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清楚了:树墩现在是队头,手下有一名新兵,叫高欢。据这小子自己说,他阿翁的阿翁就是当兵的出身,他们家六代从军,立下小功无数,没有一个壮烈的。树墩虽然老实,也不是真木头,还不算太缺心眼啊!树墩就想,你们家怎么就那么牛,难道是吃牛肉长大的不成?于是,树墩利用手里的权利,可劲儿地折腾高欢,高欢挺不住了,终于说了实话。打仗前,把尿涂在身上、刀上,那就没事了。树墩怕上当,亲眼看着高欢做了,所以自己才来试试,不想被魏楚兰抓到了。
魏楚兰骂了一句“胡说八道”,转身回帐。
可是,魏楚兰睡不着啊,总在想这件事情。一来二去,决定试试。到现在,还能闻到尿骚味,哼,若是不灵验,我就撒一泡尿,这你们两个混账喝下去。
魏楚兰等人正在搜索前进,他的思想开了小差,冷不防一枝箭从耳边飞过,“噗嗤”一声,插在身后一人的大腿上。那小子撒欢地叫啊!
魏楚兰心中暗喜:哎,还真有点用处!
这时候,他不能先软了,否则,这些新兵就没法带了。上去一脚踢在受伤的小兵身上,骂道:“叫什么叫?叫就不疼啦?你越叫,它越疼,不叫反而好受些!”
小兵不敢叫了,可是,一样疼啊!
“疼!”
“忍着点,过一会儿就好了!”
忽然前方传来一声呼喊:“这里还有一个活的!”
魏楚兰赶过去,海起云已经到了。
房子已经塌了,一个孩子在里面哭泣。魏楚兰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做一个善人:“快,把孩子救出来!”
大家一齐动手,孩子出来了,小家伙居然一点都没受伤。还有一条狗,一条不会叫的狗!魏楚兰抱起孩子,摸着小家伙的头,道:“不怕,不怕!没事了,没事了!”
突然,孩子亮起雪白的牙齿,一口咬在魏楚兰的手上。魏楚兰将孩子仍出去,抽刀就要杀人。海起云将孩子护住,道:“你他娘的只会杀孩子吗?”
上一次,魏楚兰杀了一个孩子,这一次呢?
“把他送出去,我们走!”说完,还不忘交代两句,“咱不是畜生,咱是善良的人咧!”
魏楚兰不是变成了善人,而是因为这点小屁事与兄弟翻脸,不值当的。
孩子被抱走了,狗也想跟着去,却被一箭射死。射箭的是贾猫儿,猫儿想吃狗肉了,所以这条狗留不得。
军营前面,活着的人不多;后面,遭遇到激烈的抵抗。逐屋争夺,一步一步前进,伤亡三分之一,终于会同兄弟部队,将军营清理干净。死在火中的夏军很多,少说也有几千人,魏楚兰麻木地看着这些死人,象木炭一样的死人,心中居然没有一点怜悯之心。手下的兄弟也死了很多人,他已经不知道落泪,也许,这就是战争,是残酷的战争将他变得如此冷酷无情。
旁边就是死尸,空气中还有烧焦的气味,士兵们升起火,煮狗肉。锅是军营里的,还发现了死去的牛和马,所以,几只大锅一起烧,其它营也在准备晚餐。他们只有半个时辰的休整时间,半个时辰之后,还要参加更激烈的战斗。
各种香气混合在一起,特殊的香。
魏楚兰将一条狗腿,送给了军都指米青,听说这人还有一个外号叫做老迷糊,身上挂着开国伯的爵位,是从虎贲军团出来的,非常了不起的样子。军里没人敢叫他老迷糊,也不知叫了以后会如何。老迷糊正在迷糊,闻到狗肉的香气,目光迷离,很是拍了几下魏楚兰的肩膀。魏楚兰也迷糊起来,仿佛自己变成了军指的亲人哩!
迷糊着回到自己的地盘,卢健递给他一块最好的狗肉,笑道:“你小子行,比老子能,是块做官的材料!”
“这话怎么说?”
“有了好吃的,你能想到上司;打仗的时候,照顾兄弟,能带头冲锋,这就是上也行下也行。既然能上能下,当然就是当官的好材料了!”
“哈哈,”兄弟们笑起来。
魏楚兰也笑了,道:“哪一天我升上去了,一定把卢老大也提溜上去!”
