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爵继承制以白起为例。
白起的爵位是大良造(16级),可他的儿子白仲袭爵却只有公乘(8级)了。假如大秦还在,他子孙一直沿袭,孙子便只有官大夫(6级),曾孙就只剩下不更(4级),玄孙便是簪袅(2级),第六代就沦为行伍、平民。
也就是说。
降爵, 在民爵以上的,卿爵降爵继承,直接等级减半,力度之狠,可见一斑。
此后每代降两级。
而且,不光是降级,与降级同时进行的还有身死夺田制。
还是以白起为例。
白起是大良造, 授田86顷,86宅, 俸禄800石。一顷百亩,即8600亩田地,一宅五亩,基本上院子居多用来种植桑树养殖家畜的,86宅就是430亩园林。至于800石俸禄,并非说你有爵位就能领的,这个俸禄的意思是,你当官吏,为国家做事,才可以领这份俸禄。
如果没有职务,是没有俸禄领的。
也就是说,数量最庞大的“公士”,如果不去当斗升小吏,而想自己种田,是没有俸禄可领的。
至于官职的补贴俸禄,那起码要到县丞一级才有, 是秩四百至二百石, 普通小吏,只能按照爵位领俸禄,而没有爵位,当不了官吏。
大良造的爵位给了白起很多的财富。
但白起死后,白仲继承公乘的爵位只有8级,待遇就只有20顷地,20宅,400石俸禄了。官职什么的不说,多的那66顷土地,和66宅的住宅,却都是要收回去的。
也就是说。
白起积累的泼天功劳,仅传一代便只剩下四分之一不到,六代以后,便无半点余荫。
那些夺走的田、宅,则又可以分给立功的新人。
至于白起煊赫一时,除爵位的田宅之外,积累的财富在后代手中可以不断增殖?
不好意思。
秦朝的税收极其严格且全面,除了土地租税、人头税外,还有关税、市租、酒税等商业税,盐铁等特产税,私营手工业的工税。
秦朝商业相当发达, 咸阳及许多大城市都有官府设置的集市,有“市张列肆”的繁荣景象。
因为秦朝要求“物无二价”,所以买东西基本上童叟无欺,不用担心受骗,因而市场对买方非常友好,所以贸易需求大。
商品交换效率高,可因为商业税的缘故,商贩获利却也有限。
另外,在商鞅变法中:“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会十倍其朴”,也就是说,市场对于温饱物资管控很严,对于酒肉这些奢侈物资又刻意抬高价格,增加富人的享受成本。
商鞅又“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
秦国让盐铁私营,但税率极高。
可以看出,在资本增值方面,秦朝的制度已经极大进行限制了,给收入增加层层阻拦,给享受加大支出,在竭力削平富人的财富。
然而,这还只是一半的手段,另一半的手段在于……资产税。
秦朝喜欢叫这个赀产税,字不同,意思一样。
在秦朝,不光是爵位继承会降级,就连财产的继承,都是全部都要给官府报备的,后世睡虎地秦简就有案例展示。
《识劫冤案》中,一女子为自己儿子申报家产时,隐匿了他人所欠债款68300钱,还有一间布肆、一间客舍。
在她办理财产申报时,她家原本的隶臣识当兵立功成为了公士,识回家,发现了她“匿赀”。
于是识勒索她,索要了布肆和客舍。
她先是很恐惧,将布肆和客舍给了识,但后来又告发了识的勒索行为,然后两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知道,隐匿资产是重罪,否则女子也不用将布肆和客舍给那名公士了。
那么判罚结果如何呢?
女子的丈夫原本是大夫(5级),按理说,嫡长子是可以继承簪袅的爵位的,因为隐匿资产,爵位被贬为了庶人,然后罚款二甲(约3200钱)。
而识因为勒索,被贬为城旦,绑上镣铐,押送蜀地。
女子隐匿的资产是68300钱和布肆、客舍,这个钱很多,但在级别上,属于第三级隐匿。在秦朝隐匿资产的罪责分三等,第一等,隐匿110钱,第二等,隐匿220钱,第三等,隐匿660钱。
在女子主动自首的情况下,尚且降爵三级,罚了二甲。
可见秦朝隐匿资产有多严重。
在资产税上,秦朝的力度非常大,至于资产税有多高,想必风险与收益是相对的,如果不是资产税高,女子有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隐匿资产吗?
