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儿莫若母,她便明白了。
    “你是个好儿郎,既已决定了,此有用之身,但行你当行之事便是。”
    很多年以后,在这一批庙堂新贵陆续娶亲生子,子又生孙的家学绵延中,江南檀氏东家檀依,与洛北左相沈阶的终身不娶,一并为人津津乐道。
    第170章
    【if线番外】
    要说在秦淮河畔红莲盛绽的季节,京中有什么盛大的席宴,那必然便是傅家女儿的及笄礼了。
    因为首富唐夫人的盛名,这一日到蕤园道贺的人极多,上到王公贵臣下至建康世家,今日皆殷切而来,济济一堂。
    即便如此,这些身份贵重的来宾想见今日的小寿星一面,也是不能。何也?人家精心养在闺中十几年的小娘子娇贵嘛,岂是随意露面给人品头论足的。
    这不,内院中,少女娇慵晏起,明知是自己的大日子,还是像往常一样在被窝里赖了一阵才梳妆,完全没有急于打扮的慌乱和仓促。
    也无人教导催促她,檐下玉风铃清灵的声音和着薰风荡进闺房,屋里还余留着前一日胡麻糖的香气。侍女们无声行走在清水洗过的木柞长廊上,素裙曲裾,清新淡雅,入室,训练有素地执香瓶,换花插,屋里很快弥漫起偏甜的百合香气。
    少女乖巧地坐在铜镜前,打个小哈欠,由着梳头嬷嬷鼓捣她那头乌黑柔软的长发。
    她有着一双圆而形若桃花的漂亮眼眸,瞳中乌亮的水泽清澈见底,像世间最纯洁的水晶,又俏皮地透出一股调皮的机灵。
    当换上那身阿母给她准备的糯黄色飞花曲裾后,簪缨才像终于醒了过来,目光水亮地望着镜中的自己。
    忍不住起身,在镜前抬着手臂转了两圈。
    花丛中最翩跹亮丽的小蝴蝶,也莫过于此了。
    “好看呢。”簪缨哝声自语,尚带些婴儿肥的脸上神神气气,显然很喜欢这件新裙。
    屋中的使女闻声掩唇轻笑,宠溺地看着今日长大成人的小娘子,皆附和地说道好看。
    这时,唐夫人和傅子胥从外庭进来了。
    簪缨见到父母,快走两步,笑着福身见礼,“阿父阿母!”
    唐素望着衫裳娇丽的女儿,眯弯眼睛点点头,赞同自己的好眼光。她身旁男子约略而立年纪,身上还保留着清爽儒雅的年轻气息,一张冠玉般的白净脸面温和含笑,看着眼前娇憨的小女,目光轻柔,“离行笄的吉时还有些时候,饿的话先垫些糕饼,莫饿着自己。”
    傅三郎的声名虽不及上头两个兄长显赫,却也是个守矩之人。只是这点日常的规矩,在女儿的快乐面前,自然不足为道了。
    “只是不许偷吃糖。”
    知女还是莫若父的,簪缨低头吐吐舌尖,乖觉地答应一声。
    耳听院外人声喧阗,她眨着圆润的桃花眼好奇:“今日外头的来客很多。”
    “不碍。”唐素笑着抚弄闺女额角的碎发,“外面的人都在外头,一会用了席,客客气气送走就是了。今日咱们一家给我宝贝女儿过生日,不应酬别人。”
    傅子胥露出一抹会意的微笑,簪缨听见也笑弯了眼。
    “咱们唐夫人好大的口气呀。”就在这时,庭院中传来一道清婉的嗓音。
    “敢把宫里的御前总管晾在外头,你唐夫人也算大晋头一份了。”
    簪缨向外一看,只见一位身着纤髾杂裾,梳作妇人发髻的年轻美妇雍容而来。她眼神一亮,不等父母招呼,先唤一声“卫姨”,迈着碎步迎将出去,袅袅福身:
    “阿缨给姨母见礼,小小生辰劳动长辈,甥女心中不安。”
    而后她又转向卫氏身边,再次福了福,“阿缨见过顾姨父。”
    来者正是与唐素结成金兰之好的卫婉、顾三郎夫妇一人。
    卫婉见簪缨如此嘴甜乖巧,不由笑道:“听你甜甜地喊一声卫姨,这一趟怎么都值了。”
    两家互道寒暄,卫婉送上她给小寿星千挑万选的及笄礼。
    那是一套十分精致难得的粉色翡翠头面。
    唐素搭眼就知道这套东西不菲,听着女儿甜声道谢,负手笑道:“这小机灵包就是一张嘴甜,背地主意多着呢,就你好哄骗。喜欢女儿,还不和三郎努努力?”
