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死了,所以眼下我要开心得多。
    严格来讲,目前我只是下落不明,不久才会被假定为已经死亡,但为了简短起见,我们就说“死亡”吧。其实时间只过了几小时,但我已经感觉好多了,不仅四肢灵活,还有一股使不完的劲。今天早上某个时刻,我意识到自己的脸有点儿异样,于是瞧了瞧后视镜(当时令人恐惧的迦太基已经被我抛到身后四十三英里远的地方,我那自以为是的丈夫还在他那个闷热的酒吧里闲逛,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头顶上正悬着一把千钧之剑),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在笑。哈!多新鲜哪!
    过去一年中我列过许多清单,今天的清单就在我身旁的副驾驶座上,一滴血迹落在第22条待办事项旁边,那一条事项赫然写着——“给自己一刀”。“可是艾米分明怕血呀”,读过日记的人恐怕会这么说(日记,是的!稍后我会提到那本聪明绝顶的日记);其实我不怕血,一点儿也不怕,但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声称自己怕血。我当着尼克的面把怕血这件事提过好几次,每当他说“我可不记得你有这么怕血”,我就会回答:“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告诉过你很多次!”尼克向来对别人的麻烦不上心,也就顺理成章地觉得我很怕血,至于在血浆中心晕倒的那一招,倒是个绝妙的伏笔。我是真的在血浆中心晕倒了一次,并不单单是在日记中写写了事(千万别着急,稍后我们会把真相、假相以及有可能是真相的事项一一理清)。
    第22条待办事项叫作“给自己一刀”,它待在清单上已经很久了,眼下变成了事实,因此我的胳膊疼得要命。要用刀深深地割进自己的血肉,而不是单单伤到一层皮,那需要杰出的自控力,因为你想要弄出一大摊血,但又不会多到让自己晕过去几小时才在一片血泊中被人发现,如果到了那一步,你只怕得费上好一番口舌解释清楚。当初我先把一把美工刀架在了手腕上,但手腕上纵横交错的血管让我感觉自己好似动作片里的拆弹专家:剪错一根线,小命就得玩完。于是我最终割进了上臂深处,还在嘴里咬了块破布免得自己叫出声来,最后割出了一道又长又深、非常完美的伤痕。我盘腿在厨房地板上坐了十分钟,让鲜血慢慢地淌到地上,直到流成一汪厚重的血泊,接着把血迹胡乱清理了一番——总之尼克砸了我的头之后会收拾成什么样,我就弄成什么样,目的是为了让现场有种亦真亦假的感觉:客厅有刻意布置过的痕迹,但血迹又已经被清理干净,因此这一切不可能是艾米干的!
    所以说自残挺划算,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已经过了几个小时,衣袖和止血带下的伤口却仍然火辣辣地疼。(第30条待办事项:精心包扎伤口,确保血不会滴在不应该滴到的地方;将美工刀包好并塞进口袋,以便找机会处理。)
    第18条待办事项:布置客厅,掀翻搁脚凳——已办妥。
    第12条待办事项:将“寻宝游戏”的第一条提示装进盒子并藏起来,以便让警方先行一步发现它,届时我那茫然的丈夫还没有来得及回过神去寻找线索。“寻宝游戏”的第一条提示必须写进警方的记录,我希望此举能迫使尼克开始寻宝(他的自尊心会让他坚持下去)——已办妥。
    第32条待办事项:换上平庸无奇的服饰,将头发掖进帽子,沿着河岸爬下去,顺着水边疾步奔跑,踏着荡漾的河水一直跑到小区的边缘。你知道邻居中只有泰威尔一家能看见河流,而当时他们一家正在教堂里,但你仍然必须掩人耳目,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不测风云,你总是比其他人多做一步,这是你的本性。
    第29条待办事项:跟布利克告别,最后再闻一次它那臭烘烘的气息,把它的食盆倒满,免得一切开始之后人们忘记给它喂食。
    第33条待办事项:离开那个鬼地方。
    ——已办妥,已办妥,全已办妥。
    我还可以多跟你们说说我是如何布置这一切,但我想让你们先了解我这个人。我并非日记里记的那个艾米,那是个塑造出来的角色,(尼克居然说我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我为什么要听他的胡话?)而我是艾米的本来面目。什么样的女人会做这样的事情?让我先跟你们讲个故事,讲个真实的故事,这样你们就会摸得着一点儿头绪。
    首先说一句:“我压根儿不该被生出来。”
    在生我之前,我的母亲曾经流产过五次,还生了两个死胎,每年她都会来上那么一遭,都是在秋天的时候,犹如庄稼轮作,季节到了便要新种一茬。那都是些女孩,名字都叫“希望”,我敢肯定这是我父亲的建议,谁让他有着一派乐观的劲头呢——“我们不能放弃希望,玛丽贝思”,可是他们终究一遍又一遍地放弃了“希望”。
    医生让我的父母别再努力了,但他们就是不听,他们两个可不是虎头蛇尾的人,于是他们试了又试,终于有了我。我的母亲并没有指望我能活下来,她压根儿就不敢想象我是个有血有肉的婴儿,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一个能走进家门的女孩。如果事态糟糕的话,我原本会成为“希望八号”,但我大声号哭着来到了这个世界,是一个令人震惊的粉嘟嘟的婴儿。我的父母吃惊得不得了,这才发现还没有给我起好一个真正能用的名字,我待在了医院两天,他们都还没有想出一个名字,每天早晨我母亲会听到她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感觉到护士在门口逗留,这时母亲就头也不抬地问:“她还活着吗?”
