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所有的魔法几乎都学过就忘,唯有瞬移是无师自通。
    我一直想试试瞬移的距离极限,闭上眼,凝聚意念,隔着半个地球,我清晰的看到了家里那张亲爱的床。
    回家吧!抱着熟悉的被子,看着熟悉的天花板,睡一觉就没事了。
    半个地球的距离,果然不是好玩的,穿过异空间的时间不长,却有种全身都被分解成微粒般的难受感,恍惚间看到熟悉的米白色床单,我都有点怀疑是自己的幻觉,可惜来不及确认,我就陷入了昏睡。
    醒来的时候确实是在自己的房间,只觉得浑身上下从头痛到脚,从来没这么难受过。
    上次被瑞丢到无人岛瞬移回来因为距离长也不过睡了几天,睡醒了就生龙活虎一点事情也没有了,这次却痛得好像身体被碾压成粉末又重新拼聚起来一样?
    「终于醒了!」瑞坐在床头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睁开眼的刹那好像见到他明显的松了口气。
    他的头发有些乱,白衬衫领子上有些淡淡的痕迹,看得出是几天没换洗留下的痕迹,这对向来有洁癖的瑞来说真是千载难逢的奇事。
    「我睡了多久?」
    「两个月,」见我明显呆掉的表情,瑞露出和煦的笑意,「你很能干嘛,隔着太平洋也能瞬移回来。」
    我被他笑得毛骨悚然,只好说谎分辨,「没,我不是直接从美国一下子瞬移回来的……」底下的话自动消失在他更无害的笑容里。
    「你以为你制造了那么大的异空间波动,我们会感觉不到吗?」莫里不屑的看着我。
    「异空间波动?」对了,瞬移的原理就是利用了空间压缩。
    遭了,当时没想到这一点,过远的距离会造成空间大幅度重叠引发异空间波动紊乱,也就是说……
    「最近有什么灾难发生吗?」我抱着忏悔的心态提问。
    「全世界范围内的海啸和地震。」莫里翻了个白眼,「现在可以肯定千年前欧洲的那场浩劫的确是洛笛造成的了,有些家伙不论过了多久都不会长进,永远用同一办法处理问题。」
    「瑞,洛笛的前世是不是有个情人?」我什么都不记得,可恨他们这些知道的又讳莫如深,好歹那是我的前世,我总该有知情权吧!
    瑞眼神复杂,定定的看了我一会儿,不发一语的掉头离去。
    「看来那个人类小子应该跟你说了什么吧,」莫里坐到我旁边,忽然换了个话题,「穹,你有没有发现科克长老对你比对别的同族要严苛很多?」
    我很忧郁的点点头,见他并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从以前我就一直奇怪,现在我才知道是因为洛笛的缘故,前世的我太出色,虽然科克长老对于洛笛的父亲背叛血族心存憎恨,但内心深处依旧承认洛笛是他最出色的弟子。而身为洛笛转世的我对魔法却是一点天赋的都没有,想必让他很是失望。」
    没天分就算了,我还常常跷他的课。想必对老头的打击一定不是一般的大。
    莫里摇摇头:「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穹,你应该知道洛笛只有一半的血族血统,他的母亲是人类魔法师。」
    「所以老头对洛笛的讨厌还有他母亲的因素?」
    「我不是说这个,」莫里有点气急败坏,「你难道就不能稍微用用脑子,洛笛既然只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怎么能够转世?你该明白,只有真正的人类――那些上帝的子民才是有灵魂可以用来转世的。」
    「难道?」我想了想,忽然大惊,「神的祝福?」
    莫里再度摇摇头,我松了一口气,不是神的祝福就好,现在一想起那个诡异的魔法就不自觉的浑身发毛。
    「洛笛当时离开血族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走上他父亲的老路,爱上一个完全跟血族敌对的猎魔人――第九任桑切斯家族族长奥南公爵。而桑切斯家向来是血族的宿敌,瑞的父亲就是死在奥南公爵的父亲的手上,桑切斯家族世世代代以猎杀血族为己任,所以当时若说奥南会真心爱上洛笛,是谁也不相信的事情。」
