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初春的新加坡,早已经是一派青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天堂景象了。就在这个人间天堂的一隅,正在举行着一场不算太大却很是隆重的婚礼。管风琴奏出了婚礼的乐曲、庄严的神父熟练地说着一连串的祝词、全体宾客叹羡的低语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无缺,仿佛就连那高高在上的神像也露出了赐福的笑容。
    新郎林志邦,双眉微微的蹙着,神色显出几分与气氛不太相符的严肃。此刻,他的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了那个叫作方心蕊的女人来了。但是,他的心中已经不再有期待与奢望了,她只是他的一个过去式、一个近乎完美的影子而已了。他转过眼去,注视着他的新娘———陈旋。他不由得微笑了一下,她是优雅迷人、独立而干练的,无一不显出都市女性的那种风采来。她实在是无可挑剔的了,若说还有什么不足的话,便是少一点家庭主妇的柔婉味道。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哪里会有十全十美的人呢?他自己不是,也就没有资格去要求别人罢。所以,林志邦几乎是知足了,几乎是。
    陈旋此刻也在想着方心蕊。前几天,她在无意之中听到小欣的嘀咕:“爸爸,方阿姨作我的新妈妈更好一些。”说来奇怪,她并没有因此而生气,还深有同感。的确,心蕊是比自己更适合作一个妻子和母亲的,她是那么优秀的一个女人。
    从来,似乎都是她陈旋在指导心蕊,在作她的老师。实际上,她从这个学生兼好友身上却学到了更多的东西。是她,使自己对生活、对婚姻又有了新的希翼与信心:是她,使自己又敢于去尝试了,去投入了:而且也正是因为了心蕊地牵引,她才有了现在的丈夫。想到这里,陈旋低头看了看身上这套心蕊设计的婚纱,心里默默地感谢起那远方的朋友来。
    交换戒指了,新婚夫妇相视而笑。他们之间,或许是没有年轻而炙热的情感,但他们彼此都相信他们是会适合对方的。而且,他们都拥有一个名叫方心蕊的朋友和她最诚挚的祝福。
    同样的春天,在芝加哥却是另一番景象。在车来车往,高楼大厦之间穿梭的人们有着不同的肤色,却有着相同的神情:忙碌!在这现代的都市中,四季的交替又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呢?
    高娜坐在咖啡店临窗的位子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玻璃外面那个杂乱的世界。“我曾经是多么向往这个地方啊!”她疲惫地想“原来也不过如此。”
    突然,咖啡店门口来了一个苗条而性感的东方女郎,漂亮得无可挑剔,那大波浪的长发随风轻飘着,更增添了几许撩人的妩媚。店中的每一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尤其是那个青年男子,都不约而同地吹起了口哨。
    她竟然是―――高娜吃惊地掩住了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麦可!”她犹豫了几分钟,终于轻声地,试探性地叫出了那个名字。“你是———麦可吗?”
    她说的是中文,那些外国佬们全然无动于衷,但那个刚坐下的东方女郎却如触电般站了起来。“谁?是谁?”
    她说的也是中文,如此一问,那就等于是直承了她就是麦可。几分钟后,高娜和麦可坐在了一起。“我现在的名字是莉莎。”那个曾经叫作麦可的人说。
    莉莎,一个女人的名字。但“她”除了那张脸还没有太大的变化外,又有哪一点象男人呢?高娜打量着眼前这个柔媚似水的莉莎,心下并不如何惊叹;那种手术的神奇,她是早有耳闻的.她意外的是,在这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她和“她”居然可以相遇!
    “你过得好吗?”高娜诚恳地问。
    麦可,不,是莉莎苦笑地摇了摇头。“好不到哪里去,毕竟是别人的地方。”高娜没有问她为什么不回去,她是猜想得出象莉莎这样的人在国内的际遇的。
    她们聊了些彼此大致的境况,又交换了通讯地址。在国内,两人仅仅是知道有对方的存在而已;可如今,在这陌生的地方她们竟有缘相遇,说着同一种语言,回忆着同一个城市,以及她们共同认识的人们,比如那个叫方心蕊的女人。这使得两个人的心蓦然就接近了许多。或许,她们将来成不了朋友,但在孤寂袭来的时候,想到还有这么一个熟人,也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着,那感觉是不是要温暖一点呢?
    莉莎等到了要等的人先离开了。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中年男子“我的新friend。”她这样对高娜介绍着,脸上的神情是含情脉脉的。
    又剩下高娜独自一人了。她无意识的喝着已冷的咖啡,心里恍恍惚惚地想起了胡刚,她走的那天正是他入狱的日子,罪名是偷税,行贿,买凶这些她早已知道,并还有所参予,但她是不会有什么事的。她已经离开了,远远地离开了。
    不知胡刚会判几年?现在出来了吗?高娜忽然有些想知道了。在漂泊异国的这些日子里,她不知不觉地改变着,沧桑了,也心软了许多,她从不爱胡刚,却有了几分关念。
    爱,她能爱谁呢?谁又会全心全意的来爱她呢?多年前,曾有一个女人好心的劝过自己要去拥有一份爱情,这心情她也愈来愈迫切。可是,这又谈何容易啊!