    卫婉夫妇膝下有一个小郎,比簪缨小几岁,而近来卫婉又诊出有喜,只是时日还短,从身子上看不出来,只告诉了亲近的亲友。
    卫婉闻言,羞赧地抚着小腹,嗔道:“就你话多。”
    唐素向来是言行无忌的性格,两家郎子却都是含蓄性子,相视一笑,又将为人父的顾三郎低头摸摸鼻子,嘴角的笑意却怎么也压不下去。
    说笑够了,卫婉看一眼乖乖站在那里陪同长辈的簪缨,这个她看着长大的孩子稚气渐褪,渐渐显露同她母亲一样的倾城绝色来了。
    她亦喜亦忧,不由低声提醒唐素:“方才我进来时,看到宫里几位娘娘皆送了仪礼来。”
    唐素不以为意,随意摆摆手:“那些荤油蒙了心的,想打阿缨的主意,不照镜子看看自己斤两。这孩子叫我和三郎养娇了,等闲受不得委屈,离不得我们,我要再多留几年。”
    有亲娘这句表态,卫婉放心一笑,“我看你们两口子呀,是恨不能找一个上门女婿才遂愿呢。”
    簪缨呢,在一旁低头揉弄裙带上的兰草尖尖,不言语。
    母亲说的这些,说羞涩也谈不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她有什么不懂的。她可不是养在深闺不谙世事的小娘子,前两年,她还跟着娘亲乘船去过吴兴呢,听过的见过的可多了,还知道哪里的酒酿丸子最好吃,只可惜那回只偷尝了一颗半,就被娘亲发现了,叉着腰把她数落了一顿。
    明明阿父都帮忙求情了,掺在肉丸里的黄酒不醉人嘛。
    思绪这一飘,就晃晃荡荡地飘远了,初长成人的小女娘惦记着什么时候再尝一尝吴兴的美食,不见半分春情愁绪。
    接下来,便是按部就班地走礼行笄。
    参礼的都是自家人,也没人给簪缨摆繁文缛节的规矩,只不过是是焚香供案,傅姆致辞,唐素亲手将一枚玉簪绾入女儿的发髻。
    簪缨开心地向父母行礼:“女儿今日成人了,铭感阿父阿母的养育之恩——”
    她想了想,又奉上一个甜滋滋的笑脸,“日后阿父阿母还要继续如此疼爱阿缨啊。”
    “这孩子!”
    唐素绷不住,笑着戳了下明媚少女的额头,座中的傅子胥亦隔空点点她,眼神充满宠溺。
    簪缨心安理得地站在众人围拢的中心,向爹娘撒娇,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反正她觉得自己是世间最无忧无虑的小娘子,山高水长的日子,没什么需要她自己操心的,她只需考虑什么东西好吃、什么布料裁裙子好看、哪里好玩,哦,以及怎么才能应付阿父布置的课业,就行了。
    想到这里,簪缨趁人不备,褰着嫩黄裙裾来到父亲席边。
    她扭捏地暗示:“阿父,你看阿缨都十五岁了……”
    傅子胥看她一眼,从善如流地点头,“十五岁,是个大人了,再每日‘苦练’两张大字是有些不像样。”
    簪缨深以为然:“正是此理!”
    “那便改作五张吧。”
    簪缨惊吓地睁大眼睛。
    傅子胥油然失笑,板住的脸只坚持两瞬不到,一点法子都没有地摇头轻叹:“不过今日你做寿,许你光明正大偷懒一回。”
    “人家从来也没偷过懒呀……”
    喜提五张大字作生辰礼的少女嘟嘟囔囔,还欲讨价还价,正在这时,一院外传来管事的声音。
    “夫人,姑爷,京口大司马给小娘子送生辰礼来了!”
    一听此言,旁人还未反应,卫婉先惊喜道:“十六回来了吗?”