“别!做一个都头就挺好,上去了,哪有现在逍遥快活?”
刚吃完肉,还没来得及喝汤,传令兵到了:迅速集结队伍,向前开进。
第一营在西平大街上,组成一个独立的方阵,他的前后还有三个方阵,这是不为胜先为不可胜思想的体现,为了敌人反扑预先做下的准备。
军第二营损失更大,伤亡一半,指挥使、副指挥使一起挂了,所以第二营编入一营,魏楚兰的手下已经有六百多人了。八丈宽的大街上,第一排是长盾、长枪联合组成的坚固防线。三十名投弹手,仅剩下的三十个脑袋,被安排在勉强可以藏身的断壁残垣之间。长盾之后,就是一百名神臂弓手,他们两人一组,一人开弓,一人递箭,人数少了些,但是二百四十步的超远射程,几乎可以用恐怖来形容,他们是敌人的噩梦,却是我军的希望。
敌人进入射程之后,神臂弓可以进行三至四轮齐射,接下来就是弓箭手的天下了。三百名弓箭手,开弓可以放箭,举盾挥刀可以杀敌,远了用箭招呼,近了,举刀就杀!弓箭手配置达到全员的六成以上,原来是因为我军缺马,不得已而为之,久而久之,则成为我军鲜明的特点。排在最后的是一个百余名刀盾手方队,以及营指挥机构。军团的骑兵都被集中起来使用,所以,第一营只有魏楚兰、海起云寥寥几人才有战马,别人是没有这个待遇的!
魏楚兰正在听着前方的炮响,卢健突然说道:“魏指挥,不要让兄弟们绷得太紧,可以稍微动动。手脚暖和了才能杀敌,再说了,现在绷得这么紧,需要死扛的时候,泄了气就他娘的白费功夫了。”
魏楚兰道:“敌人杀过来可怎么办?”
卢健笑道:“你听,现在炮凶着呢,等炮声弱了敌人才可能来啊!”
是这么个道理,魏楚兰高声喊道:“兄弟们可以活动活动,别把卵子冻掉了。你媳妇来找我要,娘的,我就这么一个东西,它也不够用啊!”
士兵们大笑着,魏楚兰早就发现,和这些不读书识字的人在一起,不用整那些文明的东西,一方面他们听不懂,另一方面也和你生分。有时骂上几句,捶两拳,反倒关系更亲密!
火把将大街照的通亮,入夜之后,气温降的很快,胡子上都结了冰茬,冷!
子时前后,炮声小多了,前方传来消息,老贼李良辅亲自披挂上阵,率领三万擒生军,杀了过来。
“列阵!快,列阵!”魏楚兰高声叫喊着,忽然觉得脚下软绵绵的多了一件东西,低头一看,竟是一只鞋。
“谁的鞋!瞧你们那怂包样,擒生军还没到,鞋都不要了。人家杀过来,还能找到手里的刀吗?”
赵大宝屁颠颠地来找鞋,还不忘反驳两句:“我这正烤脚呢,鞋原来好好地垫在屁股底下,谁知道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把我的鞋踢跑了。嘿嘿,我说魏头,你的裤带松了。”
这小子反应超快,魏楚兰的脚刚伸出去,赵大宝已经拎着鞋闪到了三尺开外。本想再来几句提气的,擒生军杀了过来。
“嗤嗤,”神臂弓率先发威,以现在的地形,前面密密麻麻都是人,只要将箭射出去,几乎没有落空的可能。小子们都是好样的,竟进行了四轮齐射,平时训练可没有这么麻利。
“弓箭手,射!”
宋军弓箭手射出箭矢的时候,夏军的弓箭手也没有闲着,马在向前奔跑,照样拉弓射箭。一名奴隶,被箭射倒,刚落地就被后面的战马踏在了胸膛上,惨呼声很快被其它声响所淹没,也许他现在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上了。
前面的大盾挡住了绝大部分箭矢,队伍中还是不时有人受伤。
一匹枣红马,一声长嘶,高高跃起,居然从大盾上面跳了进来。面对五六杆长枪,夏军大将手里的大刀斩下,将枪杆砍折,腕子一翻,反手一抹,一刀劈落三颗头颅。
“小的们,活下去的,一律还你们自由,官升三级,给我杀!”
“元昊,元昊,元昊!”
