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不识 作者:穆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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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疑是上好的药膏。

    “你们说的什么人?”秾辉听到丫鬟嘀咕,提着一口气道。

    “小姐,奴婢回府的路上被人拦住,他自称是南雍王世子刘岚小王爷的小厮,拿了这个跟奴婢,说可治愈南疆毒虫叮咬,还说小姐用的着,叫奴婢即刻回府。”夏槿将小瓶递到秾辉床前道。

    秾辉费力地张着眼皮,想要伸手接过来仔细瞧瞧,浑身使不出半分气力,再一用力扯着背上红肿处,痛痒热并发,难过的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说不出话来,只有伏在芙蓉软榻榻上痛喘。

    “小姐!”

    春棠见夏槿抹过之后没有中毒,再顾不上更多,一把抓过来药膏,叫夏槿和冬白给她搭手,用它在秾辉背上的红肿处抹匀,好一阵过去,才见她渐渐和缓过来。

    “小姐好些了吗?秋菡去请大夫了,很快就来。”

    秾辉点点头,指着夏槿手上问:“你说这药是刘岚小王爷给的?你们几时遇到的他?”

    “小姐,奴婢和春棠买好黛粉往回走,在府门口被人拦下,非塞给奴婢这个......奴婢们没多想,就急急跑回来找小姐了。”夏槿如此这般道。

    秾辉伸出玉手将小瓶抓在掌心里,盯凝许久,什么话都没说,只浅浅叹出一口气来。

    天色已经不早,从早晨就开始下的小雨,依旧沥沥淅淅个没完没了。

    轱轱辘辘前行的马车上,帘子被撩起,露出张颐刻板的一张脸来,他的气色比出京前更为呆滞,“前面还有多远?”他问赶车的人。

    “回老爷,翻过这座山就是循州城地界,咱们应该能在酉时之前入城。”

    张颐略一沉思,道:“不急入城,遇上旅店歇一晚再走。”

    一路行来,眼见瘴气弥漫,前人口中“南疆卑湿,丈夫早夭。”的阴云压的他喘不过气来,生怕平生壮志未酬,却一命呜呼在南疆偏地,何其悲哉。

    他正要放下帘子,就听雨中几人打马而来,为首的玄袍挎刀男子喊道:“前面可是张颐大人的车驾?”

    “张什么?”张颐含糊道,分不清是敌是友,贸然应答有失谨慎。

    “文州事让小人马君前来迎接大人入城。”来人道,显然已明知张颐身份。

    张颐从车厢里微探出头来,眯缝眼睛打量马君一番,客气道:“有劳这位小将军了,尔等前面带路,我的马车紧跟在后面即可。”

    马君得命在前,余下等人立刻驱马分散在张颐马车左右,护着他一同往循州城方向而去。

    路越走越泥泞,驾车的马很吃力,走一步拖三步,马君的人稍微一放松缰绳,就把张颐甩在后面一截,走走等等,等等走走,他们烦了,对车夫抱怨道:“喂,兄弟,你的马是不是没吃粮食,我这里有粮,随你投喂些罢。”

    车夫停住车取下嚼头,给马喂了些干粮,拉好缰绳重新上路。可驾车的马好像得了病,磨磨蹭蹭的,不停地趔趄,比之前行动更缓慢。

    马君一行人等的心焦,催促几次,眼见金乌西坠才行了不到十公里,离循州城尚有小三十公里,便勒马朝马车围拢过来。

    车夫瞥见马君凶相,一看四下无人烟,想到什么,脸色骤变,结结巴巴道:“军爷,这马......”话音未落,他脖颈处飞溅起一道红光,身子重重地栽倒在泥里,死了。

    “人呢?”马君冷冷扫一眼车夫的尸体,亲自从马背上跃起踢开马车的门帘。

    当他看到车板上一人多宽的缝隙和锁在左侧车轱辘上的铁链子后,什么都明白了,气急败坏道:“张匹夫定是早从这里落下逃了。早知他如此狡猾,一发现此人就应该下手杀掉,唉!”

    “追吧,他一个人连马匹都没有,能逃到哪里去。”另一人道。

    翌日。

    晨曦微亮,打着呵欠的士兵刚打开城门,就见一人头带斗笠,肩上挑着两篓鱼虾,一晃一晃要进城去。

    “大哥,这么早进来,送到哪家酒肆的?”守城的士兵拦下他抓了一条肥鱼在手上把玩。

    张颐伸出舌头指了指,摆摆手,呜哇呜哇乱叫一番,可恨他一口京腔,开口岂不是露了馅。

    “你是个哑巴?”

    张颐奋力点点头。

    守城的士兵见他的鱼篓和扁担都是旧的,脸膛粗糙、佝偻背,憨的跟桩木头似的,笑道:“这鱼儿给爷儿们当下酒菜,进去吧。”

    沈叔伦辰时初出门,轿子坐到半路,听说府衙对着的那条街早市非常红火,便在街头处下来,徒步走进市井。

    “老爷,买鱼吗?鲜活的。”

    一阵极浓的鱼腥气扑面而来,沈叔伦被迫吐了口气,正要绕开他,倏尔瞥见那张熟悉的衰脸,表情僵在眉上,生硬道:“我要的多,随我送上门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国开拓南疆的历史自汉代就开始,马援攻打交趾国(今越南),手下士兵十有四五死于瘴气,以至于后来的文人士大夫提到岭南以南就认为那里是瘴气之地,人不长寿。其实所谓瘴气,现代医学是不承认的,古人也没有给出确切的说法。

    汉朝以来,认为长江以南都有瘴气,后来南宋南迁,明清江浙极大繁荣,又认为瘴气只存在广西、云贵一带。

    清朝有学者屈大均著的《广东新语》是这样说的:

    当唐、宋时,以新、春、儋、崖诸州为瘴乡,谪居者往往至死。仁人君子,至不欲开此道路。在今日岭南大为仕国,险隘尽平,山川疎豁。中州清淑之气,数道相通。夫惟相通,故风畅而虫少,虫少,故烟瘴稀微,而阴阳之升降渐不乱。

    说白了,就是王化所到之处,瘴气自然消弭。

    不知道小作者我了解的是否全面,各位大人勉强看看吧。

    继续吆喝:按爪,按爪——

    ☆、打雁

    作者有话要说:  古人结婚用“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按照《礼记。昏义》的说法,“纳吉”和“请期”都要给女方送只活的大雁。8过,大雁也不是常常有的,就算有,也不是所有男的都能抓到的,所以后来送活鸡、鹅的都出现了。

    呃呃,这章有点崩溃,某以前是坑总裁小黄文的,乍一本正经起来,差点把自己酸倒...捂脸爬走...

    张颐一声不响跟在他身后,进了府衙后院,撂下挑子,见沈叔伦早憋不住在那里笑话起他起来,登时虚火上来,挺腰拂袖道:“沈大人与文老儿合伙将卑职拐到此处,就是为了看笑话?哼,二位治下劫的劫,抢的抢,哪有一点儿清明之象,卑职都替你们臊的慌。”

    “张大人,”沈叔伦敛住笑意,“大人是受惊了,可文太傅也好不到哪儿去,他昨儿傍晚带人前去迎你,至三更天才回到府中,瘴湿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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