    一滴泪,悄然落进咖啡杯中,击起了一圈涟漪。“真***烦!”罗文看着镜头前那个惺惺作态的女人,忍不住在心里忿忿然地骂了一句粗话。但他表面上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笑脸来,谁让这些人是“上帝”呢?再不喜欢也得忍着啊!
    就在两年前,他从电视台跳出来开了这家“伊人”影楼,也下海来扑腾扑腾了。倒也是挣了几个钱,现在不是正流行这个玩意儿吗?是不是个人都要来几张艺术照的,搞摄影算是很时髦的行当了。但是,糟糕的是,他自己的感觉竟然是一天比一天坏了,就算是在数钱的时候他也提不起劲来了。要具体的说也说不上个所以然,他就觉得这日子越过越没了激情,曾经钟爱的摄影成了机械的重复、马丽的唠叨是必听的功课、顾客的刁难是常有的训练总之,他的生活只有一个词儿:厌倦!
    但是,他还是得撑下去.因为这家影楼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资产,还有一半资金是李放的。当他急着满世界找本钱的时候,曾有过一面之交的李放却主动投资来了,并言明不分红也不收利息的。日子一久,他就发现李放不过是一个幌子,真正的投资者是另有其人的,居然是―――陆云峰!他猜不明白这个家伙为了什么作好人?也聪明地不去问了,只想着尽快的把债务了了就好。
    偶尔,罗文也会认为陆云峰是看在方心蕊的面子才肯如此帮忙的。看到那个家伙虽然在商场上还是呼风唤雨的样子,但总是独来独往的憔悴状,罗文有时候还真忍不住想帮帮他了,但是,他也只是有时与心蕊在网上碰到,她就有如惊鸿一瞥似的,言简意赅地聊了几句就无踪影了。他就是想帮忙,也是爱莫能助的。
    耸耸肩,罗文不再去想这个无奈的事情了。对着镜头,他终于按下了快门,心底却闪过当年他扛着摄影机四处跑的情景
    甘肃。炎炎似火的七月让人无法忍受,可就在这样的天气里还有人在激烈地争执着。在太阳底下,两个年轻人正在面红耳赤的赌着气。
    “黎华!你是不是被他给收买了?”那个朴实清秀的女孩不满地责问着。
    “杏儿!你怎么能这样说?你明知道我不是那种人的!”高高的男孩也生气了。
    这两人正是黎华和叶杏儿。他们俩作了很长时间的笔友,现在又成了同一个医学院的同学。已经是大家眼中早配定的一对儿了。这一次,两个人又一起参加了杨济慈阿姨领队的医疗下乡志愿队,一路上同行,感情又增进了不少,已经是很有一些敲定终身的味道了。可是,他们现在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分歧,两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争辩。
    “杏儿,你理智一点好不好?这种事情,并不是应不应该插手的问题,而是当事人自己心里怎么想的才最重要,是不是?”
    “那———你也不应该一味地去帮他的忙呀!”
    “不是我帮他什么,只是在帮我姐而已。”
    “心蕊姐又没有说过什么。”杏儿嘟着嘴。“如果她认为他不错,那又为什么当初要离开呢?”
    “这个———我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我是知道我姐现在的心思的。”
    “我不管!”杏儿仍然固执地说道:“反正,你不准告诉他什么!”
    “我知道,你就是偏向郑老师嘛。”
    “难道郑老师不好吗?”
    “好!好!好!”黎华妥协地连声说,然后他转移了话题。“我妈问你什么时候去见见她?”
    杏儿的脸红了,低垂着头不说话。
    “开学前,好吗?”
    她仍旧无语,但飞快地点了点头,脸色更加的红了。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映在了地上,又把这两个影子重叠成了一个不远处,杨济慈正悄悄地看着这年轻的一幕,她不由得悄悄地笑了。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到了方心蕊,却都不是那么关心那个叫陆云峰的男人。
    在枫叶刚刚有一些泛红的时候,陆云峰正坐在湖南航空公司的班机上,他手里握着一本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如此之轻。但是,他并没有翻那本书,而是一遍又一遍地在看着一张黎华才给他的照片。
    在那张照片上,是一个长发垂肩的年轻女人抱着一个两岁多一点的小女孩在微微的、温柔的笑着。那个女人洗尽铅华,衣着简朴,唯一的修饰就只是在她的胸前挂着一个银光闪闪的,嵌着两个水钻字母“f”的圆形挂坠。而那个小女孩儿,非常的粉嫩、非常的可爱,黑亮的眸子闪耀着快乐的光芒,那微微翘起的鼻子像极了这个正在看着照片的男人。
    黎华告诉他,这小女孩有一个十分动听的名字,就叫作———陆忆枫!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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