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姬原只是偌大北国中一个小部落首领的女儿,只是部落里的人对她多有宠爱,习惯尊称她为公主。
    她的阿爹是个中立和善的首领,没什么大的野心,只想圈地安生,眼看部落日益发展得欣欣向荣、族人安居乐业,已是他最大的欣慰。
    所以当北国最大的王决定扩大领土、挑衅京都,在边塞发动战争时,
    被宣召过去的阿爹当即就表明了立场不想与京都陛下为敌,便拒绝了王的拉拢,扬言他的部落绝不出战。
    不想这一举动和宣言惹怒了王,
    王在开战后同时下令,秘密让周边几个部落首领联合起来,在一个深夜对他们妄想独善其身的小部落发起突袭,并承诺战后在其中首领选出最悍勇出色的一位封王给地。
    于是那一夜小部落遭受了惨无人道的屠戮,
    很多族人在熟睡中就丢了性命,
    阿爹和阿兄带着部落勇士们奋起反抗,
    男人们被杀戮殆尽,女人们就替补而上,
    到最后即使妇孺皆兵了还是寡不敌众,
    他们用同族之间最熟悉不过的塞北话高喊着灭其种,绝其后裔,
    几岁至十几岁的孩童少年被残忍虐杀,
    少女和妇人们被匕首刀剑钉在沙地上,像低贱的妓女般遭受着多人凌辱,蹂躏致死。
    丽姬在几个族人拼死掩护之下逃离,
    她骑在骆驼背上,终究不忍就此离去,
    便回头想再看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小部落,
    也就是这一眼,
    火光冲天中,她见到阿爹的头颅被砍下抛入篝火,
    而阿兄为了她的一线生机,以一敌十死死拖住敌人,最后被人团团围住,无情地用铁枪刺死了……
    一路上族人以命相护,
    没逃多远,还是被追来的敌兵逐一击杀,
    身下骆驼也让暗器铁球击中,连带着她摔倒翻滚在冰凉的绵沙上,
    丽姬听到身后逼近的兴奋狂吼,绝望至极。
    也就是这时,谢景执带着一队铁骑精兵赶到,救下了她。
    精炼的铁骑兵训练有素,
    他们分出几人骑着高头大马,手持弓箭形成一个小阵,把丽姬围在中间保护起来,在谢景执的指挥下很快配合着外围的战友把追来的敌兵斩杀完毕。
    丽姬泪流满面地坐在地上,眼看着那些残肢断臂飞出、腥臭的血洒落,染红周遭的沙。
    她当时还不知为首这英武俊美的冷脸男子是谁,可看见他身上全副武装的银色盔甲,便想到边疆驻扎的京都军队,只怕他也是个会见色起意、纵容手下烧杀抢掠的军队首领。
    惊惧的心跳声中,
    她头昏脑涨,耳朵嗡鸣,
    直到恍惚从谢景执嘴里听到“京城容时”四字,
    才放心地上了他们的马,
    一路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被乔装护送来到了京中。
    后来在容府的床榻间,才从容时口中得知救她的人是京城宣平侯府家的谢小侯爷,亦是容时的少时好友。
    也是他托了随军出征的小侯爷顺带深入腹地去看她一眼是否安好,才赶巧把她从战事中解救出来。
    为此,她对谢景执和容时内心是有感激的,
    只不过一开始她到了容府的飞仙楼时,容时特地叮嘱蔻娘作的“恶作剧”一不小心差点玩过头,让她恼怒了很多时日是真的。
