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让人羡慕的事情是什么。自然是躺在家里,钱从天上掉下来。对柳余恨三人来说,陆霄现在做的事情就是这样。
    他仅仅是让老实和尚传递了一个消息。钱就自然送到了他的手上,这种手段让三人对陆霄愈发的敬佩。
    钱到手了,比自己预料的要多得多。显然吴明已经开始对他感兴趣了。不过两人保持着一种奇怪的平衡,彼此之间都没有立即见到对方的意思。
    吴明的意思很简单,他要找到陆霄的出身,彻底的了解这个人。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了。
    而陆霄则是开始着手准备建立属于自己的青龙会。
    青龙会在这个时代的江湖,其实已经变成了只有少数人知道的传说。江湖上最顶尖的少数人知道,青龙会其实还存在。但是似乎正处于某种潜伏状态。虽然偶尔有动作,但是都是在隐匿状态下进行的。
    以至于这个江湖几乎已经遗忘了曾经威慑整个江湖的存在。
    而至于青龙会的主人究竟是谁,更是众说纷纭。但是从未有一种说法能够服众。其中接受度最广泛的一种说法是,青龙会的主人是皇帝。而当年的白玉京是太子。
    这个说法算是很有市场了。毕竟青龙会在原着中展现出来的虽然只是冰山一角。但是已经能够看出,对方势力庞大到超乎想象。所以,是官方组织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陆霄知道不是,青龙会的幕后之人,绝对不可能是皇帝。(两个理由,一个是剑雨世界写了黑石幕后是皇帝。我不会写重复的。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原着,以及作者层面的。我会放到本章说了解释。)
    另外一种比较有市场的说法则认为,青龙会的幕后之人是花满楼。至少花满楼是继承者。(这个我同样不同意,作家说里解释)
    陆霄知道青龙会应该是个纯粹的江湖组织。只不过他有一种想法,那就是青龙会的那位主人,可能已经死了。而继承人现在还没有决定,所以青龙会处于一种隐匿状态。
    毕竟这种大型的组织,群龙无首是很容易出问题的。青龙会的组织结构极为严密。
    青龙会下分十二堂,分别以月为代号:正月负责目标,二月负责渗透,三月负责传递消息,四月负责财源,五月负责刑罚,六月负责训练,七月负责策划,八、九、十月负责行动,十一月负责肃清叛逆,十二月负责暗杀。
    每堂下分三舵,每三个堂又以春、夏、秋、冬为序组成管。
    而在这种复杂严密的组织结构之下,必定有一个武力智力都异常逆天的首领进行统领。一旦失去了首领,这个组织势必会陷入混乱状态。这也是陆霄将自己的组织起名为青龙会的原因。
    从头到尾建立一个青龙会可能需要三十年以上的时间。就算是陆霄开挂,十年二十年也不一定能行。但是如果能够吞并曾经的青龙会,岂不是一步到位了。
    金鹏王朝最终没能拿回自己所有的财富。不过陆霄仍旧分给了他们一部分,足够让那些坚守这么多年的金鹏王朝的后人富足的过完这一生。
    这个王朝既然已经没落,最好的结果就是归于平凡。如果强行跳出来的话,最终只能是被浪潮拍死。
    此时,陆霄的房间里,正坐着两个人,一个是花满楼,另外一个是西门吹雪。
    此时陆霄正倒了一杯茶,放在了花满楼的面前。但是陆小凤的面前却是空无一物,而且看起来陆霄并不打算给他添点东西的样子。
    陆小凤有些无奈的看了陆霄一眼,有些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武功高到匪夷所思,来历更是神秘无比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幼稚的事情。
    “你不喜欢我?”
    “是的。”
    “我能问问为什么不喜欢吗?”
    “不能。”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自讨没趣。不过他今天不是来跟陆霄斗嘴的。
    “你为什么要插手金鹏王朝的事情?”
    “我相信那天你们已经看到了。是上官雪儿,用一锭金子请我帮忙调查她姐姐的死因的。”
    陆小凤顿时无语。他自然是不可能相信这个说法的。因为在谁看来,这都是陆霄插手这件事的一个借口。
    尽管陆小凤并没有跟陆霄直接交过手。但是他仍旧从各种侧面了解到了,陆霄武功非常厉害。怕是西门吹雪那个级别的。这种人物,怎么可能为了一锭黄金而出手呢。
    “你看起来不相信?”陆霄随口问道。
    “是的,我想没人会相信。”
    “是吗?”陆霄扭头看向了花满楼。
    “你信吗?”
    “我相信。”花满楼微笑着回应。
    陆小凤顿时气结,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位好友。有些无奈的问道。
    “阎铁珊跟霍休都死了,而且他们的家产不翼而飞,对此你知道些什么吗?”
    “不知道。”陆霄还是言简意赅。但是陆小凤却是有些急了。
    “不知道......”陆小凤有些无语的望着陆霄,然后看了一眼陆霄身后的角落。那里堆着十几个大箱子。透过缝隙都能够看到金银珠宝闪烁的光芒。
    嗯,因为暂时没地方放。所以陆霄随手就把吴明送来的钱堆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好吧,我换一个问题。你能说说,我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吗?”
    “所有。”
    “所有?”
    “没错。”
    “我......”陆小凤刚要辩解。陆霄就打断了他。
    “陆小凤,你是朝廷的捕快吗?”
    陆小凤脸色一变,显然意识到了陆霄要说什么。
    “你看,你自己也知道不是。所以,你有什么资格查桉。据我所知,普天之下,只有朝廷公门中人有资格查桉。
    我们左右不过相见两次,你就跑到我家里来把我当做嫌疑人询问。陆小凤,你一介白身,有什么资格审问我?就凭你的朋友多?
