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应该是在晚上11点多钟。”
    “可验尸报告明明是说,她的死亡时间是在两点以后?”
    “因为冯天天遭袭了之后,没有马上死亡,两小时之后,她才被封上封箱带窒息而死的。”
    我接着消化周炳国的解释,这点倒是可以说明凶手不是爬进厕所的时候,恰逢冯天天起夜。但问题是,现场既没有强奸、侮辱尸体,也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那么这个神经病难道坐着看昏迷中的受害者两个多小时才下手的?我把这个问题抛了出来。
    “他可以做很多事儿,”周炳国接着说,“而且我相信这两小时所做的事情,对他来说,比杀人本身更有意义,它是和尸体摆放的诡异姿势成为一体的。”
    “那他究竟在干吗呢?”周炳国欲言又止,他走到床边那滴墨汁的边上,看了看若有所思,然后抬起头,“现在还不好说,等我找到更多的证据,再来说明。”
    周炳国照常卖着他的关子,我们也不好强求什么,心里却像被吊着似的难受。大伙儿的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准备收队。我磨磨蹭蹭地跟在周炳国的身后,想趁没人的时候,再问问他的猜测。下了楼,我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一个个上车,自己站在街的一边抽烟,周炳国站到我的身边,我刚想问他,不料他倒先说话了。
    “有机会,从侧面查一查闫磊。”
    我有点儿不舒服,尽管系统内部人作案,已经被提上了桌面。可怀疑对象如果成了闫磊,那么必然是最糟糕的一种局面。我们岂不是一直在与狼共舞?我又琢磨了下闫磊,年龄和身材都和周炳国所预判的相符,他不会毫无缘故地怀疑自己人。
    如果抛开一切作案动机和离奇程度,闫磊真的是凶手,这必然是我有生以来看到过的最大的黑色幽默,凶手一直是在自己查自己?怎么可能会有结果。
    我在想周炳国为什么突然一下子提出了这个怀疑,想必是和杨静静的结论有关。闫磊也是个左撇子,而且要不是中午吃饭的时候碰到手了,我们都还意识不到。
    现在我们坐在车里,已经和周炳国分兵两路,他和张凡双去局里整理资料,而我则跟着闫磊去趟印刷厂,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何久安的家离工作地点不远。按照他的身份,很有可能是下岗再就业,由街道的劳动介绍所介绍到这儿来工作的,所以骑自行车也就是十五分钟的路程。
    一个胖乎乎的自称是厂长的人对我们说:“何久安这人话不多,而且又是个临时按件计酬的搬运工,所以我还真不是很了解。和他走得最近的是他的搭档,也是临时工,叫管文明,现在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我们坐在厂长办公室里,等了二十多分钟,门外传来脚步声。管文明来了。他站在门口,唯唯诺诺地看着我们,然后问好,像一个犯了错误的中学生小心翼翼地踏进了门。因为我们在的缘故,厂长的热情显得有点儿做作:“来来来,老管,赶紧来坐,公安局的两位同志想跟你了解点儿情况。”
    我看着管文明,他的脚好像有问题,走路一斜一拐,像是个瘸子,坐到我们的对面,第一句话就是:“我不会有危险吧?”
