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梓童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人也只有家里那个老头子,咳嗽一声就能把她吓得心率不齐,又怎么会怕这些小混混?
    她刚才手发抖,只是有些紧张而已。
    因为她很清楚,一个人招呼不了这么多小混混,如果李南方没在车上,她傻了才会孤身对阵,早就一加油门呼啸而去了,还用得着撕下冷傲总裁的面具,化身一女——女疯子,拼着受伤也得弄死金少?
    后背,肩膀都已经结结实实的挨了几棍子,很疼。
    这些该挨千刀的小混混,在对付她这个大美女时竟然真下狠手,也不怕被老天爷打雷劈了,骨子里的彪悍泼辣彻底被激发了出来,全身热血沸腾,再也不紧张了,连声娇叱中扑向金少。
    她是很猛,尤其不管不顾扑向金六福时,浑身爆发出的杀气也很吓人,但光哥等人也是见过大阵仗的,这么多人对付一个女孩子,如果还能让她伤了金少,那大家伙以后还有脸在青山混吗?
    “别留情了,给我往死里打!”
    就在岳梓童反手砸在一个兄弟额头,竹竿都裂开后,光哥怒吼一声,猛地下蹲,手中钢管狠狠扫向她的右腿。
    岳梓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明显做不到,刚避开一个小混混砸向后脑的棍子,才看到脚下有危险,百忙中猛地纵身。
    好一个岳梓童,就如同展翅的老鹰那样,平地腾空跳起足足一米多高,成功躲开了光哥扫向她右腿的钢管——脚腕却没躲开。
    幸亏她在纵身跳起时,右脚迅速向后一缩,光哥狠狠扫过来的那根钢管,只有管头从脚踝上扫过,但这也疼的她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再落地时脚腕犹如针扎般那样疼痛。
    砰地一声,用肩膀硬硬抗住一小弟砸下的棒球棍后,岳梓童心往下沉:完了,看来我这次是逃不掉了。
    就势在路上一个翻滚,举起竹竿横加住砸下来的几根棍子时,岳梓童嘶声冲已经下车的李南方喝道:“跑,快跑!”
    她知道就算使出吃奶的力气来,也别想逃过这些混混了,只希望李南方能赶紧跑人——她当下有这想法,并不是她有多么在乎李南方,而是就像那些保护弱女子的男人,宁可自己被人揍个半死,也希望女子能平安逃跑。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大男子才有的英雄主义。
    李南方的心,因为岳梓童这时候还念着让他逃跑,莫名的疼了下,然后就是很想给自己一大嘴巴的愧疚:你明明看出这丫头其实虎牌的,根本不是那帮小混混的对手,你还拿话去激她去犯傻,这也太特么的没人性了。
    不过李南方最大的优点,就是总能找到合适的理由,来搪塞自己的愧疚:我这也是没办法不是?老子敢肯定,现在那些职业杀手就躲在暗中,如果我暴露了真实实力,他们就会加倍小心,那样岳梓童反而更危险了,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啊!”
    李南方大叫一声,冲到路对面抄起一根长达四米的竹竿,在老板娘娇声吆喝每根八块,两根十五的温馨提示声中,疯了般的吼叫着冲了过去。
    “草,弄死这小比养的,那晚就是他用酒瓶子砸我脑袋来的!”
    站在车前看热闹的金少,这时候跳着脚的指着李南方,喝令光哥弄死他。
    其实根本不用他嘱咐什么,早就有三四个小混混迎着李南方冲了上去,双手举着钢管,格向横扫而来的竹竿。
    都说是一寸长一寸强,在适当的距离中,休说是李南方了,就算换个普通人手持四米长的竹竿横扫起来,也是很有威力的。
    不过威力有限,只要有人拼着挨一下反手抱住竹竿,其他人就能冲上去了。
    任何时候,都不会缺少这种自我牺牲的大侠,小麻子就是其中一个,看到竹竿横扫过来后,竟然彪悍的扔掉手中钢管,暴喝声中张开了双手。
    李南方双眼开始发红,刚才就是他提出说要让岳梓童伺候金少三个晚上的,心中冷笑着双手一抖,本来快要被小麻子抱住的竹竿,忽然毒蛇般猛地后缩,躲开他的双手,接着向他右肋下戳去。
    “啊!”
    双手抱了个空的小麻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觉得右肋下剧痛,忍不住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那根竹竿好像铁锥般锋利的竿头,硬生生从他右肋两根肋骨之间刺了进去。
    李南方不想杀人,但小麻子右边的肺叶却被刺穿,这辈子是别想再出来混了,就乖乖躺在家里椅子上咳嗽度日子吧。
    “都去死吧!”
    一竹竿刺废了小麻子后,李南方抖手把他扒拉开,狂吼着抡起狠狠砸向另外几个混混。
    他们也想躲,更想拼着抱住,只是李南方怎么可能会给他们机会,横扫而过的竹竿抢先一步从他们脸上抽过,鼻梁骨直接被打折,鼻血狂喷。
    “咦,那个小白脸会是个高手?”
