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觉得无比幸福的一件事儿,弄得曲南休身心疲惫,还得装着很高兴的样子,真是苦不堪言。
他是很爱李汤霓,爱的程度嘛,自己觉得如果有需要,让他豁出命去都行。
当然了,没什么事儿发生的时候,这样说难免有吹嘘之嫌,不如不说。
这一切并没有逃过李汤霓的眼睛,不过曲南休的痛苦程度,她终究还是低估了些:“你是不是嫌办婚礼麻烦啊?”
“没有啊。”
“可以不办哦,咱们旅行结婚也挺好的。”
“那哪儿行?亲朋友好友都等好久了。”
“人不是为别人活着,一生一次的仪式,咱们还不能自己做主么?”
曲南休望了望她星子般的眸子——温柔而坚定。
有时她温柔如水,柔若无骨;有时却又很有主意。这也是令他多年来从未生倦的原因之一吧。
曲南休摸了摸李汤霓的头,又顺手玩了会儿她的头发。
明明是直发,缠在手上几圈然后松开,跟广告里演的似的,有弹性地缩回去,还上下跳几下,挺好玩儿的。
他专心地玩了一会儿,然后说:“办,一定要办!以前还是屌丝的时候,我就想,将来有一天事业做出成绩,我一定要让你风风光光地嫁给我,还有”
“还有什么?”
“谢谢你们一家人的眼光。”
虽然小曲在脑云天不算是白手起家,但他是脑云天的初创人员,是核心研究者,也是个出色的管理者。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有资格享受脑云天的丰厚利润,现在也算事业小有成就。
不过当初被退学、不得不带病摆个小摊儿卖手抓饼为生的凄惨日子,都没有被李汤霓和她家人看不起,他一直心存感激。
记得那时候,进个高档点儿的商店给霓霓买个生日礼物,还被售货员各种鄙视呢。
他出名之后,那三个卖包的女销售都已经买了后悔药。
不说别的,单单为了这份恩情,也值得疼爱她一辈子。
“曲南休,我是说真的。办个婚礼,要当着那么多人讲话喝酒,还得跟小丑似的逗大家笑,我兴趣也不大。”
“话虽这么说,可父母一定是希望办的,他们也想亲眼看着女儿开开心心出嫁。那咱们就办个小规模的,只请双方父母和最亲近的朋友?”
“我听你的。”
曲南休听到她这么说的时候,心里美滋滋的,就像李汤霓听到他说“有我呢”那样。
婚礼订在两周后,地址就在帝都的六星尼亚加拉大酒店,没有什么花哨的噱头。
至于于嘉提出的什么大溪地浪漫海岛婚礼,还有啥佛罗伦萨菲拉格慕庄园婚礼,一上来就被毙了,耗时耗力花冤枉钱。
再说曲南休那么忙,好不容易飞过去,还没办完婚礼就该回来上班了。
李汤霓没好意思说,其实她真的不在乎形式,只想快点儿成为曲南休明媒正娶的妻子,最盼的是洞房花烛,届时可以一个人占有他,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是属于自己的,绝对不跟任何人分享,让公司那些繁琐的工作,还有追他的那些花花草草见鬼去吧
这边,难得的灵感来袭,也难得有一点空,曲南休打开许久没开的小说页面,重温了一下主要人物的命运,发现他们都已历尽千帆,不用卡在这里,差不多可以修成正果了。
以前因为自己严重恐婚,所以压根儿没想过要让男女主修成正果,一直耗着,现在觉得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久没写,生疏了,写到洞房花烛,下笔格外艰涩。
甚至溜号想到男女主婚后,女主会不会对男主厌倦了,特别是他功力尽失变成凡人之后,会不会嫌弃他无能,连个普通人的工作都做不好,然后抛弃他一走了之,就跟自己的生母一样儿时的记忆,对人一辈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太深刻了!
曲南休可以用脑神经刺激装置抹去这段记忆,但是对婚姻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无法连根擦掉。
摇摇的检测装置收到信号,来电说:“预计二十八分钟后,你将进入幻境。”
果然,到了时间,久违的“白羽毛”在眼前一晃
曲南休又来到了幻境之中。不过这次既没有黑衣屠天,也没有白衣神仙,眼前是古代婚礼的现场。
跟上次一样,他可以同时看到幻境里的景物和现实中的景物,它们以深浅不同的画面重叠在一起,所以曲南休不会再出现,全情投入幻境而在现实里出危险的状况。
幻境中,一座相当气派的庭院里,新郎正与凤冠霞帔的新娘对拜,除了亲朋好友之外,一名仙风道骨的老道也站在一旁,充当婚礼主持人的角色。
待新人拜完所有该拜的长辈,请来的老道开始发表“演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独阳不生,独阴不成”
道教认为天地之间的事物,都是由阴阳结合而成,男阳女阴,相互配合和谐才能体现天道,所以对婚姻持肯定态度。
想必成亲的这家人是信道教的。
仪式完毕,新娘先由人领着入洞房等着去,新郎望着那窈窕妙曼的背影,脸上的笑容都快堆不下了。
新郎陪大家喝酒的时候说,新娘子家与自己家是世交,新娘子跟自己从小青梅竹马,娘子漂亮又贤淑,自己真是几世修来的好福气!