    这个可怜的男人,以为凶手是冲着印刷厂或者他们临时工去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闫磊顺着这个话题问下去,不愧是刑警,知道如何顺着对方的思路套话来寻找。
    “也没什么,”管文明有点儿惊慌,“没别的意思,我只是问问,老何怎么突然一下子就被人杀了?我跟他其实也不是很熟,仅仅是因为同事关系,所以才偶尔一起喝喝酒。”
    他撇关系撇得很快,基本没回答闫磊的问题。“你别紧张,”闫磊安慰着他,“就我们调查下来的结果,和你没什么关系,即使凶手抓不着,也不会找上你,再说我们也不是吃干饭的。”
    听了闫磊的安慰,管文明似乎放松了一点儿。和我们大致谈了谈何久安的情况。何久安还真是个话不多的人,以前是机械厂的工人,下岗之后在家待了几年,因为老实本分,所以做了几次小生意都亏了。他老婆不是本地人,同样老实巴交,居委会安排她在小区里打扫卫生。他们有个女儿,上初二,学习中等,没听说闯过什么祸。
    我们聊了两个多小时,基本把何久安的工作情况聊了个透彻。他的生活两点一线,印刷厂和家,除了偶尔和管文明喝过酒,基本没其他的业余活动。这样的人,如果被凶手盯上,应该很快就能被摸索出生活规律吧。
    只是这个何久安一定死不瞑目,他可能永远都明白不了,导致他飞来横祸的,居然是他起了个悲催的名字。谈完之后,我们起身要走。“再坐一会儿呗。”厂长拉着我们,又给我们的水杯里续了茶,顺带给管文明也倒了一杯。
    管文明拿起来喝了一口,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也是个左撇子。回到市局之后,天已大亮,暖阳分外喜人,可我依然心情郁闷。中午过后,印刷厂的调查没有线索,刑警队大部分人出去接着忙活了,我继续想着如何完成周炳国的嘱咐――注意闫磊的事儿。
    对于系统内部人员的调查还在默默地进行,我查找着调查记录。当然,我并不奢望能够立即找到证据,只希望能有些线索就好。我把文件摞成一排,然后起身到饮水机边接水,一边接着水,一边用余光看着队里其他人,他们正在忙自己的事儿,我把茶杯放在饮水机上,出了门,右拐上了楼梯。
    这是截木制的楼梯,我来到四楼。走廊上没有人。我要去的目的地是倒数第三间,市公安局的档案室。
    门是虚掩着的,我走过没停,里面的小姑娘坐在桌前埋头写字,我没有任何机会。
    我走到了走廊尽头,边上的办公室里没有人,想了会儿,顿时有了主意。
    我做贼似的走了进去,拿起电话,然后查看了档案室的电话,拨过去,响了两下通了。
    “赶紧到刑警队来一下。”我劈头盖脸地说。
    “什么?”
    “赶紧来一下,有急事!”我的语速飞快,趁着她还没有辨认出我的声音,然后就挂了电话。
    我站起身来,出门走向档案室,心想,她一定得出来。离档案室还有三四米,她果然上当了,似乎脚步还挺焦急,我迎了上去。
    “我来找当年案子的档案。”我说。
    她转脸看看我:“哦,是马路啊。”她认出我来了,“现在要?”
    “嗯,挺急的,怎么,你要出门?”
    她面露难色,犹豫着该先做什么。
    “什么事儿?”
    “刚刚不知道谁打了个电话给我,让我去趟楼下。”
    “没事儿,你去吧,”我大度地说,“我在这儿等你。”她仍然在犹豫。
    “真没事儿,我在这儿等着。”
    她想了一会儿,作了决定:“行,那你先进去坐会儿,我马上回来。”
    这铁架子上的档案一摞一摞,横杠上贴着编号,这些编号以数字开头,1997、1996之类的,我不知道他们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归档的。只得从中间开始,随便取出一本,上面登记的是2002年的一起盗窃案,然后我走到左边再拿出一本,是2003年的案子,我估摸着是按照常规,以年代来编码的。
    调查刑警队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儿,应该是在最外面。我不得不返回来,一本本翻看最新的档案袋。查了一遍,居然没有。我有点儿纳闷,突然意识到一个浅显的问题,刑警队自查的档案会不会不留在档案室里?这是个方向性错误。
