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洁什么呀?劳远征,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难道没跟谭姐说实话,你当时像个癞皮狗一样对我死缠烂打,说什么会爱我一辈子,最后我受不了你的百般挑逗,就答应了你的无理要求,想想你还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呢,我忘不了你那一晚对我的温柔,可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加恨你。”童梦谣说得咬牙切齿,像真有其事似的。
    孟凡却在心里乐了:“原来她只是在做戏,气气那个凶女人的,她越咬牙切齿,说明她说的越是假话。”
    从谭雅愤怒的表情看,她显然是相信了童梦谣说的话,“童梦谣,我不管你们以前发生过什么龌龊的事情,今天你都必须伏法。”她又提到正事上来了,而且已经用枪瞄准了童梦谣,她的枪法孟凡见识过了,童梦谣绝没有可能躲得过去。
    “可你还没问问我同不同意呢?”关键时刻,孟凡开始说话了。
    “你算哪根葱,不过是一个只有一只手的残疾人,也敢阻碍警察执法。”劳远征对童梦谣余情未了,自然对孟凡咬牙切齿,说起话来就像在孟凡的伤口上洒盐,令孟凡十分气愤。
    孟凡少了一只手,本来就满怀怨恨,俗话说得好,当着瘸子不说短话,他却故意说孟凡的短处,孟凡也自然不会对他好声好气了。
    孟凡看出来虽然他现在和谭雅在一起,可心里真正在乎的好像还是童梦谣,很有可能他娶那个谭雅是出于某种利益上的需要,于是他嘿嘿一笑说:“老子不像某些人,敢做不敢当,敢爱不敢说,老子现在是梦谣的男人,我碰她可以,可除了我,天王老子来了想动一动她也得先问问我答应不答应,你说我说得对吗?亲爱的。”
    孟凡一边说一边在童梦谣的脸蛋上摸了一把,又在她的r房上捏了两下,揩了不少的油水。“哼!拿老子当枪使,老子可不是吃亏的主,先揩点油再说。”孟凡龌龊地想着。
    童梦谣已经说过孟凡是自己的男人了,现在自然不能改口,只好任由孟凡在她身上瞎摸一气,“亲爱的,我整个人都是你的,当然你说了算了。”可她心里却在想:“好你个孟凡,敢占我的便宜,上一回那个家伙占我的便宜,被我一枪毙了,看我找机会不好好修理修理你。只是,这家伙好像挺厉害,我不一定打得过他,得从长计议才行。”
    劳远征看到孟凡在童梦谣的身上又摸又捏,气得嘴都歪了:“混蛋,你个混蛋再碰梦谣一下,我就毙了你。”要知道他虽然和童梦谣谈过恋爱,可连嘴也没亲过,最亲密的动作也仅仅是拉拉小手而已。
    谭雅立刻瞪了他一眼:“人家两个人亲热关你屁事,你跟着起什么哄。”
    劳远征这才想起眼前这个母夜叉一样的女人才是她老婆,是呀!人家亲热关他什么事,可是,童梦谣才是他日思夜想的女人呀,要不是为了前途,鬼才喜欢谭雅这个男人婆呢,甚至夜里干那事,都是把她想象成童梦谣才能正常勃起!可现在,童梦谣就在眼前,却倒在了别的男人的怀里。
    “你最好别多管闲事!”谭雅的声音十分冰冷,孟凡能感觉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种肃然的杀气,如果没有杀过很多人,是绝不会有这样的杀气的。
    如果是一般的人,很有可能被谭雅身上散发出的冰冷气息吓倒,但孟凡这样一个在丧尸世界里杀过三进三出,不知道多少回都差点死掉的人,又怎么可能会被她吓倒。
    “这件事我管定了。”孟凡的声音更加冰冷,他身上的杀气陡然倍增,谭雅也是久经战阵的高手,却居然被孟凡身上的杀气完全盖住了。
    她这时才发现,这个不起眼的少了一只手的男人,绝不会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其实从另一个层面讲,童梦谣也曾经是特警,又怎么会找一个庸手来做靠山。
    孟凡离谭雅至少有三、四米远的距离,虽然他左手上的刀很古怪,可按照正常情况,他的刀无论如何是快不过谭雅手里的枪的。
    谭雅正是基于这种想法,觉得就算孟凡很厉害,可就凭一把套在左臂上的弯刀,如何能是两个持枪特警的对手,于是她将枪口转向了孟凡,可就在这一瞬间,孟凡的身体也开始移动了。
