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岑能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我叫李皓旻,身高182,体重71,小时候很喜欢跟在可岑后面跑,叫她老大,因为我爱哭,而哭的时候一串鼻涕总会流下,所以被别人冠上了「鼻涕小子」的称呼,不过那是在可岑还没走的时候。
    自她离开后,我每天都在盼着她,希望每天上学进到教室坐在座位时,能看见斜前方有个熟悉的背影,一头秀发披在背后,轻轻一拨弄,洗发精的香味飘散开来,稚嫩的脸蛋微微一侧,不管是笑脸还是哭脸抑或是恼怒的脸,好可爱,真的。
    她离开的那天,是我哭得最惨的一次,我在糖糖老师面前放声大哭,在不知不觉中投入了糖糖老师的怀抱,还记得老师拍着我的背要我别伤心,她要我相信可岑,我那一辈子的老大会回来,回到这块她土生土长的地方。
    那年,我开始学着改变,我学了跆拳道、空手道、柔道……一些防身术,收起爱哭的个性,我开始变点坚强、勇敢,我想成为一个男人,我想在老大回来前先暂时替她保管这个位置,我想在她回来之前成为匹配的上她的男人。
    还记得会叫她老大是因为小一发生的「茶碗蒸事件」,说来可笑,就只是因为午餐的茶碗蒸被比较恶霸的学生抢走我就哭了。
    那天刚好学校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很好心的特别赠与我们一人一个茶碗蒸,通常都是厨房在煮的,也不知道那天是什么日子,不过对我来说,有得吃就好。
    只是我才刚要拆开盖子,就被人抢先一步拿走,我抵死不从,导致我的茶碗蒸很开心地去跳楼自杀了,现在想想真觉得自己是个蠢蛋,就算被人吃了也不能让它直接回归大自然啊!
    看在静静躺在地板上那茶碗蒸的尸体,眼泪就这样从眼眶滑落,我边哭边跑去向可岑诉苦,我还深深记得当时我只能到了四个很乾脆的字。
    「关我屁事!」朝着我大吼,我知道她最讨厌哭哭啼啼的人了,不过我同时也知道她更讨厌欺负人的人。
    虽然嘴里说着不关她的事,她却还是在事后偷偷帮我讨回公道,之后,那群人再也没有来犯我,在可岑的庇佑下,直到她离开之前的生活都非常幸福。
    她离开后,我的日子当然也依旧幸福,因为我开始称王,但我打着的称号是「帮好人,打坏人。」欺负、捉弄,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是让对方感到不舒服我一定马上跳出来,当然我没有那么坏会揍他们一顿,否则他们家长来告我那我不就死定了。
    我会用同样的方法回馈他们,一人一次,公平吧。
    小三一直到小六毕业之前我都做着这样的事情,毕业后升上了高一,又再度成了菜鸟,我当然不可能在学校直接称王,不过被灌输正义使命的我还是喜欢帮助弱小的人。
    小六毕业的暑假,老天很残忍了送了我们全家一个残酷的事实,我们得病了,是名为阿兹海默症的病,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让这么病治好,只知道老爸的记忆会越来越差,还有其他的我都不敢再多想了。
    看到母亲每天夜晚都独自一人偷偷哭泣,心就像被人挖空了一般,我便提议全家到日本出游。
    也许效果不是那么好,至少我能看见爸妈的笑容了。随身携带着相机,到了日本我无时无刻都在记录的爸妈的笑容和点滴,我希望以后爸要是忘记了能看看这些相片,也许能勾起一点回忆,也许他还能想起事他亲爱的儿子提议去日本的。
    出国到日本一直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没有想到居然是因为这种理由来的,儘管如此我还是玩得十分开心,因为再也没有什么比家人更重要了。
    在日本时,我写了张明信片寄给了在高雄的糖糖老师,告诉她我的近况,也顺便问问我那可岑老大的消息,九年了,我真的很想她,我好想告诉她我喜欢她。
    回国后第一件事是去那个她曾经住过的地方看看,想不到遇到了一位身材高挑的男子,身穿运动服戴着鸭舌帽,夕阳下的橘红光照射着他清秀的侧脸,好清秀的男生。
