色’的登徒子?先不说李佳如有些行为的对错,但是,从她选择对象的结果来看,你不觉得这正是对异性的一种‘优胜劣汰’,也是人类进化史上的一种‘自然选择’吗?”
伶牙俐齿的柯潇真的发挥起来,那口才还真不是盖的,但是,她此时只图说个尽兴,却完全忘记秦歌就是李佳如过往情史中被淘汰的一位!
“柯潇,你什么意思?”秦歌不笨,脸唰地沉了下来。
“什么意思?就那个意思。秦歌,有时候我真的对你那些‘直男款’的某些观点真是够够的!”
柯潇居然还没有发现自己触到了眼前这位直男的雷区。空气中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大有一触及发的势头!
“秦歌哥,我的笔记本电脑最近不太好使,老是死机,你帮我去看一下看吧!”小玉赶紧上来拉着秦歌走。
“潇潇,你又戳中他的软助了,如果你是男的,我保证他刚才直接就过来跟你干一架了。”
“我现在总算了解李佳如为什么不要他了,有智商没情商!”这才明白过来的柯潇恨恨地把凤梨酥一口吞了下去,还是不忘嘴硬。
……
“欢迎光临!”来客提醒器此时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打破了略为尴尬的气氛。
回头一看,高高大大的丁骏逆着光走了进来。
“喂,说曹操曹操到。‘飞人骏’也太小器了吧,刚说到你,你就到了?”柯潇睁大眼睛叫了起来。
“哦?大作家又在搜罗小说素材吗?”丁骏笑笑地看看我,转过头跟她开玩笑。
“嗯嗯嗯。我们刚还在开研讨会,讨论陆小鹿同学到底是爱上你的人,还是爱上你的钱……有人得出结论,象你这样的‘高富帅’一般来说是得不到真爱情的,因为大部分女孩更爱你的钱。”柯潇恶作毒地笑。
“哦?你们居然是这样认为的?枉费我还一直很惭愧,认为自己明明就是贪图陆小鹿的年轻美貌,还贪图她开了一家有如此潜力的婚纱……”
“哈哈哈。”柯潇大笑起来,对丁骏竖了竖大拇指。
心里好象无端端地被灌了一整瓶的蜂蜜,简直甜得冒泡!为了表达心里的暖意,我走过去拉他:“怎么突然回来了?”
“无所谓回不回来,一张票的事而已,走。”丁骏笑着搂住我往外走。
还没等我问他去哪里,他好象突然想到什么,又跑到柯潇身边,俯身向她交待了几句。
柯潇点点头,对他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向我摆手,示意我可以安心地走了。
“你跟潇潇说什么了?”
丁骏笑笑没回答,轻轻地推我出门。
车子“唰”地离开了南明湖。
一摁cd键,舒缓的音乐在车厢内慢慢流淌。
“……
回忆就象说书的人,
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跳过水坑绕过小村
等相遇的缘分
……”-
“听过这首歌吗?”丁骏的一只手伸过来,轻轻地抓住我的手,眼睛依然直直地盯着前方。
“知道。《小小》,是说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很好听。”我点点头,这首歌我曾在ktv唱过。
“是,今天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转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没再问,耳闻音乐,心随丁骏。
车子一直在环城北路上行驶,路过高架桥,开过过境公路……作为一个典型的路痴,我已完全不分东南西北,看看窗外一瞬而过的夏日风景,云里雾里不知去向。
“害怕吗?担心我把你给卖了吗?”丁骏轻轻地笑。
“卖了也认了。”我轻轻地掐了一下他的手心。
又没有人拿枪逼着我和丁骏在一起,他是我自己的选择。
丁骏嘿嘿一乐,举起右手,亲吻了一下我的手背:“好,现在开始,跟我私奔吧!”
