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遇 作者:喜欢喝茶
分卷阅读6
很有必要养一只猫。不然形影相吊,实在是孤寂。
沈言殊的公寓离市立图书馆很近。他常常在晚饭后去那里,端一本书打发时间,捱到闭馆再出来。以前做学生的时候囊中羞涩,咖啡馆是泡不起的,学校里图书馆有中央空调,就算不看书,趴在桌上睡觉也觉安逸。尽管离开学校已经好几年,他还是有意无意地保持着那时的习惯。
今天也是一样。沈言殊在原版图书架子上随手挑了一本英文小说,找了一个靠近墙角的位置,那里有带靠背的布艺长沙发,更适合放松而不是专心致志地阅读。
小说写得很一般,俗套的爱情故事,不是他喜欢的风格,但他原本来这里也不是为了看书。他看了两章,又随手翻到最后,结局是痴情的男主为爱而死,他的爱人带着所有回忆同另一个男人结婚,生了几个孩子,晚年过得很幸福。
临死前她喃喃自语:“现在我仍然记得他的脸。他有一双像湖水一样的湛蓝眼睛……”
孩子们都以为她说的是他们已过世的父亲。
沈言殊翻回封面看看,果然是个女作家。
他扔下书。图书馆里十分温暖,他困意上涌,大大咧咧地趴在桌子上开始打盹。
过了很久很久他被人推醒。图书管理员站在他身旁说:“喂,小伙子,起来。我们要闭馆了。”
沈言殊揉揉睡眼,含含糊糊地说:“对不起。”
他站起来。
一件男式灰色大衣随着他的动作滑到地上。
沈言殊吃了一惊,俯下身去捡。衣服下摆沾了浮灰,他轻轻拍掉,拿起来仔细端详。
这不是他的衣服。
入手柔软,剪裁做工都精细,即使商标被剪掉,依然看得出不是工薪阶层有能力购置的衣物。
是谁?
沈言殊捏着衣领,脑子里跳出来第一个名字居然是陈止行。随后他又马上推翻自己的想法,陈止行家住近郊富人区,况且他一向忙碌,不可能有闲心来市立图书馆。
最重要的是,如果陈止行在这种地方见到他,肯定直接把他叫醒。不会悄无声息地给他盖一件衣服,又悄无声息地离开。
沈言殊还没理出头绪,一旁的管理员已等得不耐烦:“小伙子,快点走吧。我们要下班啦。”
沈言殊反应过来,连声向管理员道歉。
他想了一想,没有把这件来路不明的大衣交给管理员,而是叠起来拿在手里。
既然是认识他的人,那必定是会再见面的。
连续三天沈言殊都去图书馆。他换了一个位置,在灯光明亮的木质长桌旁,方便他看到别人,别人也看得见他。
他没有遇见任何熟人。他开始怀疑那天的经历是一场幻觉,或者是遇到了偶然下凡送温暖的田螺先生。
大衣被他挂在衣柜里,散发淡淡檀香味道,上面有来自另一个成熟陌生男人的荷尔蒙气息。在一众黑白灰的各款式外套中这大衣像一个趾高气扬的入侵者,对他有一种神秘的、陌生的吸引,沈言殊整理衣服的时候不禁把整张脸埋进去,深深嗅闻。
他为自己无意识的动作感到羞耻。
可能是单身太久,几年近于自我惩罚的禁欲生活让他变得冷漠,刻意压抑感情,告诫自己不能再投入和交付,但寂寞像一把尖刀扎进心脏,时时碾磨。
他慌乱地搓了搓鼻子与脸颊,把柜门关好。
上班要迟到了。
在公司凯蒂对他说,已经初步为严先生物色到一位合适的候选者。外企工作的年轻白领,二十八岁,背景清白,性格阳光,出身小康之家,父母开明。听过中间人描述之后表示对这位严先生很有兴趣。
效率太高,沈言殊简直要为她鼓掌叫好。
他说,那我去安排第一次会面?
凯蒂点点头,告诉他照顾到另一位的工作时间,会面应当避开工作日,尽量排在周末,周日是最好的。
沈言殊坐回办公桌,拿起电话拨通严楷的号码。
严楷手机关了机。沈言殊想了想,拿出他个人资料,照上面的公司电话打了过去,询问前台严先生是否在办公室。
前台小姐声音甜美,客气地回答他:“抱歉,严总有紧急公务,今天一早乘飞机回了美国,我们也联系不到他。”
沈言殊问他什么时间回来呢?
