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尸:放开那具尸体,让我来 第621节
那就是说,他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再碰,所有想要的都不能再有。
连同对他疼爱有加的父亲。
所以,在极度痛苦下,他才会说出我不要活了这话来。
但是,对黄飞宇来说。
这个孩子,是老天爷留给他的唯一仁慈。
他生活在一个七零八碎的家庭。
父亲是一个家暴男,母亲也早已经在父亲的家暴下,早就失去了对这个家的希望。
在没有书读的年代,这些事情,似乎屡见不鲜。
别人看到了,无非也就是说一句,这个家庭,又有瓜吃了。
是的,父母每天争吵,都是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
于是,某一天,黄飞宇选择了离开这个家。
独自出去闯荡。
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那个年纪出去,不被骗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月他都没能抗住,就被骗子团伙骗进去了。
到处乞讨,但要到的钱,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团伙。
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已留下花。
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算是挣到的第一桶金了。
即便没那么光彩,但总不是去偷,去抢。
黄飞宇就那么在骗子团伙那儿呆了两年。
十六岁,骗子团伙被端了。
黄飞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少管所一年。
出来,已经快十八岁了。
这个世界发展得很快,他没有一技之长。
要活命, 不是去偷,就是去抢。
因为他很瘦,几乎皮包骨,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
十四岁的年纪,在骗子团伙那里,不可能有很好的营养。
活着都不错了。
但他在骗子那儿学了骗人的伎俩,开锁的伎俩等等。
去偷去抢,去骗,是他唯一的路。
第一次被抓,警察看他年纪小,又有那种身世,很可怜。
教育了一顿,放了。
他试着去工地,没干一天就被人家撵走。
嫌他干得少,吃的多。
于是,黄飞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
要饭!
至少这个事情他不犯法。
半年的时间,他都乞讨为生。
活的虽然拮据,不过,好歹是有点吃的了。
十八岁那年,却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站在他跟前。
问他。
“你这个年纪就不想努力了吗?就甘心做个要饭的?”
黄飞宇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拔腿就跑。
那天,他跑进了一个巷子。
本意是想躲起来。
结果,却亲眼目睹一起凶杀案。
其实是抢劫,但是劫匪没经验,下手重了,死了人。
两个劫匪当时就慌了。
加上他突然跑进去,更慌。
看着人家拿着刀,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大喊出了声。
“警察!警察来了!”
本来那俩也是新手,当场吓尿,钱包都没拿就跑了。
黄飞宇捡起了死者的钱包,里面有不少钱。
他把钱包藏在衣服里,拼命地跑出了巷子。
昧着良心藏下钱包,不仅仅是因为他被那个姑娘伤了自尊。
更是因为自已都快活不下去了。
那才是主要原因。
不过,死者总是让他忍不住去回想。
终于,第二天早上,他再也忍不住,跑去派出所报案。
但只说亲眼看见对方杀人抢走了人家的钱包。
警察找到尸体,夸他做的好,还给了两块钱的赏钱。
两块啊,那个年代,很多了。
他有时候要一个月都未必有两块。
于是,黄飞宇藏起那个钱包,每次花一点点,也不敢声张。
同时做起了警察的线人。
哪里有犯事的,他就会去报案。
一来二去,跟警察也熟了。
警察也会关照他,有时候,他被小混混教训,警察也会去帮他出头。
有这样的靠山,很快,黄飞宇在那条街上很出名,小混混们都不太敢招惹他。
日子也就好过了起来。
有一天,他再次遇到那个姑娘,这一次,他可以跟人家好好地介绍自已了。
“我叫黄飞宇,现在给警察做事,我不要饭了。”
姑娘噗嗤一笑,说那很好。
但再没有别的交集。
想到这里,黄飞宇的嘴角微微一笑。
往事,回味起来,总是别有一番滋味。
“看来,那个姑娘对你来说,很重要。”
听见宁观开口。
黄飞宇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到了现在。
他一脸惊恐地看着宁观:“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第四百三十三章 这个世界很肮脏
“你……你到底做了什么?”
“你明明就坐在那里,什么都没做啊。”
说着话,黄飞宇忽然注意到,旁边的焦老似乎很久没开口了。
凌雪媚也是。
他们一个还站着,一个继续帮宁观放棋子。
似乎真的就只是局外人。
更恐怖的是,听见他的话,宁观竟然抬头看他。
“你的眼睛……你不是……”
宁观微微一笑,道:“别扫兴嘛,继续说下去。”
“后来怎么样了?”
“那些青春文学里不是说,十八岁遇到的那个人,可能会伴随你一生吗?”
