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抵达家门口,正是黄昏之初,天际已有几抹红霞,晚秋时分,天高云淡,气候和景色都很是宜人,我看到戈壁在绕着车子踱步,一见了我,就道:“关老头下午来找过你,见不着你,很是失望!”
    我没好气:“见到了我也没有用,我又不是天工大王,我打不开那密锁!”
    戈壁神情默然,红绫这时,由屋中跳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卡车的车号,突然惊天动地响了起来。
    四周围本来极静,突如其来的车号声,把人吓了一大跳,戈壁都直跳了起来,嘶叫道:“来了!”
    而不可思议的是,沙漠也自车中跳了出来,也叫道:“来了!”
    两人都在车外,谁在车中响号呢?
    当然,很快地我就知道,他们把雷达探测系和响号装置联接,在探测的范围之内,一有目标出现,车号就自动响起。
    我知道了这一点之后,我和戈壁沙漠,有如下的对话:
    我有点责怪之意:“你们也太任意了,这里上空,飞过的雀鸟很多,也有野生的鹰隼,要是一有大一点的鸟只飞过,车号就大鸣,这还像话吗?”
    两在翻着眼,反问:“这几天,你们可有听到车号?”
    我道:“那是你们运气好,这几天天上很平静!”
    我有点迷惑:“那为什么——”
    两人神情得意非凡:“黄金!我们的探测系统只对黄金起作用,天上的雀鸟再多,脚上戴着金环的,却是独一无二!”
    事情一揭开,自然再简单不过,我很佩服他们心思之精妙。
    这都是以后的事,却说当时,随着两人大叫“来了”之声,红绫也叫了起来:“看!”
    她伸手向上指,我极目而望,看到了在夕阳的余晖之中,有金光一闪。
    那金光才一入目之际,真是比针尖还要细,可是眨眼之间,势若闪电,陡然已下沉了许多,同时也看到,有一点黑影,随着金光在下堕。
    是那鹰回来了,毫无疑问是。那鹰的来势,快得难以想像,约在一呼一吸之间,已经清楚可以看到它是束紧了双翼,向下疾俯冲下来的!
    等到它来到离地只有几十公尺时,势子竟然不减,那倒叫旁观的人,都吓了一大跳,因为以这样的速度冲下来,撞在地上,非粉身碎骨不可!
    戈壁沙漠和红绫,都发出了惊呼声,就在惊呼声中,那鹰已直冲了下来,连我心中都打了一个突,可也就在它将要撞到地上之际,双翅陡然张开,扫向地面,就看这一扫之势,带起了一股劲风,它的身子已腾空而起,竟然稳稳当当,落到了红绫的肩上!
    这一切,都在不到一秒钟时间内完成,看到了这样的动作,才知道什么叫作矫健,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之至!
    戈壁沙漠忍不住喝采,红绫在鹰一到了肩头之后,就伸手轻按了它的身子,那鹰左右顾盼了一下,目光竟然停在我的身上.同时,向我举起了一足来。我立即看到,它足上的金环下,塞有布卷。
    天工大王的回信来了!
    这实在是令人振奋的事,我立时伸手过去,可是戈壁沙漠却比我快了一步。但是他们手伸得快,缩得也快——那鹰竟不让他们来取,利爪过处,向两人手背抓来,若不是两人缩得快,只怕就要鲜血淋漓!
    刹那之间,两人的神情,自然难看之极,我为了避免他们尴尬,急伸手,把那布条自鹰足的金环之下,抽了出来——说那是“布条”并不恰当,那应该是布块,如手帕大的,可是却被摺成了布条,取出之后,首先看到五字:“卫斯理亲启。”
    我把布条向戈壁沙漠扬了一扬,既有“亲启”二字,那鹰不肯让他们去取,也很合情理。两人闷哼了一声:“真尽责!”
    而我在这时,已是满腹疑窦了。其一,用布来写信,那大特别了,而且,我发现那布的颜色,灰不灰,白不白,很是残旧。边缘毛糙,不是剪,而是撕开来的,看来竟像是一件旧衣服中的一幅,以“天工大王”的气势地位,怎么会用这样的材料来写信?
    而且,那五个字,字迹倒是苍劲有力,可是笔画断续,时深时淡,颜色不一,我倒可以看出,那是用烧焦了的炭写出来的。
    用烧焦的树枝在旧布上写信,这难道是天工大王的一贯作风?
