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颓败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而我的梦想,就是与你白头而已。---杜拉斯
    林牧的感情史出奇地简单,简单到让苏眉这个情敌都觉得索然无味。
    他在高中时交往过一个女朋友,叫向卉,二人常年位居班上的第一第二名。由于他们的恋爱对各自的成绩没有产生丝毫影响,所以得到了家长和老师的一致赞同。
    后来他们一起报考了北方的一所大学,感情一直很稳定。毕业后在林牧的提议下,他们一起去了北京,然后问题出现了。工作不足三个月,心高气傲的向卉受够了整日挤高峰上下班地铁、看老板脸色小心行事、蜗居在十几平米出租屋的憋屈生活。
    她有一天对林牧说:“咱们回去吧。”
    工作上刚刚有点起色的林牧宽慰她说:“你给我一年时间,等明年这时候,如果还是老样子,咱们就回去。”正巧,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七年,“七年之痒”的七。
    向卉痛心疾首道:“我等不起了,万一等来的是一场空呢?”
    林牧有点摸不着头脑:“你是在怀疑我的能力,还是质疑我的忠贞?”
    向卉没有再说话,而是默默开始收拾行李。
    后来林牧才知道,她和高中同班的吴晓伟取得了联系。
    吴晓伟在刚上高一时,曾追过向卉,她没同意,后来向卉反追了林牧。二人感情很好,使得吴晓伟一直没有机会。
    前段时间吴晓伟辗转弄到了向卉的联系方式,旁敲侧击问她现在过得如何。向卉正愁一肚子的苦水没地方倾诉,于是吴晓伟向她抛出了橄榄枝。
    原来他是个隐藏的官二代,三本大学一毕业,走了个考试的过场,进入到他爸为他在江城安排好的单位,现在还不到半年,马上就可以升副科,未来潜力无限。
    职场上屡屡受挫的向卉自然心动不已,于是萌生了打道回江城的想法,谁知却在林牧这里吃了闭门羹,一气之下自己一个人走了。
    这一走,七年的感情瞬间化为了泡影。
    一开始,林牧以为向卉只是工作压力太大,想回去散散心。可是她足足走了半个多月,打她电话也不接,正当林牧准备启程回江城接她回来时,却收到了分手短信。
    林牧一个电话打过去,向卉在电话里声泪俱下,求林牧忘了她。彼时,她的身份已然是吴晓伟的女朋友。
    伤心不已的林牧为了转移注意力,开始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一年后,他果然得到了曾许诺给向卉的傲人成绩,可此时却传来向卉即将结婚的消息。
    他收到了邀请,他兑现承诺准时出席,没有求原谅、求复合,更没有大闹会场,只是无比平静地看着眼前这对新人。在向卉说出“我愿意”这三个字的瞬间,他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买了第二天最早一班的飞机,回了北京。
    再后来,他就一直单到了现在。
    苏眉问他:“是被伤得太深,不再相信爱情了吗?”
    林牧直勾勾地盯着苏眉:“那我现在是跟鬼在结婚啊?”
    苏眉迅速白了他一眼,佯装生气地把身体扭到一边去。林牧用两只手把苏眉的身子掰过来,无比深情地对她说:“阿梅,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要结婚;遇到你之后,结婚我就没想过跟别人。”
    苏眉噗嗤一下笑了:“酸不酸你?”
    这回终于轮到林牧生气了:“拜托,这可是我为了迎合你,特地去看的情爱小说里的句子,难道不美吗?”
    苏眉正色道:“美美美,但我觉得你还是继续看你的《乔布斯传》吧,这样我比较习惯。”
    林牧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窘样,迅速调整了状态,继续深情款款地对苏眉说:“阿梅,真遗憾没有早一点遇到你。”
    苏眉没再开玩笑:“我倒觉得现在刚刚好。”
    是啊,一切都是刚刚好,在对的时间里,对的人从天而降,没有早一步,亦没有晚一步,就这样携手走过漫长的一生。
    不过向卉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听说后来因为老公吴晓伟多次出轨,忍无可忍的她选择了离婚,独自抚养两个女儿,不过赡养费还算比较可观,现在母女三人住在金碧辉煌的独栋别墅里。
    不知她是否会偶尔想起自己曾经的青葱岁月?又或者,可否想起多年以前,有个满脸真诚的男生曾许诺“等我一年”,却被她狠心拒绝的画面。如果重来一次,她是否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如果有机会,我真想亲口告诉她,曾经她不懂珍惜、被她无情抛弃的那个男孩子,现在正被一个叫苏眉的女生爱不释手地宠溺着。
    苏眉最终得偿所愿,离开了她一直不怎么喜欢的江城。她在和林牧商议过后,一起去了四季如春的云南大理,开了一家极具民族特色的客栈。
    我开玩笑说:“你真是埋没了人家林牧的才能,你说让他随便开个公司当老板,那你就是老板娘啊!”