    那个一身反骨的臭小子,多年前执意离京从军,走前还和父亲大闹了一场,这么多年就镇守在家门口,都不愿回家来看一眼。
    今日突然听得他的消息,卫婉怎能不喜。
    然而跟随管事进来的,却是一名参将打扮的军官。
    军官见了众人,团团抱拳道:“末将林锐见过傅郎君、见过唐夫人、顾郎君与夫人有礼,大将军在京口练兵无暇,知傅小娘子及笄芳诞,特命末将来送贺礼。”
    唐素知道卫家的那档子事,安抚地拍了拍卫婉,回身对还在呆呆发愣的小女娘笑说:“小丫头面子不小,还能得着他的信儿,也算他还有点良心,不枉过去跟着姐姐我蹭吃蹭喝——礼物呢?”
    林锐却有些迟疑起来。
    在众目注视下,他硬着头皮呼哨一声,随即一名驯兽兵领着一匹通体雪白的狼走进院中。
    “呀!”卫婉开始见白茸茸的一团,还以为是獒犬,待认出那是个什么,唬得藏在顾凌霜身后。
    傅子胥一瞬起身挡在女儿身前。
    却有半个脑袋从男人身后悄然探出,目光闪闪地盯着那头庞然大物。
    哇,雪白雪白的,三娘家养的狸猫都没有这样不掺一丝杂色的白。
    它的尾巴也好长!
    对上那双冷峻泛碧的竖瞳,簪缨一顿,打个寒战,身子又往阿父身后缩了缩,只露出一双眨巴眨巴的眼睛——它看起来好凶。
    卫婉已是气骂:“十六是不是打仗打傻了,送狼给女儿家!”
    林锐尴尬道:“夫人恕罪……大将军说,旁的傅家与唐夫人都不缺,就这头跟着他上过沙场,啮断过匈奴颈的头狼,还算是个宝贝,送给小娘子、那个啥,解解闷……”
    这话除了不可一世的卫十六,但凡换一个人说都是挑衅。
    在场所有人中数唐素镇定,对夫君摇头表示无妨,向簪缨招招手,“阿缨,还记得小时候你总缠着带你飞的大哥哥吗,人家送来贺礼,还不道谢。”
    那么久远的事……簪缨还真不怎么记得了,她知道卫姨有个在京口做大司马的兄弟,但因近十年未见,连他的样子也模糊了。
    但她是个知礼的女子,当下走出,向那名军士道谢,请他带话感谢大司马。
    林锐见这小娘子美丽灵动,雪润玉琢,忙道不敢,又取出一副臂缚,教她道:“小娘子莫怕,此狼十分灵性,不会攻击亲者。这副臂缚是大将军所用,上有气味,小娘子戴着这个和狼玩耍,狼嗅其气,自然便会亲昵小娘子了。”
    簪缨含笑应下,目光瞟到那副看不出本色的黢黑臂缚上,却不是很想接。
    在外头胡打海摔的糙男子么,哪会打理自己,自然比不上闺阁中香喷喷的小娘子。簪缨暗中嫌弃,也不知有没有汗味。
    她才不要那个呢。
    可嫌弃归嫌弃,她又舍不得那么威风的一头宠兽,连阿娘都说,江南难得见到这种体型的北疆狼。
    偷偷再看一眼,那只雪白的大家伙好像也在看她?
    那其实试一试,也不是不行?
    就这样,簪缨在长大成人的这一日意外地得到了一头狼,接下来的日子,她便勉为其难——实则兴致勃勃地开始了驯狼之旅。
    那双臂缚其实不难闻,也没有簪缨想象中的臭男人味道。
    汗味好像是有一点,参杂着一抹淡淡的生铁气息,闯入簪缨过去只由糖香、薰香、胭脂水粉香构成的世界,陌生而突兀,但习惯了也不让人讨厌。
    那头狼果然如林参军所说,颇有灵性,很快也适应了她这个新的小主人。
    簪缨不记得她那个送礼别出心裁小舅父,却不耽误她享乐。等能够羁縻白狼后,簪缨第一时间带着它去大市逛了一圈,在一排不绝于耳的“小东家”的呼声中,有
    识货的掌柜“呵哟”一声:“好威风的头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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