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拿出你那些油,老公马上把你的坏心情赶走。”进房后,帅傲风翻找她的行李箱,把里头的瓶瓶罐罐拿出来摆了满桌。
“教教我,这瓶子上看来像是植物的拉丁学名,是‘这个’加‘这个’再加‘这个’吗?”帅傲风胡乱地抓了几瓶。
漫雪的苦瓜脸终于挤出一丝笑来,他的关爱,她怎会不懂,只是她仍自责。“都是我害你的。”
“是我心甘情愿的。”帅傲风否定她。
“我真对不起你。”漫雪道歉。
“吼!你说对不起的次数,比说我爱你更多,再说就翻脸了。”帅傲风小吼了一下。
“我爱你,真的好爱你。”泪光在她眼中闪动,她圈住他的颈子,投身在他怀中。
他当然知道她是爱他的,她那么在意他,他心底可乐得很;将她抱在怀里宠,倾身吻她,不忘说:“快教我。”
漫雪揉揉泪眼,取过他手中的小瓶柔声说:“一点甜橙,一点薰衣草,加上你的爱、你的关怀就是我的好心情。”
“原来我也是有疗效的。”帅傲风给自己贴标签,只为博她一笑。见她笑了,他心底比什么都舒坦,忍不住又亲吻她。她温柔地回应,柔软的舌像无言的诉说千言万语,害得他心神恍惚,把持不住又要天雷勾动地火,幸好他最后的一丝理智拉住他。
漫雪动手调合精油,轻声对他说:“我打电话给姐姐,她这几天要和姐夫去南非,她问婚礼可不可以多等几天,她也要到法国参加我们的婚礼。”
帅傲风认真地想了一下。“目前的情势看来,是没有必要那么急着出国,我马上差秘书去改班机。”帅傲风说到做到,这就要下楼到客厅去打电话,漫雪却拉住他。
“还没说完呢!我也打电话去公司请假,但公司不准假,说我才刚上班就请婚假,会影响业绩。”漫雪十分困扰。
“什么?这真是太刻薄了,干脆辞了算了。”他好不容易结个婚,竟没有新娘,这像话吗?
“我喜欢这份工作。”
那还不简单——“我开一家全台湾最有规模的spa馆,聘请你当总经理。”
“真的!”漫雪吃惊极了。
“只要是你要的,就算天上的星星我也摘下来给你。”帅傲风拍胸脯说。
“可是我不想要星星,我要月亮。”漫雪顽皮地笑着。
他的小女人还真会说笑!他揪她的颊,低声说:“就这么决定了,我们结婚绝不受任何阻挠。”
漫雪点了头,很开心这个决定。
帅傲风随即下楼去,call秘书,过一会儿秘书回报:“班机延期必须等到一星期后才有机位,日期是情人节的隔天。”
那是他和漫雪原本决定的日子,人家说择日不如撞日,既然如此——就那天吧!
“是,总经理。”秘书正要挂上电话。
“慢点慢点,顺便帮我查查法国罗亚尔河附近有没有好一点的旅馆,帮我订个双人房。”帅傲风下令。
秘书迟疑了一下下,像是有点惊讶,一会儿才说:“喔是。”
挂了电话后,帅傲风翻看桌历,想起亲戚送的情人节餐券,觉得他和漫雪跟这个情人节真是有缘,躲都躲不过似的。
他们第一次过别具意义的情人节,他该想个点子来纪念一番。他认真地动脑去想、用力地想,小白却跑来无聊地扒他的裤管,他一把抱起它,举得高高的,问它:“有什么点子可以逗你主人开心的,想到了别忘了告诉我,知道吗?”
“汪!”这傻狗儿还煞有其事的回答他哩!
他忽然有个天大的发现,他这阵子居然和漫雪一样学会了跟狗儿“对话”了,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本来认为烦人的小东西,竟愈看愈顺眼,还觉得它挺可爱的,大概是它曾陪他一起共患难,在公园里的那几个小时,他们就开始情投意合了吧!