    苏眉一脸傲娇:“拜托,我现在也是老板娘好不好!‘梅牧’的老板娘,多酷啊!”
    我反击:“这名字你也不嫌拗口!”心里却想着,的确很酷。
    苏永辉和李玉兰也随苏眉一起去了大理。李玉兰因为年龄的增大,坏脾气收敛了不少。苏永辉的身体也在逐渐恢复,而且听说大理的空气远胜于江城,自然对他的身心健康也更有好处。
    旅游旺季时,他们便一起留在“梅牧客栈”帮忙和打理;一到了淡季,就会雇一两个靠得住的人帮忙看店,一行四人,开着林牧在江城买的那辆越野jeep,开始环游全中国。
    苏永辉本不愿意掺合苏眉她们年轻人的这种活动,但拗不过苏眉的坚持。只因她知道,年轻的苏永辉心里,也曾有过一颗浪迹天涯的浪子之心。
    苏眉说,她要趁苏永辉和李玉兰逐渐老去之前,带他们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毕竟是自驾,有时候路途遥远、长途跋涉,两位老人的身体有点吃不消,苏眉便会为他们就近买好回大理的机票,再和林牧单独启程。
    路过江城时,他们总是会停下来蹭顿饭,顺便向朝九晚五的我和张驰显摆一番。后来听说南京的林静宜夫妇同样也很无奈。
    我当然也不是全拿苏眉没办法:“你俩这证也不领,婚也不结,咋地,雌雄双煞耍流氓啊?”
    苏眉倒是一脸不在乎:“不就是一张纸吗?等我想要小孩的时候再说。”
    婚后一年,我的宝贝女儿降生了,我给她取的小名叫“安安”,是为了纪念我和苏眉共同的故友安宁。
    也是在同一年,苏眉和林牧成了合法夫妻,苏眉终于兑现了二十八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的承诺。
    你要问我为什么是二十八岁?因为苏眉想在三十岁的分水岭到来前,生一个自己的孩子,受法律保护的那种。
    本来依照苏眉的性格,她是不打算办婚礼的。这一点倒是和林牧的想法不谋而合。林牧已退休的父母早在去年她妹妹林静宜生小孩时,便举家迁往南京,从此安心照顾自己的外孙女,全然不管林牧接下来的人生安排。这也是苏眉为什么不着急结婚的原因,少了外界长辈给的压力,自然可以更加随心所欲。
    于是她和林牧商量着去欧洲来一场结婚旅行,以此来代替传统的婚礼仪式。结果李玉兰的一句话,让她立刻改变了主意,与当初劝她留在江城读大学时的情景如出一辙。
    就在苏眉计划好行程后,李玉兰冷不丁对着正在收拾行李的她冒出一句:“苏眉,你真不打算办婚礼啦?”
    苏眉只顾低头忙活着:“对呀,这不已经是大家达成共识的结果了吗?”
    李玉兰没再说话,而是接过苏眉手里的衣服,帮她一件一件整理。
    苏眉感觉到气氛不对劲,停下手里的动作,问李玉兰:“妈,您是不是有什么话跟我说啊?”