“拜托,给我一点时间。我得把陆达和胡一青的养育之恩还清了,把小玉他们安顿好了,跟秦歌、柯潇他们报备一声,还要把‘人鱼婚纱’的订货尾单结清,还要跟婚纱厂家供应商打声招呼,最后总还要准一些细软,以各不时之需……”
“不奔了,我选择入赘。”丁骏松开拉着我的那只手,笑着又在我的脑门上送了一个“毛粟子”。
四十分钟以后,车子在前方一块名为“下梁”的石碑前慢慢减速,然后直接从公路上拐了进去。名副其实的新农村,到处都是一幢一幢的小别墅。
远离城市的喧嚣,这里的空气里有一丝不易令人察觉和清新和质朴,还有一种似有若无的亲切!
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有着整整齐齐的田垦,几头水牛在慢悠悠地犁田,零星的几个农民伯伯正卷着半高的裤腿在泥泞里种着不知名的绿色植物。
丁骏打开车窗,初夏的风一下子灌满整个车厢。
“知道他们种的是什么吗?”丁骏指了指在田里被插得整整齐齐的那一排排绿色植物。
“……麦子?”我硬着头皮回答。
“哈,果然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城里大小姐。”
“就你懂?!”我白了他一眼。
“傻瓜,南方人这个季节种的是水稻,就是你每天都要吃的大米饭。”
脸微微有点红,明明是自己每天饭碗里的东西,却不知庐山真面目,真是太失敬。
车子一幢三层的欧式小别墅前停了下来,小别墅的门大开着,丁骏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子哗得一下倒了进去。
院子里有两个大约七八十岁的老人正低头认真地剥着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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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如所说,丁骏是因为她父亲李正庭的原因,才得到助学金成就现在的事业,还有李佳如真的对他有所谓的救命之恩,那这笔帐也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算了。毕竟,如果不好好解决这些成年老帐,就会永远落人话柄,那你以后的日子也别想好过了。”
柯潇一边吃着一块凤梨酥,一边喝着红茶,还不忘给我灌输处事哲学。
“小鹿姐,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小玉乖巧地靠在柯潇身边,关切地看着我。
“秦歌,你觉得怎么办比较好?”
柯潇和小玉毕竟都是女孩子,我倒也挺想听听异性的建议。
从来不愿意这些八卦之事上发表意见的秦歌冷笑了一下。
“怎么办?凉拌。所以,你们女孩子千万要长个记性,不要猴子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也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别老是贪慕虚荣,追求物质,追求权势,别老想着找‘富二代’、“官二代”……”
秦歌居然气势汹汹地炸毛了,一副来者不善的口吻听得我和小玉一愣一愣的,这到底是哪跟哪?
“秦歌,听你这意思,但凡只要女孩子找个有钱的男朋友,就是拜金?找个权重的,就是势利?这么说来,高富帅都不要谈恋爱了?即使谈了也没有真感情?”柯潇开始反击。
秦歌一愣,刚想开口说什么,却一下子又被柯潇抢了话头。
“而你……男人们,又为什么一定会喜欢漂亮的女孩子?我们是不是应该说你们都是‘贪图美色’的登徒子?先不说李佳如有些行为的对错,但是,从她选择对象的结果来看,你不觉得这正是对异性的一种‘优胜劣汰’,也是人类进化史上的一种‘自然选择’吗?”
伶牙俐齿的柯潇真的发挥起来,那口才还真不是盖的,但是,她此时只图说个尽兴,却完全忘记秦歌就是李佳如过往情史中被淘汰的一位!
“柯潇,你什么意思?”秦歌不笨,脸唰地沉了下来。
“什么意思?就那个意思。秦歌,有时候我真的对你那些‘直男款’的某些观点真是够够的!”
柯潇居然还没有发现自己触到了眼前这位直男的雷区。空气中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大有一触及发的势头!