他把这宝贝纂在怀里,一起上楼找漫雪去,告诉她这个新发现。
星期一,总令人感到上班特别的疲惫,但帅傲风一早送漫雪上班时,却是精神抖擞,而且后座还多了个跟班——小白。
他们没把小白留在老家,怕它“一个人”在不熟悉的环境会不安,于是让它跟着出门上班。
到了漫雪的公司,帅傲风不忘叮咛:“请辞别忘了拿薪水。”
“知道,银行家。”漫雪遵命,不忘亲亲他,也跟端坐在车后的小白道再见。
“乖乖听爸爸的话哦,他上班你可不能吵他。”
两人一起朝后座那只颈子上打了领结“头发”梳得雪亮的小东西看去,今天它表现得可安分了。
“放心让它跟我上班,我会教它怎么精打细算的。”帅傲风打包票。
漫雪笑得灿烂,挥别这对“父子”进公司去了。帅傲风一如往常,见她进了公司才安心离开。
到了公司,帅傲风的秘书首先尖叫。
“总经理,你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一只小狗,难道难道”女秘书猛咬下唇,双眼眨得像抽筋,故意说:“不会是要送我的吧?”
“是我老婆的。”帅傲风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把小白放到地板上,脱去外衣,放下公事包;秘书一路跟着他,一手接着他的外衣,一手接着公事包,呆呆地看着总经理坐定在宝座上,开电脑,看日志。
“你要一直站在那里,‘欣赏’你老板重复这上班前千篇一律的动作吗?”帅傲风问。
“什么时候有老婆的?”秘书春梦乍醒,满是疑问。
“你什么时候问题这么多?”帅傲风懒懒地睨了她一眼。
“没啦,只是关心一下老板嘛!”说真的,她在帮他订机票和旅馆时心底就有数了,其中一张机票的姓名资料是洛漫雪,七年级生,她记得很清楚;难不成她就是所谓的“老婆?”但她只是好奇,没有想太多哦!而且她是良家妇女,对老板不敢有非分之想。
“要你订的旅馆,订好了吗?”帅傲风问。
“订好了,是位在杜尔一家不错的小旅馆,等你签名传真呢!”秘书把他的公事包给他,把外套挂到他椅背后,赶紧去找来旅馆的订房传真单。
帅傲风仔细看了,签了名,递给她,忽然想起一件要事,叫住她。“你觉得情人节送花好不好?会不会太俗气了点?”这种事问女人最准了。
“大部分的女人都喜欢花啊!”她就是其中之一,不过他一定只是在考验她的常识,可不是要送她,她可得机灵点。
“你觉得送几朵花比较合适?”帅傲风问。
“这简单,如果你是要求对方跟你分手的话,一朵就代表一拍即散,两朵叫‘二次轮替’,三朵退避三舍;如果你是要追求对方,一朵就代表一见钟情,两朵就叫二见倾心,三朵是三生三世哎哟!帅大总经理,如果我是开店的,当然希望你买愈多愈好啊!”帅傲风仔细思量着。“那九百九十九朵是否就代表地久天长?”