大家纷纷恭喜,祝他们早生贵子,金玉满堂。
曲南休感受着新人的幸福,心想,自己也该这样才对。
李汤霓难道不是漂亮又贤淑么?她还善良,还大气,还聪明,还善解人意,除了怕虫子和做饭差点劲,几乎把所有的优点都给占了,自己应该知足才是。
最重要的是,追她的人海一眼望不到边,她却看都不看人家一眼,心里自始至终满满的只有自己。
在自己得意的时候,她不声不响从不得瑟;在自己失意的时候,她总是站在自己身后一声不响地支持。
这样的女孩,难道不值得疼爱一辈子么?
白羽毛再飘,曲南休回到了现实。
似乎灵感更盛,一鼓作气奋笔疾书几个钟头,竟然把闲置了很久的《九云乱》给完结了!
对于屠天的命运,他特地安排了一个开放性结局,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对笔下这个人物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屠天是那么热爱自由且睿智的人,不敢把自以为好的结局妄加给他。
现在可不像当年刚发文的时候了,那时曲南休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作者,“五包辣条”这个id发个十来万字也只有寥寥几个点击。
如今虽然说实话,咳咳,文笔还那样,可身份变了。
很多名人随随便便拼凑一本书,就可以大卖,所以说,一本书能不能火起来,最重要的并不是文笔的好坏。
“脑云天公司ceo写的小说”,这就是个足够大的卖点,不用做广告,光粉丝口口相传就能让人气好到爆,更不用说,他还被冠以“史上身材最逆天ceo”的称号。
不过这ceo跟“五包辣条”的奇妙结合,也是够有味儿的了。
更新之后不像以前石沉大海,而是很快就引起巨大反响,随便刷新一下,就多了几十条评论。
粉丝们这么热情,还真是让他始料未及,只可惜其中一大半评论,都是询问跟他私生活有关的问题,以及做广告的。
让曲南休高兴的是,自己终于又做了一件有始有终的事儿,不过点下“完结”按钮的时候,心中还是充斥着不舍与惆怅的情绪,好像要跟一位相识已久的故友分别。
曲南休也没忘记一件事,那就是当自己对婚姻有所顾虑的时候,再次及时进入幻境,借老道的嘴被灌输婚姻乃顺天道的道理,似乎冥冥中有人感知到了自己的迷茫。
既然顺天道,那就豁出去了,婚吧!
季馨已经把李汤霓的生父严叔接到了北京。
本来他还不肯来“添麻烦”,后来一听说是霓霓要出嫁了,激动得老泪纵横,把杂货店这段时间的收入全攒一块带在身上,说要到帝都给女儿买一份像样的结婚礼物。
季馨说:“霓霓什么都不缺,你好不容易挣点钱,还是自己存着吧。”
严叔偏不,到了帝都,求季馨带他去逛商场。
腿脚不灵便,拄着拐杖逛得很慢,而且进那些高档店的时候,还遭到了很多白眼。要不是有光鲜靓丽气质优雅的季馨在旁边站着,估计早轰他出去了。
要是以前,求严叔进,他也不会进这种高档商场,可现在,他别的什么都不在乎了,一门心思想给自己没尽到一天做父亲责任的女儿买一份结婚礼物。
挑来挑去看中了一串金项链,拿牙咬一咬,真是十足金,留着还能升值,还能当传家宝,多好。
季馨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赶忙委婉地提醒他:“那个,老严,霓霓喜欢比较典雅比较简洁的东西,这明晃晃的大金链子好像不太适合她。要不,咱们看看旁边那个柜台的珍珠项链?”