“秦歌哥,我的笔记本电脑最近不太好使,老是死机,你帮我去看一下看吧!”小玉赶紧上来拉着秦歌走。
“潇潇,你又戳中他的软助了,如果你是男的,我保证他刚才直接就过来跟你干一架了。”
“我现在总算了解李佳如为什么不要他了,有智商没情商!”这才明白过来的柯潇恨恨地把凤梨酥一口吞了下去,还是不忘嘴硬。
……
“欢迎光临!”来客提醒器此时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打破了略为尴尬的气氛。
回头一看,高高大大的丁骏逆着光走了进来。
“喂,说曹操曹操到。‘飞人骏’也太小器了吧,刚说到你,你就到了?”柯潇睁大眼睛叫了起来。
“哦?大作家又在搜罗小说素材吗?”丁骏笑笑地看看我,转过头跟她开玩笑。
“嗯嗯嗯。我们刚还在开研讨会,讨论陆小鹿同学到底是爱上你的人,还是爱上你的钱……有人得出结论,象你这样的‘高富帅’一般来说是得不到真爱情的,因为大部分女孩更爱你的钱。”柯潇恶作毒地笑。
“哦?你们居然是这样认为的?枉费我还一直很惭愧,认为自己明明就是贪图陆小鹿的年轻美貌,还贪图她开了一家有如此潜力的婚纱……”
“哈哈哈。”柯潇大笑起来,对丁骏竖了竖大拇指。
心里好象无端端地被灌了一整瓶的蜂蜜,简直甜得冒泡!为了表达心里的暖意,我走过去拉他:“怎么突然回来了?”
“无所谓回不回来,一张票的事而已,走。”丁骏笑着搂住我往外走。
还没等我问他去哪里,他好象突然想到什么,又跑到柯潇身边,俯身向她交待了几句。
柯潇点点头,对他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向我摆手,示意我可以安心地走了。
“你跟潇潇说什么了?”
丁骏笑笑没回答,轻轻地推我出门。
车子“唰”地离开了南明湖。
一摁cd键,舒缓的音乐在车厢内慢慢流淌。
“……
回忆就象说书的人,
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跳过水坑绕过小村
等相遇的缘分
……”-
“听过这首歌吗?”丁骏的一只手伸过来,轻轻地抓住我的手,眼睛依然直直地盯着前方。
“知道。《小小》,是说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很好听。”我点点头,这首歌我曾在ktv唱过。
“是,今天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转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没再问,耳闻音乐,心随丁骏。
车子一直在环城北路上行驶,路过高架桥,开过过境公路……作为一个典型的路痴,我已完全不分东南西北,看看窗外一瞬而过的夏日风景,云里雾里不知去向。
“害怕吗?担心我把你给卖了吗?”丁骏轻轻地笑。
“卖了也认了。”我轻轻地掐了一下他的手心。
又没有人拿枪逼着我和丁骏在一起,他是我自己的选择。
丁骏嘿嘿一乐,举起右手,亲吻了一下我的手背:“好,现在开始,跟我私奔吧!”
“拜托,给我一点时间。我得把陆达和胡一青的养育之恩还清了,把小玉他们安顿好了,跟秦歌、柯潇他们报备一声,还要把‘人鱼婚纱’的订货尾单结清,还要跟婚纱厂家供应商打声招呼,最后总还要准一些细软,以各不时之需……”
“不奔了,我选择入赘。”丁骏松开拉着我的那只手,笑着又在我的脑门上送了一个“毛粟子”。
四十分钟以后,车子在前方一块名为“下梁”的石碑前慢慢减速,然后直接从公路上拐了进去。名副其实的新农村,到处都是一幢一幢的小别墅。
远离城市的喧嚣,这里的空气里有一丝不易令人察觉和清新和质朴,还有一种似有若无的亲切!
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有着整整齐齐的田垦,几头水牛在慢悠悠地犁田,零星的几个农民伯伯正卷着半高的裤腿在泥泞里种着不知名的绿色植物。
丁骏打开车窗,初夏的风一下子灌满整个车厢。
“知道他们种的是什么吗?”丁骏指了指在田里被插得整整齐齐的那一排排绿色植物。
“……麦子?”我硬着头皮回答。
“哈,果然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城里大小姐。”
“就你懂?!”我白了他一眼。
“傻瓜,南方人这个季节种的是水稻,就是你每天都要吃的大米饭。”
脸微微有点红,明明是自己每天饭碗里的东西,却不知庐山真面目,真是太失敬。
车子一幢三层的欧式小别墅前停了下来,小别墅的门大开着,丁骏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子哗得一下倒了进去。
院子里有两个大约七八十岁的老人正低头认真地剥着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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