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瑞的开炮,内阁的反思检讨会算是拉开大幕,而第二个开口的,便是和海瑞同样性格的都察院都御史杨继盛。
    现在的都察院和以往在组织结构上做了改动,不再设左右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这种看不懂的职务,只有都御史和副都御史,下面就是都察院的司局直属机构。
    司法院也是一样,除了海瑞这个正职的司法院卿外,就是副职的司法院少卿。
    两院的副职人数一般在四至六人,具体由两院的主官自行决定,并提名内阁由首辅任命。
    杨继盛一抬手,任谁都开始期待。
    这位又打算向谁开炮?
    和海瑞一样,杨继盛准备的很充分,其面前的一摞题本代表着他收集了很多问题。
    “这些,都是最近两年我们都察院留档保存的一些案件,是已经完全办结的。”
    作为两院之一,杨继盛发言的切入点也是从具体案子上,这也意味着他接下来的开炮都是有事实依据,问题确实严峻的事情。
    “可是我们都察院对这些已经办结的案子,觉得很不满意,觉得切实存在很多问题,而这些案子的最终裁定,都是海院卿。”
    大家伙瞬间瞪大眼,包括陆远也是惊住,不可思议的看向杨继盛。
    老杨开炮的对象竟然是海瑞?
    谁不知道他俩如今在民间可是有个雅号,叫做大明司法两柱石,也被很多外国人宣称为‘帝国法律双子星’,是人尽皆知的好兄弟,好同伴。
    只有海瑞,一开始的确实也面露诧色,可很快便恢复平静,等待着杨继盛的继续发言。
    “这第一个案子是发生在咱们南京的闹学案,一个十岁的孩子因为无学可上把自己的父亲告上了司法院,南京司法院不知道怎么办,案子审来审去就到了海院卿的手里。
    海院卿也不会审,最后只能遵循我大明律强调的所谓以孝治国,案子是结束了,可这个案子引发的诸多问题,司法院没有反思过,也没有到民间实地的了解过。
    百姓对这个判决怎么看?是否支持?
    再说第二个案子,这个案子是一起恶性的刑事杀人案,案发于广东,案犯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他杀死了自己的宗族长也是他们的村长,最后判决这个少年死刑。
    可据我们广东都察院的侦办了解,这个少年之所以杀人,是因为这个宗族长九年前因为礼,因为他守寡的母亲没有一直守寡,找了个邻村的男人,所以将他的母亲沉了河。
    于是这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将仇恨刻在了心里,他吃着同村同族人的剩饭活了下来,复仇的信念支撑他长大、强壮,而后他杀死了这个族长,只杀了族长,没有连累无辜。
    案发之后,广东都察院给出的量刑意见是宽大处理,希望可以不判死刑,但是广东司法院还是判了死刑,最后这个死刑的复核也是海院卿亲手签的字,因为杀人偿命,觉得天经地义。
    海院卿的为人过于顽固,虽然他做到了有法必依,但他从没有想过,律法的制定要符合国家发展的需求以及一些基本朴素的情感。
    现如今,国家发展的很快,因此引起了不少我大明朝过往从未遇到过的棘手案件,现有的大明律已经无法妥善的处办这些案件,可司法院从没有到实地去了解这些案子为何出现,百姓对这些案子如何看待,期待一个什么样的判决,司法院从没有在乎过。
    他们坐在公堂上拿着大明律就把案子给办了,口口声声有法必依,按法办事,但是法律需要改变,需要完善。《周礼》诞生之前我国还没有法律,但是我们都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因为杀人偿命是基于受害人其家属最朴素的情感,可是后来发现,杀人也分很多种情况,比如说自卫、复仇,于是周礼就规定自卫杀人可以无罪,复仇杀人可以减刑。
    为什么会出现无罪、减刑这种情况。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出门喝酒,一个醉汉拿着刀要杀你或者杀害你的家人,你通过反抗杀了他,法律自然不会认定你有罪,因为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力,任何人不可以剥夺,保护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都属于自卫。
    而复仇也很好理解,有个人杀了你的父母或者妻儿,你当时不在家人身边或者年幼无力反抗,只能在几年后寻凶报仇,这种虽然属于私刑但属于复仇的范畴,那么是可以减刑的,这种就是为了保护和保存我们的血性。
    可是关于复仇的法律在宋代被废止了,至于为什么废止,哪些人有废止的权力,又为什么要废止,我看大家心知肚明。
    没法说也不能写成字,但是后果很清晰,那就是拥有近一万万人口的赵宋全是羊,老百姓没血性,当兵的也没血性。
    至于当官的,除了会欺负老百姓还会什么?
    他们面对百姓穷凶极恶,面对异族就只会献妻献女,靖康之耻,更是我国家千古奇耻!
    最后北宋亡于女真,南宋亡于蒙古,两个国家都是亡于侵略,那么多人口子民,别说拿刀拿枪,就算拿木棍拿锄头,怎么会被几十万的女真人、蒙古人所亡国,所奴役?难道那时候的女真人、蒙古人有火炮和火枪吗。
    是因为老百姓习惯了受欺负、习惯了不反抗,习惯了等死,等什么时候这种法律压到所有人都没了血性,也就基本满足那些权贵们操控法律的私欲了,可也离着被欺压、被侵略越来越近了。”
    说到最后,杨继盛的语气已是越来越重,丝毫没有察觉海瑞的神情面色已经十分严肃。
    “作为拥有裁定权、审判权的司法院,有法必依是对的,可总该去想想、去反思,难道法律就一定是对的吗?那如果有一天,法律规定杀人是对的,是不是也来一个有法必依,任由随意杀人?
    当然不会,因为我们都知道杀人肯定是不对的,他违背了所有人最原始朴素的情感,就永远不可能出现这条法律。
    这里还有很多案子,我以及我们都察院都认为司法院的裁定是不合适的,是有违情感的,这里拿出来说,也并非想要追究或者议论海院卿是否有过错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作为司法院卿,海院卿应该去了解和改变,同时对我们的大明律进行适应国家发展的变革,总不能一部洪武朝的大明律守到今天,再往后守五百年吧
    法律关乎人之生死,关乎国之存亡,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祖制不能动一说,祂必须改,必须变!”
    杨继盛说痛快了,海瑞则沉默了。
    这事怎么说的,到底程序正义重要还是结果正义重要?
    那就看统治者基于自己的统治需求来决定了。
    毕竟法律是统治意志的具现。
    而眼下来看,杨继盛更追求结果正义,海瑞则坚持程序正义。
    两人都是绝对意义上的正直之人,而且个人情操都很高尚纯洁,要不然杨继盛也不会批评海瑞。
    他们俩的私交深厚,可公事上,还是分的很清楚。
    至于说杨继盛说的这件事怎么处置,陆远当然不会表态。
    这是反思检讨会,不是内阁办公会,不需要他这个内阁首辅来裁定。
    这事就让两院自己商议着来吧。(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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