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阴沉,浓厚的云低低地覆盖着整片天空,冷冽的寒风夹杂着低沉的呼啸声从西边而来,仿佛随时会带来极其恶虐的天气。
    许平逸仔细地看过这些马,满是惊喜,不由自主地露出笑意。他的笑容很克制,只是嘴角翘了翘,但是这半年跟在他身边的人却知晓,他只有心情极好时才会露出这样的神情。
    陇州的官员和侍卫平均两个人才有一匹马,如今有了这些马匹,除了能确保人手一匹外,还能余出不少。
    想到这些,他静逸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欢喜。
    从城内出发前,他已留意到今日天气不佳,此时看着越来越低的云层,便知必须尽早返回城内。
    他安排侍卫整顿马匹,以便护送这些马入城,而后进屋寻二人,对着朱商施了一礼后道:“北江先生,我们尽早启程吧,天黑了再刮大风,不好行路。”
    朱商闻言,整了整衣袖,慢条斯理地站起来,而后伸手拉了一把胡灵,出去后命令暗卫将这座庙恢复成进入前的破旧冷清。
    刚启程,就刮起了大风,地上的沙土被狂风卷起,细碎的沙土一个劲地往眼睛里蹿。
    马匹有些躁动,有几匹往另一个方向狂奔,大力策马追拦。
    暗卫自动加入到侍卫中,将马群围起来,以防走散。
    行了一多半的路程后,风力减弱,沙尘随之而散,天上飘起雪花。
    鹅毛般的雪越下越大,大地和道旁已落尽叶子的树干上很快就积满了雪,一众人的黑衣也被染成银色。
    只有许平逸是一身白袍不变。
    寒若冰霜的风从脸颊划过,他丝毫不在意,只是盯着前方,快速前行。
    他的容貌在苍茫白雪中,没有丝毫减弱,反而更显俊美,眼中的清澈亦没有弱化,越发锐利起来。
    文弱书生,扛起责任时,也有他独特的英武。
    一行人护着马快速前行,要赶在大雪封路前抵达城内。
    朱商驾马跟在最后面,他看得出,那些他亲自培养出的暗卫,这半年多跟在许平逸身边,已经被许平逸的为人折服,诚心诚意跟随许平逸,丝毫没有最初接到任务时表现出的轻视。
    这些人当初接到许诺安排的任务时,各个心有不岔,认为一个小小的通判,不值得动用如此多位顶级的暗卫,两人保护足矣。
    在后面的相处中,他们的不愿和轻视,不知不觉地就消散了,反而开始欣赏许平逸,也愿意跟着他做事。
    朱商从未想过,那个以相貌引得汴京的娘子彻夜难眠、追随到书院门外等候的许平逸,竟可以有这样的力量。
    他的力量,春风化雨,让人心悦诚服。
    从山路出来,行到平缓的官道上,最前面的人放慢速度,后面的人和马也都相继慢下来。
    胡灵伸手接住雪花,红着鼻子看着朱商,问他:“不知汴京是否有雪,祖父身体是否安康?”
    “从西平府出来的第二日,我已给许六娘写了信,想必她已经收到了,再过几天,我们就能收到回信。”朱商靠近胡灵,握着她的手,眯着的眼睁开了几分,笑容里满是淡然。
    胡灵的手冷地就和天上飘下的雪花一般,他紧紧攥着不放。
    胡灵感受到他的力道,扭过头偷偷笑。
    朱商盯着胡灵,眼中一丝丝精明也没有,他发现自己曾经硬如磐石的心,又软了几分。
    此生能得三娘,是他的福气。
    大雪盖住了一行人的脚印,也盖住了前些日子那激烈血腥的一夜。
    抵达陇州城内,许平逸安排胡灵身边的暗卫去用膳,他则亲自下厨给二人煮面。
    “大郎,怎么,如今也自己下厨了?”朱商问道,他从未见过哪位郎君会自己下厨,无论到怎样的境遇,也会找个人来侍候。
    “北江先生,我一个人住在此处,不需要专门找个人来做饭,就自己动手了,我厨艺还不错,等下你们试试。”
    许平逸淡淡笑着说道,不以为意,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
    朱商注意到许平逸的神态,对他的赞叹又多了些。看着在厨案前忙碌的青年,他说:“你将这陇州通判做的很好,陇州焕然一新,朝中对你的评价都很好。”
    他知晓这陇州的知州是不做事的,陇州能有起色,全是许平逸的功劳。
    “北江先生过奖了。”许平启一边切菜,一边说道。
    他今日做的是自己改良过的岐山臊子面,他不喜欢臊子太小,因此各种菜都切了大块。
    他用木耳、蘑菇、肉丁、土豆、胡萝卜翻炒,入味后加水煮,做成臊子。
    面条是拉的扯面,他拉的面很长很细,拉完放到滚水里,一根面正好一碗。
    胡灵坐在灶台旁边,看得直流口水,说:“大郎,你母亲若是能吃到你做的一碗面,怕是高兴地要落泪了。”
    “待我回汴京述职,便给母亲做碗面吃。”许平逸将做好的两碗面端给二人,然后出去端了一个瓷盆进来。
    他掀开门帘刚进门,就见胡灵拿着箸,嗅到跟前来。
    瞧着胡灵盯着他手中的瓷盆不放,他将瓷盆放在食案上,笑着说:“这是冯翊县的羊肉,出去找你们时请人炖的,现在正好能吃了。”
    胡灵拿着箸就要夹肉,却听到朱商说:“是请了谁给炖的?你不是一个人住在此处?莫非还有别人?是年轻的娘子?”
    许平逸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急忙否认,说:“只是一位朋友,没有地方住,近日在我这里借宿。”
    胡灵才不在乎,赶快吃了这冯翊县“膏嫩第一”的羊肉,羊肉极嫩,味道刚刚好,鲜而不腥,膳口而不臊,吃得停不下来。
    吃饱后,胡灵一边喝着羊肉汤,一边满足地说:“还是你懂得吃,六娘她可能是小时候在外面待的久了些,竟然喜欢吃猪肉,连那猪脚都喜欢,却不知这羊肉才是最鲜美的。”
    许平逸眉头皱了一下,在家中用膳,都是吕氏安排好的菜肴,他们极少一同外出用膳,因此他并不知许诺的饮食习惯。
    朱商听了,放下手中的箸。
    许六娘不在许家的那几年是跟着方镜的,方镜的饮食习惯朱商很清楚,方镜只吃羊肉、牛肉,从不吃猪肉,却又怎么会让许六娘吃猪肉呢?
    而且许六娘以前作为荷官给他做事时,他记得她也是吃羊肉和牛肉的,还因为吃肉和人打过架,怎么在胡灵口中,许六娘竟然喜欢吃猪肉了?
    朱商随即又想到方镜很久没有出现了,按道理他不会这样放着许诺不管。
    心中有疑问,朱商立刻放下箸走了出去。
    胡灵正喝着羊肉汤,乐在其中,完全没留意到朱商神色的变化,许平逸却瞧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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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时期,贵族吃肉,首选是羊肉,其次是牛肉,不食猪肉;
    皇室基本只吃羊肉,猪肉则是“富家不肯吃,贫家不解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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