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她强忍着泪水,强颜欢笑,什么都没有说、没有追问。她深深的知道,若是追究下去,婚礼是否还能办成,就难说了。
    有时梁含颖自己也觉得非常的憋屈。
    她是谁,她是深市最富有的梁家的千金大小姐,若在古代,就是坐拥城池、富可敌国。她的嫁妆,几乎等同于江家一半的财产。可是她却要忍受即将要嫁的男人心中有着另一个女人!
    她可以吵可以闹,可以不忿可以激怒。
    然而,在爱情里,她处于下风,她是被江劭峥征服的奴隶,她永远无法逃脱他的手心。
    那晚上回到九点之后,梁含颖默默哭了。她不能对任何人说这件事,她的父母非常疼爱她,弟弟也很敬重她,如果他们知道江劭峥心中另有所爱,那么江家和江劭峥将会迎来不知道怎样的狂风暴雨。
    她宁愿相信江劭峥的解释,相信那只是一场误会。
    不知道是否错觉,梁含颖发觉,那天之后,江劭峥对她忽然就变得热情了起来。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梁含颖不知道。
    “江少夫人,你是否准备换礼服了?”助理敲门进来了。
    梁含颖清醒过来,从镜子面前站起身,回头就是一脸幸福的微笑,“好的,麻烦你了。”
    助理提着礼服过来,轻手轻脚地打开,帮助梁含颖将身上的豪华的宫廷古风礼服换下,套上了敬酒的红色旗袍。
    “江少夫人,您今天真是漂亮,而且这身礼服真是太合适您了,衬托得身姿特别完美!”
    换好了旗袍,助理望着她在大穿衣镜中的身影,禁不住叹道。
    梁含颖轻轻一笑,“是jazdiamu的礼服。要我说啊,每个女孩都应该有意见jm,因为它将告诉女孩如何欣赏自己的美。”
    助理笑起来,“您说的是锦绣轩高定服装吧?的确如此。”
    两人走出更衣室,江劭峥也换好了一件敬酒的红色西服,显得很是喜庆,眉目都被红色染得柔和了不少。
    见到梁含颖出来,江劭峥急忙走过来迎接。
    william和他的化妆助理打开化妆箱已经等待好久了,“江少夫人,请过来坐,我们重新帮您做发型和妆容。”
    “好的,真是麻烦你们了。”梁含颖对江劭峥笑一笑,便走过去。
    “不麻烦,”william满脸堆笑,“能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噗,william,我看过你开的化妆博客,你平时说话不是这个风格呀,怎么今天嘴好甜?”梁含颖被逗笑了。
    william笑嘻嘻道:“哪有,我人可好了,不信您问顾少夫人。”
    梁含颖笑眯眯的。
    江劭峥眼皮一跳,不由自主在镜子里瞟了一眼梁含颖的表情。
    他现在其实很不想让任何人提到牧锦,倒不是因为他怕,而是他觉得,真的没有必要去提过去的那些事了……
    今天是他新婚的日子,他的新娘也很美,性格也很好,他们一定会幸福。
    江劭峥站起来,走到梁含颖身后,瞧着她化妆。
    他个子高,比瘦弱纤细的william要高至少半个脑袋,所以给了化妆师和助理很大的压力。
    梁含颖的头不敢乱动,助理正在帮她编发,脸上也不能笑,因为william正在帮她画眼妆,她只能轻声说话,“劭峥,你在旁边坐着休息嘛,不要站着,今天你很累了。”
    江劭峥心里暖洋洋的,“我不累,我就想看着你。”
    梁含颖被他一次比一次更加情意绵绵的话炸得头晕晕的,娇羞地瞥了一眼镜子,不说话了。
    william打趣道:“从前只听说江大少是冰山,靠近就要冻伤,现在我才知道,哪里是冰山啊,简直就是火山,您太会说话了!”
