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三夜的硬座坐下来,再加上一路晚点,周志刚进到家门的时候已经疲惫极了,没和家人说几句话就上炕倒头便睡。
    大家也不好打扰,把满肚子的话都憋在心里,李云帆和周蓉去了招待所,其它人轻手轻脚的上炕睡觉。
    第二天,周志刚在早饭桌上才看清了郝冬梅的模样,现在距离上次见到郝冬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这姑娘长得越发出挑,周志刚对儿女的终身大事那还是有一定形象要求的,他觉得她完全配得上自己的大儿子,心中不由暗喜。
    郝冬梅对他也很尊敬,“爸、爸”一声声叫得很亲,周志刚更是喜上加喜,大儿子就是懂事,从小到大完全不用自己操心就把一切办得妥妥的,婚姻大事也这般顺畅,着实让他省心。
    吃完饭郝冬梅主动收拾碗筷,周秉义在一旁帮忙,李素华在院子里里问周志刚,“你觉得怎么样?”
    周志刚说,“太有资格成为咱们周家一口人了,或穷或富,这是老百姓谁家都决定不了的,我从不寻思那些;我只一个希望,就是咱们周家的人一脚迈出家门,男人有男人的样子,女人有女人的样子,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话音刚落,李云帆和周蓉就进了院子,招待所离得稍微有点远,他俩就没在家里吃早餐。
    “爸!”李云帆和周蓉同时喊道。
    “蓉儿,自从上次你回了吉春,已经两年多没见了吧?爸想你啊!”昨个没来得及说话就睡了,周志刚还没好好看过最心疼的女儿呢。
    “爸,我也想你!要不是路太远,我们单位又批不了那么多假,我肯定早就去重庆看您了!”周蓉知道父亲最喜欢什么。
    和周蓉聊完,周志刚又看向李云帆,对这个孩子,他情绪有些复杂,家里现在啥情况他都看见了,比自己在的时候好了不少,听老婆说这些大多都是小儿子操办的,这让他对小儿子的看法有所改变。
    可你让周志刚夸他吧?周志刚又开不了这个口,因为他一见李云帆就想起当日在重庆给自己甩脸子走人的场景。
    所以到最后,也只是淡淡的来了句,“这几年,家里辛苦你们两个了!你们把你妈照顾的挺好!”
    “不辛苦,应该的!”李云帆同样淡淡的回应,父子间似乎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周志刚原本极好的心情又被这句稍显冷淡的话给弄得有些糟了,李素华没有觉察,依旧在给小儿子说好话,“秉昆现在也谈对象了,就等着你回来见见,然后去领证来着。”
    “是么?啥时候过来?”周志刚问道,一想到郑娟家的哪个弟弟,他的心情又差了几分。
    “就中午吃饭时候,秉昆说了,你和秉义都好几年没回来了,这又是冬梅第一次正式登门,所以咱们就别在家里自己做了,到外面吃去!秉昆在春发合定了个大桌子,咱们待会儿一起过去!郑娟和她妈、她弟都来,周蓉对象也来。”
    李素华说道,春发合是吉春市有名的老字号饭庄,三十年代就开业了,现在更名为三道街饭店,不过老百姓没谁记得这个新名字,依旧喜欢叫春发合。
    虽然饭店名字改了,可当年的老师傅大多都留了下来,饭菜的口味依旧出色,尤其是锅塌豆腐、锅包肉、雪衣豆沙等菜肴,那绝对是全吉春都数一数二的;这年头,谁要是能去春发合吃顿饭,那可是太有面子了。
    “咱们又不是啥大户人家,干嘛去这么贵的地方?”周志刚盘算了下,这么多人去春发合吃饭,怎么也得十来块钱,要是加上酒水,搞不好二十块都打不住。
    周志刚一向节省,在工地的时候,什么都省,靠着早澡堂子捡别人用剩下的肥皂碎料,一年就能省下来两块香皂,他实在舍不得花这个冤枉钱。
    “就在家里吃,这东西不是多着么?”周志刚看着雪堆里埋得猪肉。狍子腿,不由得更心疼了,这得多少钱?
    “我一开始也说在家里做,可秉昆说了,你跟秉义都好几年没回来了,冬梅这又是婚后第一次来我们家,吃好点也是应该的!我想着也是,几年就这么一会,又不是每个月都去,大过年的吃顿好的也是应该的。”
    李素华这几年被李云帆照顾的好,消费观也在李云帆的潜移默化下有所改变。
    “他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啊!去春发合吃一顿,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就没了!”周志刚依旧舍不得。
    “爸,这也是秉昆的一番心意,咱们就去吧!”周秉义和周蓉也帮着说话,周志刚这才勉强答应。
    这几年原本就是我在当家好么?你寄回来的钱李素华全攒着了,周蓉就交了几个月伙食费,之后各种借口不交,家里的开销全都是我在负责,李云帆心里嘀咕着。
    “叔,您可算是回来了!好几年没见,您这身体还挺好哈!”春燕妈和乔春燕过来给他们拜年来了。
    坐下聊了几句,乔春燕看周志刚走路有点不利索,就起来蹲下帮着周志刚捏了起来,“叔,您这是坐火车坐久了,我给捏下就好!”
    “这怎么好?你来是客,那能让客人干这个?”周志刚连忙推辞。
    “嗨,啥客不客的,咱们两家啥关系?再说了,我干的就是这个,您别动啊!过会儿就好!”乔春燕麻溜地帮忙捏了起来。
    等按摩结束,周志刚起来走了走,感觉果然好了许多,腿是既不酸了也不涨了,浑身上下都觉得自在。
    “春燕儿,你可是太能干了,谁家小子要是娶了你当媳妇儿,那以后可是有福享了!”周志刚看这姑娘是越看越喜欢。
    两家人知根知底,这孩子又是自己看着长大的,找她当儿媳妇儿,怎么也比那个带着瞎弟弟的好吧?
    这郑娟有什么好的?为啥这小子放着这么好的姑娘不要,非要找她啊?周志刚的心情愈发不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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