来将真有万夫不当之勇,魏楚兰看得大怒,上马抡刀就要上去厮杀。贾猫儿一把拉住马缰绳,叫道:“头,你昏头了吗?上面的命令都忘了吗?”
魏楚兰如梦方醒,记起了米军指的命令:一旦接敌,不必死打硬抗,让开道路,散向两翼,保存实力。
命令很蹊跷,魏楚兰不懂,但是现在想起来了,就得执行命令,也愿意执行命令。
“弟兄们,撤!”
人群“哗”地散向两边,将中间的道路让出来,骑兵想追,您就屋里请吧!屋子虽然破点,不是少窗户没门就是露了房梁,但是,你叫不出别的来,它还是一间房。队伍散开,弓箭手躲在暗处放冷箭,刀盾手找空地集结,准备下一次战斗。
撤到安全区域,魏楚兰问道:“老海,刚才那家伙是不是很厉害?你说咱们上去……”
海起云揉着脖子,好像还有些后怕,嘟囔着:“禽兽,我敢断定,他就是吃人肉的李良辅,咱们独自上去,顶不了三个照面。禽兽可不比混账师傅差啊!”
还真让海起云说对了,来人就是李良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李良辅不吃人肉已经很久了,因为,没的吃了。
李良辅出身远房宗室,出生的时候落下了毛病,身子骨弱,需要吃大量的补品,据说,新生婴儿的胎盘最好。李良辅这一辈子,也不知吃了多少胎盘,最近身子不爽,多半是因为吃不到那东西的缘故。李良辅性子暴躁,动辄杀人,但是也能打仗,是西夏国内数一数二的猛将。什么样的人,带什么样的兵,李良辅凶,手下的兵也凶,对敌人凶,对自己人也凶。军纪之差在西夏没有比得过的。
这辈子,女人不缺,从来就不缺;权利到顶了,以枢密副使兼任西平府都统,手下雄兵十二万,大多是国之精锐,够威风了;钱,要钱作甚?这样的生活,他很满足,谁想把这些东西从他身边拿走,没啥说的,就和谁拼命。他是景皇帝的后代,怎么能投降?
抱着拼死一战的决心,李良辅在宋军第一次攻城的时候,采取正确方略,一举射杀龙卫军团都指挥使张伯奋,足可以骄傲了。这辈子,值了。
从昨天白天开始,宋军开始攻城。由于火力上的差距,城破了,巷战也不如上次那样灵光。宋军学乖了,并不冒进,而是步步为营,发挥火力上的优势,到处放火,无数的士兵都死在大火中。四城皆破,实在没有办法再坚持下去,李良辅决定,集中最后的力量,突围。不走就只有等死了。
三万擒生军在前开路,步兵能跟上来就跟上来,跟不上只能自求多福了。
他选择龙卫军团方向作为突破口,道理很简单:宋军一定将注意力放在其他三面,绝想不到他会从东面杀出来。而且,还有一个理由,龙卫军团是他手下败将,既然已经打败了他一次,那么就能打败第二次。
李良辅的预计没有错,他趁着宋军火力减弱的机会,一举突破了防线,将宋军的投石机尽数毁去,又连破十几阵,眼瞅着已经杀到了东城边上。
忽然,前面闪出一枝骑兵,帅旗上的字还看得清楚,中间一个斗大的“王”字。宋军姓王的将领,又有谁?王禀?不可能,王禀可以做他爹了,管他是谁,杀吧!
正在向前冲,眼前冒出密集的箭矢,大刀几乎将所有的威胁都化去了,最终还是有一枝箭飞了进来。
“噗嗤”一声,飙进下腹。身上穿着冷锻甲,居然被射透了,一定是宋军的神臂弓。
李良辅顾不得身上的箭伤,提马杀进敌阵。这一队宋军,非常顽强,无人后退,拼命厮杀。李良辅杀到核心,突然发现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少,而宋军倒是越来越多。箭伤影响了他的动作,招式渐渐慢下来,已经苦战了一个时辰,无力的感觉不期而至。
宋军将领,就是那个姓王的,武艺并没有突出之处,但是非常狡猾,在他身边游斗,真是可恼可恨啊!
李良辅盯着敌将的脸庞,有那么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个人似乎在统军川会战的时候见过,似乎是宋国皇帝身边的班直。短短四年的时间,已经坐到军团都指挥使了?难道,我已经老了吗?
喟然长叹,李良辅提马向回杀,同时喝道:“撤!”