    我还好端端地活着,他们给我起名叫作艾米,因为这是个普普通通又蛮受欢迎的女孩名,那一年有成千上万个新生女婴用了这个名字,因此天上诸神或许不会注意到躲在一群小宝宝中间的我。玛丽贝思倒是说,如果让她再重取一个名字的话,她会给我起名叫莉迪亚。
    我一路带着一种自豪感长大,感觉自己与众不同,毕竟我是挺过大劫的胜者,当初虽然只有一线生机,我却好歹把握住了。在出生过程中,我还毁了母亲的子宫,仿佛我在玛丽贝思身上开辟了一个血淋淋的战场借以杀出生天,玛丽贝思永远无法再生出另一个孩子了;在孩提时代,这件事倒是让我挺开心:他们只有我,就只有我,我是唯一的孩子。
    每逢那些名字叫作“希望”的孩子出生之日(也就是她们离开人世的日子),我的母亲总会坐在一张摇椅上搭条毯子小口嘬着热茶,说是只想“独自待上一小会儿”。我的母亲是个明白事理的人,绝不会贸然开口唱起哀乐,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来,但她会变得郁郁不欢,自己躲到一旁。不过我是个十分黏人的孩子,我才不肯放手呢,我非要爬上母亲的大腿,或把一幅蜡笔画硬塞到她的眼前,要不就突然想起了某件需要家长立即签字表示许可的玩意儿。这时我的父亲会千方百计地打岔,要么带我去看电影,要么给我糖吃,但无论他耍什么样的花招,我都不吃他那一套,就是不肯把那区区几分钟留给妈妈。
    我一直都比那群叫作“希望”的女孩更棒,因为我活了下来,但我也一直怀着一腔嫉妒,没有一刻消停……那可是七个死去的公主,她们甚至无须费力便可永葆完美,她们那一双双轻飘飘的脚甚至从未踩上过实地,而我却被困在了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必须千方百计地努力,每一天都有可能错过完美。
    这样活着真是让人筋疲力尽,我却这样一直撑到了三十一岁。
    那以后大约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一切都变得滋润闲适起来,那是因为尼克。
    当时尼克正爱着我,而且爱得掏心掏肺,真是爱死我了。但其实他爱的并不是我,他当时爱上的那个女孩压根儿就不存在,因为当时我正在装腔作势地扮出某种个性,那倒是我一贯的风格。我没有办法停下来,谁让这是我的一贯风格呢:一些女人会定期改变身上的装扮,而我则会改变自己的个性,哪种人格让众人眼睛发亮,哪种人格让众人垂涎三尺,哪种人格最紧跟潮流风尚,我就会披上哪种人格。其实我觉得大部分人都这么干,只是他们嘴上不肯承认而已,要不然的话他们就死守着一副嘴脸,因为他们太懒太蠢,玩不转另外一套面目。
    那晚在布鲁克林的派对上,我扮成了一种当时流行的角色,也就是尼克这种男人中意的女孩——一名酷妞。“这妞真是酷得要命。”对那些惹得他们心花怒放的女人,男人的嘴里常常会冒出这么一句恭维话,不是吗?做一名“酷妞”,意味着我是个**性感、才华横溢、风趣幽默的女人,我爱足球、爱扑克、爱黄色笑话、爱打嗝、爱玩电游、爱喝廉价啤酒,热衷3P和肛交,还会把热狗和汉堡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却又保持住着苗条的身材——因为要做一个酷妞,首当其冲的关键词就是**性感,你要**性感,还要善解人意。酷妞从来不会一腔怨气,她们只会失望地冲着自己的男人露出一缕迷人的笑容,然后放手让他们去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放马过来吧,随便来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再下三滥的招式也亮出来,我全不在乎,因为我就是这么酷。”