前台小姐说她也不知详情,但一周以内肯定会折返。
她问沈言殊姓名及电话,表示可以将相关信息转告给严总。
沈言殊答不用了,等他回来再联系,谢谢。
他写了张便笺给神出鬼没的凯蒂,告知她情况,贴在办公桌上。
晚上他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来自严楷。他写得不多,寥寥几句:今日我一早赴加州,公司有高层会议,预计星期六返回s市。一切安好,有事给我电话。严楷。
沈言殊趴在图书馆宽大长桌上,盯着短信,轻轻摩挲手机键盘。
他搞不明白。这条短信不应当是发给他的,严楷居然向他报备行程。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然而不回是不礼貌的,手机在手里捂得都热了,沈言殊才慢慢打出一行字:谢谢严先生告知。
过了几分钟手机又震动,沈言殊拿出来看,严楷回了一行字:还在图书馆?
沈言殊瞪大眼睛。
慢慢他反应过来。——难不成,那件衣服是严楷的?
他仍在怔忡,紧跟着收到另一条短信:那天我去图书馆借阅资料,正好见你趴在桌上睡觉,蜷缩似小松鼠。天气冷了,那样睡容易感冒,多穿一点。
沈言殊手一哆嗦,啪一下把手机屏幕向下拍回桌上。
他记得严楷用手写输入法,也许是没学过拼音的缘故,也许只是不习惯,沈言殊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他细长手指在屏幕上勾勾画画的样子。不得不承认,这人随便一个动作都能吸引人不由自主注视他。
他抬眼看,对面玻璃上倒映出自己的脸,两颊居然微微泛红,仿佛一下回到春心萌动的少年时代。
图书馆中央空调一个巨大的出风口正对着他,这里的确是太热了。
沈言殊大力拍自己脸颊,响声清脆,试图拉回思绪。不行。不行不行不行。
沈言殊,别这么傻,他不过是比别人周到几分,以前已经把自己卖过一回,绝对不能再有第二次。
旁边坐着两个做数学作业的高中生,不满地瞪眼看这个巨大的人形噪音源,时刻准备把他赶出去。
沈言殊落荒而逃。
他不敢再回那些短信,抖着手把它们全部删掉。
严楷的短信每天不定时来两至三条。
第一天他说,沈言殊,今天我一整天在公司,杂务缠身,下班又被拉去应酬,喝了几杯酒,司机送我回家,家里一个人也没有。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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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必要养一只猫。不然形影相吊,实在是孤寂。
沈言殊的公寓离市立图书馆很近。他常常在晚饭后去那里,端一本书打发时间,捱到闭馆再出来。以前做学生的时候囊中羞涩,咖啡馆是泡不起的,学校里图书馆有中央空调,就算不看书,趴在桌上睡觉也觉安逸。尽管离开学校已经好几年,他还是有意无意地保持着那时的习惯。
今天也是一样。沈言殊在原版图书架子上随手挑了一本英文小说,找了一个靠近墙角的位置,那里有带靠背的布艺长沙发,更适合放松而不是专心致志地阅读。
小说写得很一般,俗套的爱情故事,不是他喜欢的风格,但他原本来这里也不是为了看书。他看了两章,又随手翻到最后,结局是痴情的男主为爱而死,他的爱人带着所有回忆同另一个男人结婚,生了几个孩子,晚年过得很幸福。
临死前她喃喃自语:“现在我仍然记得他的脸。他有一双像湖水一样的湛蓝眼睛……”
孩子们都以为她说的是他们已过世的父亲。
沈言殊翻回封面看看,果然是个女作家。
他扔下书。图书馆里十分温暖,他困意上涌,大大咧咧地趴在桌子上开始打盹。
过了很久很久他被人推醒。图书管理员站在他身旁说:“喂,小伙子,起来。我们要闭馆了。”
沈言殊揉揉睡眼,含含糊糊地说:“对不起。”
他站起来。
一件男式灰色大衣随着他的动作滑到地上。
沈言殊吃了一惊,俯下身去捡。衣服下摆沾了浮灰,他轻轻拍掉,拿起来仔细端详。
这不是他的衣服。
入手柔软,剪裁做工都精细,即使商标被剪掉,依然看得出不是工薪阶层有能力购置的衣物。
是谁?