    我先不将布条打开,只是充满疑惑地向戈壁沙漠望了一眼。
    两人的观察力很强,自然也看出了蹊跷,他们摇了摇头,表示不明所以。
    我注意到了布块在摺成了布条之后,另有小布条穿过,扎在一起,我先抽开了三根小布条,正要把布条抖开时,那鹰忽然扑向戈壁沙漠,把他们赶开了几步。
    两人呆了一呆,一起叫:“卫斯理,只准你一个人看这信?”
    我也觉得事情怪得可以,朗声应:“一般来说,写上了‘亲启’的信,都是只给收信人独自看的!”
    我这是怕红绫不高兴,所以才特地解释得明白一些。看红绫时,那鹰已回到了她的肩上,她笑嘻嘻地,绝无不愉快之色。
    我知道事情太不寻常,就先不抖开布来,把布捏在手中:“我到书房去看。”
    戈壁沙漠叫:“卫斯理!”
    他们这一叫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信你可以一个人先看,但是信的内容,也须让他们知道!
    我略停了一停,很严肃地道:“现在我不知道信的内容,所以我不能答应什么!”
    两人又叫,叫声大是委屈:“卫斯理!”
    我用力一挥手:“我一定尽我所能!”
    反倒是红绫,对那信并不关心,那鹰回来,她已心满意足了!
    我拿着那幅布,进了屋子,心中在想:不管那上面写些什么,只要有可能,我自然会和戈壁沙漠商量的。
    进了书房,我抖开布块,更可以肯定那是一幅衣襟,上面写了不少字,也全是一看就知道,用烧焦了的树枝或竹片写出来的。
    通常,人只有在十分困难的情形之下,才会用这样的方式写信,鹰主人难道是处在困境之中吗?
    我把布块摊开,去看上面的字,有些字,相当模糊,要根据上下文理.才能认出是什么字来。
    绝对可以肯定,写信人的环境恶劣之极,但是写信人还是尽力依足了礼数,并没有极形极状,可知他虽在困境,但是还是很镇定从容。
    信的内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在事先,曾对鹰主人的回信,作过种种的预感,可是绝对想不到,我收到的回信,会是一封求救信!
    是的,不哲不扣,那是一封求救信。
    信全文如下:“卫斯理先生,鹰儿携来大函,幸何如之。久仰大名,身处困境,本已不存希望,只盼鹰儿能带来人间讯息,孰料竟能得遇大德。仆因意外,遭难年余,苟延残喘,本不作生还之望,自拜读大函之后,求生之意转强,恳求客下鼎力相援,仆函需下列各物”
    信写到这里,这“下列各物”用的是英文,或德文,都是机械工程,或工具的专门名词,我看了一下,一共有四样之多。
    最后,又是中文:“各物请择最精巧型,交鹰儿携回,此鹰极通灵,如无特殊意外,当可归来,则仆可脱困境,能与阁下结书信缘,三生有幸。”
    再下面,便是署名,一看署名,我就呆了一呆,先是三个汉字:“伦三德”然后却是一个非汉人的名字,使用的先是英文拼音,然后,是波斯文姓名的译音是“希布棱斯-伦三德。”
    看来,鹰主人是波斯人!
    而波斯人居然能使用那么流利的中国文字,这人的学问,也就非同小可了!
    信并没有什么不可以公开之处,所以我向外面叫:“请全上来!”
    不一会,戈壁沙漠就冲了上来:“小女她放鹰去了。怎么,信上说些什么?”
    我指着布块:“你们自己去看。”
    两人一下手就看完了,现出了惊疑莫名的神情,我问:“那天工大王是波斯人?”
    两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一片惘然。我道:“波斯巧匠,倒是举世闻名的。”
    两人神情更疑惑:“天工大王每次给各人出题,都用各人熟知的文字,可知他的语言能力极强。”
    我指着那几行“下列各物”:“这都是些什么东西,我看不很明白。”
    戈壁沙漠不由自主摇着头,一个道:“很奇怪,这第一件——正式的名称,我也说不上——它能射出又细又强而有力的金属线,这里指明线长至少要有130公尺。线的顶端,有一个钩子,可以钩住固定的物体,勉强可以称之为钢线枪。”
    另一个道:“第二位,是玻璃吸引器,分手都用和足部用两种,他两种都要,这是利用真空原理,使人可以攀上光滑的表面所用的工具。”
    另一个又道:“再一件,是小型储电电钻和金刚石钻头,一共要三枚,储电电池指定要最强力的那种。”
    我也大是疑惑:“第四件我看得明白,那是一个微型的电视摄像连小型荧屏,是不是?”