    奇的是男人们还真心相信世间确有如此佳人,也许正是因为许多女人都乐意戴上这样的面具,男人们才上了当受了骗。有那么很长一阵子,“酷妞”让我感觉十分别扭,我常常看到各种男人为这些假惺惺的女人心醉神迷(不管是男性朋友也好,男同事也好,陌生男人也好),那时我就很想拉着这些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告诉他们:“跟你约会的女人看了太多电影害得脑子短路,现在还没有回过神来呢;那些电影通通出自不善交际的男人笔下,那些家伙在自己的白日梦里一心相信世间确有如此佳人,还相信佳人说不定会芳心一动赏他一吻。”我很想揪住那糊涂蛋的衣领,要不然就拽住他的斜挎包,然后开口告诉他:“跟你约会的小贱货并不是真心爱辣酱热狗爱得要命,拜托,有谁会爱辣酱热狗爱得要命哪!”其实说来说去,更为可悲的倒是“酷妞”们:她们扮出的女人并不是她们自己心中的模样,而是男人们所希望的模样。哦,如果你算不上一个“酷妞”,那我求求你别相信某些鬼话,说什么你的男人绝不迷恋“酷妞”。也许他所痴迷的“酷妞”确有一些细微的区别:说不定他是个素食主义者,那他的“酷妞”就会喜欢面筋,热爱狗狗;说不定他是个时髦的艺术家,那他的“酷妞”就会是个有文身、戴眼镜,还喜欢漫画的书呆子。总之各花入各眼,但是请相信我,无论在哪个版本里,男人总会喜欢“酷妞”,该女孩痴恋他所痴恋的所有狗屁玩意儿,而且从无一句怨言。(那怎么才知道你自己不算一名“酷妞”呢?因为他会对你说出这样的话:“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如果他持这副腔调,那他总有一天会跟别的女人有一腿,因为他嘴里说着“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就相当于心里想着“我讨厌强势的女人”。)
    我已经耐心等待了多年,(那可真是好多年哪!)等着云开雾散的一天,到时候男人们就会读起简
    奥斯汀的书,学起针织,假装热爱植物,开开派对一起做做剪贴簿,还会用互相亲热的一幕撩得女人们春心荡漾,到时候我们就会开口说:“嗯,这小子真是酷得要命。”
    但是这一天一直没有来临,全美国的女人们反而串通一气堕落了起来!没有花上多久工夫,“酷妞”就成了公认的标准,男人们坚信处处有佳人——她不再是个千年难得一遇的梦中情人啦!每个女孩都应该是“酷妞”,不然的话,那就是你自己出了毛病。
    不过话说回来,变身成一名“酷妞”倒是件十分诱人的事。我是个喜欢当赢家的人,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变身成万人迷极具诱惑力。遇见尼克时,我一眼就看出他中意的正是此类女孩,而为了他这个人,我倒是愿意尝试一番。我还是担起我该担的骂名吧:事实是,一开始的时候我简直为他神魂颠倒,我觉得他身上极具与众不同的气质,别有一番密苏里风情,在他身边让人如沐春风。他让我激发出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特质,比如轻盈、幽默、悠闲,仿佛他把我掏了个空,又填上了片片羽毛。他帮我变成了一个“酷妞”,如果跟其他人在一起,我就不会变成“酷妞”,也不会想要变成“酷妞”。我不得不承认,“酷妞”身上好歹有些讨我欢心的地方:我不仅吃了月饼,光着脚走路,放下了悬着的一颗心,还看了傻头傻脑的电影,吃了垃圾食品,其关键在于——我不再未雨绸缪了。我喝下一罐可乐,却不用担心如何回收可乐罐,也不用担心攒了一肚子酸水,这些酸水说不定能把硬币洗得光鲜亮丽呢。我们去看了一部傻头傻脑的电影,却不再担心那些让人不快的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我甚至都不担心那部电影有没有逻辑。我不再担心下一步将要发生的任何事情,不计后果、活在当下,连我都能感觉自己一步步变得肤浅和愚蠢起来,但我也过得挺开心。