    李玉兰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道出了实情:“我记得那时候刚生下你,身边所有人都在惋惜怎么不是个儿子,就你爸高兴得像个大傻子,见谁都是一副笑呵呵。我逗他:‘你不想要儿子啊?’你猜你爸怎么说?他说:‘儿子有什么好的,我就喜欢女儿,我得一直宠着她,等到她成年,如果在别的男孩子那里受了委屈,我就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安慰她别伤心,凡事有老爸顶着。等到那一天,我还要亲手把她托付给另外一个和我一样爱她的男人,并警告他:你要是敢对我女儿不好,我饶不了你。你看,生女儿多幸福!’那时候你爸抱着小小的软绵绵的你,摇啊摇,那画面美得好像时间都静止了一样。”
    苏眉没有说话。李玉兰叹了口气,接着说:“其实我倒还好,主要是你爸,他总担心自己活不了几年,非得亲手把你交到林牧手里他才放心。”
    苏眉依旧一言不发,只是一头扎进了李玉兰的怀里,犹如小时候受了委屈,被苏永辉温暖的臂弯包围的感觉一模一样。
    接下来,苏眉将欧洲行的计划延了期,开始忙于挑日子、选礼服、订酒店、制作喜帖等一系列曾经被她认为繁琐无比的流程。
    她说,如果可以自主选择,她还是宁愿不要办婚礼。只是有些事不是你不想就可以不用去做的,就好比这一次,最根本的原因,完全是为了能够挽着苏永辉的手上台以及让苏永辉有机会在台上发言这两点而妥协的。
    本来我自认为我的婚礼已经算很完美,尤其是在我对张驰深情表白之后,一度将婚礼现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可是参加完苏眉的婚礼,我才知道了什么叫做差距。
    不同于一般人将婚礼地址选在了酒店,苏眉特地提前预约了江城一个很有特色的教堂。捧花也不同于一般俗套的玫瑰,而是选用苏眉最喜欢的栀子花,纯白色的花瓣,清新扑鼻的花香,不算多昂贵,却很用心、很吸引人。
    苏眉当天一共有三套衣服,最经典的婚纱是林牧请他的设计师朋友为苏眉量身定制的;大红色的敬酒服是李玉兰为苏眉挑的,其中袖口和衣摆上的绣花是学过裁缝的李玉兰一针一针亲手缝制;而最后一套晚礼服,则是苏眉和林牧二人特地飞去香港预订的,连同他们的dr婚戒。
    接着是新郎之间的较量,不同于张驰的拘谨,林牧可以说完美诠释了一个幸福男人的角色,婚礼仪式中,全程都含情脉脉地对着新娘子眉开眼笑,笑得又傻又憨,一有机会就牵着苏眉的手,好像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在小心翼翼呵护着他最珍贵的生日礼物。
    婚礼日期最终定在了八月十八日,用苏眉的话来形容:喜庆。
    就是如此任性,全然不用在意是不是节假日或周末。就像苏眉自己说的那样,她的心很小,装不下太多人,所以只要在她心里的那些人,能够到场见证她的幸福就足够了。
    婚礼全程没有伴娘,苏眉对此作了解释:“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已然步入到幸福婚姻的行列,还有一个,在天堂里祝福着我。”
    当天一早,化妆师就来到苏眉家,精心装扮过后的苏眉用“天仙”二字来形容真是一点都不为过。当然,前提是她别开口说话。苏眉一如既往毒辣的嘴巴,也只有好脾气先生林牧和好脾气小姐我能够忍受了。
    早上八点,林牧的车准时停在苏眉家楼下,婚礼仪式将在九点正式开始,昨天他们一行相关人员已经提前去把现场流程熟悉了一遍,俗称“彩排”。
    九点整,充当司仪角色的神父邀请新郎林牧上台,伴着结婚进行曲,苏眉挽着苏永辉的胳膊,缓缓进场。林牧迎上去接过苏永辉递过来的苏眉的手,完成了两代人的交接。苏眉突然鼻子酸了一下,被细心的林牧看在眼里,握着她手的力度适当加大,似乎在给她打气。
    轮到苏永辉上台致辞,他深情款款地说:“二十八年前,我的小情人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尽管台下坐着我的妻子,但我今天还是要说一句:这个小情人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台下包括李玉兰在内的所有人,都被逗笑了。
    苏永辉顿了顿,接着说:“我总是担心自己不能对她穷尽我所有的爱。直到有一天,从一点点长到只比我矮了一个头的她,突然对我说:我长大啦!于是,我心酸地意识到,是该放手了。我在心里幻想过无数遍今天这样的场景,我需要给自己找一个理由,一个说服自己堂堂七尺男儿不要在台上哭出来的理由。后来我就告诉自己,没事儿,反正总有一天,我会走在她前头。找一个替我陪她一辈子的接班人,也挺好的。”
    台下顿时想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依稀听到坐在我旁边的林静宜小声抽泣了几声,当然,我也是。
    直到话说完,苏永辉都不敢看苏眉,他害怕多看一眼,会动容,会舍不得,会让自己刚刚找的理由全数失效。他自然也看不到,在这一整个过程中,苏眉早已哭成了泪人,正被一旁的林牧温柔地搀扶着。
    接下来到了举行仪式的环节,在这中途,化妆师及时上台为苏眉补了妆,毕竟大家都不愿看到一个花脸新娘在台上高声喊着“我愿意”。
    之后,林牧的深情表白将仪式推向了另一个小高潮:“阿梅,听完爸刚刚说的那番话,我是既激动又惭愧。激动在于我为这浓浓的父爱而动容,惭愧的是,我害怕自己做不到像爸那样对你。我不是很聪明,但我很努力,我愿意花一辈子的时间,努力让你一直像今天这样幸福下去,也让爸和所有关心你的人放心。你愿意给我这个笨学生机会吗?”