最后,在季馨的建议下,严叔买了一串珍珠链,颗颗个大且浑圆无瑕,正好到时配白婚纱。
其实他左看右看怎么也没有大金链子好,但是霓霓毕竟跟人家生活了二十多年,人家肯定更了解女儿的喜好。
季馨暂时把严叔安置在另一所房子里,还请了人做饭和照顾,然后自己才回家。(未完待续)
他是很爱李汤霓,爱的程度嘛,自己觉得如果有需要,让他豁出命去都行。
当然了,没什么事儿发生的时候,这样说难免有吹嘘之嫌,不如不说。
这一切并没有逃过李汤霓的眼睛,不过曲南休的痛苦程度,她终究还是低估了些:“你是不是嫌办婚礼麻烦啊?”
“没有啊。”
“可以不办哦,咱们旅行结婚也挺好的。”
“那哪儿行?亲朋友好友都等好久了。”
“人不是为别人活着,一生一次的仪式,咱们还不能自己做主么?”
曲南休望了望她星子般的眸子——温柔而坚定。
有时她温柔如水,柔若无骨;有时却又很有主意。这也是令他多年来从未生倦的原因之一吧。
曲南休摸了摸李汤霓的头,又顺手玩了会儿她的头发。
明明是直发,缠在手上几圈然后松开,跟广告里演的似的,有弹性地缩回去,还上下跳几下,挺好玩儿的。
他专心地玩了一会儿,然后说:“办,一定要办!以前还是屌丝的时候,我就想,将来有一天事业做出成绩,我一定要让你风风光光地嫁给我,还有”
“还有什么?”
“谢谢你们一家人的眼光。”
虽然小曲在脑云天不算是白手起家,但他是脑云天的初创人员,是核心研究者,也是个出色的管理者。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有资格享受脑云天的丰厚利润,现在也算事业小有成就。
不过当初被退学、不得不带病摆个小摊儿卖手抓饼为生的凄惨日子,都没有被李汤霓和她家人看不起,他一直心存感激。
记得那时候,进个高档点儿的商店给霓霓买个生日礼物,还被售货员各种鄙视呢。
他出名之后,那三个卖包的女销售都已经买了后悔药。
不说别的,单单为了这份恩情,也值得疼爱她一辈子。
“曲南休,我是说真的。办个婚礼,要当着那么多人讲话喝酒,还得跟小丑似的逗大家笑,我兴趣也不大。”
“话虽这么说,可父母一定是希望办的,他们也想亲眼看着女儿开开心心出嫁。那咱们就办个小规模的,只请双方父母和最亲近的朋友?”
“我听你的。”
曲南休听到她这么说的时候,心里美滋滋的,就像李汤霓听到他说“有我呢”那样。
婚礼订在两周后,地址就在帝都的六星尼亚加拉大酒店,没有什么花哨的噱头。
至于于嘉提出的什么大溪地浪漫海岛婚礼,还有啥佛罗伦萨菲拉格慕庄园婚礼,一上来就被毙了,耗时耗力花冤枉钱。
再说曲南休那么忙,好不容易飞过去,还没办完婚礼就该回来上班了。
李汤霓没好意思说,其实她真的不在乎形式,只想快点儿成为曲南休明媒正娶的妻子,最盼的是洞房花烛,届时可以一个人占有他,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是属于自己的,绝对不跟任何人分享,让公司那些繁琐的工作,还有追他的那些花花草草见鬼去吧
这边,难得的灵感来袭,也难得有一点空,曲南休打开许久没开的小说页面,重温了一下主要人物的命运,发现他们都已历尽千帆,不用卡在这里,差不多可以修成正果了。
以前因为自己严重恐婚,所以压根儿没想过要让男女主修成正果,一直耗着,现在觉得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久没写,生疏了,写到洞房花烛,下笔格外艰涩。
甚至溜号想到男女主婚后,女主会不会对男主厌倦了,特别是他功力尽失变成凡人之后,会不会嫌弃他无能,连个普通人的工作都做不好,然后抛弃他一走了之,就跟自己的生母一样儿时的记忆,对人一辈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太深刻了!
曲南休可以用脑神经刺激装置抹去这段记忆,但是对婚姻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无法连根擦掉。
摇摇的检测装置收到信号,来电说:“预计二十八分钟后,你将进入幻境。”
果然,到了时间,久违的“白羽毛”在眼前一晃
曲南休又来到了幻境之中。不过这次既没有黑衣屠天,也没有白衣神仙,眼前是古代婚礼的现场。
跟上次一样,他可以同时看到幻境里的景物和现实中的景物,它们以深浅不同的画面重叠在一起,所以曲南休不会再出现,全情投入幻境而在现实里出危险的状况。
幻境中,一座相当气派的庭院里,新郎正与凤冠霞帔的新娘对拜,除了亲朋好友之外,一名仙风道骨的老道也站在一旁,充当婚礼主持人的角色。
待新人拜完所有该拜的长辈,请来的老道开始发表“演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独阳不生,独阴不成”
道教认为天地之间的事物,都是由阴阳结合而成,男阳女阴,相互配合和谐才能体现天道,所以对婚姻持肯定态度。
想必成亲的这家人是信道教的。
仪式完毕,新娘先由人领着入洞房等着去,新郎望着那窈窕妙曼的背影,脸上的笑容都快堆不下了。
新郎陪大家喝酒的时候说,新娘子家与自己家是世交,新娘子跟自己从小青梅竹马,娘子漂亮又贤淑,自己真是几世修来的好福气!