    江劭峥但笑不语,半晌才说:“就算我是冰山吧,但是能让我融化的,只有我太太。”
    william的样子,似乎想要捂脸尖叫。
    助理也是憋着笑,羡慕地看着梁含颖。
    这么帅的男人,说着这么动人的情话,江少夫人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
    梁含颖的脸蛋红扑扑的,两腮根本都不用扑腮红了。
    新人打理妆容完毕,走出更衣室去敬酒,喜宴才吃到一半,酒意正酣。
    江丹姿今晚的情绪不是特别好。
    因为孟家只来了大少孟令檀夫妇俩,二少孟令煊和三少孟令晨都只送了礼,却没有到来,据说都有事。
    明明当时给孟令晨说好了,让他来参加大哥婚礼,为什么他还是没有回来?简直不守信用!……但是,会不会是出了什么事?
    江丹姿有一阵没一阵的想着,大半个酒宴时间过去,最后没忍住,掏出手机给孟令晨发了个短信:“你怎么没来?”
    隔了十来分钟,孟令晨才有了回复:“抱歉,本打算昨天坐飞机回国,但是遇到了大暴雪,飞机不能起飞,所以没有回成。对不起。”
    “大暴雪?你不是在非洲吗?”江丹姿一愣,快速回复。
    “非洲的事情因为战争一时无法开展,所以我去了俄罗斯,考察一个贸易项目。”孟令晨一一说了,“我二哥也在这边,也没能回去。”
    江丹姿信了,立刻又为他担心,“那……你们要注意安全,不能飞就别急着回来了,在那边呆到安全再回来吧……”
    孟令晨回复一句:“嗯。”
    ……
    俄罗斯,圣彼得堡,一处温暖的酒店里。
    孟令晨坐在套房客厅的沙发上,放下手机,小小的发了下呆。
    孟令煊在一旁哼笑,“小三儿,什么时候交了女朋友?”
    “别这样叫我。”孟令晨头也不回,收好了手机,“不是女朋友,是丹姿。”
    “哦?”孟令煊的眼神闪了两下,“怎么?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好上了?”
    “老二,你脑子里只有那件事吗?我和丹姿是很单纯的朋友,没有好上!”孟令晨强调,“她只是问我为什么没去参加劭峥兄的婚礼。”
    “别这样叫我,很奇怪好吗。”孟令煊坐到了他身边,轻笑着用手肘打了他一下,一副哥俩好的架势,“哎哟你就别装了,你是我弟弟,我还不了解你吗?如果没有什么事,干嘛发完短息之后就发呆?是不是想她了?”
    “都说了没有那回事,你有完没完。”孟令晨不耐烦了,伸手倒了杯烈酒,身体往后面靠,陷进了柔软的沙发里,慢慢品尝了起来。
    孟令煊手中也端着一杯酒,贼贼笑着看自己的弟弟。他从小就喜欢惹孟令晨,总觉得这个蠢弟弟的各种反应都笑死人了。他和大哥还曾经打过赌,两人一直在猜测,蠢弟弟究竟什么时候会开窍,从纨绔变成精英。
    孟家是老牌的财富家族,对于族中子弟,都会有一份保证他们今生饿不死的家族基金。如果孟令晨一直是以前那副不学无术的状态,那么到30岁,家族会放弃对他的培养,不让他参与任何家族产业的管理。
    一直到22岁,孟令晨都是各种醉生梦死、纸醉金迷,根本就不知“上进”为何物。谁知道,就是那一年,这小子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下子觉醒了,再也不懒惰愚蠢得过且过,而是尽他所有的努力开始发愤图强。
    这个现象对于孟家人来说,自然是乐见其成,只有不断的开拓疆土,才能保持财富的不断增值。孟令晨愿意努力,绝对是好事。
    而且,从那时起,孟令煊才发现,小弟的愚蠢似乎是一种保护色,他本性还是聪明的,有孟家人的眼光和魄力。
    孟令煊大致也有所了解,孟令晨之所以改变,都是因为谁。
    还不是景山一百年才出现一次的“遗珠回归”奇事?牧锦那女孩的确是有能耐,明明是在贫民区长大,那通身的气派却比许多名门千金还要耀眼迷人。
    她就像一颗硕大的珍珠,散发着柔和的光芒,不刺眼,却惹眼。她有绝世的容貌、优雅的气质,还有倔强不服输的性格,如果不是性子太冷、过于理性,孟令煊觉得自己说不定都会成为她的护花使者之一。
    没想到孟小三一头就栽了进去,为这朵景山名花销得人憔悴,关键是,人家还拒绝了他,直言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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