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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来了,芜湖——
第52章
取悦
宋凌对外一直说自己是北城大学艺术学院毕业的,「北城」这两个字的名气太大,以至于很多人都选择性的误以为宋凌是军部退下来的。
剧组的人对宋凌的印象很好,好到觉得这个人没有一点缺陷。一但这么个被过度美化的做出一点不符合人设的事,众人的喜欢就会很快变成极端的讨厌。
“听说这人饭局上还往洛总身边凑呢,结果洛总根本没理他。”
“好像也喜欢跟着云哥,云哥挺照顾他。”
“云哥脾气好,谁都照顾。没想到小宋看着正派,居然是个不安分的人。”
“也不怪他,风行树多大呀,要是能傍上风行的少爷,往后得飞黄腾达了。”
几个人聚在一起说闲话,很快引起了栗可的注意力。
“做什么呢,导演在叫你们,都没长耳朵吗?”栗可的声音很脆,训起人来却一点儿不含糊。
方何见到栗可,颇为不屑的笑了笑:“跟您比起来,我们是没耳朵。”
栗可听方何这话有点不对味儿,本来想说两句,但想到自己还有拍摄任务,犯不着和一个十八线的酸鸡计较,放下话扭头就去找陈导了。
.
洛闻川的玫瑰花,一直送到古城的拍摄任务结束也没断过。
最后一天手工,宋凌收到了一束极光色的厄尔多瓜玫瑰。
极光没有固定的颜色,宋凌手里的这束玫瑰,也不能用一种颜色去定义。
极光代表希望,想要见到这个奇观,就要排除万难,跨越寒冷去往北极。
洛闻川这是想说,自己能够回来很不容易么。分明腿就长在他身上,又哪里有人能困得住他。
宋凌之前不喜欢折断花枝去取悦人的行为,但眼下却并不讨厌收到鲜花。
没有人会讨厌鲜花,无论多么忙碌,心情又多么低落,在见到花开的那一刻,都可以得到舒缓。
洛闻川很会送东西,这些被折断用来取悦他的玫瑰,宋凌不能丢弃,也舍不得丢弃。
今天拍戏的时候天就沉的厉害,眨眼间就下起了雨。初冬的雨水冷的刺骨,宋凌今天没带伞,正打算淋雨往停车场去,脑袋顶上突然多了把伞。
“要回家吗?”
宋凌抬头,正对上师行云那双深邃的眼瞳。
此刻的宋凌正手捧着玫瑰花束,两个人在同一把伞下是很暧昧的距离。
师行云见宋凌不说话,浅浅一笑问他道:“小宋不会是要去见女朋友吧。”
这几天的玫瑰师行云也见到了,送花的应该个很痴情的追求者。
宋凌看上去不像是个有情丝的人,师行云不认为宋凌这段时间会有伴侣,如果有,那宋凌留给他的时间也太少了,这样是留不住伴侣的。
宋凌道:“是要回家。”
“回家吗?这么大的雨,不如我送你。”师行云笑盈盈地看着宋凌,用一种很善意的目光。
这会儿俨然是个接近师行云的好时机,他已经耽误太久了,索性就没有拒绝。
“麻烦云哥了。”
“走吧。”
师行云很喜欢这声云哥。宋凌是Alpha,这种来自于一个Alpha听起来像是心悦诚服的称呼,让他心下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没有人会讨厌宋凌,一个外貌优越,品性极佳,又带着年轻活力的顶级Alpha,只会让人控制不住地想要靠近。师行云希望有一天宋凌在他身下,任他驱策的时候,也能再叫一声「云哥」。他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也很好奇宋凌意乱情迷时的神情。
人就是这样,轻而易举得到的伴侣觉得没趣儿,需要花心思去追求的,反而上头。
雨下得很大,路上的车堵在一起,几乎是寸步难行。
宋凌看了看密的遮人眼睛的雨,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终端。
师行云颇为苦恼道:“也不知道这路什么时候才能通,到你住的地方还有一段车程呢。”
车恰好堵在太平街,宋凌听师行云这么说,也明白了这人的意思。
“回去得到夜里了。”宋凌顺着师行云的话感叹了一句。
师行云接了一声「是」,过了一会儿见车还没动地儿,提议道:“不如先去我家吧,这个点儿该吃饭了,我给你露一手。”
“去云哥家吗?”