目前不知道秦朝资产税的比例,但是按照降爵继承制的标准来看,应该是分级且严厉的。
像女子家这么有钱的,恐怕会直接收走一半的资产都有可能……
整个秦朝,除了战死在沙场,自己的爵位可以由儿子继承外,其余情况下,都是一代就要割掉大半的肉,以求最快的拉平贫富差距。(战死继承爵位应该仅限于民爵,主要是用来照顾底层将士的)
整个秦朝的制度,就像是一个精巧坚实无比的牢笼。
在这个牢笼里,普通百姓被逼着、诱惑着努力向前,富贵着被狠辣无比的割去血肉,机械而无情的维持着社会的平衡、平等。
过去高高在上的六国贵族,在这种制度当中,如同烂肉一样被搅碎。
哪怕是秦国宗室,在这种制度下也被极大压制。
它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大秦之内,自王以下,唯有民而已,所谓官吏、卿爵,皆一时为国之公仆,若无功于国,便弃之如敝屐。
有功者上,无功者下。
律法分明,由心凛然。
“不寒而栗!不寒而栗!此等国度法制之下,上下之人,岂有心安之处?举国万民,皆为犬马,何处是人耶?!”
听张执象讲明白大秦的制度后,耿橘更加歇斯底里的反对了。
那给耿橘的感觉,不,给所有人的感觉就是,一双眼睛时刻的盯着自己,从出生到入土,完全没有半点隐私,让人极为不适……
怕了。
所有人都在惧怕,哪怕现场的民夫都露出了迷茫的眼神,不知道秦律之下的生活是好,还是不好,但总归,好像不太愿意生活在那样的制度之下……
(ps:商鞅变法后一亩地为240步,平均每亩产能是3.6石。田赋是十二税一。)
白起的爵位是大良造(16级),可他的儿子白仲袭爵却只有公乘(8级)了。假如大秦还在,他子孙一直沿袭,孙子便只有官大夫(6级),曾孙就只剩下不更(4级),玄孙便是簪袅(2级),第六代就沦为行伍、平民。
也就是说。
降爵, 在民爵以上的,卿爵降爵继承,直接等级减半,力度之狠,可见一斑。
此后每代降两级。
而且,不光是降级,与降级同时进行的还有身死夺田制。
还是以白起为例。
白起是大良造, 授田86顷,86宅, 俸禄800石。一顷百亩,即8600亩田地,一宅五亩,基本上院子居多用来种植桑树养殖家畜的,86宅就是430亩园林。至于800石俸禄,并非说你有爵位就能领的,这个俸禄的意思是,你当官吏,为国家做事,才可以领这份俸禄。
如果没有职务,是没有俸禄领的。
也就是说,数量最庞大的“公士”,如果不去当斗升小吏,而想自己种田,是没有俸禄可领的。
至于官职的补贴俸禄,那起码要到县丞一级才有, 是秩四百至二百石, 普通小吏,只能按照爵位领俸禄,而没有爵位,当不了官吏。
大良造的爵位给了白起很多的财富。
但白起死后,白仲继承公乘的爵位只有8级,待遇就只有20顷地,20宅,400石俸禄了。官职什么的不说,多的那66顷土地,和66宅的住宅,却都是要收回去的。
也就是说。
白起积累的泼天功劳,仅传一代便只剩下四分之一不到,六代以后,便无半点余荫。
那些夺走的田、宅,则又可以分给立功的新人。
至于白起煊赫一时,除爵位的田宅之外,积累的财富在后代手中可以不断增殖?
