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醉侯(出书版)》作者:李忘风
    出版社:鲜欢文化
    isbn:9789861967769
    定r:190元
    出版日期:2010/3/23
    正道大侠攻x腹黑狠毒王爷受
    文案:
    他被放逐在凌云峰顶,自命「常醉侯」,
    性格反覆无常,行事任性妄为,
    偏生遇上了一个意外──叶飘。
    花也飘零,叶也飘零,最是无情。
    以天下苍生为己任,他为大义可以舍私情。
    笼中囚鸟与展翅翔鹰,
    就在突然间,士兵惊讶的一屁股坐了下来,
    一道荒唐奸杀令,让两人再度聚首。
    当彼此的野心相互勾ィ叶也飘零,
    情感成了威胁对方的武器。
    背叛、欺骗、怨愤……
    一番波折後,人事全非,伤人自伤。
    但纠缠与真心的背後,竟是残酷的真相!
    原本以为能够彻底斩断一段孽情,
    哪知结果却是愈伤愈痛愈想念……
    常醉侯
    楔子
    常醉侯又喝醉了。
    这句话最近频频出现在街头巷尾。
    因为,谁也没想到无醉山庄的常醉侯居然对一个男人发出了一道奸杀令。
    得罪常醉侯的人往往都很不幸。
    因为常醉侯心胸狭隘,不容别人有丝毫的挑衅和冒犯。
    若是男人得罪了他,他便会发出江湖追杀令取此人项上人头。
    若是女子……便是以江湖奸杀令来报复。t
    不过这是常醉侯第一次发出江湖奸杀令,而物件居然是飘零剑叶飘。
    飘零剑侠骨衷肠,为维护武林正道行了不少仁义之举。
    他武功高绝,淡泊名利,曾三拒武林盟主之位,而留下美谈。
    自此不论是武林人士还是平常百姓,提起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侠,多是敬仰有加,无不佩服,更有人说:叶飘在江湖一日,江湖方得一日安宁。
    但是叶飘为人却也略有些残忍冷酷,剑一出手,必饮血方还。如此一来,叶飘大有可能不知因何事便得罪了常醉侯。
    但这奸杀令一出仍似巨石坠湖,引得一片惊愕。
    第一章
    去杀叶飘的人面临著两个难题,是先奸後杀,还是先杀後奸。
    “谁先动手?”叶飘非常喜欢喝酒,总是剑不离手,酒不离口。
    他端坐在酒楼里,身边围著四个结伴而来取他性命的人。
    常醉侯的号令就是动力,谁都想得到叶飘的头以此进入无醉山庄,享尽权势荣华。
    “侯爷发令要将你奸杀,叶飘,若是想死得痛快便乖乖躺到桌上,我们倒可以先杀了你再奸,免得你受太多罪。”
    叶飘听罢朗声一笑,横眉一纵,目光中杀意毕显。
    他瞧了这些贪功逐利,残暴不仁的武林败类,抚掌大笑,“你们倒是做狗做得顺,常醉侯要你们做什麽,你们就做什麽,真是枉为人!”
    他话音刚落,已拔剑出鞘,剑势如电直取离自己最近的一人。
    那四人也非泛泛之辈,当下各据要势皆向叶飘施出杀招。
    花也飘零,叶也飘零,最是无情。
    叶飘手腕一转,顿时剑刃扬风,杀气恢弘,如叶洒漫天。
    想一击致杀的四人几乎是同时往後倒去,每人的脖子上都多了一道细细的剑痕,待到他们的身体彻底倒下後,鲜血才从那细细的剑痕里喷薄而出。
    此时,叶飘眼中的杀意才渐渐散去,他的目光又恢复到了如水般清澄漂亮的颜色,温和宁静。
    他仰头喝光了杯中未尽的酒,挽剑在手,踏步前行。
    在叶飘踏出酒楼之时,他心中已有了个坚定的想法:常醉侯该死,而常醉侯必死於自己之手。
    凌云峰的景色绝佳,观日出沧海,揽月落九霄,实在是一处好地方。
    然而这个好地方却被一人独占。试问天下谁有如此的魄力?无非常醉侯而已。
    无醉山庄就建在凌云峰顶,终年云雾缭绕,恍如书中仙境。
    “叶飘没死吗?也好。”
    墨衮绣裳,玉冠金簪,把盏而笑的男人淡淡扫来一眼,便让面前几名大汉齐齐跪了下去。
    “侯爷究竟是想让叶飘死,还是活?”
