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 作者:司溟
分卷阅读100
往前走,在身后拖出长长的影子。
靠着两条腿,温禧从市郊走到了市中心。内衣被汗水濡湿,她却似全无知觉,神情恍惚地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面包店里传来馥郁的奶油香味,有缥缈的提琴曲传来,是电影《闻香识女人》里那首著名的探戈舞曲《只差一步》。此刻正值乐曲的高潮,音调抑扬顿挫里又带着如泣如诉的幽怨,温禧就这样呆呆地站在门口,听傻了一般,两行眼泪无声地顺着脸颊蜿蜒而下。
刚从面包店里出来的母子俩一眼就看见了呆立着的温禧,小男孩伸手拽了拽母亲衣服的下摆,奶声奶气地问道:“妈妈,这个漂亮姐姐哭了,她是不是想吃蛋糕啊?”
母亲揉揉孩子的头,温柔的目光落在那个单薄的女子身上。人行道上的梧桐碎叶几乎淹没了她的脚踝,她却只是一个人低头站在人行道上,默默地流泪。
应该是在为什么人伤心吧。悄悄叹了口气,年轻的母亲将手里的纸袋打开,将一盒热乎乎的蛋挞递到儿子手里,轻声说道:“去给那个姐姐送去。”
小男孩重重地点点头,双手捧着蛋挞走到温禧跟前,仰起头说道::“姐姐,送给你,不要哭了。妈妈说,吃东西的时候如果流眼泪就尝不出味道了。”
温禧吸了吸鼻子,蹲下身,颤巍巍地接过那个还散发着奶香味的盒子。
小男孩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眼泪扑簌扑簌直落的温禧,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伤悲,有些怯怯地问她:“姐姐,你怎么了?”
温禧看着孩子纯真的小脸,只觉得心脏像被一刀又一刀地凌迟,这么年幼的孩子,哪里能懂得她的绝望。
“谢谢你,小朋友。”只是六个字,温禧喉咙却硬了好几次才说完。
小男孩甜甜一笑,脸颊居然有一个梨窝,“姐姐趁热吃哦。”说完便跑开了。
温禧有些茫然地回过头去,只看见那个眉目温婉的年轻母亲牵着儿子的手朝她微微一笑,便离开了。
街边转角处,一辆黑色加长林肯轿车里,莫傅司怔怔地望着那个清丽的身影,搁在膝盖上的手指关节处是骇人的惨白。他多想就这样推开车门,将她紧紧搂进怀里,再也不松开。
可是,他不能,他没有这个资格。
他是注定要下地狱的人,他不能让她陪葬。
硬生生地逼迫自己收回视线,莫傅司冷冷地吩咐司机:“去机场。”
音乐还在继续,小提琴的缠绵里带着口琴的跳跃,只差一步。
他们也只差一步,一步而已。
第二十章 -35~-39.9℃
温禧搬进那间样板房之前,先去宠物托管中心领走了那条才六个月大的萨摩耶。出人意料的是,店主居然是那个面包店前让儿子给她送蛋挞的年轻母亲。
“真是有缘。”女子笑得温婉,一面把幼小的萨摩耶抱给她。
狗很可爱,雪白的毛,微笑的脸,还有乌黑明亮的眼睛,看上去又聪明又神气。温禧紧紧抱着幼犬,小狗湿润的鼻子顿时琳琳地在她的脸和脖子附近闻起来。
“上次谢谢您。”温禧向女子致谢。
女子温柔的目光由幼犬身上转向温禧,“你好点了吗?”
温禧笑得有些勉强。
“这条纯种萨摩耶是一个皮肤很白,有一双灰色眼睛的英俊男人送到我店里来的。”女子觉得温禧也许会想听到这个消息,“他还在店里选了全套的饲养用品,从给小狗梳毛的梳子到狗咬胶一样不缺。”说着朝温禧递过去一个桶状包。
温禧牙齿开始发颤,震震作响,“他……他还说了什么吗?”