    当时我还想说他应该就是现在住这的住户,问了一次后他没做明确的回应,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泛黄的旧照片,那是我和可岑唯一一次合照。
    当我唤他一声小哥时他却赏了我个爆栗,我才刚想对他破口大骂时他却告诉我他就是我最思念、最喜欢的张可岑,我那位离开已久的老大。
    隔好多年,又再次踏入了她家,在频频出糗后我已无地自容,当她问我为什么要知道她的消息后我完全无法接话。
    好不容易提起勇气向她告白却被立刻发了张好人卡,原来、原来她已经交了位男朋友了,名叫陶少顏,嗯,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位大帅哥,想必人也一定很耐死。(註一)
    几小时的畅谈时间后,我把她离开后的一切通通说给她听,她也告诉我了她回来的原因,原来是因为陶少顏,不知道为什么瞬间松了口气。
    之后的一通电话却又把我搞得紧张起来,原来又是因为陶少顏,因为他出事了,儘管他做了多下流的事,可岑还是那么喜欢他、那么爱他,依旧会因为他出事了而着急。
    我自告奋勇陪着可岑回彰化,上火车后她的心情一直无法平復,她一边看着她的日记本,看到连眼泪流下来的都不知道,心好疼,如果是我一定不会让她哭泣,只是我永远都没可能在她身边,只要她还深爱他一天。
    闔上日记本,她转为看向窗外风景,许久,我看她不停地点头,仔细一看才发现她睡着了,自私的偷偷将她的头靠在我的肩上,撇过头轻倚着她的头,将手覆在她的小手上,发现她的手心全都是汗水,哪怕只有十分鐘,我好希望时间可以停止。
    短短的两个小时很快就过了,醒来后她没跟我说什么,也许他觉得我在安慰她给她力量吧,只是她不懂,我其实是希望能够趁这个机会让她喜欢上我,我很自私我知道,我也很清楚自己已经没有机会了,只是只要还有一点点的希望我都还想试试看。
    陶少顏一时半刻醒不了,然后,可岑要在她身边照顾她,而我只能住在可岑在彰化的家,什么都无法做的我如同废人一般。
    她学习削苹果,我就送苹果给她,并在离开前送她一个拥抱,我希望她能看见我的好、我的努力,只是我在她的眼中只看见躺在病床上,头上包着绷带的那个男生,我好羡慕他。
    提着一袋肉羹麵,还记得在高雄的时候,我和她最期待营养午餐的肉羹麵。
    其实我有预感,可岑已经要叫我离开了,只是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送我最后一个拥抱后她把在高雄老家的钥匙给我,我马上就知道等陶少顏醒来后她便会回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想对我来说这又是一个机会。
    独自一人回到高雄后,我自动得住在可岑家,当然家里还是会回去,毕竟我无法拋下我的爸妈。
    过没几天我就接到可岑的电话,我只带了一些必备用品就直衝彰化,在医院大门口等着可岑,看她拖着行李慢慢从医院里走出来到我的面前,红肿的双眼,浓厚的黑眼圈,儘管有多疲惫、多捨不得,她还是掛着笑容,我问她却不确定要离开,她坚定的告诉我她确定。
    我以为回到高雄后是我展开追求的大好机会,她却在上火车的那剎那告诉我她是绝对不会喜欢上我的,为什么?为什么一点机会也不给我,能到被发好人卡后就没机会追求了吗?
    好吧,我懂,我不会再追求你了,但请让我继续喜欢你,直到我找到我生命中的真命天女之前。
    「可岑,你觉得我帅吗?」撇头望向很认真看着电视的可岑。
    「帅帅帅。」她很敷衍地回应我。
    「骗人。」撑着下巴,我无视她很敷衍的回应。
    「很帅这样可以吗?」按着手中的遥控器。
    「认真的啦!」我不满抗议,至少这点我想从她这里得到认同。
    「我就说你帅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啊!」她不爽地朝我丢了一个大抱枕,嘴角却带着笑容,这次她终于肯认真地看我了。
    我想我可以从对你的这场感情中正式退出了。
    註一:耐死=nice=和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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