    「洛笛却一直是个所有人都摸不透的家伙,大概连奥南也不了解他,以他的能力,想要整个世界也未必得不到,他掀起了整个欧洲的动乱,目的却只是为了让人类和血族狼人族之间达成和解,扫平他与奥南之间隔着的爱情障碍。」
    莫里笑了笑,「真是难得一见的痴情种。」
    我跟着苦笑,一点印象也没有,完全像在听别人的故事,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褒姒固然美得倾国倾城,但洛笛这毁天灭地为红颜……
    「那个,奥南公爵很美么?」我问莫里,毕竟他见过洛笛,那想必对奥南应该也不会太陌生才是。
    莫里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大概是在比较,「没有洛笛漂亮,严格来说,这千年来,我几乎没有见过比洛笛更出挑的美貌。」
    「风无痕?」我提醒他,好歹情人眼里出西施。
    莫里小心翼翼的左右看看,见他心爱的老婆不在,难得的说实话,「也是比不上的。」
    我呆了一下,喃喃自语,「美得惊天地泣鬼神,魔法能力又举世无双,这样的存在,一定会遭天妒的,估计下场不会太好。」
    老父常年奉行中庸之道,严肃的告诫我棒打出头鸟的真理,所以对于传奇,我虽有向往之心,却是一点也不想当主角的。
    莫里沉吟了一会儿,似乎头一次觉得洛笛是个很值得同情的角色,「有这样的身世,又爱上不太可能爱自己的人,的确怪可怜的。」一脸悲悯的看着我。
    「喂喂喂,」我连忙提醒他,「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不记得。」
    不知为什么,这么一说,这家伙看我的眼神更同情了!
    「现在人类和我们之间依旧纷争不断,看来洛笛的目的应该是没有达成了?」我提醒莫里继续讲故事。
    「对,那场浩劫过去后,没过多久欧洲各国的君主们为了巩固王权,再度故态复萌,开始大规模的追杀我们两族,来转移他们国内本身的矛盾。」
    「洛笛就没再制造一次天灾?」
    莫里用看白痴的目光打量我:「同样的办法可一不可再,用多了,最终结果不是欧洲毁灭就是所有欧洲成员联合起来对付灾难制造者,洛笛不是蠢蛋。」
    「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两族和猎魔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依然继续展开,洛笛在一场猎杀中挡住了瑞的哥哥――菲尔吉斯刺向奥南的剑,当场在奥南面前灰飞烟灭。」
    「不是吧?灰飞烟灭?洛笛不是一流的魔法师吗?怎么会被剑刺中?」这么简单就挂了,当得起传奇之名吗?
    莫里白我一眼,偷偷看了下在客厅抽烟的瑞,见他似乎没有过来阻止的意思,又继续讲下去,「那只是在奥南面前出现的场景。」
    「诈死?」洛笛为什么要骗奥南?我有点疑惑。
    莫里毫不留情的打破我的幻想,「是真的死了。」
    既然都灰飞烟灭了,还怎么转世?我更加疑惑了。
    莫里再度偷看了一下瑞:「洛笛到底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所以他身上存在着一些灵魂素,当时菲尔吉斯的手中的剑刺中了洛笛,发现不对,他把洛笛的灵魂素暂时的封在了他的剑上,没有跟奥南打下去,直接就瞬移去了精灵族。接下去你要问瑞了,他当时在精灵族里,菲尔吉斯做了什么我不太清楚,我知道你的前世是洛笛还是瑞告诉我的。」
    瑞按熄烟,走进来,看了我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
    「嗯!」都已经知道一大半了,没道理最为关键的部分要忽略。