不好意思。
秦朝的税收极其严格且全面,除了土地租税、人头税外,还有关税、市租、酒税等商业税,盐铁等特产税,私营手工业的工税。
秦朝商业相当发达, 咸阳及许多大城市都有官府设置的集市,有“市张列肆”的繁荣景象。
因为秦朝要求“物无二价”,所以买东西基本上童叟无欺,不用担心受骗,因而市场对买方非常友好,所以贸易需求大。
商品交换效率高,可因为商业税的缘故,商贩获利却也有限。
另外,在商鞅变法中:“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会十倍其朴”,也就是说,市场对于温饱物资管控很严,对于酒肉这些奢侈物资又刻意抬高价格,增加富人的享受成本。
商鞅又“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
秦国让盐铁私营,但税率极高。
可以看出,在资本增值方面,秦朝的制度已经极大进行限制了,给收入增加层层阻拦,给享受加大支出,在竭力削平富人的财富。
然而,这还只是一半的手段,另一半的手段在于……资产税。
秦朝喜欢叫这个赀产税,字不同,意思一样。
在秦朝,不光是爵位继承会降级,就连财产的继承,都是全部都要给官府报备的,后世睡虎地秦简就有案例展示。
《识劫冤案》中,一女子为自己儿子申报家产时,隐匿了他人所欠债款68300钱,还有一间布肆、一间客舍。
在她办理财产申报时,她家原本的隶臣识当兵立功成为了公士,识回家,发现了她“匿赀”。
于是识勒索她,索要了布肆和客舍。
她先是很恐惧,将布肆和客舍给了识,但后来又告发了识的勒索行为,然后两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知道,隐匿资产是重罪,否则女子也不用将布肆和客舍给那名公士了。
那么判罚结果如何呢?
女子的丈夫原本是大夫(5级),按理说,嫡长子是可以继承簪袅的爵位的,因为隐匿资产,爵位被贬为了庶人,然后罚款二甲(约3200钱)。
而识因为勒索,被贬为城旦,绑上镣铐,押送蜀地。
女子隐匿的资产是68300钱和布肆、客舍,这个钱很多,但在级别上,属于第三级隐匿。在秦朝隐匿资产的罪责分三等,第一等,隐匿110钱,第二等,隐匿220钱,第三等,隐匿660钱。
在女子主动自首的情况下,尚且降爵三级,罚了二甲。
可见秦朝隐匿资产有多严重。
在资产税上,秦朝的力度非常大,至于资产税有多高,想必风险与收益是相对的,如果不是资产税高,女子有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隐匿资产吗?
目前不知道秦朝资产税的比例,但是按照降爵继承制的标准来看,应该是分级且严厉的。
像女子家这么有钱的,恐怕会直接收走一半的资产都有可能……
整个秦朝,除了战死在沙场,自己的爵位可以由儿子继承外,其余情况下,都是一代就要割掉大半的肉,以求最快的拉平贫富差距。(战死继承爵位应该仅限于民爵,主要是用来照顾底层将士的)
整个秦朝的制度,就像是一个精巧坚实无比的牢笼。
在这个牢笼里,普通百姓被逼着、诱惑着努力向前,富贵着被狠辣无比的割去血肉,机械而无情的维持着社会的平衡、平等。
过去高高在上的六国贵族,在这种制度当中,如同烂肉一样被搅碎。
哪怕是秦国宗室,在这种制度下也被极大压制。
它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大秦之内,自王以下,唯有民而已,所谓官吏、卿爵,皆一时为国之公仆,若无功于国,便弃之如敝屐。
有功者上,无功者下。
律法分明,由心凛然。
“不寒而栗!不寒而栗!此等国度法制之下,上下之人,岂有心安之处?举国万民,皆为犬马,何处是人耶?!”
听张执象讲明白大秦的制度后,耿橘更加歇斯底里的反对了。
那给耿橘的感觉,不,给所有人的感觉就是,一双眼睛时刻的盯着自己,从出生到入土,完全没有半点隐私,让人极为不适……
怕了。
所有人都在惧怕,哪怕现场的民夫都露出了迷茫的眼神,不知道秦律之下的生活是好,还是不好,但总归,好像不太愿意生活在那样的制度之下……
(ps:商鞅变法后一亩地为240步,平均每亩产能是3.6石。田赋是十二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