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卖给俄商的新商品和炸鞑子的新火器
    安全地把五万两银子送到大宁镇后,郑海珠留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大宁考察三桩事。
    头一桩,是醋。
    “这个,是用番薯酿的?”
    大宁城西的酿造坊中,郑海珠尝了一口勺子里的醋,惊喜地问朱廷华。
    朱廷华读出了上官眼中的赞许,松了一口气。
    这位自小生长在代郡的宗室子弟,儿时家境尚可时,吃的都是大同城里数一数二的米醋。
    山西老醋,蒸、酵、熏、淋、陈几个步骤已经不是什么秘方,但要口味醇厚,原料要么是高粱,要么是黄黏米。
    去岁,郑海珠把朱廷华从满桂的队伍里带到大宁府城,让他从一个炮兵组长换到更适合的研发岗位时,给他的命令却是,不能动用保障行军打仗的粮米,而要用已经在塞外苦寒之地引种成功的番薯来酿醋。
    酿醋的原理,在发酵的环节,用什么粮食,都差不多,但朱廷华发现,原本令米醋更香的“熏制”工艺,却令番薯醋的成品散发出苦味。
    他只得舍弃这一步,得到的番薯醋虽然不那么涩口了,在他尝来,却又淡又甜。
    郑海珠看出朱廷华表情里的深意,勉励道:“真的很好,朱先生,我不诓你,这样的醋,罗刹人会喜欢的。”
    “呃,是何道理呢?醋,不应该和酒一样,越是醇郁浓香,才越好么?”
    郑海珠笑着又舀了一勺甘薯醋,走到门边,对着阳光,欣赏被映得更像玛瑙的红色液体。
    她对朱廷华解释道:“我上回来塞外,所带的大明特产里,除了茶叶丝布和瓷器,还有山西陈醋和我们苏松一带的浙醋。我发现,罗刹使者喜欢红茶胜于绿茶,因为他们需要红茶的浓厚来给肉类解腻。但对醋,他们却更喜欢淡而甜的,因为,要蘸面包吃。”
    “面包?”朱廷华头一次听到这种食物的名字。
    “对,面包,用小麦发酵的一种干粮,比我们的馍松软。那些罗刹人,将橄榄油滴进浙醋里,吃得赞不绝口。但浙醋,用苏杭的米粮来酿,又要像红茶那样,经几千里才能运到察罕浩特,成本太高,罗刹人嫌贵,我们呢,也赚不了几个钱。不如就地取材,用这里越种越多的番薯来酿醋,和浙醋的口味很像,每升的毛利,更多。”
    朱廷华明白了,解惑之余,心间才充盈了真正的成就感。
    他在大同,领受的是贫穷、折辱、陷害,与随之而来的身体残疾,只有来到塞外这座军事重镇后,他才觉得,做人的尊严又回来了。
    虽然,他暗生情愫的那位异族女将领,荷卓,对他似乎并没什么缱绻之意,但被重新安置到大宁城中后,朱廷华在操持匠心的忙碌中,竟也渐渐淡忘了佳人,他后来细忖,应是并没有真的爱意深种之故。
    此刻,得了真挚的认可,朱廷华变得更积极起来。
    “郑夫人,番薯还能酿酒的。只是,番薯酒与高粱酒比,不太好喝,有点涩。”
    郑海珠饶有兴致问道:“那,这番薯酒辣不辣?我的意思是,它喝下去,烧吗?”      朱廷华点头:“烧,胃里像裹了团火似的。”
    “那就成,罗刹人也会喜欢,”郑海珠胸有成竹道,“他们那地方,更北,更冷,就是要这种烧刀子一样的酒,才能给他们暖和的幻觉,他们会买账的。你也酿起来吧,若人手不够,我请黄老爷再给你找一些百姓来。我还会与黄老爷说,大宁镇,除了新设一个金融司,管着你山西老乡常公子的票号外,还要新设一个商贸司,分设茶、马、丝布、酒醋等局,你自然是酒醋局的主事。”
    朱廷华更欢喜了,大胆地问道:“那,草民能有官职?”
    朱廷华哪会意识到,这是国有轻工业的雏形,他首先想的,总还是绕不出求一件胸前有补子的官袍。
    郑海珠认真道:“那当然,就像工部下辖的兵仗局,主事也有品级。”
    给朱廷华打完鸡血,郑海珠又换了个场子,由马祥麟带着,去检验宋应星造手榴弹的成果。
    宋应星,看起来比朱廷华更意气昂扬。
    “夫人,这鲸鱼油,真是好东西哇,塞北隆冬,呵气成冰,这油也不会冻,用烧碱,就能再精炼。”
    “嗯,红毛的玩意,贵得还是挺有道理的。那,我上回离开之前,担心的强水油像摔炮一样,一碰就炸,你试出来了么?”
    宋应星略现心有余悸之色:“多亏夫人提醒,我带着火药匠,依着徐翰林的《造强水法》,造出强水后,与精炼油混合,试了几滴在陶片上,用长杆子挑着石块砸下去,头两次无事,第三回时,那陶片忽然像瓷雷一样,被炸得粉碎。”
    “那,怎么解决的,是用我说的土灰混合进去吗?”
    “回夫人的话,用谷糠或者烂棉花絮子,”宋应星从工匠手里拿过一个空心铁球,演示道,“将强水油浸过的谷糠或者棉絮,再加一点点火硝粉,填在铁球下头,上面压实黄土,但中间留个孔,插上盐麸木杆子,我们试了,扔几次,它都不会炸,除非,把盐麸木杆子点了,再扔出去。”
    说着,宋应星亲自去捡了两个“手榴弹”,先往空旷的土坡上扔了一个,又点燃另一个的盐麸木再扔出去。
    果然,前者就像个普通的铁疙瘩,后者,则在落地的同时,就剧烈爆炸了。
    郑海珠过去细看,铁片最远能炸到两丈远的地方,也就是现代的六七米。
    她想了想,对马祥麟道:“祥麟,这种比瓷雷还厉害的手雷,在野战里,我们主要是对付冲过火炮和火绳枪轰击距离的骑兵与步兵的。步兵速度慢,而且互相的距离近,扔手雷的军士,比较好算时机。骑兵就麻烦些。你与皇太极的正白旗,有过对冲的交手,鞑子的骑阵队形、速度,你清楚,所以,你得给宋先生估一估骑兵冲阵时的速度和彼此间距,让宋先生把手雷做得更能炸准。”
    马祥麟有实战经验,宋应星有理工男的思路,二人皆是一听就懂了。
    郑海珠说的,其实是手榴弹原理中的“延迟时间”和“杀伤半径”要素。
    目下,宋应星做出的手榴弹,安全性和原始雷管,都已顾及,还要精益求精的,就是爆炸的时机,不能扔在半空时炸了,或者扔进敌营后还要过一会儿才炸。
    以及,炸的时候,铁片的有效杀伤距离,要在尽量远和手榴弹本身的重量之间,找到平衡,铁疙瘩做得太大,军士们肯定背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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