    没准儿他们什么也没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或者所有的笔录都还在局长办公室里?我不知道。但这种可能还是很大的。病急乱投医,我有些丧气,心里想着很有可能是一阵白忙。我走回门口,转头又看见窗户旁还有个小铁架。
    小铁架上也放着一堆文件。信封比架子上的那些要小,我看看门外,然后走了过去。迅速地取出一件,打开来看。上面写着内参两个字,我一阵欣喜,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要找的文件,全放在这儿呢。内部自查的档案,一定也在里面。我按照档案上的标题往下翻着,看到一个标题为“刑警队成员情况汇总”的纸袋。打开看了几页,是了,就是这玩意儿,我拿出手机,然后一页页往下找闫磊的名字。
    时间差不多了,做坏事的时候,心总是跳得很快,那个小姑娘发现电话的诡计,很快就会回来,我面对着大门,眼睛一边看着手里的资料,一边紧盯大门,耳朵还竖得直直的。翻到最后一页,也没发现闫磊的资料,我正琢磨着,这闫磊的怎么就没有呢,突然背后有人重重拍了我一下。
    “你在干吗?”身后传来一个粗壮的男声。
    我回过头看,一个中等个儿平头站在身后,皱眉看着我,脸熟,但我叫不出名字,好像是治安大队的。档案架高,且堆得密密麻麻,刚刚翻看查找的时候,居然没有发现更深处还有一个正在查资料的人。
    “我来找点儿东西。”我脸上堆起了笑,“吓人一跳,还当谁呢!”
    他依然看我,似乎在等我说下去。“还不是那起案子,忙到现在,没个头绪,闫磊让我来把当年的资料调出来。”
    “那应该是在最里面。”
    “哦,是吗,难怪我找了半天没找到。”正说着话呢,那个姑娘气呼呼地回到了档案室。
    我正好借此脱身,朝着门口走去:“回来了,帮我翻点儿资料。哎,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姑娘气儿还没消:“别提了,不知道是我听错了,还是他们说错了,根本没人让我下去。”
    “是啊?”我假装吃惊,“没准儿弄错了,也没准儿有男的暗恋你。”我边说边笑,这笑话很冷,他俩都无动于衷。
    “什么事儿?”那个中年男人还在,我只得把闫磊让我来找资料的谎言再重复一遍。
    “哦,等着。”姑娘没有深究,嘴里却在嘟囔着。她转身走了进去,消失在高高的档案架后面。中年男人也没有怀疑,冲着我笑笑,然后出了门。
    姑娘的脸一直侧对着我,虽说不是故意监视,但我要是还想拿那内参估计挺玄。我得另外想个法子。
    姑娘手里拿着一个黄色的牛皮纸信封走了出来,放在我的面前:“刚刚下去的时候他也不说。”
    “啊?”我没听明白什么意思。
    “我刚刚下去的时候碰着闫磊了,把我训了一顿,也没说要调档案的事儿。”
    “没准儿他忙!”我伸手去接信封,打开来翻了几页。是了,就是当年警察调查的所有的资料,但是不全。“这是全部?”我问道。
    “当然不是,这只是类似的目录,这案子上下都很重视,当年挺轰动,所以特地找人整理了文档,因为资料太多,所以还弄个索引之类的玩意儿,就是你手上拿的这个,要想具体了解细节,你看你要哪部分,我再进去拿,不过我也不是很熟,那时候我还没来。”
    姑娘嘟嘟囔囔地解释着,我继续看着手上的资料,大部分已经有所了解了,这不是重点。
    “你们查得怎么样了?”姑娘又问,“大伙儿都提心吊胆的,什么时候能破案?”
    “不知道,现在还没什么头绪,”我实话实说,仍然低头假装在看资料,然后加了一句,“你怎么想?”
    “什么我怎么想?”她好奇地看着我。
    “对于这案子。”
    “我能怎么想,我又不查案。”姑娘笑笑。
    “我是说,关于局里在查刑警队的事儿,你怎么想?”我没绕圈子,直奔主题。
    “有这事儿?”姑娘惊得不轻,这消息还没传到她这儿来。
    “你不知道啊?”我欲擒故纵地反问过去,把她的胃口彻底吊起来了。
    “我真不知道,”她显得有点儿担心,“怎么个意思,怀疑是刑警队里的人干的?”