    在遇到尼克之前,我从未过过有血有肉的日子,因为我的脚跟一直没有踏进过人间。“小魔女艾米”必须才华横溢、创意百出、善良体贴、才智过人,而且快快乐乐。“我们只希望你能快乐”,兰德和玛丽贝思总是这么说,但他们从来没有解释过如何才能快乐,因此他们空有许多机遇和优势,却从未教会我快乐之道。我记得我总是对别的孩子百思不得其解:在生日派对上,我看着其他孩子咯咯地笑、做着鬼脸,于是也设法学着他们的模样,但我想不通为什么。我会坐在那儿,下巴上紧紧地勒着生日帽上的橡皮筋,牙齿上沾着蛋糕的糖衣,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面前的场景到底有哪点好玩。
    等到遇上了尼克,我才终于恍然大悟,因为他是如此生动有趣,活像是一只招人爱的海獭。在与我势均力敌的人中间,我破天荒遇见了一个天性快活的人,他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幽默迷人,还对我一腔痴心,他很讨大家的欢心,更讨女人的欢心。那时我真心以为我们会是最完美的一对,是周遭最幸福的情侣,倒不是因为爱情必须与人攀比,不过我确实不明白一点:如果凑在一起的一对不算周遭最幸福的情侣,那干吗还要凑在一起呢?
    在那寥寥几年中,也就是扮成他人的几年中,我也许确实快乐了几分,无论在此之前还是在此之后,我都不再拥有过那样的快乐,我自己也不清楚这一点到底意味着什么。
    可惜快乐时光不得不走到尽头,因为那段日子并不真实,那个女孩也并非真正的我。那并不是真正的我,尼克!我原以为你心里清楚,我原以为那是游戏中你我心领神会的默契,我如此努力地想要变得一身轻松,但那样的时光终究无法长久。事实证明,尼克也没有办法一直戴着他的假面:无论是谐趣横生的玩笑话、透着机灵劲的花招,还是一腔浪漫与款款深情,都已经开始支离破碎。我摘掉了假面,但我恨尼克在见到真容时那一脸吃惊的神色,我恨他居然不知道云上的时光终究会落地,我恨他真心相信自己娶了一个尤物,那是成千上万意淫连篇、精虫上脑的男人在白日梦里造出来的娇娃。当我开口让他倾听我的心声时,他看上去简直惊讶万分,完全不敢相信我竟然不喜欢用蜡脱毛,不喜欢依他的兴致让他过把瘾,而且还真会介意他缺席我和朋友的聚会。还记得我有篇让人笑掉大牙的日记吗?里面口口声声说“我才用不着让他在朋友们面前扮演可怜巴巴的‘跳舞的猴子’呢,我挺乐意让他回归自我”,听听这满嘴混账话,纯属“酷妞”玩的那套狗屁玩意儿,对此我死活也想不通:如果你任由男人随随便便地取消计划或者不肯听你差遣,那你不就输了吗,因为你没有办法称心如意呀,这一点是明摆着的事情。当然,他可能会很开心,也会满嘴夸你是有史以来最酷的女孩,但他之所以这么说,正是因为他遂了自己的心意——夸你几句“酷妞”,就是为了把你耍得团团转!这正是男人们常用的招数,他们想方设法把你捧成一名“酷妞”,因此你就会乖乖听他们的话,正如你还没有开口同意买某辆车,汽车推销员已经在说:“你究竟愿意为这辆宝贝掏多少钱呢?”男人们的嘴里会说出那句恶心人的话:“我是说,我清楚你心里一点儿也不介意,如果我……”“见鬼,我心里很介意。”尽管直说吧,傻乎乎的小姑娘们,千万别输了这一场。
    因此,假面必须摘下。我对尼克满腔深情,跟他在一起让我感觉心安且快乐,也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心底还藏着一个真正的艾米,而且这个艾米更美好、更有趣、更精致也更具挑战性,“酷艾米”根本无法望其项背,可惜尼克却仍然对“酷艾米”痴心不改。当你终于向自己的知己爱人袒露出真实的自我时,对方却并不喜欢你的真面目,你能想象那种处境吗?说来说去,由爱生恨便是从那时候露出了端倪,对此我曾经想了又想,我认定那就是一切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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