杀不出去,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回去。回到官衙,粗粗一统计,三万擒生军只剩下五千余人。北面的喊杀声似乎就在耳边震响,北面是龙骑军团,老冤家萧合达的队伍。萧合达到了,得给他准备一点礼物才是。
官衙的墙壁进行了加固,但是,再坚固还有城墙坚固?
到了最后关头,李良辅反倒震静下来,站在擒生军阵前,喝道:“小的们,跟着老子又从死人堆里走了一遭,好!都是好样的,没给我丢脸。老子说话算话,给你们自由,逃命去吧!”
走了一半人,还剩下两千多人没有动地方。
“相公,我们没地方去,就跟您干了!”
李良辅笑道:“跟着我,得死!”
“死就死,咱够本了!”
李良辅开怀大笑:“都进院子歇歇,莫要让南人小瞧了咱们,临死之前,再杀几个人,过过瘾。”
这里聚集了五千官兵,没有人想活着出去,都是抱着必死决心的勇士。
哼,老子就在这里候着,想要老子的命,拿出本事来吧!
李良辅坐在大堂内喝酒吃肉,酒喝了三坛子,肉吃了二斤,喊杀声近了,好像已经到了门口。
门被撞开,唉,上好的楠木门,可惜了!
杀进来几十个宋军,吵吵嚷嚷,也不知是为自己壮胆,还是想让他投降。李良辅轻蔑了看了他们一眼,接着喝酒。
忽然,军兵们闪开一条道路,走进一名将领。此人的长相可真够丑的,看了一眼,绝不会再想看第二眼,比鬼还更像鬼!
李良辅喝干杯中酒,扬手将酒杯扔掉,金杯落在地上,蹦了三蹦,发出异常悦耳的响声。竟是没有想到,金杯的声音如此好听,唉,若是早知道了,天天摔金杯听,不是挺解闷?
“莫非是吴璘到了?”
吴璘咧着雷公嘴笑起来:“正是在下!”
“来作甚?”
“取你狗头!”
李良辅一甩袍袖,抄起大刀,怒道:“那就来试一试!”
只要他一起身,后面早就准备好的亲兵指挥使,将点燃埋在地下的火药。据说,需要一息的时间。李良辅深深吸气,再缓缓呼气,贪婪地呼吸,如同出生的婴儿。
不知怎么的,吴璘突然感到巨大的危险来临,一声吼叫:“快撤!”
身子闪电般向外退,李良辅仰天狂笑,惊天的巨响将他的笑声淹没,他升到了天堂。(未完待续)
魏楚兰骂了一句“胡说八道”,转身回帐。
可是,魏楚兰睡不着啊,总在想这件事情。一来二去,决定试试。到现在,还能闻到尿骚味,哼,若是不灵验,我就撒一泡尿,这你们两个混账喝下去。
魏楚兰等人正在搜索前进,他的思想开了小差,冷不防一枝箭从耳边飞过,“噗嗤”一声,插在身后一人的大腿上。那小子撒欢地叫啊!
魏楚兰心中暗喜:哎,还真有点用处!
这时候,他不能先软了,否则,这些新兵就没法带了。上去一脚踢在受伤的小兵身上,骂道:“叫什么叫?叫就不疼啦?你越叫,它越疼,不叫反而好受些!”
小兵不敢叫了,可是,一样疼啊!
“疼!”
“忍着点,过一会儿就好了!”
忽然前方传来一声呼喊:“这里还有一个活的!”
魏楚兰赶过去,海起云已经到了。
房子已经塌了,一个孩子在里面哭泣。魏楚兰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做一个善人:“快,把孩子救出来!”
大家一齐动手,孩子出来了,小家伙居然一点都没受伤。还有一条狗,一条不会叫的狗!魏楚兰抱起孩子,摸着小家伙的头,道:“不怕,不怕!没事了,没事了!”
突然,孩子亮起雪白的牙齿,一口咬在魏楚兰的手上。魏楚兰将孩子仍出去,抽刀就要杀人。海起云将孩子护住,道:“你他娘的只会杀孩子吗?”
上一次,魏楚兰杀了一个孩子,这一次呢?
“把他送出去,我们走!”说完,还不忘交代两句,“咱不是畜生,咱是善良的人咧!”