    “也不是这个意思,我跟你说,你别告诉别人,刑警队有没有问题我不知道,但接下去肯定得把范围拉得更大,系统内部的。”我加重了语气。
    “这么说,怀疑是自己人干的?不会吧?”姑娘嘴张得可以塞得进一个鸡蛋。
    “万事皆有可能。”我心里觉得她的反应有点儿好笑,不过也很正常,起初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也愣了好一会儿。
    “谁?那多可怕,没准儿我和他还天天一起上下班?”
    “没准儿还一起吃过饭。”我越说越玄乎,她已经被我蒙得差不多了,“你有怀疑人选没?”
    “这事可不能瞎说。”姑娘还算冷静,压低着嗓子回答道。
    “那也是,都是同事,就算不认识,但都是穿警服的,这也让人不舒服,照我看应该弄个匿名的举报电话。”
    “弄这招也不妥,谁知道会传些什么东西,谁知道匿名电话里会瞎说些什么。”
    我笑笑,决定更直接一点儿:“你觉得闫磊怎么样?”
    “谁?”姑娘仰着脖子,差点儿没叫出来。
    “闫磊。”
    她紧皱眉头,盯着我仿佛是要确认我没在开玩笑,刚要说话,突然把视线停在我身后,我顿觉寒意乍起,回过头看,果然,闫磊正冷冰冰地盯着我。
    我心想要命,也不知道闫磊在身后待了多久,听到多少。闫磊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那姑娘看到闫磊有点儿怕,站起身来:“东西已经给马路了。”
    我心里一惊。闫磊脸部的肌肉微微颤抖了一下,我在迅速找措辞,以应对闫磊的问答。
    不料闫磊什么都没有说,只“嗯”了一声,从我的手上拿过牛皮信纸,翻开看了看,表情严肃。我站在一旁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过了一会儿,闫磊抬起头来,像是刚刚反应过来,对我说:“你怎么还不走?”
    我吃不准他的路子,心里迅速地算计了一阵子,也想不出来他这样做的动机,但又不好问什么,只能赶紧出门。
    回到刑警队,房间里很冷清。大部分人都在街上,周炳国坐在角落里抽烟,我走过去说了这事儿。周炳国抬头看我,仿佛是在他意料之中:“他已经知道你在查他了?”
    “不知道,反正没拆穿。”
    “小心点儿好。”他不以为然地对我说道。
    这口气让我觉得周炳国坐着说话不腰疼,现在和闫磊正面交锋的是我,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儿。我皱了皱眉头,周炳国明显感觉到了我的不快。
    过了一会儿,周炳国又说话了:“我想还是把那几个成人用品的小老板叫过来,给他们做一次催眠。”
    又过去了一天,到了倒数第三天。
    闫磊把那几个卖成人用品的商人,全部叫到了局里,由周炳国牵头,做了一次催眠式的回忆。对于是否能够成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催眠对于个体的要求很不相同,有些人有效,有些人则无动于衷。
    周炳国选择了单个催眠,虽说费时费力,但是效果远比小组催眠来得好。五个人被挨个安排进了市局刚刚布置起来的小房间里。
    催眠用的房间,比较简单。周炳国坐在小房间里的椅子上,我则趴在房间的窗户外看热闹。
    前三个都以失败告终,周炳国满头大汗地用了很多法子,音乐、语言,还有电影里常放的那种钟摆,都没起到什么效果。有个糙汉,还在那儿假寐,没两分钟就被周炳国识破了。那糙汉估计也没见过催眠,猎奇心理导致他居然还想多待一会儿,看看有啥新奇的事儿在自己身上发生,最后一脸不屑地走出门,临了还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狗屁玩意儿,一点儿不准。”
    但到了第四人的时候就不一样了。说实话当时我也没有太大的兴致再趴在那儿往下看,两个糙老爷们儿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听轻音乐有什么好看的。就在这时,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窗户外依然能隐约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哗哗声,周炳国嘴里一直在嘟囔着什么,那个男人突然一下子站了起来,我开始还以为又失败了,仔细再一看,他眼睛还闭着,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催眠?