    下跪者中胆气壮者终於忍不住一问。
    常醉侯既出江湖奸杀令,为何又喜於听见不利於他的哀报?
    “你们只管派人去追杀他,休要多问本侯意图……凡有胆敢包庇叶飘者,格杀勿论!”
    常醉侯浅抿了一口杯中酒,话音含混,细眸渐合,想是醉意已浓。
    本来常醉侯要杀的是叶飘,可是追杀叶飘的人却杀了或是伤了许多与他无干的人。
    但凡敢为叶飘说一句好话,抑或只是在被追问叶飘行踪时面露疑惑的人,都被冠以不敬常醉侯之名而被无端杀伐。
    是之,常醉侯恶名愈盛,叶飘侠名愈重。
    无醉山庄内火烛不灭,通宵达旦。常醉侯醉卧塌上,仍是酒不离口,醉意蒙胧间,他侧身坐起,微合的眼一睁这便紧紧盯住了门外墨意浓重的夜色。
    峰巅夜露浓,寒气深,萦萦霜雾从屋外挟风而入。常醉侯跣足下塌,往前走了两步,似乎看见个人影伫立在雾气中,他喜极发笑,探手一抓,却挠了个空。
    “叶飘,本侯成就你一生侠名,够也不够?!”
    常醉侯叹笑一声,唇间辗转出一抹舒心的笑,他取下冠簪扔在地上,任长发随风轻扬。
    “侯爷,更深露重,请回屋休息吧。”
    门外不知何时已跪了个人影,常醉侯醉眼一瞥,原来是山庄的总管方鸿飞。
    常醉侯缓步上前,微微弯下腰古怪地瞪了眼方鸿飞,忽然泄恨似的骂道,“你就象条狗!”
    方鸿飞面无表情,又道,“侯爷,保重身体。”
    他起身想扶住走路都不稳当的常醉侯,手一沾到对方的手臂,立即便被狠狠推开。
    “不要碰我。”常醉侯拂袖一笑,怒容渐敛。
    方鸿飞垂手站定,默默目送著常醉侯脚步踉跄地离开。
    凌云峰山脚下的白水镇一年四季都是副繁荣热闹的样子。
    叶飘第一次来这里还是一年前。
    那时,他听说这里特产一种名为流光的酒,酒味香醇浓厚,色若夕照流光。
    叶飘好酒如痴,自然不肯放过此等的佳酿,他纵马两天两夜,不眠不休,直奔到白水镇,只为喝一壶流光。
    而现在,他不仅要喝酒,还要杀人,因为向自己发出江湖奸杀令的常醉侯就住在凌云峰上。
    叶飘抿了口流光,细细品味著其中的香醇,他半闭起眼,想起了一年前也是在这楼上,自己第一次和那个男人相见。
    那时,叶飘纵马两天两夜方至白水镇,可身上的银两却不小心失落在路上。
    闻著流光的浓郁酒香,近在咫尺却不可得实在令他大为叹息。他正厚著面皮和老板讨价还价想让对方先赊他一壶,却不料从旁走了个身著华服的男人过来。
    “这位兄台,我看你器宇轩昂,必是人中豪杰,可容在下请你喝上一杯?”
    叶飘抬头看了这人一眼,倒是个玉树临风,气度慷慨之人。
    酒在眼前,既有人请,叶飘也不客气,当下就慨然应允,更请了这人一同坐下共饮。
    “敢问兄台高姓大名?在下叶飘。”叶飘满饮一杯,抱拳问道。
    “原来是名满江湖的飘零剑叶大侠,失敬失敬。”那男人淡淡地一笑,言语中虽多是敬佩,但神色却是平静无常,“在下离宵。”
    看见叶飘面有疑惑,离宵又笑著补充道,“离别的离,今宵的宵。”
    “好名字,雅趣幽远。”叶飘哈哈一笑,拉了离宵把酒杯塞到他手中,豪爽地道,“来,今日叶某和离兄有缘,不妨做个好兄弟!”