魏楚兰不是变成了善人,而是因为这点小屁事与兄弟翻脸,不值当的。
孩子被抱走了,狗也想跟着去,却被一箭射死。射箭的是贾猫儿,猫儿想吃狗肉了,所以这条狗留不得。
军营前面,活着的人不多;后面,遭遇到激烈的抵抗。逐屋争夺,一步一步前进,伤亡三分之一,终于会同兄弟部队,将军营清理干净。死在火中的夏军很多,少说也有几千人,魏楚兰麻木地看着这些死人,象木炭一样的死人,心中居然没有一点怜悯之心。手下的兄弟也死了很多人,他已经不知道落泪,也许,这就是战争,是残酷的战争将他变得如此冷酷无情。
旁边就是死尸,空气中还有烧焦的气味,士兵们升起火,煮狗肉。锅是军营里的,还发现了死去的牛和马,所以,几只大锅一起烧,其它营也在准备晚餐。他们只有半个时辰的休整时间,半个时辰之后,还要参加更激烈的战斗。
各种香气混合在一起,特殊的香。
魏楚兰将一条狗腿,送给了军都指米青,听说这人还有一个外号叫做老迷糊,身上挂着开国伯的爵位,是从虎贲军团出来的,非常了不起的样子。军里没人敢叫他老迷糊,也不知叫了以后会如何。老迷糊正在迷糊,闻到狗肉的香气,目光迷离,很是拍了几下魏楚兰的肩膀。魏楚兰也迷糊起来,仿佛自己变成了军指的亲人哩!
迷糊着回到自己的地盘,卢健递给他一块最好的狗肉,笑道:“你小子行,比老子能,是块做官的材料!”
“这话怎么说?”
“有了好吃的,你能想到上司;打仗的时候,照顾兄弟,能带头冲锋,这就是上也行下也行。既然能上能下,当然就是当官的好材料了!”
“哈哈,”兄弟们笑起来。
魏楚兰也笑了,道:“哪一天我升上去了,一定把卢老大也提溜上去!”
“别!做一个都头就挺好,上去了,哪有现在逍遥快活?”
刚吃完肉,还没来得及喝汤,传令兵到了:迅速集结队伍,向前开进。
第一营在西平大街上,组成一个独立的方阵,他的前后还有三个方阵,这是不为胜先为不可胜思想的体现,为了敌人反扑预先做下的准备。
军第二营损失更大,伤亡一半,指挥使、副指挥使一起挂了,所以第二营编入一营,魏楚兰的手下已经有六百多人了。八丈宽的大街上,第一排是长盾、长枪联合组成的坚固防线。三十名投弹手,仅剩下的三十个脑袋,被安排在勉强可以藏身的断壁残垣之间。长盾之后,就是一百名神臂弓手,他们两人一组,一人开弓,一人递箭,人数少了些,但是二百四十步的超远射程,几乎可以用恐怖来形容,他们是敌人的噩梦,却是我军的希望。
敌人进入射程之后,神臂弓可以进行三至四轮齐射,接下来就是弓箭手的天下了。三百名弓箭手,开弓可以放箭,举盾挥刀可以杀敌,远了用箭招呼,近了,举刀就杀!弓箭手配置达到全员的六成以上,原来是因为我军缺马,不得已而为之,久而久之,则成为我军鲜明的特点。排在最后的是一个百余名刀盾手方队,以及营指挥机构。军团的骑兵都被集中起来使用,所以,第一营只有魏楚兰、海起云寥寥几人才有战马,别人是没有这个待遇的!
魏楚兰正在听着前方的炮响,卢健突然说道:“魏指挥,不要让兄弟们绷得太紧,可以稍微动动。手脚暖和了才能杀敌,再说了,现在绷得这么紧,需要死扛的时候,泄了气就他娘的白费功夫了。”
魏楚兰道:“敌人杀过来可怎么办?”
卢健笑道:“你听,现在炮凶着呢,等炮声弱了敌人才可能来啊!”
是这么个道理,魏楚兰高声喊道:“兄弟们可以活动活动,别把卵子冻掉了。你媳妇来找我要,娘的,我就这么一个东西,它也不够用啊!”
士兵们大笑着,魏楚兰早就发现,和这些不读书识字的人在一起,不用整那些文明的东西,一方面他们听不懂,另一方面也和你生分。有时骂上几句,捶两拳,反倒关系更亲密!
火把将大街照的通亮,入夜之后,气温降的很快,胡子上都结了冰茬,冷!