    「因为母亲的缘故,我和哥哥的体内有精灵族的生命元,通过净化,完全可以拥有完整的灵魂,哥哥因为要继承血族,身上需要有黑暗的元素,所以一直没有举行那个净化仪式,他把遗传自母亲的所有精灵族的生命元与你的灵魂素和在了一起,用神泉做成了完整的灵魂,这就是你得以转世的原因。」
    精灵族的生命元,似乎就是人类的灵魂一样的东西了,「那菲尔吉斯没事吧?」
    该不会跟神的祝福一样需要放弃生命吧?我忽然不太敢看瑞,那是他的哥哥,而且听他讲起往事时,明显的依恋的哥哥。
    瑞安抚的摸摸我的头发,不知道他的温柔是不是因为我的灵魂里有一半是菲尔吉斯的缘故。
    「哥哥没事,这个仪式的结果只是去除了他体内拥有的精灵族体质,使他成为完整的血族罢了。」
    「之后……」我迟疑着,记得瑞说过他的哥哥是在和猎魔人的战斗中死去的。
    「多年后,菲尔吉斯和奥南在一场猎杀中同归于尽。」见瑞沉默不语,莫里替他说出了事情的最终结果。
    「那么我的灵魂有一半是洛笛,另一半是菲尔吉斯?」这算什么,原来我是拼凑出来的,想想都觉得古怪。
    「你的灵魂完全是洛笛的灵魂素构成的,生命元起的只是帮助灵魂素长成灵魂的作用,就跟种子需要的阳光才会长成植物一样。」
    「阳光,太虚无缥缈了吧?」
    莫里大致上理解了生命元的意思,他想了想解释道,「植物当然不可能光晒晒太阳就长成,还需要泥土和肥料,那些生命元就是阳光泥土和肥料了,没有他们种子就变不成植物,但是植物的本质还是那颗种子,你了解了没?」
    我还来不及开口,瑞已先微笑的打断了莫里的废话,「你说谁是肥料?」
    「啊,」莫里这才惊觉失言,那到底是瑞兄长的生命元,被他用来比作肥料……
    「我还有事,先回去了。」立刻跷头。
    「好了,既然该问的问完了,你好好想想该怎么跟海妖一族交代吧!你这回造成的空间压缩过度引发的海啸毁坏了她们的海底基地。」
    瑞阴森森的提醒我,「别忘了人家刚在月圆祭帮了我们大忙。」
    「那个,我不是故意的。」
    「如果你是故意的,那这个世界大概就不存在了吧?」他一副你别想逃避责任的表情。
    「可不可以等我恢复了再说,我现在全身都痛,而且一点力气也没有。」没办法,只好要求缓刑。
    可能我这个样子真的不太可能有什么建树去弥补,瑞只得收起笑容,沉默着出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突然觉得自己挺没用的,忧郁的叫住他,「瑞,你当初为什么找我做同伴?」
    「哥哥曾经拜托过我照顾你。」他头也不回的回答。
    我在床上又躺了一星期,才恢复一点,期间风大美女医者父母心的来看了我无数次,趁我不能动弹,灌下了我无数味道古怪,后遗症目前还不清楚汤药。
    恶魔瑞非常冷酷的对此通通视而不见。
    折腾了整整一个礼拜,那天瑞不在,在我仇视的快要奋起反抗目光中,风美女不屑的白了我一眼,丢下一句解释,「我是好心帮你恢复记忆」。
    「千年前的回忆要来干什么?」即使记起来了,发生的事也改变不,洛笛比我聪明不知多少倍,最后还不是落得差点魂飞魄散的下场。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搅拌着汤药的风无痕奇怪的回头。
    我猛然抬头看她,想起午夜里那些奇怪重复的梦,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但梦中全是混乱错落的事情。
    就为了不做这些梦,我坚持白天睡觉,晚上无论如何找事情打发睡意,久了,习惯后还以为是自己始终改不了久远的身为血族的习惯。
    还有几百年来,偶尔几次出现的路人很熟悉的跟我打招呼,叫得出连穹,我却对对方毫无记忆的情况。
    风无痕狡黠的对我娇笑,「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用药来破解,让你自己想起来。」