女子想了一会儿,“他问我一条萨摩耶大概可以活多久,会不会容易生病。我回答了之后,他只说过些天会有人拿单据来领狗,便走了。”
温禧抚摸着小狗身上的软毛,双目微微泛红,说了句“谢谢您”便快步离开了,只留下女店主一个人站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叹息。
温禧带着狗搬进了样板房里。
也许她真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女人,莫傅司不要她了,但是他留给她的馈赠,她却照单全收。她没有断然拒绝,当场把那些法律合同撕个粉碎,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挺起胸脯对江洋说:“帮我给你的委托人带句话,就说我不稀罕他的这些阿堵物。”
他既然想要心安,她便给他心安。不过倘使这些让某些能干的女性知道,大概她又要被垢病成“掘金女郎”了吧。
是啊,在旁人眼中,她始终是一个拿身体和他做交易的女人,和莫傅司之间也不过只是以物易物的买卖而已。如果说和别的“掘金女”相比她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笨蛋,在交易里连一颗心也赔了干净。
秋意日侵夜蚀,愈演愈烈,但那个带着苦艾和香烟气味的怀抱里应该已经有了别的女人,温禧只能选择默默地多加一件御寒的外衣。
在每个城市,都有很多和她遭遇相似的女人。她们或是遇到官宦公子,或是碰上世家子弟,抑或是商贾名流,这些善于发现美的男人或真心或假意地和她们周旋一阵,然后挥一挥衣袖,重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继续自己的人生,感情从来不会牵绊住他们的脚步。而女人们或是重拾河山,寻觅下家;或是洗净铅华,相夫教子。曾经的故事,曾经的荒唐,慢慢变成睡梦里遥远而黯淡的背景。
可是她不行。她爱莫傅司,爱到成瘾,难以戒断。
他迫着她打掉孩子的时候,她有多恨他,便有多爱他。如果不爱他,她拼死拼活要留下那个孩子干什么?当标本吗?莫傅司对她来说,是她用生命供养的神抵,唯一的神抵。她把自己所有的爱、全部的灵魂和纯洁的身体当作祭品,放在了他的祭坛上,可是他却不要她了。
她再也找不到他了。
温禧抱着萨摩耶哭泣起来。小狗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主人,吐出粉色的小舌头去舔她脸上的泪水。
有笃笃的敲门声,声音里带着不耐。温禧揉了揉眼睛,暗暗奇怪,她从来不和周围的邻居来往,会是谁找她?从猫眼里瞄一眼,居然是万银凤,温禧一下子慌神了,不知道该不该开门。
敲门声仍在继续,并且音量在加大,温禧在母亲的脸上看见了一种叫做有恃无恐的神情。
她认命地开了门。
万银凤裹挟着一股廉价的香水味,风一样地进来了。她眼睛将八十坪的房子里里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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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走,在身后拖出长长的影子。
靠着两条腿,温禧从市郊走到了市中心。内衣被汗水濡湿,她却似全无知觉,神情恍惚地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面包店里传来馥郁的奶油香味,有缥缈的提琴曲传来,是电影《闻香识女人》里那首著名的探戈舞曲《只差一步》。此刻正值乐曲的高潮,音调抑扬顿挫里又带着如泣如诉的幽怨,温禧就这样呆呆地站在门口,听傻了一般,两行眼泪无声地顺着脸颊蜿蜒而下。
刚从面包店里出来的母子俩一眼就看见了呆立着的温禧,小男孩伸手拽了拽母亲衣服的下摆,奶声奶气地问道:“妈妈,这个漂亮姐姐哭了,她是不是想吃蛋糕啊?”
母亲揉揉孩子的头,温柔的目光落在那个单薄的女子身上。人行道上的梧桐碎叶几乎淹没了她的脚踝,她却只是一个人低头站在人行道上,默默地流泪。
应该是在为什么人伤心吧。悄悄叹了口气,年轻的母亲将手里的纸袋打开,将一盒热乎乎的蛋挞递到儿子手里,轻声说道:“去给那个姐姐送去。”
小男孩重重地点点头,双手捧着蛋挞走到温禧跟前,仰起头说道::“姐姐,送给你,不要哭了。妈妈说,吃东西的时候如果流眼泪就尝不出味道了。”
温禧吸了吸鼻子,蹲下身,颤巍巍地接过那个还散发着奶香味的盒子。
小男孩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眼泪扑簌扑簌直落的温禧,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伤悲,有些怯怯地问她:“姐姐,你怎么了?”
