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毒(高干) 作者:梧桐私语

    病号饭

    病号饭

    陈六自认为当了小半辈子的混混,还是比较成功的。

    对上,他按时纳贡,对下,他欺压民众,做足了一切混混该做的戏码。

    至少在他已有的27年生命里,他是勤勤恳恳,安安分分的扮演好了自己的角色,直到……

    “这是给你的五万块,只要伤了那个女人,无论程度,只要见血,就再付你五万块……”梦魇一样的声音,梦魇一样的女人,当自己身上遭受拳脚相加时,陈六满脑子全都是那女人的样子,他好恨,他恨那女人,为什么找的偏偏找的是他,斜眼明明看起来比他狠上许多,他也好恨,恨自己瞎了眼,鬼迷心窍的接了这桩买卖。

    结果换来的就是……

    “哎呦,饶了我吧,是我瞎了狗眼,是我鬼迷心窍,见财起意,实在是穷极了,真的没人指使我啊,啊!”肚子上的一脚让陈六又哀嚎一声。

    莫北站在一旁,静静的观看着这一切,始终一动不动,无论陈六的哀嚎有多惨烈,身上被打出的血有多渗人。直到……

    “问出是谁的意思了吗?”

    莫北身子一动,一垂手,“九哥,还没有。”

    在这个世界上,有否一个人是你愿意倾力去辅佐,倾心去臣服的,无论缘由,无需多想,严九之于莫北,就是这样一个人。

    严九,就是他的全部信仰。

    “那就继续启发下他。”也许是刚刚输过血的缘故,严九的脸色有些白,此时手正扶着沙发,准备坐下,细看之下,指尖竟有些抖。莫北怔了怔,站在原地没有动,他的信仰,是选择在此时独自支撑,而非接受援手的,这就是他的信仰。

    “继续,直到他说了为止……”莫北脸色没变,转身继续吩咐着手下。

    汪简停好车,走进车库时,陈六已经被打断一条腿,躺在地上哼唧着,“是个女人,是个女人要我干的,我,我真的不认识她,你们就饶了我吧……”

    陈六曲着身体,抱着断腿哀嚎。

    “她还说什么了?”问话的正是刚刚进来的汪简。

    车库很简陋,是常年失用的那种,棚顶几处破洞露出三两处碎阳,破败的打在陈六身上,显得他整个人更加佝偻。“她,她还说,只要伤了人,见了血,就,就再给我五万,其他的就再没了,我真的都说了,真的!”见到汪简越来越近的脚步,陈六眼中渐露惊恐,一手捂着伤腿,一手忙着告饶,“求你,求求你,饶了我吧,我,我,啊!!!啊!!”

    汪简脚下用力,发狠的捻了几下,“伤我的女人,代价是要付出一辈子的。”测测。

    再抬脚时,陈六已经痛得晕死过去,“路透的事情,有我,不牢你惦记,血,我也会准备的,严九爷你的血金贵,就自己好生留着吧!”汪简说完,离开,干净利落。

    莫北过来看了下,“九哥,人废了,断了。”

    “小子,有点狠劲……”严九着下巴,眼睛眯了起来。

    人果然是不能做亏心事,也不能随便等着天上掉馅饼的,就像陈六,贪得一时便宜,却落得个终身无后。

    从没做过亏心事的路透,也不知自己现在是幸,还是不幸……

    每个女人的一生,从女孩儿到女生,再有女生,长大转变成女人,直到母亲,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吃到一顿自己男人主动做的饭菜,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路透是少数幸福的,但从人类正常味觉上讲,这还真就不好讲了……

    “来,再吃一口。”汪简拿着青花瓷汤勺,放在嘴边吹了又吹,直到里面热气停了,这才放心的递到路透嘴边,“来,啊!”汪简像哄小孩儿似的跟着做口型。

    而作为被喂对象的“婴儿”路透,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早已满是黑线。“汪简,我没那么虚弱好不好……“她叹口气,满眼无奈的盯着抵到跟前的勺子,一秒、两秒、三秒,哎,算了,再难吃,也是他汪大少爷破天荒的第一次,怎么的也要给面子不是。