    我莫名的因她的笑容起了一丝寒意,想起曾经在希腊住过一阵子,当地流传了一个着名的杀父娶母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悲剧就在于太过好奇,俄底浦斯若不执意去追求真相,也许他就能作为一个英雄的国王活下去,即使预言早已实现了,因为无知也未必不见得不能幸福。
    风美女此刻的笑容却带了丝引诱,像是怂恿夏娃摘下苹果的蛇。
    我受她引诱,又恐惧她那后患无穷的汤药,正在犹豫,和风美女同来的风家族长在一旁发表了他的看法:「过去了就让他过去,不要回头,」
    风无痕瞪了跟他唱反调的族长表哥一眼,跺跺脚,不高兴的被他表哥拉走。
    风家族长走动时衣袂飘飞,看着就不是个凡人,拉着他不情愿的表妹告诫,「别家的事,你不要去管那么多。」
    渐行渐远,渐渐听不到风美女争辩的声音,只听得他表哥最后说了句,「别忘了你答应过什么。」
    瑞上班去了,想起我旷工了三个多月,好歹该跟人说一声,虽然不记得老板的电话,但msn上还是有他联络方式的。
    前阵子房间里的电脑因为躲闪风无痕的缘故被洒了汤药,估计是不能用了,我无奈的走进瑞的房间借用他电脑。
    主机刚开,msn就自动登陆,我来不及改用户名,信息提示框自动出现了科克长老发来的信息,「瑞,干的不错,这是你第三十一次挫败猎魔人了。」
    如果科克老头在我面前,我想我一定会上前去摸摸他的额头,看有没有发烧什么的。
    三十一次,有这么多吗?我认识瑞到现在至少也有八九百年了,印象中这么长的时间里猎魔人的大规模行动一只手都数的出来。
    这三十一次,可能多数是在我遇到瑞之前吧!
    但那段时间因为洛笛制造的灾难的缘故,在承诺的束缚下,猎魔人的行动应该不会太频繁吧,科克长老又不像是会说胡话的。
    我支着下巴陷入思考,老头的第二条信息又发了过来,任务栏闪了闪,我忍不住移动鼠标点了下去。
    出现的话却让我大吃一惊:「这是穹第三十一份工作了吧,这小子适应的怎么样?」
    我呆呆的看着显示屏,第三十一份工作?这不是我第一次去工作吗?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风无痕的娇斥忽然闪过我的脑海,她说话时眼中有丝微微的怜悯。
    「不要回头,回头会变成盐柱。」风家族长的警告言犹在耳。
    我抱着头死死的盯着电脑,完全的不知不觉,的确是一种幸福,但真相的头绪既然已经出来,不弄个水落石出,又怎会甘心,我忽然有点体会到俄底浦斯的心情了。
    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我模仿瑞的语气回复科克长老,「没什么,穹没事,跟之前一样。」
    手指控制不住的在键盘上发抖,险些打出错别字露馅。有点庆幸隔着网络科克长老的读心术不能发挥作用。
    「海妖一族过几天就会派人过来了,通灵族已经开始追寻奥南的灵魂下落,要再花三十年才会有消息,你这边的事尽快了结后和穹一起先回英国吧,夫人一直念叨着你们。」
    三十年?三十一次,相乘是九百三十,正好是近千年的时间,我忽然全身控制不住的发抖,回复了「是。」急忙下了线。
    顾不得上次瞬移头晕目眩的后遗症还没完全去除,我再度闭上眼,凝聚意念,看到金发老兄在他的卧室里捧着厚厚的魔法史研究。
    身影一闪,我抱着痛得像被劈开似得脑袋倒在金发老兄的床上。
    金发老兄听到响声放下了书回过头来:「穹?」
    我对他点点头,示意他暂时别说话,此刻任何轻微的声音对我的神经来说都是一项巨大折磨。
    半晌,昏眩感终于轻了点,觉得坐在人家的床上有点失礼,我站起来,摇摇晃晃的预备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你还是躺下来好些。」金发老兄体贴的拦住我,扶我在床上躺下。
    「我来是为了请教你一件事,」实在没心情寒暄,我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的问金发老兄,「根据你的研究,这千年来,血族狼人两族跟猎魔人之间总共发生了几次冲突?」