“嗯,可以这么比喻吧,总经理是要送谁啊?”秘书好奇得很。
“老婆。”
又是老婆!“你老大高兴就好了。”
“去订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包装得美一点,送到我的地盘。”
“地盘”指的是长期住的那饭店,秘书记了下来,心底估算,九百九十九朵花,可能会是一束让人抱也抱不动的大花束,幸好不是要送她,否则她得请卡车来载,多麻烦。
秘书走后,帅傲风一边办公,还一连想着其他的点子,小白在办公室里逛累了,又跑到他脚边来扒他裤管;突然他福至心灵,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神秘好礼——“我怎么没想到呢!”他拍案叫好,揉揉狗儿的小脑袋,是它给了他灵感。
而这真是最能代表他心意的礼物了,他要送给她他自己,相信她一定会喜欢。
帅傲风暗喜,却不知漫雪就要面临严重的威胁和陷入充满变数的险境
“龙嫂,就是那个女的,她叫洛漫雪,是龙哥的旧情人,龙哥跟你新婚不到半个月就离家,都是因为她。”
正中午,马路上停着一辆白色宝马轿车,车里的司机冒着生命危险当“报马仔”指着和同事们走出spa馆,正要外出用餐的漫雪。
端坐在后座的龙嫂,闺名冯雅铃,她身形粗壮略胖,脸上长满麻子,单眼皮,嘴唇远远看去像挂着两条香肠,虽然身上穿金戴银的颇为贵气,却遮不去天生的粗犷和一张丑脸。
此时她的眼睛眯成一线,阴阴地扫射漫雪,恨意使她脸上的麻子颜色看采更深,两只手的指节又“去”得喀喀作响,十分可怕。
她相信那个叫洛漫雪的女人根本不认识她,但两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她冯雅铃可是中部最有势力的老大冯奇人的独生女儿,从小被父亲宠爱有加,众人将她捧为“小公主”长大后不只是大家闺秀,就连父亲都看重她的能力,让她主掌帮派里的大事。
嫁给龙天民就是她自己一手包办的大事之一。
初见龙天民是他因某事到中部来拜会她父亲,她一见过他,就完全对他的男子气概倾心了,喜欢他到了相思牵肠的地步。
为了嫁他,她开始展开行动,设计许多计谋,不断在他的地盘上刻意制造大麻烦,再派自己的人手去调停,让他对她心生感激。
目的就是要让他对她印象深刻,让他知道她是个女中豪杰,女人中的女人,让他也对她不能忘情,她就怕不能得到他啊!
为了想拇有他,她费尽思量,怎知他都上钩,跟她结婚了,却一直未曾跟她行房。
她恨死了,最后把他的手下抓来屈打成招,才知他早有爱人!
天啊,这简直天理不容,跟地作对啊!
“你确定就是那个脸色苍白,头发像倩女幽魂的瘦排骨吗?”愠怒的嘶哑声从两条香肠间飘出。
“是的,龙嫂。”
司机很肯定。
“拿去吧,这是赏给你的。”龙嫂从胖手上取下一只大钻戒,出手相当阿莎力。
“不不,这我不敢要,能为龙嫂效力是小的荣幸。”他只想活命。
“给我拿去。”龙嫂使劲地塞到他手上。
“教教我,这瓶子上看来像是植物的拉丁学名,是‘这个’加‘这个’再加‘这个’吗?”帅傲风胡乱地抓了几瓶。
漫雪的苦瓜脸终于挤出一丝笑来,他的关爱,她怎会不懂,只是她仍自责。“都是我害你的。”
“是我心甘情愿的。”帅傲风否定她。
“我真对不起你。”漫雪道歉。
“吼!你说对不起的次数,比说我爱你更多,再说就翻脸了。”帅傲风小吼了一下。
“我爱你,真的好爱你。”泪光在她眼中闪动,她圈住他的颈子,投身在他怀中。
他当然知道她是爱他的,她那么在意他,他心底可乐得很;将她抱在怀里宠,倾身吻她,不忘说:“快教我。”
漫雪揉揉泪眼,取过他手中的小瓶柔声说:“一点甜橙,一点薰衣草,加上你的爱、你的关怀就是我的好心情。”
“原来我也是有疗效的。”帅傲风给自己贴标签,只为博她一笑。见她笑了,他心底比什么都舒坦,忍不住又亲吻她。她温柔地回应,柔软的舌像无言的诉说千言万语,害得他心神恍惚,把持不住又要天雷勾动地火,幸好他最后的一丝理智拉住他。
漫雪动手调合精油,轻声对他说:“我打电话给姐姐,她这几天要和姐夫去南非,她问婚礼可不可以多等几天,她也要到法国参加我们的婚礼。”
帅傲风认真地想了一下。“目前的情势看来,是没有必要那么急着出国,我马上差秘书去改班机。”帅傲风说到做到,这就要下楼到客厅去打电话,漫雪却拉住他。
“还没说完呢!我也打电话去公司请假,但公司不准假,说我才刚上班就请婚假,会影响业绩。”漫雪十分困扰。
“什么?这真是太刻薄了,干脆辞了算了。”他好不容易结个婚,竟没有新娘,这像话吗?