    路透皱着眉,张开嘴。

    “啊,再一口,对吗,这才对,失血过多的人就是要喝这种莲子红枣粥补血的。我特意问了张妈,让她看着我煮了一个小时的……”

    富贵人家的少爷,往往除了一身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毛病外,就是还配了一个食古不化,比木乃伊还复古的老妈子,偏巧,汪简这个还是个超级型的。

    张妈出生就在汪家,也就是俗定意义上的家养佣人,张妈家打从外婆辈就在汪家做事,到张妈这辈已经是第三代了,而张妈的女儿,也同样在汪家,只不过并不做佣人。

    可想而知,由这样一个家生老妈子指导她一手带大,抱大,惯着长大的少爷,煮出来的粥,会是个啥味道。

    路透皱着眉,勉强咽下两口,“我饱了。”

    “那怎么行,吃这么少是不行的,你流了那么多血,我可是整整给你放了25个红枣25颗莲子在里面呢,张妈说,把这粥吃了,你就算再流个400cc也没问题。”汪少爷豪情万丈,路透却恨得牙痒痒。

    “汪简啊汪简,说你二百五你还真是二百五乘以二了,还再流400cc!”路透眼睛瞪了一会儿,发现瞪眼睛是件十分消耗体力的事情,遂放弃,可紧接着,她就做了一件更加消耗体力的事情,爆眼珠子。

    因为,汪大少指了指一旁的保温杯,“乖,还有大半杯没喝呢……”汪简笑眯眯,路透哭兮兮:谁来救救我啊,谁来告诉他一声,这粥不仅煮糊了,而且糖加的太多了,腻死人了啦……

    午夜时分,窗外,楼层高的已经没有树影可以遮住皎洁的月光。路透屈膝坐在床上,一个人,不是冥想,而是倾听,咕……咕……

    肚子好饿啊!好不容易把大少爷打发回家,路透这才腾出功夫,把胃掏空。

    可是如同搬家一样,虽然新居明亮舒爽,但是无论是搬家前和搬家后,最累的都是自己,就像现在的路透,虽然把那个吃了不知会不会中毒的什么莲子红枣大补粥吐个光,但是肚子空空的她一样的胃痛难忍,饿啊!

    路透正在这里暗自揉着胃,期待依靠机械运动,摩擦生热,从而消减饥饿,门口的一声动静,突然的把她吓了一激灵。路透把被子团成团,紧紧的抱在前,而眼睛,则死死的盯着门口。

    虽然汪简没说什么,但自小就多灾多难的路透却看出了这次的不简单,拜托了就别瞒了,你见那个偷儿没被抓时就动刀的,是人都看的出其中的不对头好吧!对汪简总把她当小孩子的做法,路透很鄙夷。

    其实汪简才是那个真正的大孩子吧!

    就是看出了这其中的不简单,路透才如此紧张那门外的人,不会是汪简又回来了吧?路透想。

    “汪简,是你吗?”路透把脸躲进被子堆,只露出两只眼睛向外看,门口的黑影伴随着路透的恐惧越散越大,直到……

    “你就那么希望是汪简吗?”依旧是那个清冷的男声,不同的是,此时的严九,看上去并不如之前瘆人。许是因为他们现在留着相同血的缘故吧。路透抿嘴,身体终于放松的伸了伸,开始由于紧张,肌绷得还真有些疼。

    一白天的时间,并没让严九的脸色好看多少,依旧是白的惨白,好在路透习惯了不去看他的脸,因此,也并没怎么害怕。

    呼,严九竟第一次因为路透对自己的疏远而松了口气。

    他,不想要她看到自己这个样子……这幅病怏怏的样子,而且还是因为她……

    “饿了?”严九放下一个刺花保温杯,背对着路透问。

    保温杯的外壁,是一圈镂空刺花,路透记得,那还是自己跑去云都排了好久的队买的限量版呢,当时只有两个,本来已经被人买走了,严九见她喜欢,足足站在那人身边“微笑”了半分钟,总算把那保温杯给路透买了回来。