    离宵点头默允,笑意更浓,他半阖了眸,目色如水地落在叶飘身上,随即便畅饮了叶飘递过来的酒。
    那日,叶飘和离宵在酒楼中痛饮至暮,大有相逢恨晚的架势。
    叶飘的酒量倒好,可离宵却渐渐不行了,他喝醉了酒,只一个劲对叶飘笑,也不说话,眼看连起身走路都已成了问题。
    “叶兄……你真是好酒量!”离宵被叶飘扶了起来,脚步踉跄地往楼下去,边走边笑。
    酒楼旁停了驾马车,马车上的人看见离宵下来,都急忙迎了上去。
    “侯爷,您醉了。”其中一名仪表堂堂不苟言笑的男人走过来便要去扶离宵,叶飘听他竟叫离宵侯爷,心中一惊,立即想起了这白水镇凌云峰上住著的那个男人。
    叶飘面色一变,刚要发问,忽然肋下一软已是被人点中了穴道。
    原本是他扶著离宵,现在已成了离宵扶著他。
    “叶兄,不瞒你说,我便是凌云峰上的常醉侯。我庄中好酒千坛,可惜却无人对饮,你我既然一见如故,在下便冒昧请你上山一聚了。”离宵的眼中仍有醉意,但话却是说得清晰无比,他叫了下人过来扶住被自己制住穴道的叶飘,得意洋洋地上了马车。
    叶飘这一去便在无醉山庄呆足了三月才下山。
    他下山後立即离开了白水镇,纵是好友相问,也丝毫不提自己这三月到底去了什麽地方,到底做了什麽。
    只不过人人都可见他的明显变化。
    叶飘本是个豪爽开朗的人,可现在却变得阴沈暴躁,喜怒无常。
    “侯爷,叶飘已到了白水镇,就在云来酒楼住下。”
    方鸿飞在离宵的寝屋外等了三个时辰才被传叫进去。
    离宵刚醒,神色还有些萎靡,他坐在床上,由人伺候著洗漱穿衣。
    “噢,他来了?”
    听见方鸿飞的话,离宵一下来了精神,他推开伺候著下人站起来,赤足走到了方鸿飞面前。
    “是的,侯爷,他昨日方到,今天便有人将此消息传回。您看,是否要属下动手?”
    “不,不必!”离宵连忙摆手,面容间多有踌躇。
    方鸿飞静默地跪著,不敢多问,只等离宵发话。
    离宵眼珠一转,目光渐渐深远,他望著屋外,微微一笑,低声道,“你亲自去请叶飘上山,切勿动武,就说我想见他。”
    叶飘认得面前这个男人,他是无醉山庄的总管方鸿飞,自己在无醉山庄的三月他奉常醉侯之命倒也把自己的生活起居照顾得舒服。
    不过现在情势已不同往日,叶飘难免想到方鸿飞也是来杀自己的。
    “没想到他连你方总管也派出来了。不过要杀我叶飘可不是容易的事,你最好叫他亲自出手。”叶飘依旧在浅酌,不过他的手却按在剑上。
    方鸿飞叫跟来的人退後一步,自己却往前道,“侯爷叫我来是请叶大侠上山一叙,并非要取叶大侠性命。”
    “喔……是吗?”叶飘冷冷一笑,桌上的剑不知何时已出鞘在手,他轻挑长剑,剑刃直指在方鸿飞的脖子上。“去告诉他,想见我可以,让他自己滚下山来!”
    方鸿飞伫立不动,面无惧色,而他的脖子上已被锋利的剑刃划出一道浅浅的血口。
    “叶大侠,侯爷已是给足你颜面,我劝你不要得寸进尺。”
    叶飘蹙眉一笑,收了剑回来,声音低沈得可怕,“好,那我就杀上山去。叫他好好等著,叶某行侠半生,岂能容他这等卑劣无耻之徒苟活人世?!”
    方鸿飞听见叶飘口出妄语,心中顿时杀意横生,不过他念及常醉侯的吩咐始终不便发作,只好强忍下一腔怒火,冷冷对叶飘道,“侯爷半生淡泊,少有涉足江湖,若非有人欺人太甚,他也不会如此动怒。”
    “噢?这反倒是该怪我欺人太甚了?!”
    叶飘听出方鸿飞话中有话,猛地一拍桌子,桌上的酒壶倾倒,流光如夕照般泻了一桌。
    “侯爷不过是想见你罢了,无奈出此下策,而叶大侠你如今也到了这凌云峰脚下,难道不想早日见到侯爷,到时有什麽恩怨,你们大可明谈,反正谁也躲不了谁。”方鸿飞又劝上一句,叶飘默默站著,眼望著窗户外,过了半晌才笑了起来,“也是,我来就是为了杀他的,不见他,怎麽杀他?好,请方总管带路!”