温禧看着孩子纯真的小脸,只觉得心脏像被一刀又一刀地凌迟,这么年幼的孩子,哪里能懂得她的绝望。
“谢谢你,小朋友。”只是六个字,温禧喉咙却硬了好几次才说完。
小男孩甜甜一笑,脸颊居然有一个梨窝,“姐姐趁热吃哦。”说完便跑开了。
温禧有些茫然地回过头去,只看见那个眉目温婉的年轻母亲牵着儿子的手朝她微微一笑,便离开了。
街边转角处,一辆黑色加长林肯轿车里,莫傅司怔怔地望着那个清丽的身影,搁在膝盖上的手指关节处是骇人的惨白。他多想就这样推开车门,将她紧紧搂进怀里,再也不松开。
可是,他不能,他没有这个资格。
他是注定要下地狱的人,他不能让她陪葬。
硬生生地逼迫自己收回视线,莫傅司冷冷地吩咐司机:“去机场。”
音乐还在继续,小提琴的缠绵里带着口琴的跳跃,只差一步。
他们也只差一步,一步而已。
第二十章 -35~-39.9℃
温禧搬进那间样板房之前,先去宠物托管中心领走了那条才六个月大的萨摩耶。出人意料的是,店主居然是那个面包店前让儿子给她送蛋挞的年轻母亲。
“真是有缘。”女子笑得温婉,一面把幼小的萨摩耶抱给她。
狗很可爱,雪白的毛,微笑的脸,还有乌黑明亮的眼睛,看上去又聪明又神气。温禧紧紧抱着幼犬,小狗湿润的鼻子顿时琳琳地在她的脸和脖子附近闻起来。
“上次谢谢您。”温禧向女子致谢。
女子温柔的目光由幼犬身上转向温禧,“你好点了吗?”
温禧笑得有些勉强。
“这条纯种萨摩耶是一个皮肤很白,有一双灰色眼睛的英俊男人送到我店里来的。”女子觉得温禧也许会想听到这个消息,“他还在店里选了全套的饲养用品,从给小狗梳毛的梳子到狗咬胶一样不缺。”说着朝温禧递过去一个桶状包。
温禧牙齿开始发颤,震震作响,“他……他还说了什么吗?”
女子想了一会儿,“他问我一条萨摩耶大概可以活多久,会不会容易生病。我回答了之后,他只说过些天会有人拿单据来领狗,便走了。”
温禧抚摸着小狗身上的软毛,双目微微泛红,说了句“谢谢您”便快步离开了,只留下女店主一个人站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叹息。
温禧带着狗搬进了样板房里。
也许她真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女人,莫傅司不要她了,但是他留给她的馈赠,她却照单全收。她没有断然拒绝,当场把那些法律合同撕个粉碎,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挺起胸脯对江洋说:“帮我给你的委托人带句话,就说我不稀罕他的这些阿堵物。”
他既然想要心安,她便给他心安。不过倘使这些让某些能干的女性知道,大概她又要被垢病成“掘金女郎”了吧。
是啊,在旁人眼中,她始终是一个拿身体和他做交易的女人,和莫傅司之间也不过只是以物易物的买卖而已。如果说和别的“掘金女”相比她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笨蛋,在交易里连一颗心也赔了干净。
秋意日侵夜蚀,愈演愈烈,但那个带着苦艾和香烟气味的怀抱里应该已经有了别的女人,温禧只能选择默默地多加一件御寒的外衣。
在每个城市,都有很多和她遭遇相似的女人。她们或是遇到官宦公子,或是碰上世家子弟,抑或是商贾名流,这些善于发现美的男人或真心或假意地和她们周旋一阵,然后挥一挥衣袖,重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继续自己的人生,感情从来不会牵绊住他们的脚步。而女人们或是重拾河山,寻觅下家;或是洗净铅华,相夫教子。曾经的故事,曾经的荒唐,慢慢变成睡梦里遥远而黯淡的背景。
可是她不行。她爱莫傅司,爱到成瘾,难以戒断。
他迫着她打掉孩子的时候,她有多恨他,便有多爱他。如果不爱他,她拼死拼活要留下那个孩子干什么?当标本吗?莫傅司对她来说,是她用生命供养的神抵,唯一的神抵。她把自己所有的爱、全部的灵魂和纯洁的身体当作祭品,放在了他的祭坛上,可是他却不要她了。
她再也找不到他了。
温禧抱着萨摩耶哭泣起来。小狗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主人,吐出粉色的小舌头去舔她脸上的泪水。
有笃笃的敲门声,声音里带着不耐。温禧揉了揉眼睛,暗暗奇怪,她从来不和周围的邻居来往,会是谁找她?从猫眼里瞄一眼,居然是万银凤,温禧一下子慌神了,不知道该不该开门。
敲门声仍在继续,并且音量在加大,温禧在母亲的脸上看见了一种叫做有恃无恐的神情。
她认命地开了门。
万银凤裹挟着一股廉价的香水味,风一样地进来了。她眼睛将八十坪的房子里里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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