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熙熙攘攘,车辆来来往往。人声车声信号灯的声音交织在一起,由不真切到真切,听起来喧闹而有生命力。
    温绵猛然睁开双眼,发现自己正站中心广场的中央,而小白就在离她不远处的前方。
    周围人来人往,对视的那一刹那,这世界却似乎像是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小白懒洋洋的冲她歪了歪脑袋。
    温绵想了想,缓步走到小白面前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我?”
    小白往橱窗台上一坐,抬头看着她,耸了耸肩道:“我不杀你,你现在就死了。”
    “我是真没想到你会为了你那个教授做到这种程度。你该感谢我及时赶到了,我要是再晚一步,估计你就完了。”
    “什么……意思?”
    “在法官看来,自杀是一种极致的罪恶。你如果真的自杀而死,守卫的能力不会再保护你,那么,你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各种过往细节交织在一起,在温绵的大脑中飞驰而过,她忽然好像想明白了那个一直以来让她疑惑万分的问题,脱口而出道:“是你!是你一直在保护我对吗?”
    她被自己隐隐的猜测惊到,不敢置信地向后退了小半步,追问道:“你认识我!”
    “既然我已经重生过这么多次,那我的第一次说不定并不是真的第一次,对吗?所以我才会失忆!”
    没想到这丫头这么快就能想明白其中的关窍,小白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抬头看着温绵,忽然便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错位的时空里,两张脸渐渐相互重合,让小白不自觉得陷入了那段堪称久远恍如隔世的回忆里。
    小白原本有着另一个名字,在叫那个名字的时候,他还曾有过父亲、母亲和妹妹。
    可是后来那个名字所代表的一切变成了最为痛苦悲惨的回忆,在他获得新生的那一天,他便决定永远抛弃,不再提起。
    原本就没什么所谓,名字不过是个代号而已,只对特定的人来说你的名字才有意义。
    而他身边已经没有了这样的人,那么无论被如何称呼也都不重要了。
    十四岁以前的日子,虽然贫苦,但那时他还有一个完整的家,有过一段温暖美好的回忆,可这些带着温度的记忆却随着他父亲的死亡戛然而止了。
    他们家原本生活在华亭附近一个小县城里,因为家里盖房背了些债务,为了尽早还债也为了维持生计,父亲便去了潞安打工,做了一名矿工,一去就是好几年,每年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家,平时就省吃俭用的每个月往家里打钱。
    在他十四岁那年,突然传来噩耗——父亲工作的那个煤窑发生了矿难,人没了。
    他陪着母亲去了潞安,没想到在提出要见父亲的尸体时,却被矿上派来的人当场拒绝,声称不谈妥赔偿就不给看尸体。那个煤矿的老板在当地很有势力,一手遮天,一到此处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开始对方只同意给遇难矿工的家属赔偿三万,后来经过几轮谈判,才变成了九万。不签合同,便不能见父亲尸体,不能火化,无奈之下母亲只能哭着签了字,这才把父亲的骨灰带回了家。
    那时他的心里盛着的是对这世间恶人当道却无力抗争的愤怒,是少年丧父的欲绝悲痛。
    父亲走后,母亲用瘦弱的身躯撑起了整个家,生活也渐渐回到了正轨。那时的他下定决心要努力读书,一定要走出这个县城,带着母亲与妹妹过上好的生活。可就在高考过后,在他刚刚得知自己考上东林大学以为终究要迎来黎明的时候,命运给了他更加沉重的一击。
    他12岁的妹妹被人杀了。
    杀人的是她隔壁班的一个13岁男孩,把她先奸后杀,然后伙同他的父母将尸体埋在了他们家后山上。
    他的妹妹,他那么小还未来得及长大的妹妹,在被侮辱之后身上被捅了十一刀,活活流血而死!而杀人的男孩还在洋洋得意地宣扬自己未满14周岁,不仅心无愧疚,反而因为有了法律的依仗而有恃无恐。
    母亲因为妹妹的死哭晕过去了好几次,若说父亲的离去她尚且能够为了两个孩子强忍住悲伤挺过去,那么这次妹妹的离开,还是以这种方式的离开,基本上已让她哀毁骨立、凄入肝脾,彻底断了她的生机。
    杀人凶手因为是未成年人,需要被保护,所以他的名字无法出现在新闻上,他的所有照片都被体贴的打上了马赛克。
    因为他年纪还小,以后还要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不能让人们知道他的名字,不能让人们记住他那张丑恶而得意的脸。
    周围的邻居联名签字,要求警方将这个13岁的恶魔终生监禁或判处死刑。然而能有什么用呢?那天真的万人书上的每一个名字都很沉重,可终究重不过法律。
    原本还抱着一丝侥幸希望的母亲,在一审判决的结果下来后终于再也承受不住,跳湖自尽了。
    从那日起,他终于永坠地狱。