    真是个笨学生,这不是给对方制造说“不愿意”的机会吗?然而苏眉并没有珍惜这最后一次可以逃婚的机会,她用一个熊抱代替了她的答案。台下的我真真切切地看到苏眉冲着林牧的耳朵咬牙切齿地小声嘀咕:“再敢惹我生气你就死定了!”一旁的林牧满脸幸福地堆笑。
    而大着肚子坐在第一排的我,则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好不滑稽。
    仪式结束,教堂外停着一排模样相似的凯迪拉克,分批将观礼嘉宾送至筵席场地,那是林牧挑选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露天区,十二点准时入席。
    爬进打头阵的越野jeep里后,苏眉顺势斜躺在后座的林牧身上,朝后面玻璃望了一眼,长长叹了口气:“其实比起凯迪拉克,我更喜欢保时捷哎。”
    林牧毫不客气伸手弹了一下苏眉的额头:“你个马后炮!”
    车队是林牧请一个富二代的朋友帮忙配的。当时朋友问林牧想要什么车,林牧问苏眉,苏眉说随便,于是林牧答复朋友:“你看着办,只要车型统一就行。”
    坐在副驾驶的林静宜咯咯咯笑个不停:“嫂嫂,我就喜欢看你欺负我哥。谁叫他小时候总欺负我的!”司机自然是静宜的老公,我的大学同学。
    我和张驰则随同其他宾客上了其中一辆凯迪拉克。
    到达会场,苏眉立刻将婚纱换成了李玉兰为她准备的大红色中式礼服,以桌为单位开始敬酒。
    我跟张驰被她安排在和苏永辉他们一桌。笑容满面的苏眉走过来时,李玉兰正在给我们讲苏眉小时候的趣事,一桌人笑得前仰后合。
    “什么事这么好笑啊?”苏眉疑惑。
    “我在说你第一次不穿开裆裤的那件事。”李玉兰大笑着回答。
    “妈……”苏眉立刻羞红了脸。
    一旁的林牧倒是来了兴致,挤到张驰身边坐下,兴致勃勃地盯着李玉兰:“妈,您接着讲呗!”
    话音刚落,就被脸色铁青的苏眉一把拽过衣领,去往下一桌。调皮的林牧还不忘回头冲我们喊:“大家吃好喝好啊!
    敬完酒,苏眉又得赶去换第三套礼服,等在门口迎来送往。
    站在一旁的林牧贴心地问道:“你是不是饿啦?”
    面露难色的苏眉尴尬地点点头。林牧突然变戏法似的,从他西装口袋里掏出了两粒费列罗,递给苏眉。
    苏眉内心又惊又喜,却又实在懒得询问它的来历,接过一颗剥了包装纸就往嘴巴里送。刚吃完,另一颗也被林牧剥好了。
    不等她开口,林牧自顾自解释:“想到今天节奏应该很紧凑,怕你饿着,所以特意找静宜要了几颗补充能量的巧克力给你。”
    苏眉满脸崇敬地看着他,正准备说几句感激的话。没想到林牧悠悠地说:“其实我是怕把你饿死了,我这才刚结婚,就得丧偶。”
    气得苏眉恨不得把嘴里的半块费列罗直接吐到他脸上。
    当我端着饭碗来到苏眉身边时,正好赶上她在不露声色地拧林牧的胳膊。
    我把碗递过去:“土豆和糯米圆子,快吃吧!”
    苏眉一副醉仙欲死的模样,低声惊呼:“花花,还是你最懂我。”
    这是苏眉最爱吃的两道菜,而且都是一口一个的大小,既能饱腹,又不至于弄花口红。
    一直忙到下午三点,宾客才陆陆续续走得差不多,只留下了几个至亲好友。苏眉立刻瘫坐到椅子上,奋力甩掉高跟鞋,将双腿搁在了林牧的腿上,抱怨说:“没想到结个婚这么累!”
    林牧舔着脸接话:“不可能啊,嫁给我应该是很幸福的呀!”
    气得苏眉伸出脚去踢林牧的肚子,却被他一把攥在了手里,力道适中地给她揉起了脚踝。
    当晚,我收到苏眉发给我的一条长长的微信,她说:“花花你知道吗?我曾经以为这辈子非靳百川不可了,我甚至想过可以为了他去死。可是直到今天,当我抬眼看到身边这个熟睡的男人,想想白天那些无比动容和温馨的场面,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对死亡的恐惧,我不想为林牧死,我只想要和他一起好好地活着。花花你能明白这种感受吗?”
    怎么会不明白?同样的话,张驰曾经也对我说过。
    “早点睡吧,我最幸福的新娘子。”我相信,今晚苏眉的梦里,肯定可以甜得开出花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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