    谭雅怎么也没想到,孟凡的身体竟会快到如此匪夷所思的程度,她的枪口还未调转过来,孟凡的右手就已经抓住了她握枪的那只手,她练过很长时间的搏击术和擒拿术、反擒拿术,可现在居然没有一个能用得上的,因为孟凡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冰冷的刀架在了谭雅的脖子上,握枪的手像是被金箍套上了一搬,完全无法动弹,虽然劳远征也将枪口调转过来,对准了孟凡,可谭雅在对方手上,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不动就对了,因为孟凡的能力可不只这些,他还能预知危险,如果发现有任何异常,孟凡定会提前下手杀掉谭雅,他杀人时可是从来都不眨眼睛的。
    以前童梦谣不太相信孟凡杀过很多人,可现在看到孟凡把刀架在谭雅脖子上冷酷的表情时,她信了。
    从仙女峰第一次杀人时的紧张不安和负罪感,到杀黑牙等人的忐忑不安,到死亡游戏中杀死对手时的无可奈何,到杀许志国时的杀敌立功,再到杀孔长秋和牛大伟时的义无反顾和冰冷无情,对于杀人,孟凡从心理上已经发生蜕变,不再有负罪感,不再惶恐不安,晚上也绝不会做梦梦见被他杀的人向他索命。
    对现在的孟凡而言,杀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只要对他有一丁点威胁的就直接灭掉,比杀一只鸡还简单,和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
    “劳警官,想不想和我玩个游戏,我们比一下,是你的子弹快,还是我的刀快。”孟凡面带着一丝笑意说。
    一滴紧张的汗水从劳远征的脸上滴落下去,他的手心里同样也是汗水,按正常情况,刀怎么可能快得过子弹,可是,他也看到了,孟凡绝不是一个普通人类,没有一个普通人会把杀人当成游戏一样看得这么轻松,也没有一个普通人能在相隔三米多远的情况下还能一下飞奔过来打掉谭雅手里的枪,轻松地将训练过十几年的特警之花制服。
    那么正常情况在此时也就不成立了。
    “劳警官,李小龙大师曾说过,与人对战的时候,是绝不可以紧张的,一定要放松,放松才能取胜,你看我,明明要杀人了,自己也同样有可能被人杀,却一点也不紧张,噢!我明白了,你杀过的人太少了,当你和我一样,杀过成千上万的人,或者是成千上万的丧尸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什么杀场战场,一切都是游戏而已。”
    “你到底是谁?你,你是军人,你一定是军方的人。”劳远征忽然有所感悟的惊呼道:“只有久经杀场的士兵,才会把生死看得那么淡泊。”
    “你这才想到么?”孟凡微笑着说。
    “你真是军方的人?”谭雅似乎也没有想到。就在这时,孟凡看到汽车前面的建筑里,又有两名警察走了出来。
    孟凡顿时在心里骂道:“我靠!他妈的原来还有同伙,半天不出来老子还以为就两个小警察呢?不过就算多两个老子就怕了吗?”
    孟凡在心里开始考虑着对策,虽然对方人多,但只要都是普通人类,就算是经过特训的警察又怎么样,老子可是超级战士,如果连你们都打不过只能说明廖院士和吕教授两个大科学家都是草包。
    但是能不动手就最好不要动手,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没理由为一个不熟悉的女人跟他们为敌。对孟凡来说,虽然杀人不是问题,但他并不是一个嗜杀成性的人,更不会无缘无故的杀人。
    “我是七十二师特种救援小组组长,龙威小组成员,超级战士孟凡,括孤,少校军衔。”孟凡觉得是时候亮明自己的身份了。
    “你是龙威小组的人,你是超能力战士,怪不得速度这么快。”劳远征恍然大悟道。
    “我靠!没想到龙威小组现在这么有名了,他们这些小警察都知道。”孟凡得意地心想:“早知道早就把头衔亮出来,说不定人家早亲热地握着手嘘寒问暖了。”
    那两个人走到他们跟前,劳远征低头向一个看起来约有三十来岁的老警察说了几句,可能那人是他们的上司,劳远征是在向他汇报情况。
    那人咳了两声说:“原来是军方的朋友,我是南河县特警队队长时春秋,我们军警自古是一家,不知道你为何要阻挠我们办案抓人呢?”
    “是这样的,军方要组建超能力部队,所以要四处寻找有超能力的人类,军科院那里存有很多人类的dna样本,军科院首席科学家廖院士发现童梦谣同志的dna也发生了变异,所以要求我们把童梦谣带到军科院进行研究,可你们的人却阻挠我执行任务,硬要将童梦谣同志戴上手铐带走。”孟凡现在说起假话来一套一套的,明明是他阻挠办案,却被他说成是对方阻挠他执行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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