    而林芙清也不知道,她能在飞仙楼安然度过几月,正是因为有了丽姬的前车之鉴,才让容时给蔻娘等人多留了万不可动真格的口信。
    毕竟自己的女人生气了怎么慢慢哄都行,谢小侯爷的女人若是伤着了,他可是得提头去见啊。
    “哼,我这姬妾不如你的小奴瞧着乖顺。”容时想起这几月憋闷的时刻,一屁股在椅子上坐下。
    丽姬亦是嘴上不饶人,她接话接得又快又狠:
    “是丽姬粗鄙,惹得公子不快,不如公子便把我赠予谢小侯爷吧,说来,那日小侯爷在沙漠中如天神降临般救了我,我感激不尽,正愁无以为报,索性今日以身相许了了这桩恩情。”
    明知她在说气话,容时还是被噎到了,他若顺着她的话说下去,只怕接下来又要哄上十天半个月,不能与她纵情淫乐,于是憋红了一张脸,抱着双臂闷声不响。
    丽姬乘胜追击:“或者将我同芙儿掉个个儿,换些时日也是可以的,我去小侯爷府上侍奉,芙儿到容府住些日子。”
    她越说越离谱,容时的脸色由红转黑。
    都说商人精明,可容公子这副吃瘪的表情,一点也不像一个善于周旋、驰骋商场的人。
    林芙清知道他们是在斗嘴,弯唇偷笑起来。
    谢景执只好开口为好友解围,顺便立身正名:“我有芙儿即可,公主美意谢某无福消受。”
    “我已不是什么公主,再说京都小侯爷的身份比我贵重得多,怎么消受不起?”
    丽姬也坐下了,看到对面正偷乐的林芙清,又把话头引到她身上,“芙儿可愿意与我一起伺候小侯爷?或是同我换一换?”
    林芙清无法言语,在场都懂唇语的三人便齐齐将目光投向她的唇,想要看她会“说”出什么来。
    谢景执猜她一定会婉言拒绝,
    容时也是这么想。
    只见俏如芙蓉的美人收起笑容,睁大了含水的杏眸,点头作出无辜乖巧的模样:“奴都愿意的,爷的幸福,便是奴的幸福。”
    “……”
    谢景执无可奈何地闭了闭双眸,深呼吸后,吐出胸中一口闷气。
    容时感觉也是快要喷出一口老血来,
    看来真是姐妹相见恨晚,同仇敌忾啊。
    他是时常与活泼率真的丽姬拌嘴没错,也习以为常了都,
    可林芙清看着多么端庄娴静的一个人,
    谢景执究竟如何同她相处的,怎么让她也学着拿话语捉弄起人来了?
    容时当然不知道,林芙清被谢景执逗了一天了,这下逮着机会,自然是要逗回来的。
    两个美人对视,不约而同噗嗤一笑。
    刚才楼下那个伙计还记得谢景执的吩咐,知道大公子往这雅间来了,就已传话下去按照最高规格的席面给他们上菜。
    掌柜的也亲自上来招待,带着丫头伙计们鱼贯而入,很快就把一大桌的珍馐上齐。
    林芙清数了数,共有十二道菜,上的酒也是两罐陈年精酿和一壶羊奶酒,她便直直盯着掌柜的。
    “姑娘是有什么吩咐吗?”掌柜的注意到她的视线,走近恭敬地问道。
    “这一桌子一百两够结账了么?”林芙清缓慢又清晰地启唇。
    掌柜的略有疑惑,努力辨认她的唇形后,殷勤地道:“姑娘真是爱说笑,小侯爷和姑娘能光临小店,小的们荣幸还来不及,怎会让姑娘付账呢?”
    林芙清闻言,学着谢景执挑眉,冲他笑得俏皮,
    “看来奴这二百五十两在此毫无用武之地。”
    “什么二百五十两?”丽姬不懂两人之间在打什么哑谜,“出门在外,小侯爷还让你付钱不成?”
    容时夹了烤羊腿肉给她,“对啊,让女子结账可是忒没风度的事,什么二百五十两啊?”