    金发老兄不愧是专业的研究人员,他起身走到写字台前打开抽屉,找出一本厚厚的笔记,翻了翻后告诉我,「大概三十多次吧!怎么了?」
    「最近一次是在美国?」我问金发老兄。
    他点头。
    「那前面一次呢?什么时候,在哪里?」
    金发老兄翻过一页:「在中国。三十一年前。」
    我闭了闭眼:「再前面一次呢?」
    「还是在中国,六十三年前。」
    「再再前面?」我几乎是无力的靠在床头。
    「印度,九十三年前。」
    「咦!」金发老兄终于发现不对,不等我问,他不停的往前翻页,「法国,爱尔兰,威尼斯,日本,德国,西班牙,越南……地点都不同,间隔都是三十年左右。」
    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我只觉得浑身止不住的发冷,谜底在无意中一环扣一环的解开,但我却突然不想去面对。
    「我先回去了,」走出金发老兄家,打开门时,还听得到他在背后自语,「我怎么一直没发现,猎魔人的行动原来是周期性的?」
    握着门把,我对金发老兄买菜回来的妻子点头招呼,忍不住苦笑,不是猎魔人的行动是周期性的,是有人操纵着这一切,循环了千年,乐此不疲。
    不想回家,我独自在阴暗的街头游荡,不自觉的,竟然走到了当初上班的那家公司的门口,既然快要回去伦敦,好歹有始有终的去辞职吧!
    电梯到了十八楼,熟悉的大门,还记得那时候,就是在这里遇到了死人类,一切的一切都熟悉的恍如昨日。
    思索着慢慢的走进大门,我一一跟同事问好。
    他们从忙碌中抬起头来,看到我,对于我熟悉的招呼似乎都很惊讶,纷纷开口,「先生是哪位?请问你找谁?」
    每个人的语气神情,都是全然的陌生,彷佛第一次见面。
    老板从办公室出来倒水,看到我,表现出和同事们同样陌生的眼神。
    我微笑,抱着侥幸,询问是不是有秦裴冬这个人,得到的答案一样,还是找错了地方。
    看来,不需要辞职了。瑞连善后工作都处理的毫无破绽,漂亮无比,不愧是被科克长老赞誉有加的未来血族族长。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和死人类最初认识的地方,我转过身,离开了大楼。
    第十五章
    握着搅拌勺的风大美女依旧在家熬她奇怪的汤,见我一脸呆滞的推门进来,她笑眯眯的嘲笑,「你终于还是忍不住来找我了哦!」
    我有气无力的点点头,提醒道,「应该是催眠吧?你有办法用药解得开?」
    她有点诧异:「你不笨嘛,总算知道自己中了催眠术了!」
    我苦笑,先问她最重要的问题,「你零零散散给我吃了不少奇怪的药,到现在,还缺几种。」
    「看来你早就知道了啊。」风美女遗憾的笑笑,「我答应了莫里不能告诉你,但是你自己想起来,就不算我违背诺言了哦!」她的笑容里有着小小的得意。
    其实我也是刚猜到的,而且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即使我想起了所有忘记的事,过不了几天,还是会全然遗忘。
    「你为什么会想帮我?」这是我觉得最奇怪的地方,她大小姐绝对不像是正义感泛滥的人。
    「因为我研究这种对抗催眠术的药很久了,好不容易有了点进展。」她倒是坦白,不介意告诉我,拿我做白老鼠的事实。
    接过她递来的药,吞了下去,只觉得一阵睡意涌上来,没多久就在莫里家的沙发上睡了过去。
    混乱而破碎,没有条理的梦,头一次在白天清晰的上演,醒过来,一切历历在目。
    我对刚下班回来的莫里打了声招呼,感慨了一句:「原来我这么能干,做过裁缝,拉丁语老师,修鞋匠,飞行员,画家,律师……」
    莫里大惊:「你都记起来了?」责备的目光投向风无痕,风大小姐耸耸肩,「我没有违背诺言,什么也没说哦,是他自己想起来的。」