    要知道,严九的表情里,笑是奢侈品;要知道,那人本来是无所谓把一个杯子让给市级地产巨头严九哥卖个人情的;要知道,是路透执意要严九去谢谢那人的……

    严九打开杯盖,拿出内胆,将里面的东西慢慢的倒进一旁碗里。“吃些补补吧。”严九的话不多,闷闷的说了两句,两人间就只剩下稀粥倾倒进碗的簌簌声。

    路透有些尴尬的揪着被角,“我,我吃过了。”要她说她已经把晚上汪简做的那个似粥类食物都吐了,她说不出口。

    保温杯的刻花,在医院有些泛黄的白炽灯下,发出一道亮线,路透眼前一晃,闭眼再睁开时,严九已经端着碗,拉着凳子坐在自己对面了。

    路透脖子一缩,身子不由自主的朝后退了下,“我、我真的吃过了……”已经欠了他那么多血,除了血,她实在不想再欠严九再一样东西了,即便是一碗粥。

    “别告诉我他做的东西你喜欢吃,而且乖乖吃了。”严九拿着勺子,低头在碗沿上抿了下,把一勺半满的粥盛出来,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

    同样是盛粥,同样是轻轻吹,但,怎么看,严九做起来,都比汪简那个真正的少爷要斯文,顺眼。难道这也有卖相?路透摇摇头,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晃飞。

    这是严九,是那个把她“买”回去禁锢了整整一年的男人,是她痛恨的人,她怎么会……

    就在路透脑子塞满这些乱七八糟念头的时候,严九的勺子已经伸到她嘴边了。

    “想快些好,就多吃些,只吐不吃的很不明智的。”严九的勺子越递越近,没奈何,路透只得张开嘴巴吃了一小口,可这一小口之后,就欲罢不能了。

    严九的粥才是粥啊……

    路透又是想吃,又碍着面子,最后被严九单蹦一个“吃!”字,断绝了一切犹豫的后路,开始狼吞虎咽。

    其实,她丝毫不怀疑为什么严九知道他把汪简的饭都吐掉,因为当初,她也对另外一个男人做过同样的事情。

    或许,每个男人做的第一餐饭都是难以下咽的吧,无论是汪简那种拿西装当围裙的,还是严九那种系着正统花布围裙的。

    严九的话不多,也可以说还是一如既往的少,路透躺在被窝里,两只眼睛像做贼心虚似的在严九身旁来回转悠着。

    “想看不会大大方方的看。”放好碗筷,严九转过身,突然看着路透说。

    天,身后长眼睛了吗?路透眼睛瞪得溜圆,呼吸都快滞住了。

    她躲闪的错开严九的注视,“我、我没在看你!”

    否认,明晃晃的否认!

    严九叹口气,“你就那么怕我吗,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后半句轻的路透本没机会听清楚,只能在床上干张嘴,半天才支吾出一句,“我、我才没怕你呢……”

    路透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矛盾的人,做人做事,对人对事,在不同时期截然不同,到现在为止,她也不知道她对这个打小的玩伴是爱,是恨,是怖,是惧。

    但有一点她很清楚,现在的自己,严九貌似是喜欢的,因为,他,在,笑。

    “以前不知道,不过,现在你好像是不大怕我了。”严九的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笑,嘴角只是微微能看到一点弯曲。

    这别扭的孩子,自从小时候被路透笑他一笑就露后槽牙,就轻易不笑了,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副冰雪不化的死人脸。

    以前混黑道时,江湖流传一句话——若见九爷对你笑,准备棺材好收尸。

    路透脸一囧,“你怎么知道我晚上没吃……吃饱……”

    严九没说话,手上却是一顿,他愣了会儿,放下东西,拿手扶着额头,“我以前好像也要你挨过饿吧……”

    路透一愣,紧接着想到了那顿已经看不出本色的“黑粥”,严九的第一次,不禁一阵莞尔。

    屋里两人,一时间静了,各怀心事,暗自追忆吧。

    屋外,一个去而复返的人,把门把手握的死紧。

    路家大宅,下人来通报时,彭敏心里咯噔一下,他怎么来了,不过,她转而又庆幸,还好今天小南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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