“对,我在前头有个房子,在临城拍戏期间一直住那儿,跟小洛隔的不远。咱们把车丢给司机,走着过去。”
“会不会被狗仔拍到?”宋凌问了一句。
“咱们两个都是Alpha,又是一个剧组的,拍到又能怎么样,你就不要担心了。”师行云对待宋凌出奇的有耐心,再怎么说这人也是个Alpha,跟别的Omega不同,不能用同一种方法去追求,先成为哥们儿或许更合适。
宋凌又看了看车外的雨,才点了点头。
下车时终端收到一个通话请求,宋凌看了一眼代码,发现自己并不认识,直接点了拒绝。
师行云车里是有三四把伞的,但下车时还是只拿了一把。他喜欢和宋凌共撑一把伞的感觉,不经意的暧昧才是这个阶段最值得品味的。
两人到师行云的别墅时,各自的衣裳都被风雨刮湿了大半。
宋凌不太明白师行云为什么放着后座的伞不用,非得两个人挤一把。这样做浪不浪漫他不知道,倒是挺冷的。如果不是因为师行云是他的任务对象,得顺着点儿,他真的很想告诉师行云:做的很好,下次不许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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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芜湖——
第52章
取悦
宋凌对外一直说自己是北城大学艺术学院毕业的,「北城」这两个字的名气太大,以至于很多人都选择性的误以为宋凌是军部退下来的。
剧组的人对宋凌的印象很好,好到觉得这个人没有一点缺陷。一但这么个被过度美化的做出一点不符合人设的事,众人的喜欢就会很快变成极端的讨厌。
“听说这人饭局上还往洛总身边凑呢,结果洛总根本没理他。”
“好像也喜欢跟着云哥,云哥挺照顾他。”
“云哥脾气好,谁都照顾。没想到小宋看着正派,居然是个不安分的人。”
“也不怪他,风行树多大呀,要是能傍上风行的少爷,往后得飞黄腾达了。”
几个人聚在一起说闲话,很快引起了栗可的注意力。
“做什么呢,导演在叫你们,都没长耳朵吗?”栗可的声音很脆,训起人来却一点儿不含糊。
方何见到栗可,颇为不屑的笑了笑:“跟您比起来,我们是没耳朵。”
栗可听方何这话有点不对味儿,本来想说两句,但想到自己还有拍摄任务,犯不着和一个十八线的酸鸡计较,放下话扭头就去找陈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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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闻川的玫瑰花,一直送到古城的拍摄任务结束也没断过。
最后一天手工,宋凌收到了一束极光色的厄尔多瓜玫瑰。
极光没有固定的颜色,宋凌手里的这束玫瑰,也不能用一种颜色去定义。
极光代表希望,想要见到这个奇观,就要排除万难,跨越寒冷去往北极。
洛闻川这是想说,自己能够回来很不容易么。分明腿就长在他身上,又哪里有人能困得住他。
宋凌之前不喜欢折断花枝去取悦人的行为,但眼下却并不讨厌收到鲜花。
没有人会讨厌鲜花,无论多么忙碌,心情又多么低落,在见到花开的那一刻,都可以得到舒缓。
洛闻川很会送东西,这些被折断用来取悦他的玫瑰,宋凌不能丢弃,也舍不得丢弃。
今天拍戏的时候天就沉的厉害,眨眼间就下起了雨。初冬的雨水冷的刺骨,宋凌今天没带伞,正打算淋雨往停车场去,脑袋顶上突然多了把伞。
“要回家吗?”
宋凌抬头,正对上师行云那双深邃的眼瞳。
此刻的宋凌正手捧着玫瑰花束,两个人在同一把伞下是很暧昧的距离。
师行云见宋凌不说话,浅浅一笑问他道:“小宋不会是要去见女朋友吧。”
这几天的玫瑰师行云也见到了,送花的应该个很痴情的追求者。
宋凌看上去不像是个有情丝的人,师行云不认为宋凌这段时间会有伴侣,如果有,那宋凌留给他的时间也太少了,这样是留不住伴侣的。
宋凌道:“是要回家。”
“回家吗?这么大的雨,不如我送你。”师行云笑盈盈地看着宋凌,用一种很善意的目光。
这会儿俨然是个接近师行云的好时机,他已经耽误太久了,索性就没有拒绝。
“麻烦云哥了。”
“走吧。”
师行云很喜欢这声云哥。宋凌是Alpha,这种来自于一个Alpha听起来像是心悦诚服的称呼,让他心下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没有人会讨厌宋凌,一个外貌优越,品性极佳,又带着年轻活力的顶级Alpha,只会让人控制不住地想要靠近。师行云希望有一天宋凌在他身下,任他驱策的时候,也能再叫一声「云哥」。他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也很好奇宋凌意乱情迷时的神情。
人就是这样,轻而易举得到的伴侣觉得没趣儿,需要花心思去追求的,反而上头。
雨下得很大,路上的车堵在一起,几乎是寸步难行。
宋凌看了看密的遮人眼睛的雨,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终端。
师行云颇为苦恼道:“也不知道这路什么时候才能通,到你住的地方还有一段车程呢。”
车恰好堵在太平街,宋凌听师行云这么说,也明白了这人的意思。
“回去得到夜里了。”宋凌顺着师行云的话感叹了一句。
师行云接了一声「是」,过了一会儿见车还没动地儿,提议道:“不如先去我家吧,这个点儿该吃饭了,我给你露一手。”
“去云哥家吗?”
“对,我在前头有个房子,在临城拍戏期间一直住那儿,跟小洛隔的不远。咱们把车丢给司机,走着过去。”
“会不会被狗仔拍到?”宋凌问了一句。
“咱们两个都是Alpha,又是一个剧组的,拍到又能怎么样,你就不要担心了。”师行云对待宋凌出奇的有耐心,再怎么说这人也是个Alpha,跟别的Omega不同,不能用同一种方法去追求,先成为哥们儿或许更合适。
宋凌又看了看车外的雨,才点了点头。
下车时终端收到一个通话请求,宋凌看了一眼代码,发现自己并不认识,直接点了拒绝。
师行云车里是有三四把伞的,但下车时还是只拿了一把。他喜欢和宋凌共撑一把伞的感觉,不经意的暧昧才是这个阶段最值得品味的。
两人到师行云的别墅时,各自的衣裳都被风雨刮湿了大半。
宋凌不太明白师行云为什么放着后座的伞不用,非得两个人挤一把。这样做浪不浪漫他不知道,倒是挺冷的。如果不是因为师行云是他的任务对象,得顺着点儿,他真的很想告诉师行云:做的很好,下次不许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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