“我喜欢这份工作。”
那还不简单——“我开一家全台湾最有规模的spa馆,聘请你当总经理。”
“真的!”漫雪吃惊极了。
“只要是你要的,就算天上的星星我也摘下来给你。”帅傲风拍胸脯说。
“可是我不想要星星,我要月亮。”漫雪顽皮地笑着。
他的小女人还真会说笑!他揪她的颊,低声说:“就这么决定了,我们结婚绝不受任何阻挠。”
漫雪点了头,很开心这个决定。
帅傲风随即下楼去,call秘书,过一会儿秘书回报:“班机延期必须等到一星期后才有机位,日期是情人节的隔天。”
那是他和漫雪原本决定的日子,人家说择日不如撞日,既然如此——就那天吧!
“是,总经理。”秘书正要挂上电话。
“慢点慢点,顺便帮我查查法国罗亚尔河附近有没有好一点的旅馆,帮我订个双人房。”帅傲风下令。
秘书迟疑了一下下,像是有点惊讶,一会儿才说:“喔是。”
挂了电话后,帅傲风翻看桌历,想起亲戚送的情人节餐券,觉得他和漫雪跟这个情人节真是有缘,躲都躲不过似的。
他们第一次过别具意义的情人节,他该想个点子来纪念一番。他认真地动脑去想、用力地想,小白却跑来无聊地扒他的裤管,他一把抱起它,举得高高的,问它:“有什么点子可以逗你主人开心的,想到了别忘了告诉我,知道吗?”
“汪!”这傻狗儿还煞有其事的回答他哩!
他忽然有个天大的发现,他这阵子居然和漫雪一样学会了跟狗儿“对话”了,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本来认为烦人的小东西,竟愈看愈顺眼,还觉得它挺可爱的,大概是它曾陪他一起共患难,在公园里的那几个小时,他们就开始情投意合了吧!
他把这宝贝纂在怀里,一起上楼找漫雪去,告诉她这个新发现。
星期一,总令人感到上班特别的疲惫,但帅傲风一早送漫雪上班时,却是精神抖擞,而且后座还多了个跟班——小白。
他们没把小白留在老家,怕它“一个人”在不熟悉的环境会不安,于是让它跟着出门上班。
到了漫雪的公司,帅傲风不忘叮咛:“请辞别忘了拿薪水。”
“知道,银行家。”漫雪遵命,不忘亲亲他,也跟端坐在车后的小白道再见。
“乖乖听爸爸的话哦,他上班你可不能吵他。”
两人一起朝后座那只颈子上打了领结“头发”梳得雪亮的小东西看去,今天它表现得可安分了。
“放心让它跟我上班,我会教它怎么精打细算的。”帅傲风打包票。
漫雪笑得灿烂,挥别这对“父子”进公司去了。帅傲风一如往常,见她进了公司才安心离开。
到了公司,帅傲风的秘书首先尖叫。
“总经理,你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一只小狗,难道难道”女秘书猛咬下唇,双眼眨得像抽筋,故意说:“不会是要送我的吧?”
“是我老婆的。”帅傲风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把小白放到地板上,脱去外衣,放下公事包;秘书一路跟着他,一手接着他的外衣,一手接着公事包,呆呆地看着总经理坐定在宝座上,开电脑,看日志。
“你要一直站在那里,‘欣赏’你老板重复这上班前千篇一律的动作吗?”帅傲风问。
“什么时候有老婆的?”秘书春梦乍醒,满是疑问。
“你什么时候问题这么多?”帅傲风懒懒地睨了她一眼。
“没啦,只是关心一下老板嘛!”说真的,她在帮他订机票和旅馆时心底就有数了,其中一张机票的姓名资料是洛漫雪,七年级生,她记得很清楚;难不成她就是所谓的“老婆?”但她只是好奇,没有想太多哦!而且她是良家妇女,对老板不敢有非分之想。
“要你订的旅馆,订好了吗?”帅傲风问。
“订好了,是位在杜尔一家不错的小旅馆,等你签名传真呢!”秘书把他的公事包给他,把外套挂到他椅背后,赶紧去找来旅馆的订房传真单。
帅傲风仔细看了,签了名,递给她,忽然想起一件要事,叫住她。“你觉得情人节送花好不好?会不会太俗气了点?”这种事问女人最准了。
“大部分的女人都喜欢花啊!”她就是其中之一,不过他一定只是在考验她的常识,可不是要送她,她可得机灵点。
“你觉得送几朵花比较合适?”帅傲风问。
“这简单,如果你是要求对方跟你分手的话,一朵就代表一拍即散,两朵叫‘二次轮替’,三朵退避三舍;如果你是要追求对方,一朵就代表一见钟情,两朵就叫二见倾心,三朵是三生三世哎哟!帅大总经理,如果我是开店的,当然希望你买愈多愈好啊!”帅傲风仔细思量着。“那九百九十九朵是否就代表地久天长?”