    两人不住点头:“他运气好,这四项物品,我们所制造的品质,世间第一。”
    两人这话,自然可信。
    这时,我们心中的共同疑问是:这位鹰主人伦三德先生,他要这些物品,是为了什么?
    我望向他们,他们也望着我,我道:“你们先说。”
    戈壁沙漠各自叹了一口气,一个道:“他信上说,他身在困境之中,他身陷困境,一定已有相当时日了!”
    另一个道:“当他身处困境时,那鹰定和他在一起,那鹰离开他,是奉他之命,向外求救的!”
    两人假设着那鹰主人的处境,在他们略停一停的时候,我点头,表示同意他们的说法!
    一个又道:“鹰儿可以离开那困境,他不能,这表示他身处在一个很深的洞中。”
    另一个道:“或者是两面都是千仞峭壁的山峡中。”
    一个再道:“甚至是冰山的裂缝之中。”
    另一个也提出了第二个假设:“或者,是在一个光滑的大圆筒之中。”
    我都点头,因为他们的假设都合理,鹰能离开,他不能,自然是鹰会飞,他不会之故,所以假设他的几种处境,都有可能。
    这一点,从他求助所要的物品上,也可以看得出来。可以射向处的钢线构,可以攀缘光滑表面的真空器,都说明他是在一个深洞之中。
    戈壁沙漠继续假设,一个道:“他在他的处身之处,可能还要进行一项探索——看来一有了脱困的希望,他却并不急于脱困,还要利用硬度极高的金刚石钻头和微型电视摄像管,去进行研究。”
    另一个道:“这一点,最不可解。如果他真的是天工大王,那么他可以先脱困,再携带大量精良的工具,去进行探索。”
    说到这里,我也发表了意见:“如果他想离开深洞,一具性能好的个人飞行器,应该比用线钩更好!”两人一起摇头:“个人飞行器太重,那鹰负担不了。”
    我“啊”地一声——放那鹰走,到鹰回来,足有八天。鹰的飞行速度相当高,可知鹰主人离此相当远。鹰再通灵,也难以带着重物作远程飞行!
    一想到这一点,我又不禁担优起来:“他要的这几样东西,有多重?”
    两人神情自得:“若是别家的产品,至少三公斤,鹰也无法负担,但是我们的产品,却可以不超过-公斤。”
    我喃喃地念着信中的句子:“如无特殊意外,当可归来。”两人苦笑:“特殊意外,谁也无法预防,我们当然照做!”
    我用力点了点头:“可惜他没有说自己在何处,不然,可以赶去和他相会!”
    两人道:“这次再传书给他,要他说明身在何处。我们帮了他这样一个大忙,他不应该藏头露尾!”
    我向他们插手:“不可挟恩自重,这类异人,生性大都古怪,不近人情,我们提只管提,他做不做,只怕勉强不来。”
    两人深以为然:“他的处境,还不算太坏,至少,他还有火可用。”
    我问:“准备那几样东西,要多久?”
    两人异口同声:“24小时。”
    我老实不客气:“明天见!”
    戈壁沙漠驾着小卡车走了,我再把封信看了几遍,觉得我和他们所作的假设,应该很接近事实。
    白素先回来,我们商量了一下,也出不了曾经讨论的范围。
    红绫很晚才回来,她一看了那封求救信,就道:“这人,怎么不说自己在什么地方,我们好去救他!”
    白素道:“或许,他不愿人家帮助!”
    红绫摇头:“他派鹰儿出来,就是为了求救的!”
    我的意见是:“你看这信,虽是求救,但是却写得大具气派,可知其为人。”
    红绫一伸手,让那鹰上来,那鹰停在桌上,不住用喙去轻点那布块,这种“身体语文”表示了它对主人的思念。
    我忽然心中一动,立时打电话给戈壁沙漠:“我想在那鹰的身上,多装一个讯号发射装置,可以进行遥远跟踪,有效范围越远越好。”
    两人在电话中欢呼:“我们竟然没有想到,五百公里距离没有问题,问题是不容易跟踪。”
    我沉声道:“只好让伦三德先生多等一两天,我去借一架高性能的小型飞机来!”