    你要不要把你的朋友都叫来,试试看我要杀你,他们能不能救下你。”
    陆小凤脸色苍白一片。朋友多,是他这辈子最自豪,也是他行走江湖最大的依仗之一。否则的话,就冲着他爱管闲事的性子,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回了。
    朋友多,从来都是别人羡慕他的地方,唯有今天,被人怼到了脸上。
    “霍休是我朋友,他死了......”
    “霍休是金鹏王朝的叛徒。他侵吞了主家的财产,甚至还打算反过来将主家赶尽杀绝。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会把这种不忠不义的大奸大恶之人当做朋友的。不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说对吗,陆小凤?”
    陆小凤被怼到无言。
    江湖上的道理,固然是拳头为先。而且大多数时候也讲究一个帮亲不帮理。但是中原一带还有一个更为古老交际潜规则,既看破不说破。
    陆小凤跟霍休交好,即便是霍休做错了事,仍旧不离不弃。这是伟大友谊的象征。没错,江湖传言的时候,一般都会这么说。
    但是如果这件事说破了会是一个什么样呢?
    霍休侵吞前主家财产还不满足,想要将主家赶尽杀绝,以绝后患。而这时候,陆小凤竟然还跟他站在一边,所以霍休的阴谋究竟陆小凤有没有参与?
    你看,如果把事情说开了,是不是立马就变味了?大多数人不会说破这件事,所以陆小凤自己都感觉自己是个了不起的朋友了。实际上,他没有意识到,或许霍休从未将他当做朋友过。
    陆小凤被陆霄怼的有点无言以对,而旁边的花满楼则是露出了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直接让陆小凤破防。转身气呼呼的走了。
    陆霄看着花满楼问道。
    “你不去安慰一下你的朋友?”
    “不去。他不是那种需要安慰的人,而且也没有什么需要安慰的事情。我反而觉得,你说的那些话是在帮他。你真的这么讨厌他吗?”
    “没错。”
    “但是你还是帮了他。你虽然每一句话都在怼他。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提醒他。提醒陆小凤,不要被自己身边的人蒙蔽了双眼。你不喜欢他,但是也不希望看到他出事。”
    “......哎......”陆霄叹了口气。
    “陆小凤不是一个让我喜欢的人。不过我还是希望这个江湖这种人多一点。一个人闯荡江湖,他武功高强,朋友众多,虽然不会刻意的行侠仗义。但是看到不公的事情至少还会管管闲事。
    这对于一个江湖人士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个江湖上,能够守住自己欲望的人越来越少,这样不好。”
    花满楼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陆霄在说这个江湖的时候,有一种说自己家事物的感觉。就仿佛这个江湖已经是他的一样。
    “听你一席话,我相信你对这个江湖是没有恶意的。”
    “如果有可能,我对任何人都不想有恶意。但是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就像我说的,这个世界上,但凡是有一点点力量,或者是有一点点权利的人,都很难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所以,恶永远都会存在。我只能尽可能的将它减少一些罢了。”
    “听起来是件好事。我现在可以提一个要求吗?”
    “听你的语气,是要使用三个要求之一吗?”
    “没错。”
    “当然可以,你任何时候都可以提。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治好我的眼睛。”
    陆霄的手顿了一下,他想过很多花满楼提出的要求。但是其实治好他的眼睛,从来都不在陆霄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在他的认知中,花满楼应该已经习惯,并且热爱这种状态,并不想改变。
    但是现在,他改变了。
    “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提出这个要求的。”
    “没错,曾经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人是会变的。所以,在这一刻我变了。我想要重新看见这个世界。”
    “能说说为什么吗?”
    “我以前并不想恢复,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在盲目的情况下,能够看到这个世界更多的美。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个江湖上多了一个你。一个我看不透,甚至没有人能够看透的你。
    如此以来,这个江湖将会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巨变。我不想错过这次江湖的变革,所以我想亲眼看一看。”
    “合情合理。坐着别动,我给你做个检查。”
    .....................
    就在陆霄给花满楼检查眼睛的时候。一肚子闷气的陆小凤遇到了一个朋友。相遇的那一刹那,陆小凤感觉有些莫名的尴尬。因为眼前这人,是个正儿八经的捕快。而一看到他,陆小凤就会忍不住想起陆霄怼他的那些话。没办法,那些话他无力反驳。故而此时看到眼前的捕快,总是感觉哪里不对劲。
    金九龄见到陆小凤很是高兴,招呼他去燕春来酒楼喝酒。
    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极少有人能够比得上的。一样是他的衣服,另外一样就是他的眼睛。
    金九龄的眼睛并不大,也不算很亮。但是只要被他看一眼,他就永远不会忘记。
    金九龄穿的衣服,质料永远是最高贵,样式永远是最新潮,手工永远最精致的。他手里的折扇,价值千金,必要的时候也是他的武器。他的打穴功夫,是第一流的。
    实际上他做什么事情都是第一流的。甚至连容貌都是,不但是六扇门第一高手,同时还是第一美男子。故而在某些特殊的场合,别人往往一掷千金,才能够勉强达成目的。他却能够不费分文就得逞。
    当然,这其中最厉害的还是他的眼睛。除了过目不忘,他最厉害的就是能够一眼看穿一个人。
    那些隐匿多年的凶手,大盗。遇到金九龄就会瞬间显出原形,就是因为他的眼力的厉害。就好像现在,他一看到陆小凤,就看出对方吃了哑巴亏。
    这让金九龄兴致大增,连忙拖着陆小凤去喝酒,就是为了听听,究竟谁能让陆小凤吃了暗亏。
    酒过三巡,听着陆小凤讲述他口中的那个神秘古怪的陆霄。金九龄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古怪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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