    风家家规严禁悖誓,莫里是知道的,但是看我这样苦笑着,一项一项把做过的,本该遗忘的职业一一列举出来,莫里有生以来头一次手足无措,只得传音召唤瑞过来。
    瑞的身上有着浓重的消毒水味,似乎是刚从手术台上下来,他打量我的目光冷静而镇定,淡然开口,「穹,你都知道了?」
    「是!我都知道了。」我看着他仓促间没来得及换下的白大褂,纤尘不染,衬着他闪亮的金发,走在阳光下,只需要一个微笑,不知情的人必定会以为是天使降临人间。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会突然想去工作是因为催眠,会选择那家公司是因为秦裴冬和公司有业务联系,想必在这之前,已经催眠过秦裴冬让他记起千年前的往事了吧!他一步步的布局,你们在背后一步步的收网。」
    我看向莫里和瑞,「而我,就是你们之间的棋子,按照早已编写好的剧本,照着设定演下去,直到结局,再抹去所有的一切,三十年后,重新开演。」
    瑞和莫里维持沉默,并不辩解,像是已经默认,我的心忽然一阵阵的发冷。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瑞得声音有丝干涩。
    「我一直都隐隐的觉得不对,到无意中看到了科克长老的信息,所有的拼图终于齐全。」但我没有记忆,就拼不出整幅图,所以我跑来找风无痕。
    「那么,回家吧!」瑞对我露出安抚的笑容,「塞壬马上就会过来。」
    我和他都清楚,此刻的我,完全没有瞬移逃跑的能力。
    记起来,很快又会遗忘,我看着瑞温和的笑容,遗忘也是好的,忘记了,就不会有这种浑身发冷如坠冰窖的感觉。
    醒来后,我还是会继续的沉湎于网络游戏,瑞继续兢兢业业的工作。
    所有的一切都再一次回到原点,安稳而一成不变,有条不紊的按步骤进行,直到那华丽的复仇大戏再次隆重上演。
    没什么好担心,也没什么好忧虑的,剧本早已写好,我连台词都不用背,剧情自然而然的会推着我,一路前行。
    再多的生离死别,再大的伤心痛苦,事后都会被抹去一切的痕迹,什么都不会记得,自然也无从伤心,不会难过。
    导演这样的体贴入微,细致周到的连入戏太深会造成的心理伤害都考虑到了,身为演员的我,真没有什么的可以挑剔的,不是吗?
    可我还是忍不住发问,「为什么,为什么同样的局在千年里一布就是三十余次,重复了那么多次你都不会厌倦吗?」
    瑞没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拉起我的手,静静的说,「我们回家吧!」
    沙发上,来自大海的塞壬交叠着优美的长腿,悠闲的抱着靠垫,我为无意中毁了她们一族的海底基地道歉。
    「小意思,」她无所谓的摆摆手,「早就想换地方了。」
    看来天下真的没有瑞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坐在沙发的另一头,感觉得到瑞在周围布了结界,他还是提防我会逃跑。
    别说我此刻没有能力,就算我现在有能力闯过他的结界,我也不知道有哪里可以去?
    天下之大,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容身之处,只能待在这里,由着他的心意,演着一处处木偶剧。
    深蓝色的长发在风中飘舞,塞壬轻柔的唱起了属于大海的催眠曲。
    「那把我拉出战乱,使用血誓带我入血族的女子是谁?」趁着意识还清楚,我继续问着心中的疑惑。
    「是哥哥的未婚妻,吉塞亚!」菲尔吉斯的未婚妻?原来连这个也是安排好的。
    「找到我的是通灵族?千年来他们一直在找寻奥南的转世,每一次的寻找需要三十年左右的时间?」
    「是!」瑞简短而干脆的回答,感觉意识渐渐的迷离,我抓住最后一丝的清醒,再度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这无聊的重复轮回你坚持了近千年还不厌倦,还要继续下去?
