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的儿子们 作者:墨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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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文件,眼睛一眨不眨的,是真的?我没有发白日梦?我怔了一会,才相信这是事实。

    上飞机前,除了大舅妈与小孔前来送别,我意外地发现老胡也来了。他什么话也没有对我说,他像一个亲切的长辈抱着我,轻轻抚摸我头顶,慈和地说“到步后,要给家人捎个口信”

    我一时反映不过来,怔了,半晌后转过头向大舅妈说“舅妈,老胡生病了?”

    坐在飞机仓软绵绵大椅子里,我放下了所有丝絮,望着窗外清澈的蓝天,心情自然地放松了。唐哲的事情,老胡一定知道了,不争气的眼泪随着放松的心情缓缓地从眼角处流淌出来,两行泪痕格外明显。我小的时候以为眼泪是透明的,就算怎样在脸上折腾,也不会留下痕迹,原来我错了,不留痕迹的事物根本不存在。

    英国入秋后寒风凛冽,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下雪了。沿着马路开车,会看到大小不一的绿叶黄叶红叶,它们混成一簇一团,以美丽的姿态烘托静谧的秋,那股浓郁的秋不时勾起路人满满的回忆,隐隐间渗透着悲伤。

    我住进台里安排的酒店,那里装修以古典欧式风格为主,以白色为主调,混合着柔和的浅色系,在寒冷的秋天里,生起别样的舒适与温馨。

    翻开笔记本,密密麻麻的行程表字里行间标注着一个大红圈子,它格外明显。明天是调研的第一天,现在已经是18点正好赶上黄昏。黑色眼珠子在眼眶内游走几转,有时慢有时快,我似乎在盘算着待会出游的事情。

    难道来英国一趟,忙里偷闲,四周逛逛,领略风土人情也好。我洗了一趟温暖的热水澡,将油腻灰尘融入花洒垂落小水柱,身与心的劳累随蒸气一块氤氲橘黄灯光里。我换上软绵绵的白袍,提起挂有衣服的衣架子,在全身镜前左右比划。

    半晌后,我换了一身衣服。浅红色的连衣裙配上白色羊皮短外套,连带黑色长皮靴,知性不失淑女范,我左右摇摆,耳朵缺个环子,我抿起嘴唇,想了一会,翻开手饰盒,里面装着一对我最喜欢的珍珠耳环,细长的金链子如柳条粗细,白珍珠与链子由花瓣形小金帽相焊接而连成一体,戴着它,走在大街上特别拉风,我很喜欢那种感觉。

    伦敦是古代与现代融合一体的城市,是历史与文化沉淀的圣地,抬起脚步,迈开双腿,漫漫地走几步,静静地聆听环绕周边的声音,细细地呼吸冷冰冰的空气,仿佛与伦敦进行了交流,人与城市的接触,引发一场别有新意的思想交融,我微微半瞌双眸,倾注全身感官享受着无形的新潮。

    忽然,我嗅到熟悉的themum 香水。

    勾人心魂的魅惑声音,轻轻地飘入耳膜处,因为渴望?因为敏感?我下意识地朝声音的方向转过身子,双目盯着高大颀长的身影,清隽优雅的英俊脸容映入眼帘,黑色瞳仁蒙起一层雾,我已经看不清楚周边的人与物,只有眼前的他,如夜幕中一闪一闪的星星,他的美再次迷惑了我。

    “最近好吗?”

    他太懂我了。

    越洋过海的简单问候,他懒洋洋地随性而说,话语结尾时他故意提高声调,那一刻,专属男人的精致妩媚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凝视着他,深邃的眼眸流光散乱,上弦月般嘴角荡漾着迷人的笑容。

    唐哲俊雅之间流露着一种灵动的美,他的‘美’ 没有男性的粗犷,也没有女性的柔弱,游走于男性与女性之间,超越了性别的局限,恰恰正是这种超然,让人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橘黄灯光下的他晶莹剔透,像夜幕中的皎月,走到哪里,仿佛都是聚光点。

    “很好,再见” 我拎紧圈在手臂上的单肩□□带,低下头不愿多望他一眼,我沿着他的反方向加快了脚步,甚至跑了起来。

    回到酒店大门处,我停了下来,回过头,街道上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可惜我再也找不到他的背影。

    ☆、唐家老么的幸福春天 伍

    大清早的英国街头,清冷、寥寂,空气间弥漫着‘冷’,自然地让人颤抖、呛鼻。公路上行走的车子零星稀疏,人似乎成了主角。徒步行走古石道间,不时留意擦肩而过的路人,鼻端也会跟着不时掠过那个人的香水味,几步后,一切随之消失。英国人对咖啡格外喜欢,他们手中都拿杯热咖啡,稳稳地握在手中,宝贝得很。

    我调紧红色大围巾,下颌微微往内缩,眼睛注视前方时,唐哲站在我面前。他穿着单薄,短夹克配棉麻长袖、黑色长裤,白皙脖子与俊气的脸庞□□裸地暴露寒冷空气中,气息透白却别于苍白,阳光下的他白得灵动,白得晶莹,清瘦的高个子一动不动站在跟前。手里握着带白盖的白杯子,杯身标注若大的绿色公主图案,他很喜欢星巴西克的咖啡,我曾经为了他,傍晚开车去买,那时候我记得下着雨,一场很大很大的雨。

    风迎面扑来,他乌黑的短发拂乱于空气间,嘴角略略地往上捎,多风流倜傥,我的心不禁‘扑通’ 重重地跳了一下。

    他与我没有说话,只剩下走动的风,霎那间,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俩似的,如果时间停止,那有多好。我可以多看他几眼,甚至。。。我没有往下想,理智把我挽回现实。我咬紧下嘴唇,双手手袋,若无其事地擦肩走过。没有错,他是空气,他就是空气,他只能是空气。

    bbc台里调研项目进行很顺利,每天工作时间,我有意地延长,故意地调往台里最辛苦的部门,在那工作的人居然一周回家不到一次,我心的一下亮起来,特高兴世界上居然有这种部门,而且偏偏被我遇上。我乐意地接受台里地狱式的锻炼,立刻申请前往学习。

    工作的好处在于能让你平静,不会想起郁闷的人与事,我很享受。

    几天后,有空回酒店休息的我,不情愿地拿着文件离开电视台,下班时,英国的同事们觉得病得不轻,主编想着是否要为我请心理病生。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不愿意下班的积极分子。

    我怕再遇到唐哲,于是我花了大钱坐计程车直接回酒店去。

    “叮咚叮咚” 门铃一直响着。

    我没有勇气开门。过一会,门铃没有响了,拍门声响起,声音不是很大,轻轻的几下子,我仍然没有回应。

    房外与房内寂静一片,仿佛什么都没有,又什么都有。

    我盯着白色的房门,手指往掌内掐,红色的掌心肉变成白成一大片,两个小拳头自然垂落两侧,碎步往前走,犹豫停在半空中的手按住锁头,良久后,我轻轻转动锁头,往内拉开房门。

    唐哲的目光由下而上地走动,性感的嘴唇微微撅起,充满了孩子的稚气。眼前的他像做错事的小孩子,生怕我恼气,不敢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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