大家纷纷恭喜,祝他们早生贵子,金玉满堂。
曲南休感受着新人的幸福,心想,自己也该这样才对。
李汤霓难道不是漂亮又贤淑么?她还善良,还大气,还聪明,还善解人意,除了怕虫子和做饭差点劲,几乎把所有的优点都给占了,自己应该知足才是。
最重要的是,追她的人海一眼望不到边,她却看都不看人家一眼,心里自始至终满满的只有自己。
在自己得意的时候,她不声不响从不得瑟;在自己失意的时候,她总是站在自己身后一声不响地支持。
这样的女孩,难道不值得疼爱一辈子么?
白羽毛再飘,曲南休回到了现实。
似乎灵感更盛,一鼓作气奋笔疾书几个钟头,竟然把闲置了很久的《九云乱》给完结了!
对于屠天的命运,他特地安排了一个开放性结局,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对笔下这个人物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屠天是那么热爱自由且睿智的人,不敢把自以为好的结局妄加给他。
现在可不像当年刚发文的时候了,那时曲南休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作者,“五包辣条”这个id发个十来万字也只有寥寥几个点击。
如今虽然说实话,咳咳,文笔还那样,可身份变了。
很多名人随随便便拼凑一本书,就可以大卖,所以说,一本书能不能火起来,最重要的并不是文笔的好坏。
“脑云天公司ceo写的小说”,这就是个足够大的卖点,不用做广告,光粉丝口口相传就能让人气好到爆,更不用说,他还被冠以“史上身材最逆天ceo”的称号。
不过这ceo跟“五包辣条”的奇妙结合,也是够有味儿的了。
更新之后不像以前石沉大海,而是很快就引起巨大反响,随便刷新一下,就多了几十条评论。
粉丝们这么热情,还真是让他始料未及,只可惜其中一大半评论,都是询问跟他私生活有关的问题,以及做广告的。
让曲南休高兴的是,自己终于又做了一件有始有终的事儿,不过点下“完结”按钮的时候,心中还是充斥着不舍与惆怅的情绪,好像要跟一位相识已久的故友分别。
曲南休也没忘记一件事,那就是当自己对婚姻有所顾虑的时候,再次及时进入幻境,借老道的嘴被灌输婚姻乃顺天道的道理,似乎冥冥中有人感知到了自己的迷茫。
既然顺天道,那就豁出去了,婚吧!
季馨已经把李汤霓的生父严叔接到了北京。
本来他还不肯来“添麻烦”,后来一听说是霓霓要出嫁了,激动得老泪纵横,把杂货店这段时间的收入全攒一块带在身上,说要到帝都给女儿买一份像样的结婚礼物。
季馨说:“霓霓什么都不缺,你好不容易挣点钱,还是自己存着吧。”
严叔偏不,到了帝都,求季馨带他去逛商场。
腿脚不灵便,拄着拐杖逛得很慢,而且进那些高档店的时候,还遭到了很多白眼。要不是有光鲜靓丽气质优雅的季馨在旁边站着,估计早轰他出去了。
要是以前,求严叔进,他也不会进这种高档商场,可现在,他别的什么都不在乎了,一门心思想给自己没尽到一天做父亲责任的女儿买一份结婚礼物。
挑来挑去看中了一串金项链,拿牙咬一咬,真是十足金,留着还能升值,还能当传家宝,多好。
季馨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赶忙委婉地提醒他:“那个,老严,霓霓喜欢比较典雅比较简洁的东西,这明晃晃的大金链子好像不太适合她。要不,咱们看看旁边那个柜台的珍珠项链?”
最后,在季馨的建议下,严叔买了一串珍珠链,颗颗个大且浑圆无瑕,正好到时配白婚纱。
其实他左看右看怎么也没有大金链子好,但是霓霓毕竟跟人家生活了二十多年,人家肯定更了解女儿的喜好。
季馨暂时把严叔安置在另一所房子里,还请了人做饭和照顾,然后自己才回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