沈言殊捏着衣领,脑子里跳出来第一个名字居然是陈止行。随后他又马上推翻自己的想法,陈止行家住近郊富人区,况且他一向忙碌,不可能有闲心来市立图书馆。
最重要的是,如果陈止行在这种地方见到他,肯定直接把他叫醒。不会悄无声息地给他盖一件衣服,又悄无声息地离开。
沈言殊还没理出头绪,一旁的管理员已等得不耐烦:“小伙子,快点走吧。我们要下班啦。”
沈言殊反应过来,连声向管理员道歉。
他想了一想,没有把这件来路不明的大衣交给管理员,而是叠起来拿在手里。
既然是认识他的人,那必定是会再见面的。
连续三天沈言殊都去图书馆。他换了一个位置,在灯光明亮的木质长桌旁,方便他看到别人,别人也看得见他。
他没有遇见任何熟人。他开始怀疑那天的经历是一场幻觉,或者是遇到了偶然下凡送温暖的田螺先生。
大衣被他挂在衣柜里,散发淡淡檀香味道,上面有来自另一个成熟陌生男人的荷尔蒙气息。在一众黑白灰的各款式外套中这大衣像一个趾高气扬的入侵者,对他有一种神秘的、陌生的吸引,沈言殊整理衣服的时候不禁把整张脸埋进去,深深嗅闻。
他为自己无意识的动作感到羞耻。
可能是单身太久,几年近于自我惩罚的禁欲生活让他变得冷漠,刻意压抑感情,告诫自己不能再投入和交付,但寂寞像一把尖刀扎进心脏,时时碾磨。
他慌乱地搓了搓鼻子与脸颊,把柜门关好。
上班要迟到了。
在公司凯蒂对他说,已经初步为严先生物色到一位合适的候选者。外企工作的年轻白领,二十八岁,背景清白,性格阳光,出身小康之家,父母开明。听过中间人描述之后表示对这位严先生很有兴趣。
效率太高,沈言殊简直要为她鼓掌叫好。
他说,那我去安排第一次会面?
凯蒂点点头,告诉他照顾到另一位的工作时间,会面应当避开工作日,尽量排在周末,周日是最好的。
沈言殊坐回办公桌,拿起电话拨通严楷的号码。
严楷手机关了机。沈言殊想了想,拿出他个人资料,照上面的公司电话打了过去,询问前台严先生是否在办公室。
前台小姐声音甜美,客气地回答他:“抱歉,严总有紧急公务,今天一早乘飞机回了美国,我们也联系不到他。”
沈言殊问他什么时间回来呢?
前台小姐说她也不知详情,但一周以内肯定会折返。
她问沈言殊姓名及电话,表示可以将相关信息转告给严总。
沈言殊答不用了,等他回来再联系,谢谢。
他写了张便笺给神出鬼没的凯蒂,告知她情况,贴在办公桌上。
晚上他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来自严楷。他写得不多,寥寥几句:今日我一早赴加州,公司有高层会议,预计星期六返回s市。一切安好,有事给我电话。严楷。
沈言殊趴在图书馆宽大长桌上,盯着短信,轻轻摩挲手机键盘。
他搞不明白。这条短信不应当是发给他的,严楷居然向他报备行程。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然而不回是不礼貌的,手机在手里捂得都热了,沈言殊才慢慢打出一行字:谢谢严先生告知。
过了几分钟手机又震动,沈言殊拿出来看,严楷回了一行字:还在图书馆?
沈言殊瞪大眼睛。
慢慢他反应过来。——难不成,那件衣服是严楷的?
他仍在怔忡,紧跟着收到另一条短信:那天我去图书馆借阅资料,正好见你趴在桌上睡觉,蜷缩似小松鼠。天气冷了,那样睡容易感冒,多穿一点。
沈言殊手一哆嗦,啪一下把手机屏幕向下拍回桌上。
他记得严楷用手写输入法,也许是没学过拼音的缘故,也许只是不习惯,沈言殊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他细长手指在屏幕上勾勾画画的样子。不得不承认,这人随便一个动作都能吸引人不由自主注视他。
他抬眼看,对面玻璃上倒映出自己的脸,两颊居然微微泛红,仿佛一下回到春心萌动的少年时代。
图书馆中央空调一个巨大的出风口正对着他,这里的确是太热了。
沈言殊大力拍自己脸颊,响声清脆,试图拉回思绪。不行。不行不行不行。
沈言殊,别这么傻,他不过是比别人周到几分,以前已经把自己卖过一回,绝对不能再有第二次。
旁边坐着两个做数学作业的高中生,不满地瞪眼看这个巨大的人形噪音源,时刻准备把他赶出去。
沈言殊落荒而逃。
他不敢再回那些短信,抖着手把它们全部删掉。
严楷的短信每天不定时来两至三条。
第一天他说,沈言殊,今天我一整天在公司,杂务缠身,下班又被拉去应酬,喝了几杯酒,司机送我回家,家里一个人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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