    坐在远处车里手举着望远镜的弗兰克,看到李南方眨眼间就放倒四个小混混后,有些惊讶。
    “不像。”
    同样是在用望远镜密切观察那边的杰西,摇了摇头说:“只是这家伙的运气好,速度快了些,恰好抢在小混混抱住竹竿之前得手了。你仔细看看,就能看出,他现在是毫无章法,只是仗着一股子蛮力。这是被目标受伤倒地后激起的狂怒,如果换上咱们兄弟,他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呵呵,你说得不错,这家伙现在就是个不要命的疯子。”
    弗兰克也笑了,点了下脑袋重复了遍:“嗯,就是个荷尔蒙急促分泌的疯子,不足为虑。”
    疯子打架时是很吓人的,除非你得弄死他,要不然就有可能会被他弄死。
    金少支付给光哥的那笔钱,还远远不够他下决心弄死一个人,再说光哥也不会接那种生意,毕竟弄死人,与痛扁一个人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其实,最精通法律的除了法官之外,就是在社会上混的这些人了,他们比谁都清楚在作恶时的底线。
    混混们不敢弄死李南方,现在势如疯虎的李南方却要弄死他们,早就把长竹竿丢了,额头在被人重重砸了一棍子,有鲜血迸溅而出时,他竟然大吼一声夺过钢管,狠狠抽了回去。
    小混混下意识的抬手去档——喀嚓一声脆响中,小混混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嚎,举起的右胳膊从手腕处弯了下来。
    一棍子,李南方就砸断了他的手腕。
    现场的厮杀声顿时一滞,李南方趁机又狠狠抽在另外一个小混混锁骨上,那地方更是最容易骨折的部位,杀猪般的惨叫声,打破了瞬间的死寂。
    愣得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看到满脸是血的李南方开始玩命后,小混混们胆怯了。
    金少也怕了,跳着脚的大喊:“快,快,弄死他,他这就杀过来了!”
    光哥猛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后,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撤!”
    小混混不是不敢拼命,但得有足够的好处才行啊,大家伙这次来帮金少报复岳梓童,可是看在他叔叔的面子上,收了个友情价。
    很明显,金叔叔的面子,还不足以让大家为金少拼命,此时撤退才是最正确的。
    呼啦一声,那些四处躲避李南方的小混混们,听到老大说撤后,立即转身就像车子那边跑去,还算仗义,撤离时把受伤的几个兄弟都带走了。
    “卧槽,光哥你们不能走,不能走!”
    金六福一看急了,伸手去拉光哥的胳膊,正要大喊他会拿出一大笔钱来时,就觉得后脑剧痛,嗡地一声大响,翻着白眼的瘫倒在了地上,却是李南方给了他一棍子。
    满脸是血的李南方,好像魔鬼那样的狞笑着,抡起钢管再次狠狠打在了金六福的左膝盖上。
    “啊!”
    刚被一棍子夯昏过去的金六福,挺尸般的向上猛地一弹,双目圆睁的惨叫。
    一棍子,李南方就把他的左膝盖砸了个粉碎。
    这还不罢休,在满脸恐惧的光哥注视下,李南方又重重砸在了金少的右膝盖上,同样是粉碎性骨折。
    “住、住手!”
    光哥纵横江湖难么多年了,大小架打过不下百场,可啥时候遇到过这种狠人啊,吓得说话都开始结巴了。
    如果金六福不是金叔叔的亲侄子,光哥早就抱头鼠窜了,片刻不停的。
    现在不行啊,因为他能看出李南方已经疯了,这是要把金六福给活活打死的节奏,真要是跑了,他怎么向金叔叔交代?
    李南方霍地抬头,满是鲜血的脸狰狞,对着光哥就举起了钢管——岳梓童有些沙哑的声音,及时响起:“李南方,住手!”
    岳梓童的喝声,就像给某个已经失去控制机器断电了那样,李南方高举起的钢管晃了下,停住了。
    李先生当前势如疯虎的表现,不但把光哥诸位混混给吓到了,就连岳梓童也被吓坏了,意识到再不喝止他,肯定就要出人命了。
    金六福虽说可恶到了极点,但罪不至死。
    她也不想让李南方卷进一场人命官司内,哪怕依着岳家的实力,要想摆平这件事根本不费力,可一个人在杀人后,心态势必会有所变化的。
    如果非得让岳梓童去喜欢李南方的话,那么她也只喜欢卑鄙无耻,却又乐观向上做得一手好菜的李南方,而不是一个杀人后肯定会变深沉的李南方。
    “滚。”
    李南方高举着钢管,骇人的眼神终于慢慢恢复了正常。
    光哥屁都不放一个,马上就弯腰抄起金六福,转身冲向了车子那边。
    远处,传来了警笛的呼啸声,这是卖竹竿的老板娘打电话报的警。
    草,演戏真累。
    李南方扔掉钢管时,心里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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