黄飞宇的嘴角动了动。
“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宁观道:“也没什么,不过就是想知道,你这样的恶人,究竟是怎么形成的。”
连同对他疼爱有加的父亲。
所以,在极度痛苦下,他才会说出我不要活了这话来。
但是,对黄飞宇来说。
这个孩子,是老天爷留给他的唯一仁慈。
他生活在一个七零八碎的家庭。
父亲是一个家暴男,母亲也早已经在父亲的家暴下,早就失去了对这个家的希望。
在没有书读的年代,这些事情,似乎屡见不鲜。
别人看到了,无非也就是说一句,这个家庭,又有瓜吃了。
是的,父母每天争吵,都是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
于是,某一天,黄飞宇选择了离开这个家。
独自出去闯荡。
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那个年纪出去,不被骗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月他都没能抗住,就被骗子团伙骗进去了。
到处乞讨,但要到的钱,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团伙。
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已留下花。
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算是挣到的第一桶金了。
即便没那么光彩,但总不是去偷,去抢。
黄飞宇就那么在骗子团伙那儿呆了两年。
十六岁,骗子团伙被端了。
黄飞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少管所一年。
出来,已经快十八岁了。
这个世界发展得很快,他没有一技之长。
要活命, 不是去偷,就是去抢。
因为他很瘦,几乎皮包骨,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
十四岁的年纪,在骗子团伙那里,不可能有很好的营养。
活着都不错了。
但他在骗子那儿学了骗人的伎俩,开锁的伎俩等等。
去偷去抢,去骗,是他唯一的路。
第一次被抓,警察看他年纪小,又有那种身世,很可怜。
教育了一顿,放了。
他试着去工地,没干一天就被人家撵走。
嫌他干得少,吃的多。
于是,黄飞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
要饭!
至少这个事情他不犯法。
半年的时间,他都乞讨为生。
活的虽然拮据,不过,好歹是有点吃的了。
十八岁那年,却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站在他跟前。
问他。
“你这个年纪就不想努力了吗?就甘心做个要饭的?”
黄飞宇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拔腿就跑。
那天,他跑进了一个巷子。
本意是想躲起来。
结果,却亲眼目睹一起凶杀案。
其实是抢劫,但是劫匪没经验,下手重了,死了人。
两个劫匪当时就慌了。
加上他突然跑进去,更慌。
看着人家拿着刀,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大喊出了声。
“警察!警察来了!”
本来那俩也是新手,当场吓尿,钱包都没拿就跑了。
黄飞宇捡起了死者的钱包,里面有不少钱。
他把钱包藏在衣服里,拼命地跑出了巷子。
昧着良心藏下钱包,不仅仅是因为他被那个姑娘伤了自尊。
更是因为自已都快活不下去了。
那才是主要原因。
不过,死者总是让他忍不住去回想。
终于,第二天早上,他再也忍不住,跑去派出所报案。
但只说亲眼看见对方杀人抢走了人家的钱包。
警察找到尸体,夸他做的好,还给了两块钱的赏钱。
两块啊,那个年代,很多了。
他有时候要一个月都未必有两块。
于是,黄飞宇藏起那个钱包,每次花一点点,也不敢声张。
同时做起了警察的线人。
哪里有犯事的,他就会去报案。
一来二去,跟警察也熟了。
警察也会关照他,有时候,他被小混混教训,警察也会去帮他出头。
有这样的靠山,很快,黄飞宇在那条街上很出名,小混混们都不太敢招惹他。
日子也就好过了起来。
有一天,他再次遇到那个姑娘,这一次,他可以跟人家好好地介绍自已了。
“我叫黄飞宇,现在给警察做事,我不要饭了。”
姑娘噗嗤一笑,说那很好。
但再没有别的交集。
想到这里,黄飞宇的嘴角微微一笑。
往事,回味起来,总是别有一番滋味。
“看来,那个姑娘对你来说,很重要。”
听见宁观开口。
黄飞宇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到了现在。
他一脸惊恐地看着宁观:“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第四百三十三章 这个世界很肮脏
“你……你到底做了什么?”
“你明明就坐在那里,什么都没做啊。”
说着话,黄飞宇忽然注意到,旁边的焦老似乎很久没开口了。
凌雪媚也是。
他们一个还站着,一个继续帮宁观放棋子。
似乎真的就只是局外人。
更恐怖的是,听见他的话,宁观竟然抬头看他。
“你的眼睛……你不是……”
宁观微微一笑,道:“别扫兴嘛,继续说下去。”
“后来怎么样了?”
“那些青春文学里不是说,十八岁遇到的那个人,可能会伴随你一生吗?”
黄飞宇的嘴角动了动。
“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宁观道:“也没什么,不过就是想知道,你这样的恶人,究竟是怎么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