    似乎离宵已经算定叶飘肯定会随方鸿飞回来,他命人摆好一桌酒席,自己也好好打扮了一番,衮衣绣裳,玉冠金簪,举手投足之间也尽是王侯风范。
    他端坐在席间,不时浅抿一口酒,默默地等著叶飘的到来。
    无醉山庄便在凌云峰的峰顶,虽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说,但人如这峰,愈高愈寒,高处不胜寒,名权利誉也不过凭添人生几分寥寂。
    而叶飘的到来却让离宵觉得没有那麽寂寞。
    “就要来了吧……”离宵算著时辰,懒洋洋地站了起来,他端著酒杯,仔细地端详起酒水的颜色,面上有些抑制不住的兴奋。
    他心情急切地等著叶飘,想象著对方见到自己时会是怎样?是恨,抑或是想念,甚至是别样的情愫……
    果然,没过多久,叶飘就和方鸿飞回来了。
    离宵不希望有外人在场扰了自己和叶飘相会的雅兴,随即便把面露担忧的方鸿飞叫了出去。
    快一年不见,叶飘似乎比初见时少了几分爽朗的神色,满面阴郁。
    但是能见到他,离宵还是非常高兴,高兴得几乎忘了自己不久前才向叶飘发出了堪称奇耻大辱的江湖奸杀令。
    “叶兄,你来了。”离宵端了两杯酒,一杯自己拿著,一杯则亲自送到了叶飘面前。
    叶飘回身看了眼这院子,一个离宵的手下也没有,似乎对方并未防备。
    他转头盯住离宵,眼里露出些许凶戾的目光。
    “常醉侯,废话少说,我是来杀你的。”
    离宵一笑,旋即轻叹了起来,“人都说常醉侯心狠手辣,我却没料叶兄你也是狠毒之人。”
    他的话音刚落,叶飘的剑已经出手了,依旧是秋风扫落叶之势,竟没有沾到疾步後退的离宵半片衣角。
    离宵边退边饮著杯中的酒,退到墙角时才腾空起一跃,避过叶飘的剑锋。
    薄暮时分,凌云锋顶刮起了风来,带著几缕寒雾的冷风吹过,离宵的衣袂飘扬,玉冠金簪下的容颜似有几分寂寥之色。
    他望著仍对准自己举起剑的叶飘,薄唇微张,却不知该说什麽。
    叶飘行走江湖二十余年,仗义行侠,对大奸大恶之人必是绝不留情。离宵为了逼自己来找他,沿途派出刺客索命,又枉害了不少无辜,如今在叶飘心中早就是个奸恶卑劣之徒。
    他曾发誓见了离宵,定然痛下杀手,可他现在竟发现自己看见那男人露出这份寂寂的神色,手中的剑竟有些不听使唤起来。
    飘零剑法的精髓便是无情,唯有无情方可制敌,而不是受制於敌。
    叶飘闭上眼抛开杂念,睁眼时目中已积起浓厚的杀意,他挺剑便刺,剑势比之刚才已不知凶猛了多少倍。
    “好漂亮的剑法……”离宵轻扬唇角,闪避著叶飘暗藏杀机的每一招。
    叶飘并不做声,只是专注在自己的招数上,渐渐地他的眼中便只有一个必须杀死的对象,而非昔日和他畅饮谈欢的知己,更不是几个月前那一夜与他缠绵悱恻的情人。
    方鸿飞看见叶飘的第一眼,就觉得他这个男人骨子里藏著一份狠毒。
    虽然人人都说飘零剑行侠仗义,但是同时坊间也传飘零剑对敌人实在太过无情。
    如今常醉侯已俨然是这个男人的敌人,他不敢想叶飘会为了要取自己主人的性命使出些怎样的手段。论武功,自家主人或许和叶飘不相上下,但是若论情义,动情的那个又怎麽肯取对方性命,而无情的那个自然不必顾忌一切。
    那麽的话……
    方鸿飞痛苦地听著院子里传出的兵戈之声,慢慢握紧了拳头。
    叶飘和离宵已经拆了几百招,两人都有些体力不支。
    离宵的玉冠已被叶飘的剑打落在地,使得他披头散发,好不狼狈,不过叶飘也中了离宵一掌,吐出一口血在胸前,也甚是骇人。
    “够了没,叶兄?我们别再打了,就此收手吧。”
    离宵无奈地又闪开了叶飘来势汹汹的一剑,神色疲惫。
    叶飘挑剑侧劈,哗啦一声竟把离宵那一身华服斩开,剑刃过处带出一串血滴。
    “你死了,我就收手,也算是为武林除害。”他冷笑一声,趁势急攻,把离宵逼得乱了阵脚。
    “你要做大侠,我成全你!你为什麽就不肯成全我?!”