子时前后,炮声小多了,前方传来消息,老贼李良辅亲自披挂上阵,率领三万擒生军,杀了过来。
“列阵!快,列阵!”魏楚兰高声叫喊着,忽然觉得脚下软绵绵的多了一件东西,低头一看,竟是一只鞋。
“谁的鞋!瞧你们那怂包样,擒生军还没到,鞋都不要了。人家杀过来,还能找到手里的刀吗?”
赵大宝屁颠颠地来找鞋,还不忘反驳两句:“我这正烤脚呢,鞋原来好好地垫在屁股底下,谁知道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把我的鞋踢跑了。嘿嘿,我说魏头,你的裤带松了。”
这小子反应超快,魏楚兰的脚刚伸出去,赵大宝已经拎着鞋闪到了三尺开外。本想再来几句提气的,擒生军杀了过来。
“嗤嗤,”神臂弓率先发威,以现在的地形,前面密密麻麻都是人,只要将箭射出去,几乎没有落空的可能。小子们都是好样的,竟进行了四轮齐射,平时训练可没有这么麻利。
“弓箭手,射!”
宋军弓箭手射出箭矢的时候,夏军的弓箭手也没有闲着,马在向前奔跑,照样拉弓射箭。一名奴隶,被箭射倒,刚落地就被后面的战马踏在了胸膛上,惨呼声很快被其它声响所淹没,也许他现在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上了。
前面的大盾挡住了绝大部分箭矢,队伍中还是不时有人受伤。
一匹枣红马,一声长嘶,高高跃起,居然从大盾上面跳了进来。面对五六杆长枪,夏军大将手里的大刀斩下,将枪杆砍折,腕子一翻,反手一抹,一刀劈落三颗头颅。
“小的们,活下去的,一律还你们自由,官升三级,给我杀!”
“元昊,元昊,元昊!”
来将真有万夫不当之勇,魏楚兰看得大怒,上马抡刀就要上去厮杀。贾猫儿一把拉住马缰绳,叫道:“头,你昏头了吗?上面的命令都忘了吗?”
魏楚兰如梦方醒,记起了米军指的命令:一旦接敌,不必死打硬抗,让开道路,散向两翼,保存实力。
命令很蹊跷,魏楚兰不懂,但是现在想起来了,就得执行命令,也愿意执行命令。
“弟兄们,撤!”
人群“哗”地散向两边,将中间的道路让出来,骑兵想追,您就屋里请吧!屋子虽然破点,不是少窗户没门就是露了房梁,但是,你叫不出别的来,它还是一间房。队伍散开,弓箭手躲在暗处放冷箭,刀盾手找空地集结,准备下一次战斗。
撤到安全区域,魏楚兰问道:“老海,刚才那家伙是不是很厉害?你说咱们上去……”
海起云揉着脖子,好像还有些后怕,嘟囔着:“禽兽,我敢断定,他就是吃人肉的李良辅,咱们独自上去,顶不了三个照面。禽兽可不比混账师傅差啊!”
还真让海起云说对了,来人就是李良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李良辅不吃人肉已经很久了,因为,没的吃了。
李良辅出身远房宗室,出生的时候落下了毛病,身子骨弱,需要吃大量的补品,据说,新生婴儿的胎盘最好。李良辅这一辈子,也不知吃了多少胎盘,最近身子不爽,多半是因为吃不到那东西的缘故。李良辅性子暴躁,动辄杀人,但是也能打仗,是西夏国内数一数二的猛将。什么样的人,带什么样的兵,李良辅凶,手下的兵也凶,对敌人凶,对自己人也凶。军纪之差在西夏没有比得过的。
这辈子,女人不缺,从来就不缺;权利到顶了,以枢密副使兼任西平府都统,手下雄兵十二万,大多是国之精锐,够威风了;钱,要钱作甚?这样的生活,他很满足,谁想把这些东西从他身边拿走,没啥说的,就和谁拼命。他是景皇帝的后代,怎么能投降?