    周炳国抬头看着他,嘴里在说:“你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口很渴?”那男人没有说话,可连续地在往下咽唾沫,喉结一直嚅动着,仿佛真的很渴。又紧接着,我不知道周炳国说了些什么,那男人闭着眼睛乖乖地举起了上臂,时上时下,我想周炳国可能正在测试他是否真的进入催眠状态。
    后来证明我的这个猜想还是准确的,那个男人身体前倾四十五度,像mj跳机械舞似的摆出了一个奇异的姿态,我吓了一跳,浑身鸡皮疙瘩也起来了。没想到这玩意儿真是玄得很,还能控制人的生理机能。
    这是五个男人中唯一进入状态的测试者,四十多岁,叫赵长顺,在周炳国的引导下,对其潜意识里的记忆作了一次梳理:
    90年代中后期,西南地区的一个小城j市,天空是胶片电影里的那种颜色,昏黄、暧昧,毫不刺眼。在赵长顺的描述当中,这种感觉就像描述一部旧时的老电影。高耸的烟囱无时无刻不在冒着黑烟,底下的少年一脸煤灰,绕着烟囱玩耍。
    一到夏季,空气里就充满了欲望的气息,满大街的大腿、胳膊混杂着男人汗味,和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肌肉晃动,总是让店里的生意陡然上升。
    这是月头的周一或者周二,赵长顺照惯例批货进店,计生用品和各类情趣物,到了下午六点多钟,已经销售过半。这是个好现象,因为在销售高峰来临之前,就已经售出了大部分存货意味着今天又是一个收成日。
    对于赵长顺的店来说,真正的黄金期是在晚上九点之后。他店的周围有一排小发廊,九点之后就会充斥着各色男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在这样的环境里开这样的店,想生意不好都难。
    赵长顺早早就吃饭了,买了半只白斩鸡和四瓶啤酒,晚上有场球赛,他边喝啤酒边吃鸡,也没有让钱包闲着,绿花花的钞票不断地涌进来,人生最大的快事莫过于此了。
    七点多钟的时候,有个男人走了进来,周炳国暗示赵长顺这个男人叫老a。这个代号老a的男人三十岁不到,低着头走进来什么也没说,而是绕着货架转圈。赵长顺这生意时间做得长,多数人进来之后都低着头直奔主题,交钱取货,然后匆匆离去。
    这个男人还有这个心思慢慢挑选,估计是个老油子,有些特殊需求。赵长顺没有理他,兀自喝着啤酒,进入了准备看球的状态。第一天如此的平淡无奇,那个男人在充气娃娃的货架前看了几眼,然后就走了。这是个憋坏了的男人,赵长顺没把这当回事,男女这事说开了就变得很正常,没点儿需求,谁往成人用品商店跑?