    离宵看了看自己这身血迹,顿时起了怒气,他最恨叶飘成日把什麽行侠仗义,为武林除害之类的话挂在嘴上,似乎这江湖没了他叶飘便不成气候,而他叶飘也只属於江湖,不属於任何人,心中再无私情。
    “成全你什麽?”叶飘眉间一动,看著神态怪异的离宵,更加小心戒备。
    眼前的剑又刺了过来,果然是如传说中的那样花也飘零,叶也飘零,最是无情的飘零剑法。
    离宵本可避开这一剑,可他看著只顾搏命拼杀的叶飘忽然郁结难解,猛然伸手抓住了锋利的剑刃。
    剑是好剑,离宵的手一握上去便被割裂,鲜血不止,但叶飘的剑势却止了下来。
    “信不信我砍掉你的手?”
    离宵运起内力死死握住叶飘的剑,也不管掌中的疼痛,对叶飘笑道,“叶兄,那些日子你我何等惬意,如今,你又何必如此恨我?我不过是想见你罢了……”
    说完话,离宵缓缓松了手,闭上双眼靠在墙上,全然再无抵抗之意。
    若是换了平常,即便对手已无反抗,叶飘也不会多做犹豫地取他性命,可是今天,他却犹豫了,而且犹豫了几次,每一次都因为自己面前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离宵。
    “铮”的一声,叶飘手中的长剑直贯进了离宵头侧的墙中,他握著剑柄身子却向离宵倾了过去,“离宵,我杀人从来都是一剑毙命,而你却是第一个让我很想千刀万剐的人。”
    离宵笑了笑,风轻云淡,连眼也没睁。
    “只要你留在我身边,就算你要千刀万剐我,又有什麽关系?”
    叶飘的眼中有些发赤了,有些念头他从来不敢去想,也从来不敢去面对,他只想著尽快杀了离宵,杀了常醉侯就可以解脱。
    但是他看见离宵这麽笑著,又好像回到了两人肌肤相亲的那些夜晚。
    那些夜晚的温柔缠绵他忘不了,却也不能不忘,所以他才不辞而别,远离这个让自己误陷情淖的地方。
    月色如水,两人静默相对,耳侧唯有虫鸣声声,把夜的寂寥渲染更为动人。
    忽然叶飘心中一动,他苦笑了一声,已经清楚地知道,从今以後,或许他再也不能肆意地以堂堂大侠的身份行侠江湖了。一个悖逆人常喜好男风的自己,还算什麽大侠?
    “你真是可恨至极!”
    叶飘扔了剑,上前猛地搂过靠在墙上的离宵,凑上对方的唇便是一阵狂热地亲吻。
    离宵的眼睛终於睁开了,他满足地看著叶飘,唇舌竭尽挑逗之能,恨不得能将对方整个吞下去。
    “要我留在你身边可以,不过有两件事,你必须应允我。”
    叶飘搂著离宵躺在床上,目色清明地看了眼窗外初升的朝阳,昨夜和离宵缠绵一番,方叫他知道了什麽叫欲罢不能,看来,自己这逍遥自在的後半生得因离宵而没那麽自在了。
    离宵心满意足地贴在叶飘的胸口,修长的手指轻挑起叶飘胸前一缕青丝,笑道,“你说,我能做到便答应你。”
    “第一,这次因我之故,你枉害了不少无辜,实在可恨。我要你当著天下英雄的面谢罪,并出重金安抚那些无辜的人,并发誓今後再不扰乱江湖。”叶飘缓缓说著话,眼里掠过一丝狠毒。他目光冷冽地看了看默不作声的离宵,等著对方的回答。
    他虽然不准备再仗剑行走江湖了,可是最後一点事,他总还是要做的。
    不然他实在无法安心和恶行累累的离宵呆在一起。
    要离宵散些钱财安抚死者,这倒是小事,无醉山庄财大气粗,便是要他一次拿出一千两黄金也不过九牛一毛。
    而要他发誓不扰乱江湖也无妨,本来他就不愿涉足江湖,所好不过美人,好酒,风月
    如今美人在侧,好酒杯中盛,风月之乐更是随心。要他涉足那污浊不堪的江湖,才是妄想。
    不过,当著天下英雄的面谢罪这条却让离宵有些沈不住气了。
    他半阖双眼,目光深幽,迟疑不决,半晌才缓缓问道,“谢罪该是个怎麽谢罪法?难道你要杀了我不成?”