抱着拼死一战的决心,李良辅在宋军第一次攻城的时候,采取正确方略,一举射杀龙卫军团都指挥使张伯奋,足可以骄傲了。这辈子,值了。
从昨天白天开始,宋军开始攻城。由于火力上的差距,城破了,巷战也不如上次那样灵光。宋军学乖了,并不冒进,而是步步为营,发挥火力上的优势,到处放火,无数的士兵都死在大火中。四城皆破,实在没有办法再坚持下去,李良辅决定,集中最后的力量,突围。不走就只有等死了。
三万擒生军在前开路,步兵能跟上来就跟上来,跟不上只能自求多福了。
他选择龙卫军团方向作为突破口,道理很简单:宋军一定将注意力放在其他三面,绝想不到他会从东面杀出来。而且,还有一个理由,龙卫军团是他手下败将,既然已经打败了他一次,那么就能打败第二次。
李良辅的预计没有错,他趁着宋军火力减弱的机会,一举突破了防线,将宋军的投石机尽数毁去,又连破十几阵,眼瞅着已经杀到了东城边上。
忽然,前面闪出一枝骑兵,帅旗上的字还看得清楚,中间一个斗大的“王”字。宋军姓王的将领,又有谁?王禀?不可能,王禀可以做他爹了,管他是谁,杀吧!
正在向前冲,眼前冒出密集的箭矢,大刀几乎将所有的威胁都化去了,最终还是有一枝箭飞了进来。
“噗嗤”一声,飙进下腹。身上穿着冷锻甲,居然被射透了,一定是宋军的神臂弓。
李良辅顾不得身上的箭伤,提马杀进敌阵。这一队宋军,非常顽强,无人后退,拼命厮杀。李良辅杀到核心,突然发现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少,而宋军倒是越来越多。箭伤影响了他的动作,招式渐渐慢下来,已经苦战了一个时辰,无力的感觉不期而至。
宋军将领,就是那个姓王的,武艺并没有突出之处,但是非常狡猾,在他身边游斗,真是可恼可恨啊!
李良辅盯着敌将的脸庞,有那么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个人似乎在统军川会战的时候见过,似乎是宋国皇帝身边的班直。短短四年的时间,已经坐到军团都指挥使了?难道,我已经老了吗?
喟然长叹,李良辅提马向回杀,同时喝道:“撤!”
杀不出去,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回去。回到官衙,粗粗一统计,三万擒生军只剩下五千余人。北面的喊杀声似乎就在耳边震响,北面是龙骑军团,老冤家萧合达的队伍。萧合达到了,得给他准备一点礼物才是。
官衙的墙壁进行了加固,但是,再坚固还有城墙坚固?
到了最后关头,李良辅反倒震静下来,站在擒生军阵前,喝道:“小的们,跟着老子又从死人堆里走了一遭,好!都是好样的,没给我丢脸。老子说话算话,给你们自由,逃命去吧!”
走了一半人,还剩下两千多人没有动地方。
“相公,我们没地方去,就跟您干了!”
李良辅笑道:“跟着我,得死!”
“死就死,咱够本了!”
李良辅开怀大笑:“都进院子歇歇,莫要让南人小瞧了咱们,临死之前,再杀几个人,过过瘾。”
这里聚集了五千官兵,没有人想活着出去,都是抱着必死决心的勇士。
哼,老子就在这里候着,想要老子的命,拿出本事来吧!
李良辅坐在大堂内喝酒吃肉,酒喝了三坛子,肉吃了二斤,喊杀声近了,好像已经到了门口。
门被撞开,唉,上好的楠木门,可惜了!
杀进来几十个宋军,吵吵嚷嚷,也不知是为自己壮胆,还是想让他投降。李良辅轻蔑了看了他们一眼,接着喝酒。
忽然,军兵们闪开一条道路,走进一名将领。此人的长相可真够丑的,看了一眼,绝不会再想看第二眼,比鬼还更像鬼!
李良辅喝干杯中酒,扬手将酒杯扔掉,金杯落在地上,蹦了三蹦,发出异常悦耳的响声。竟是没有想到,金杯的声音如此好听,唉,若是早知道了,天天摔金杯听,不是挺解闷?
“莫非是吴璘到了?”
吴璘咧着雷公嘴笑起来:“正是在下!”
“来作甚?”
“取你狗头!”
李良辅一甩袍袖,抄起大刀,怒道:“那就来试一试!”
只要他一起身,后面早就准备好的亲兵指挥使,将点燃埋在地下的火药。据说,需要一息的时间。李良辅深深吸气,再缓缓呼气,贪婪地呼吸,如同出生的婴儿。
不知怎么的,吴璘突然感到巨大的危险来临,一声吼叫:“快撤!”
身子闪电般向外退,李良辅仰天狂笑,惊天的巨响将他的笑声淹没,他升到了天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