    到了第二个礼拜,又是一周头上,仍然是晚上七点多钟的时候,那个老a又来了,因为是第二次来,所以这次赵长顺对他印象还是有的,记得这是个中等个的男人,脸方方的,剃了个板寸头,在货架前摸了十分钟,赵长顺还是没有理他。这生意忽悠起来不合适,找不到好的措辞,两个大老爷们儿探讨充气娃娃有点儿不伦不类,与其如此,不如由着他自己慢慢挑。老a看了一会儿,又是什么都没买就走了。
    这回赵长顺就有点儿恼火了,看着老a的背影出了店门,老a骑了辆破旧的三轮车,原来是个穷鬼,赵长顺心里想,充气娃娃不是什么高档货,但对于老a这样的人来说,到隔壁发廊动次真格的,远比这玩意儿实惠得多。
    所以到了第三次,赵长顺就没什么好脸子给他看了,赵长顺在边上咳嗽,老a走到哪儿,他就一直站在一米之外的地方盯着,老a前脚离开原来的位置,赵长顺就上去重新把那些他动过的货摆整齐。
    其实老a并没把货弄乱,但很明显,赵长顺是想找个法子赶老a走。这生意做的不是人气儿,不是店里人越多,越能招揽顾客。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人们往往碍于面子,看见店里有陌生人在,就绕道而行的。
    老a感觉到了赵长顺的潜台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最后还是悻悻地走了,这说明老a还是拎得清的。赵长顺一直送他到门口,看着他骑上了三轮车,车上堆满了空饮料瓶……
    整个催眠过程共花去两个多小时,在确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之后,周炳国又把赵长顺唤醒过来。整个回忆过程显得细致详尽,尽管大部分对警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但最后一个信息,还是对我们有着很大的提示作用。
    “三轮车上堆满了饮料瓶?”闫磊问道,“难道是饮料公司的运水工?”
    “那也未必,”周炳国顿了顿,“也有可能是收破烂的。”
    又是一条崭新的线索。闫磊带着我们重新走访了一回当年发现尸体的窨井。时过境迁,出了那档子事儿之后,窨井早就被埋了。吴老二的棺材也被挖出来换了地方。我们在事发地点的小区附近走了一圈,然后直奔目的地,一家中等规模的废品收购站。
    周炳国把那个蹬着三轮车,车上全是饮料瓶子的男人定义成收破烂的。这个猜想很快被证实靠谱,因为那个收购站历史悠久,当年几乎包掉了所有拾荒者的销路。一来二去,是个人都会对这块地界熟悉起来。
    抛尸地点偏僻隐秘,而且也算是被存封的市政废弃工程,不熟悉的人光靠自己摸,几乎很难有机遇碰巧遇到这个天然的藏尸地,这也是把凶手指定为拾荒者最重要的证据。可前期的判断呢?
    这案子蹊跷得很,从最初的记者,到后来的系统内部人员,再到现在的捡破烂的,简直就是风牛马不相及。别说闫磊,就是我,也会对周炳国的判断产生怀疑。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关联?”周炳国同样也意识到自己屡屡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更要命的是,似乎每一条线索都是可以走得通的。
    “那怎么办?”我问道,我当然还是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一有线索就走一步看一步地深挖下去。
    “不管怎么说,总得先去见见那个废品回收站的老板。”
    老板已经六十多岁了,现在基本已经不做生意了,业务由他的儿子全权打理,也算是子承父业吧。等我们把那个老头儿找到,才意识到侦查范围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全市现有收破烂的就得有几千人,更别说往前上溯十几年了,等于是从原来的大海捞针,又被带到了另一片海域里接着捞。
    “有没有结过婚的?或者这买卖做得挺顺,后来又去干别的去的?”
    老头儿正坐在门前的椅子上品茶,看了周炳国一眼:“别小看收破烂的,除了脏点儿,可是个俏活儿,但凡干够五年以上的,身边都能找着个女人,你说的这些到处都是。”
    周炳国给出的范围太大,根本无法从这么大一堆人中锁定目标。
    “一个捡破烂的,怎么可能知道冯天天和何久安?不看书,不看报的。”闫磊也提出了疑问,似乎对周炳国的信任感又降了下来。
    周炳国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滴墨汁!”
    “什么?”
    “那滴墨汁,何久安家床上的那滴墨汁。”
    我没明白周炳国这话是什么意思,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周炳国在何久安家的床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那个时候貌似他就已经有头绪了,只是还没有把握,所以才没说出口。我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竖着耳朵,等着他来解释。
    “冯天天与何久安的死,证明了这凶手一直都在默默地看着我们,而且不会被怀疑,所以我们才会把怀疑的对象放到记者身上,对吗?”