    “哼,你倒想死得痛快。”叶飘冷笑了一声,揽起离宵,又在对方柔软的唇上狠狠亲昵了一番,这才笑道,“若要杀你,我昨晚就动手了。下下月的十五是一年一度的武林大会,你与我同去,届时见了诸位武林正道的前辈新秀,你就跪下向天下英雄请罪,并让人鞭你一百以作惩戒。”
    “什麽!要我下跪!还要鞭我一百!”
    离宵一惊,顿时坐了起来,满面都是不信之色,只是叶飘神色如常,不象在说笑。
    “区区下跪和受鞭一百比起你叫手下害的人命又算什麽?!”
    叶飘白了大惊小怪的离宵一眼,又探手把他揽回了自己怀里。他握起离宵昨晚因为握上剑刃而受伤的人,柔声问道,“这伤还痛不痛?”
    离宵半生锦衣玉食,一直过著随心所欲的生活,而且又修习了一身奇绝的武功,不仅未尝过败绩,就连伤也没受过,象他这样高高在上惯了的人,忽然要他大庭广众屈膝下跪,更要鞭责他,实在是太过为难他了。
    “痛得很!”离宵一想到叶飘怎麽会这麽狠心要自己受此屈辱,心中实在愤恨,他一把抽了自己的手,清亮的眼中一袭寒意,俊逸的脸上也微微扭曲出几分狠毒和怨愤,“不过,你想的鬼主意更狠!叶飘,我并非你那样以维护武林公义为己任的大侠,更不会管你们江湖上的道义。我常醉侯只知道凡得罪我的人,必无好下场,仅此而已!我拿出银两安抚他们便是,你竟还叫我下跪受刑,这等让我丢尽颜面的事,绝不可能!”
    “什麽屁话!既然如此,那叶某告辞了!”
    叶飘听他竟然断然拒绝自己的提议,勃然大怒,说著便起身披衣,提了剑就要走,离宵看他真是要走,这才慌了神,急忙问道,“你去那里?!”
    “道不同,不相为谋,谁屑和你这狠毒小人同住一屋,我去那里,你也休管,若以後再出来为恶江湖,这三尺寒剑决饶不了你!”叶飘说完话,拔剑出鞘,反手一指,剑尖正好点在离宵颈边。
    两人正在僵持间,并未留意已有人进了屋来。
    来者是方鸿飞,昨夜他在院外守了半宿,里面刀兵之声渐歇,半点动静也没了。
    他斗胆进了院子,见到地上有些许血迹,吓得不轻,急忙往里去寻找常醉侯和叶飘的踪影。
    一直顺著血迹走过穿堂回廊,来到常醉侯的寝屋面前时,方鸿飞见了那映照在窗上的红烛剪影,听到那低糜的欢好呻吟之声,这才黯然地退了出来。
    他和常醉侯年岁相当,可以说是和他一起长大的。只是常醉侯丰神俊雅,气质卓然,难免让他这个家仆之子仰慕不已,久而久之,仰慕之心已成爱慕之心,只是他也知道自己身份低微,并不敢有丝毫僭越,仅在心中暗藏爱慕。
    只是人意却不随人心,见了这一幕,方鸿飞只觉痛彻心扉,好像多年的冀望在瞬间化为泡影。
    不过这一痛也让他看清了现实,常醉侯是自己的主子,自己的职责便是护卫伺候他,哪该以一介奴仆的身份去妄想得到常醉侯的垂青。
    第二章
    方鸿飞是来给常醉侯送上早餐的,他算著时辰两人都该起来了,这才亲自端了两碗玉米肉糜粥过来。哪知一进门就见叶飘拿剑对著自己主子。
    他放下东西,想也不想,一掌便向叶飘拍去。
    叶飘感觉背後一股凌厉的掌风袭至,急忙退身一侧,收剑回指。
    他见是怒气勃发的方鸿飞,顿时笑道,“方总管这护主之心好让人敬佩。”
    方鸿飞默然不语,避开叶飘一剑,正要再出掌,却听离宵喝道,“方鸿飞!你给我滚出去!”