    我自然也知道,要满足我的需要的“高性能小型飞机”只有两处地方可以提供。其一是戈壁沙漠所说的云氏兄弟处。还有一处,就是新形式生命,活的机械人康维十七世那里。
    我决定向云氏兄弟求助,原因之一,当然是云四风的妻子,女侠穆秀珍是红绫的干妈,我让红绫先和她的干妈联络。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穆秀珍爽朗无比的笑声,自电话护音器中传了出来,顿时满室生春,畅快莫名。
    刹那之间,穆秀珍和红绫两人,争着说话,空间中全是她们的语声和笑声。我和白素,根本插不进嘴。我想起上次在陶启泉的岛上,和穆秀珍第一次相见时,陶启泉说她正有极大的困扰,我曾告诉她,康维十七世或者能提供帮助,如今不知怎么了。
    等她们讲了五分钟之后,我才大声叫了一句:“见过康维,问题解决了?”
    给我一叫,两人陡然静了下来,静了好几秒钟,顿时显得异样。穆秀珍这才道:“见过那异种生命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难事!”
    一听得她这样说,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雪亮,知道她的困扰,并未过去。但是她不说,我们当然不便向她追问。
    穆秀珍又提出了一个听了令我很感突兀的问题,她道:“那位古怪的原振侠医生,有没有他的消息?”
    令我很有突兀感的原因,她显然不是随口问,而是很急切地想知道答案。
    我也立即记起,上次在岛上,她也曾提起过原振侠,很急地想知道他的下落,并且说有古怪的事情,和原振侠有关。
    古怪俊俏的原振侠,是在利用宇宙震荡,自新爱神星回归地球的途中失踪的,连女巫之王玛仙,也无法知道发生了什么意外,也无法知道在复杂的时空之错之中,他迷失在什么情形之中。
    原振侠迷失在太空,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如同心口压了一块大石一样。有时和彼此都熟悉原振侠的人谈起来,人人都感到难过之至。
    可是,我却从来不知道原振侠和木兰花、穆秀珍姐妹相识。若是不相识,穆秀珍不会这样问。若是相识,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
    我-面飞快地转着念,一面道:“一点消息也没有,那是世上最令人不愉快的事!”
    穆秀珍听了“嗯”了一声,又静了几秒钟,我趁机问:“上次你提起原医生,说是有点古怪的事,如果需要共同研究——”
    穆秀珍道:“或许会,但现在不!”
    她说得很是含糊,但也阻止了我再问下去,我只好将之存疑。
    我提山了要求:“向你借一架小型飞机,用来跟踪一头鹰的去处!”
    穆秀珍一听,就怪叫了起来:“什么事情,怎么如此有趣?”
    我叹了一声:“说来话长——”
    穆秀珍又叫:“行了,不必现在说,我驾机来,见见红绫和素姐,再听你们说!”
    这一下,不但红绫,连白素也发出了一下欢呼声,由此可知穆秀珍的受欢迎程度。
    穆秀珍是急性子人,一有了决定,立刻实行,她挂上了电话,我在想,当我也放下电话,转过身来时,她可能冲出屋子,上了车了。
    红绫高兴之至,跳蹦了好一会,忽然道:“由我出马,去跟踪鹰儿!”
    我摇头:“那鹰主人的行为古怪,你没有应付这种人的经验,当然由我出马!”
    红绫让了一步:“一起去!”
    我笑:“只怕精巧的小型飞机,无法容纳两个人!”
    红绫道:“其实我们留在苗疆的那飞机,可能更加实用些!”
    那架飞机,根本不是地球上的产品,自然先进得多,但是太惹眼,而且,也很巨大,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降落的,不适宜执行这次任务。
    我开红绫玩笑:“好啊,那就快通知你干妈,叫她下用来了!”
    红绫怔了一怔,大摇其头:“不好,当我没说过话好了!”
    白素向我投以责备的眼色,怪我不该这样对待率直得毫无心机的红绫,我装作看不见。
    第二天,戈壁沙漠先到,他们把鹰主人需要的物品,分装在两只又坚固又轻的盒子中,盒子外有环,可以紧扣在鹰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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