    在咨询多个律师二审可能的结果后,全部律师都认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他终于拿起了刀。
    既然老天不肯帮他,法律不肯帮他,那就只能由他自己来为妹妹讨一个公道,为他的母亲讨一个公道。凭什么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
    如果只能用恶来制裁恶,那他不介意也化身恶魔,拉着那个洋洋得意丝毫不愧疚的杀人犯一同去地狱逛逛。
    趁着取保候审的阶段,整整十一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他全部替妹妹还了回去。
    那个小恶魔一开始还害怕得求饶,可是后面知道自己恐怕逃不过去,反而开始向他大笑着描述他的妹妹在死前是多么的害怕,多么的痛苦。
    听着那些话,他的身体都忍不住跟着颤栗。
    最后,没有任何想要逃的想法,他便坐在尸体的一旁等着警察前来,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判处死刑。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嘛。
    不悔。
    可是没想到再睁眼时他面对的不是无边地狱,而是比地狱更残酷的地方。
    接受法官的邀请函,玩上十场狼人游戏,若能生存到最后,就有机会获得新生,实现一个愿望。若不接受,便会立即恢复死亡状态。
    为了那个愿望,他最终还在那张邀请函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想让他的家人全部回来。
    从此k这个字母便代表了他。
    那时的他,还并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狼人游戏,每次人数为十二人,四神四民四狼,共分为两个阵营。每个人在进入游戏世界前会拿到属于自己的人物剧本,剧本中会介绍角色的姓名、长相、性格、过往经历还有与其他人物的爱恨情仇等等。
    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是扮演好角色,在不被他人发觉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在npc中分辨出他人判断阵营,并按照每个游戏的不同规则以屠边的方式获得己方阵营的胜利。
    每次进入游戏的时间从七日到十几年不等,获胜的一方可以回到现实获得新的身体继续自己的生活,直到下一次游戏的召唤,而失败的一方则是需要面临全员抹杀的结局。
    小白第一次见到温绵是在他刚刚通过第五次游戏之后。
    彼时,他在游戏世界里的经历已经让他完全变了一个人。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黑暗让他变得更加冷漠,仿佛对什么人和事都觉得无所谓,对任何东西都不再能提起兴趣。
    狼人游戏的死亡率非常之高,像他这样经历过五次却还能活着的人并不算太多。
    那一次他拿了狼人,差一点就死在里面了,出来的时候天正下着雪,他独自坐在中心广场上,内心麻木地看着街上人来人往的行人。
    没有一个人能看见他。
    他们行色匆匆,经过他身边的路人无人会施舍他一眼,仿佛他就是个人间的游魂。
    然后他便遇见了温绵。
    那天她从街角的咖啡店出来,手里捧着一杯热饮瑟瑟发抖地经过他的跟前,却突然停住了脚步,瞥了他一眼。
    她微微皱了皱眉,转身把手里的杯子向他递了过来,说道:“天气太冷了,我刚刚买的还没喝,你不嫌弃的话拿着暖暖手吧。”
    虽然是这样说着,但她说这话的时候看起来可一点也不善良。嘴上说什么“你不嫌弃”,实际上她看他的眼神里倒是嫌弃的很。
    说完她又拿出钱包,在里面抽出几张百元钞票放进了他面前的吉他盒中,抱怨般道:“年纪轻轻,就去找个正经工作,别在这挨冻了。”
    做的事情看起来像是同情心泛滥的圣母,实际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并非出自本心不情不愿的模样当真矛盾极了。
    可是偏偏让人生不起厌恶。
    若真是闹出一副悲天悯人的面孔,他大概反而会觉得恶心。
    他见过太多人性,太多罪恶了。
    手心能够感受到那杯饮料传来的股股暖意,那句抱怨如果愿意的话,仿佛也可以被强行曲解为恨铁不成钢的关心。有多少年没听到有人这样跟自己说话了呢?
    在伸手接过她手里热饮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底忽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仿佛他与这个世界重新有了一丝联系。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例子的营养液~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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