    瑞沉默,就在我以为我得不到答案的时候,他低声开口,「因为我不甘心,不甘心哥哥和奥南同归于尽,奥南有机会转世再活一次,而哥哥却必须永远的消失。」
    所以当日梅尔斯夫人在广场那样殷切的提醒我,可以把死人类转化为血族让他继续活下来。
    她是希望借我的手让身为猎魔人的奥南变为他要猎杀的对象,然后再迫使他站在阳光下灰飞烟灭,这是夫人的复仇方式,瑞不得不遵从,因为同样的仇恨,也因为夫人的期望。
    只是他们不知道奥南的父亲早已未雨绸缪,在奥南身上下了神的祝福,神的祝福在同一受体上又只能用一次,所以他们再用千年,也无法达成复仇的目的。
    意识已经模糊,我彷佛漂浮在空中,看着过去的记忆一一清晰的出现。
    第一次见到瑞的时候,他把我丢到阳光下,冰冷的声音说就是我害死了他哥哥。
    我感觉全身都快被烧成灰烬的时候,梅尔斯夫人赶来阻止瑞时说的,你答应过你哥哥要照顾好他的。
    瑞的手无力的放下,然后这段记忆被抹去。
    很多很多遗忘的记忆在催眠下一一浮现出来,我看着瑞不断的挣扎不断的妥协,心一点一点的抽疼。
    我们都生活在煎熬里,瑞也好,梅尔斯夫人也好,死人类也好,注定都不能得偿所愿。
    这样的生命,这样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
    恍惚间,我看到前世的自己,洛笛的寂寞与自闭,想把自己与这个冷漠的世界隔绝开来,这样就能感觉安全,但又忍不住期盼有人能够伸出手来,把自己从黑暗冰冷的世界里拉出来,提供一个温暖的拥抱。
    所以,冰冷的阿尔卑斯山下,压满了沉重积雪的黑斗篷被揭开,奥南温暖的手贴上冰冷的额头时说,「你真冷,这样会生病的。」解开自己的斗篷裹住洛笛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这个人。
    为了这一点点温暖,隐瞒自己的身份,到再也隐瞒不了的时候,即使毁天灭地,也要i卫这份温暖。
    但终究,一切都是徒劳,他有他的责任,他的责任重过于洛笛的存在!
    那么算了吧,就此放弃,既然得不到完整的爱与温暖,宁可把这份温暖的感觉彻底完整的遗忘。
    迎向剑尖的时候,竟有种终于解脱的感觉,从此不存在于这个世上了,不会觉得冷,也不会觉得寂寞,多好!
    想起洛笛解脱的笑容,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我会一直学不会魔法,为什么那样轻易的放弃。
    看着千年来,瑞一手导演的,一次次与奥南的转世相遇,到他死亡,同样的开头,同样的结局,不知道该同情在局中的我和奥南,还是同情永世无法复仇成功的梅尔斯夫人,或者是不得不进行这一切的瑞。
    无所谓了,反正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会记得,那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
    歌声渐强,充斥了所有的意识,所有的画面都如碎片一般剥落崩塌。
    到最后,一片空白中,只余下轻灵的歌声还在飘荡,渐渐的,连歌声也变弱,直至消失,所有的一切,皆成虚无。
    三十年后
    伦敦的街头下着小雨,穿着长风衣的路人打着伞在街头快速的走过,不时的有人招手叫计程车。
    虽然喜欢阴暗的天气,可不代表我愿意被雨淋一身湿回去挨瑞的骂。
    找了个不会被人发现的角落,身影一闪,我正预备瞬移,冷不防的,后领却被突如其来的一只手抓住。
    我恼怒的转过头,眼前的人类穿着伦敦街头常见的黑色大衣,有着棕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眸,正赖皮的看着我:「吸血鬼老兄,天冷路滑,送我一程吧。」
    伦敦的雨似乎下得更大了,一阵强风刮来,吹走了不少路人手中的伞,他伸手握住飞到旁边的一把,顺手递了过来,碧绿眸子看着我,等待我回答。
    我没有去接那把伞,只是握住了他的手,瞬移到了乌云覆盖不到的远方。
    这片乌云的覆盖面积相当的大,在我们到了伦敦郊区的一家小酒馆边上,才勉强躲开了雨丝的纠缠。
    只是身为血族虽然不老不病,但也有其他不便的地方,下雨还只是淋着难受,但是阳光却无疑的更为致命。
    所以从雨中出来,不幸遭遇烈阳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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