“嗯,可以这么比喻吧,总经理是要送谁啊?”秘书好奇得很。
“老婆。”
又是老婆!“你老大高兴就好了。”
“去订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包装得美一点,送到我的地盘。”
“地盘”指的是长期住的那饭店,秘书记了下来,心底估算,九百九十九朵花,可能会是一束让人抱也抱不动的大花束,幸好不是要送她,否则她得请卡车来载,多麻烦。
秘书走后,帅傲风一边办公,还一连想着其他的点子,小白在办公室里逛累了,又跑到他脚边来扒他裤管;突然他福至心灵,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神秘好礼——“我怎么没想到呢!”他拍案叫好,揉揉狗儿的小脑袋,是它给了他灵感。
而这真是最能代表他心意的礼物了,他要送给她他自己,相信她一定会喜欢。
帅傲风暗喜,却不知漫雪就要面临严重的威胁和陷入充满变数的险境
“龙嫂,就是那个女的,她叫洛漫雪,是龙哥的旧情人,龙哥跟你新婚不到半个月就离家,都是因为她。”
正中午,马路上停着一辆白色宝马轿车,车里的司机冒着生命危险当“报马仔”指着和同事们走出spa馆,正要外出用餐的漫雪。
端坐在后座的龙嫂,闺名冯雅铃,她身形粗壮略胖,脸上长满麻子,单眼皮,嘴唇远远看去像挂着两条香肠,虽然身上穿金戴银的颇为贵气,却遮不去天生的粗犷和一张丑脸。
此时她的眼睛眯成一线,阴阴地扫射漫雪,恨意使她脸上的麻子颜色看采更深,两只手的指节又“去”得喀喀作响,十分可怕。
她相信那个叫洛漫雪的女人根本不认识她,但两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她冯雅铃可是中部最有势力的老大冯奇人的独生女儿,从小被父亲宠爱有加,众人将她捧为“小公主”长大后不只是大家闺秀,就连父亲都看重她的能力,让她主掌帮派里的大事。
嫁给龙天民就是她自己一手包办的大事之一。
初见龙天民是他因某事到中部来拜会她父亲,她一见过他,就完全对他的男子气概倾心了,喜欢他到了相思牵肠的地步。
为了嫁他,她开始展开行动,设计许多计谋,不断在他的地盘上刻意制造大麻烦,再派自己的人手去调停,让他对她心生感激。
目的就是要让他对她印象深刻,让他知道她是个女中豪杰,女人中的女人,让他也对她不能忘情,她就怕不能得到他啊!
为了想拇有他,她费尽思量,怎知他都上钩,跟她结婚了,却一直未曾跟她行房。
她恨死了,最后把他的手下抓来屈打成招,才知他早有爱人!
天啊,这简直天理不容,跟地作对啊!
“你确定就是那个脸色苍白,头发像倩女幽魂的瘦排骨吗?”愠怒的嘶哑声从两条香肠间飘出。
“是的,龙嫂。”
司机很肯定。
“拿去吧,这是赏给你的。”龙嫂从胖手上取下一只大钻戒,出手相当阿莎力。
“不不,这我不敢要,能为龙嫂效力是小的荣幸。”他只想活命。
“给我拿去。”龙嫂使劲地塞到他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