    “没错,”闫磊点点头,“可记者现在不是已经被排除了吗?”
    周炳国接着往下说:“我还记得李舒然和我们对凶手的心理分析,我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他会认为凶手有上进心,对吗?”这回闫磊没有做声,这个问题他显然回答不了。
    “我们前面也分析过,从一个收破烂的一跃成为记者或者是系统内部的人,基本是不可能的。”
    这个倒是没错。“但漏掉了某点,有上进心是一码事儿,能不能实现理想是另一码事儿。”
    “你的意思是说,他想当警察或者记者,一直没当成?”闫磊尝试着问道。
    “不排除这种可能。”
    “那究竟是记者,还是警察呢?”
    “答案就在那滴墨汁。”周炳国说道。
    “墨汁?”
    “没错,你们再仔细回忆回忆,凶手杀人的时候都出现过什么?”
    我这下反应过来了:“墨汁代表笔,十年前的死者都被留下照片,照相机,他想当的是一名记者!”我差点儿尖叫出来。
    “通过法医鉴定和现场勘察,证明冯天天和何久安在死前都有两小时的存活期,既没有虐待痕迹,也没有侮辱尸体的证据,现场却留下了一滴墨汁,你们认为他会在做些什么?”周炳国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想想死者的坐姿!”
    我回忆着现场的情形,猛然鸡皮疙瘩竖了起来,在最近两起凶杀案中,凶手没准儿也用了照相机,而且还用了笔写过什么,加之他们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难道凶手是在模拟记者采访?
    “没错,起码我是这样想的。”周炳国点点头。
    “采访?”
    “而且采访一定就会发表。”
    分析到这儿,我突然有了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尝试着理顺整条线索的逻辑。曾经是个捡破烂的拾荒者,因为不乏上进心想当记者,又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他开始杀女性,在杀人的过程中,给受害者拍照来纪念这段“历史”,多年以后他结婚生子,生活归于平淡,我们的到访激起了他的愤怒。难道他用“采访”的形式,要把它制作成新闻事件,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我一边想着,一边觉得匪夷所思,这个逻辑是理得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变态有个天然的时机等着他――龙舟赛。龙舟赛开幕那天人声鼎沸,将会聚焦无数目光,难道他想在开幕那天,将这个新闻曝光?
    在场所有人听完这个有点儿离奇的动机都脸色骤变,不管有多少可能,但如果我们真的没有判断错,他真的付诸行动,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闫磊怔在那里,过了良久,冒出来一句话:“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闫磊说的那个人叫彭峰。今年应该也有四十出头,这个人有点儿小名气,是个摄影师,以社会民生为主要题材,作品在省里得过奖。市委宣传部在几年前举办过一个公安警风的纪实摄影大赛,邀请彭峰参加过,所以除了记者和系统内部人员,他也算是对市局组织架构比较了解的人之一。
    这还不算,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世,说实话,彭峰的作品也就只能算是业余中比较拔尖的,但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摄影者来说,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他的文化价值,而不是艺术价值。在做摄影师之前,彭峰一直以捡破烂为生。
    这个就不用我多解释了,想想都知道会有多少新闻点可以挖掘。“拾荒青年不甘生活平庸,拾破烂攒钱自学摄影技术。”类似的标题想必谁也不会陌生。在闫磊的记忆中,2003年、2004年的时候好像此人是被炒作得最红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地方报纸,都把他作为头条刊登过,貌似还得过一个“十佳青年”荣誉。
    但2006年之后好像消息就越来越少了。艺术毕竟是个吃工夫的行业,短暂的虚名,稍微炒作一下就能起来,若想要把它当饭吃,还是要有些天赋和持久的毅力的。
    “反正在我的印象中,没听说之后又弄出什么大名堂来,也没听说哪个报社、杂志社把他收了去做摄影记者。”闫磊补充道。
    我没有做声,脑中兀自将心比心地去分析他会产生的心理,好不容易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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