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都市童话 作者:安非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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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白夜就是受了评论的刺激在报复社会,故意把每一个角色都写得萌点满满,然后发便当!

    这是何等险恶的用心!!!

    好想给作者寄刀片啊……不对,在这之前还得先给刷负分的白夜黑们寄刀片……心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

    一个读者在网上发起了一个名为“本年度最让你印象深刻的书”的投票,《丛林求生》不负众望地以百分之七十五的支持率位居榜首。

    随后,网上又出现了一个名为“本年度最让你印象深刻的小说作者”,白夜再次不负众望地以百分之五十六的支持力夺得冠军。

    从来没见过能够无耻得这么萌的作者——这是看了他和读者互动视频的人。

    从来没有见过发便当发得这么顺畅的作者——这是被《丛林求生》深深伤害了的读者们。

    最关键的,还是《丛林求生》在进行神转折的时候,白夜还新开了一篇超级治愈的小说《我家小孩萌萌哒》,和《丛林求生》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读者们每每被丛林伤害了之后,又啪嗒啪嗒跑去隔壁新书求治愈,心情真是各种复杂。

    不止一个人在怀疑:这两篇小说真的是同一个人写的吗?作者是不是一个精分?

    ·

    还有半个月,丁司宇的三月长假就要结束了。算算日子,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四个月左右了,时间过得真快。

    丁司宇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结局,《丛林求生》原来构想出来的结局是十三个人一齐逃出丛林,而不是这个近乎全灭的结局。

    作品的后半段可以说是和最初的设想相去甚远,但是写的时候意外的顺畅,好像小说自己有了自己的走向,丁司宇只不过是被小说操纵着,将注定好的结局码出来。

    也有可能是他和主角一样,产生了黑暗人格,把一本积极向上的小说愣是写出了大逃杀的结局,真是令人痛心。

    不过这样的致郁结局也意外地带感,丁司宇本人的感觉先不说,就是网上的读者也非常喜欢这个结局。他收到的最多的留言就是虽然自己喜欢的角色死了,但是却不讨厌这样得结局。

    不管怎样,《丛林求生》都已经完结了。过去的事情丁司宇一向不会再多去考虑和烦恼。在这漫长的假期中,唯一让他觉得难以处理的,还是有关陆明的事。

    因为优秀的基因,不用特地去学习搏击技巧也能够轻松打败同学和教练,陆明渐渐对一成不变的学校生活开始厌烦起来。

    除了文化课还会老老实实去听之外,其他的课程陆明通通翘掉了。

    在以纪律著称的军校,当然不会允许翘课这种事情发生,但是陆明总是屡教不改,而且学校里也没有能够压制得住他的教员,只能够随他去。只要他不跑到校外,就不去管他。

    会得到这种特别的优待,还是学校特地开会讨论过后的结果。

    教员们一致表示,陆明确实有很大的战斗天赋,像是专门为收割人命而生,是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学生,在杀人的天分上甚至超过了陆久。

    有人觉得像陆明这种不服管教的学生,天赋再好也没有用,留在学校里也是个祸害,还不如干脆开除掉。也有人认为正是因为陆明具有这样的天赋,才需要好好培养。陆明逃课,教员也有责任。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仍旧没有得出结果,所以学校方面最后决定,暂时先观察陆明一个学期再做定论。

    说出来好笑,别人家的小孩都是因为跟不上学习进度而厌学,只有陆明是因为战斗技巧在他面前根本没有效果而懒得学习。

    “丁司宇,出来陪我逛街。”正想到陆明,他就来电话了。

    “我记得你今天也要上课吧,你又逃课了吗?”丁司宇皱眉,他知道陆明的情况,但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去说服陆明。

    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台词,直接说出来真的一点效果也没有。

    陆明的神经其实很纤细敏感,丁司宇担心自己对他说教反而会起反效果,只能期盼他在念书的过程中交到知心朋友,喜欢上学习。

    在这方面,丁司宇觉得自己就跟一个小孩的家长一样,傻兮兮地焦虑着,但是又想不出办法。

    “没有,我是请假出来的,想见你。”陆明说话向来不会拐弯,就是因为他的个性,丁司宇才放心让他自由发展。

    可惜丁司宇也帮不上他什么忙,军校实在是太无聊了,在那个全封闭式的空间里,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感到焦躁。

    别的不说,军校的防护措施做的有多严格丁司宇是知道的。逃课不难,但逃学出来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把守着大门的,是一重重的机关。

    “好吧,你现在在哪里?”丁司宇拿他的撒娇没辙,认命地关上了电脑。

    想了想,他又拿上了搭在椅子上的外套,推开门。在家里有暖气还好,出门就必须穿上厚外套御寒了。

    这个世界的气温变化,倒是和丁司宇记忆中的那个世界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忽然一下子变得很冷,或者忽然一下子变得很热,中间铺垫过渡的时间少得可怜。

    要是认真计较起来,丁司宇觉得秋天其实只有短短两周,就像音乐课和体育课永远会被语数英瓜分一样,本应该长达三个月的黄金秋天也被夏冬瓜分了。

    “我在大榕树公园门口等你。”陆明说话的声音有点含糊不清,估计他又是在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

    “你要出门?”陆久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白开水。

    “对,去见陆明。”丁司宇将加绒的外套穿上,拉好拉链,“我走啦。”

    “等等,戴上围巾。”陆久放下杯子,从衣帽架上取下一条棕色的围巾,面无表情地帮丁司宇围上。陆久的手很热,手指修长整洁,带着淡淡的洗手液的味道。

    “陆哥,外面还没有冷到这种程度啦。”丁司宇觉得脸颊发烫,在陆久的面前,他总是不由自主地紧张。即使这么熟了,一旦被陆久靠近,他还是会觉得不自在。

    这不是排斥陆久,只是单纯地因为陆久的气势强盛过头。

    作者有话要说:

    ☆、不做死就不会死

    天气越来越冷,本来就没什么人的大榕树公园如今显得更加萧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陆明很喜欢来这里。

    当然,丁司宇也很喜欢这个地方,有时候想破脑袋也写不出半个字,他就会来这附近闲逛。往往逛着逛着灵感就来了,所以他对这个地方也有着特殊的感情。

    陆明拥有超乎常人的目力,所以他在丁司宇进入视野范围后立马就飞奔了过去。

    “丁司宇!”陆明大声叫道,几步冲到了丁司宇的跟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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