    谢景执却只顾拿过勺子给林芙清盛鱼汤,
    表情说明了不足为外人道也。
    “侯爷、公子请慢用,两位姑娘若还有什么需要的,只管叫小人就行,咱们都在外头侯着。”掌柜的笑得慈祥,他很会看眼色,不多加叨扰,说完就带人撤了出去。
    雅间里重新变回四人相对,
    几人本就生得一等一的好容貌,用餐礼仪更是得体,即使是大快朵颐烤羊腿的丽姬,也只见她吃得利落干净,丝毫不显狼狈。
    食不言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席间安静得只有咀嚼食物的声音。
    冰镇过的白灼虾特别好吃,个头又大又鲜甜,林芙清便多尝了几个,当她拿到第六个的时候,
    早就留意到的谢景执才在她身旁开口,“天气寒冷,少吃些冰的。”
    林芙清加快了剥虾的速度,讨好地放到他碗中,“奴不吃了,这个是给爷剥的。”
    “小侯爷,芙儿生得这般弱小,让她多吃几个又不会怎么样。”丽姬忍不住为她打抱不平,用词却是有失偏颇。
    她应是想说林芙清生得柔弱,可是部落里的男人女人向来只分强大和弱小。
    “正是生得弱小,才要多注意饮食。”
    谢景执理所当然地驳回丽姬的话,自己夹了虾肉吃下,一本正经地说:“她就是因为贪嘴,才错吃了毒药致哑,若我再不多行约束,只怕明日又不知她要学神农尝什么百草了。”
    ??
    林芙清一脸问号,谢景执嘴里描述的她怎就成了贪嘴好吃的人了?
    “我不是,我没有。”她赶紧摇头澄清自己。
    看着三人谈话,容时也不甘示弱地插嘴问丽姬:“对了,你怎么不学学人家,也给我剥一个?”
    “剥就剥。”丽姬还真捏起一只虾,顺从地他剥起来。
    几人吃饱了些,心思也活泛开来,东拉西扯地聊一些没由头的话题。
    林芙清瞄到墙上的一把琴器,便道:“爷,奴想取下那琵琶看看。”
    说罢不等他回答,已过去小心翼翼地踮脚拿下。
    琴身古朴沉实,通体乌黑光亮,上面还有漂亮的青鸾花纹,
    她抱在怀中,轻抚弦线,指尖流出的音色清脆悦耳,
    接着她把琴翻了个面,果然看到底部刻有一个小字,便惊喜不已。
    林芙清在一本配着插画的乐集通史上读到过,
    前朝七公主在音律上造诣极高,从小就展示出惊人的天赋,八岁时便能独自作曲,曲谱流传至今。
    她还有一把心爱的琵琶,常常带在身边弹奏,
    琵琶乃是及笄那年,十分宠爱她的前朝皇帝寻来全国最顶级的小叶紫檀为其打造制成,还特地命匠师在底部刻了代表公主排名的“七”。
    前朝没落后,皇宫里数不胜数的珍宝大部分都被掠夺烧毁,抑或是丢失了,由后世人统计所得,记载在册的也有这把琵琶。
    本以为只能在通史上惊鸿一瞥,
    不曾想这琴竟就流落于京城民间中,
    且不说还能作弹,倘若用来作为收藏,其珍贵的价值意义也是无法估量的。
    进来的时候林芙清多加留意了几眼,
    就总觉得很像通史插画上画的那把,
    不过看不真切,也就不太确定,结果这一细品下来得了意外之喜。
    林芙清抱着琵琶回到座位上,同谢景执说明了这琴的来历,还惋惜这等好琴只挂在这里用于装饰。
    “居然是前朝公主所物,想是酒楼中的采办凑巧买来,不识好货,才令这名器蒙尘。”
    这琴是如何到了这酒楼,其实容时也不知道,
    不过见林芙清说完,他很大方地赠送:“若你想要,便带回府中去吧,放在我这也是暴殄天物。”
    谢景执知她喜爱乐器,也建议道:“不如先试弹一下。”
    林芙清望向窗外明月,心中有了主意,
    纤指拨响弦时,
    酒楼坊间琵琶起,珠玉连脆胡旋曲。
    这是一首经过稍作改编的《破阵乐》,
    她的曲意气势磅礴,声响轰鸣  ,
    颇有千军万马气吞山河,扶摇直上九万里之势。