    “侯爷,此人想对您不利,属下怎能坐视不管!”
    方鸿飞向来对离宵言听计从,只是今日之事太过突兀,於公於私又都让他心怀愤懑,不觉间他便失了分寸,竟回顶了离宵一句。
    坊间有传常醉侯心胸狭隘,不容别人有丝毫挑衅和冒犯。
    这话确是真的。
    离宵可以忍下叶飘对他的种种挑衅,却忍不了方鸿飞对他的一句顶撞。
    因为这两人,一个是他心慕之人,一个却只是他的奴仆。
    他上前一脚就向方鸿飞踢去,似乎是看准了方鸿飞不敢躲闪。
    果然,方鸿飞一动不动,腹上重重挨了离宵一脚,身子连退数步撞在窗上才勉强停住。
    “侯爷……”他脸色陡然发白,捂了胸口,言语难继,唇边已缓缓溢出一缕血丝。
    “方总管,本侯的话你也不听了吗?”离宵怒气未消,他缓缓看了眼方鸿飞,目光轻慢冷蔑。
    “属下不敢。属下告退!”
    方鸿飞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单膝一跪,随即便迅速地退了下去。
    离宵见方鸿飞出去了,这才长叹一声,转身又朝叶飘走过来。
    他满面是笑,已然收敛起刚才的怒意,而叶飘则神情冷漠,只是拿眼斜睨他。
    “哼,看来你是飞扬跋扈惯了。”
    “呵,下人嘛,总得有下人要守的规矩。”
    离宵瞧他那副冷漠的样子,眼里的笑意更浓,上前就一把揽住了叶飘的脖子。
    叶飘也不推开他,就由他揽著,不过目光却渐渐发寒。
    他刚要说话,离宵却出其不意地在他唇上印了一吻,随即笑道,“叶兄,其实也不是我怕受罚,或是受辱。只是我有难言的苦衷,不能离开这白水镇。”
    “噢?什麽苦衷,说来听听。”叶飘推了把离宵,忽然冷笑了起来,他摸了摸刚被离宵吻过的唇,心中一动,反手搂离宵的腰,把他拉到床上坐定。
    叶飘仔细端详这男人的脸,又是一笑,一手拉开离宵的胸襟里衣,把他压到了身下。
    “我……”离宵仰起头,任叶飘在他颈项间贪吻,眼中一片澄然宁静。
    “你啊你,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江湖这麽大,总有治得了你的人。”叶飘讥讽了他一句,在离宵的锁骨处轻轻咬了一口,留下一个齿印。
    离宵呻吟了一声,语调变得懒洋洋,他享受著叶飘的每一个吻,终於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我乃当朝天子的叔叔,奉先皇遗旨禁足於此地,岂能贸然随你去参加什麽武林大会。我若真离开了白水镇,传到皇上耳朵里,那可就死罪难逃了。”
    他这番话说得轻飘飘的,并不在意,可听在叶飘耳里,却让人大吃一惊。
    虽然现在江湖上人人都知道无醉山庄的常醉侯,但是常醉侯却是个十分神秘的人物,他不与江湖中人结交,行事只凭自己的好恶,常命人在各地挑选珍宝趣物,又或是美人名器,只要他看上的东西或人,不管是花钱也好,用强也罢,他一定要得到手。
    这蛮横的做法自然引得江湖正道诸多不满,人们对这神秘可恶的常醉侯多有不屑之余也不敢贸然去招惹。
    虽然常醉侯差遣手下处处作恶,他自己却从未出面过,人们只知道他住在歌淄郡白水镇的凌云峰上,知道他家财万贯,知道他潇洒风流,知道他心胸狭隘,知道他睚眦必报,却不知道他竟会是当今圣上的叔叔。
    “你……是皇叔?当今皇上不是姓萧吗?”叶飘面上不信,却也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他轻抬起离宵的下巴,目光冷冽逼人。
    “呵呵,岂不知离宵者,萧离是也。我就是曾经的宁王,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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