    谢景执从她的琴音中梦回吹角连营,
    边关城墙之上,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热血守望,有如历历在目。
    容时举着酒杯,倒是想到了当年无边无际的沙丘之上,那抹缥缈的紫纱。
    丽姬闭上双眼,仿佛能看到一张大漠日色昏,驼铃响叮当的画卷在缓缓展开。
    再睁眼,已忍不住动身为她起舞。
    血色罗裙飘飘,
    丽姬舞着北部的舞,回身取下墙上羊皮鼓,
    以配合林芙清的曲子拍打节奏,
    鼓点密集,穿插于琴声间,
    两个美人一静一动的演奏十分默契,
    两个男人也欣赏着舞曲推杯畅饮。
    弹奏接近尾声时,
    林芙清心胸澎湃,她将琵琶横抱,轮指飞快,拨弄得琴弦铮铮作响。
    丽姬继续拍打羊皮鼓,
    随着她的乐声越舞越快,裙裾向上翻飞,绽出夜色中一朵孤绝的血色之花,再戛然而止。
    “好琴技!”
    曲停舞毕,丽姬发自肺腑地鼓掌赞道,
    又看林芙清生得娇怯美貌,玉软花柔,
    不明白她是如何能弹出这般意境波澜壮阔的曲子来,便问:“你难道也曾去到过我们边塞,亲眼见到过大漠沙如雪吗?”
    林芙清摇头,
    她哪里能去到那遥远塞北的无边大漠呢,
    闺中怎有机会,现在更不可能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只在诗书上读过,便令人无比神往,加之她在音律上有些天分,所以这才能弹出这般意味。
    “可惜了。”丽姬坐下,放好羊皮鼓,斟满两杯羊奶酒,递一杯给她,“我们塞北很好,那里有戈壁荒漠,也有满天的霞光和星夜,还有珍贵的骆驼奶和上好的烤肉。”
    “有能歌善舞的美丽姑娘、骁勇善战的汉子。夏天可以躺在沙床上看北斗七星与银河,冬天我们会一起围着篝火歌唱起舞……”
    说到这里,她回忆起那些无忧无虑的自由时光,眼中已然含了泪。
    林芙清不知她那些艰险的经历,只猜测到她是因战争痛失部落和族人后,孤身一人来了这京城,还被带入飞仙楼接受那些羞耻的调教,最后无名无分,留在了一个男人身边。
    从部落公主到商人姬妾,其中的落差感和心酸只怕多有不为人知。
    而林芙清又何尝不是失了家,在这不可自控的命运中飘零,她喉中也有些哽咽了。
    两个美人感同身受,一时静默相看泪眼,无言凝噎。
    “这些年党争四起,战事不息。”
    谢景执一口饮下杯中酒,缓缓开口,
    “如今边疆已定,惟愿山河无恙,百姓安乐无忧。”
    残酷的战争下,一瞬间就能改变很多东西。
    原按着家中意思,他本应该科考从文,做一个闲散文官,富贵子弟,以绝猜忌,以保侯府兴顺永昌。
    可投军经历过战役之后,
    谢景执才发现很多事情远没他所想的那么简单。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往后的戎马生涯,他想他没选错。
    “好端端的,说这些做什么。”
    容时见不得气氛逐渐凝重,便开口打岔,“跟你们这些实打实金枝玉叶相比不得,我呀,只是一介商人,没那么多忧国忧民的家国胸怀,只求明日睁开眼,还能做些小本生意维持生计,就阿弥陀佛了。”
    他把话说得很谦卑,
    可说出去又有谁人不知容姓皇商的雄厚实力。
    抽出袖中帕子,容时捂到丽姬的眼上揉了几下,
    “各位想出去散散心么?京城眼见快要下雪了吧,岭南那边气候还暖和,倒是可以出去几日避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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